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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5: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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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她嫁去哪里,她身上流着的血都还是自己亲生父母的,当然还是家里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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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5: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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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之子 发表于 13-2-2017 05:03 PM
你是儿子还是儿子的老婆?
我觉得她是儿子老婆,通常这种搞屎棍,搞到人家兄弟姐妹不和的就是这种心胸狭窄的媳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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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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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仁見智吧。。。
清官難審家庭事。。 。
也不知道誰對誰錯對吧?
要是沒有寫遺囑就要用Distribution Act來分。。。自然而然全部兒子女兒都可以得到他們的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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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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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家的父母自然会分她们那份的”
夫家分财产,分给儿子女儿;
娘家分财产,也是分给儿子女儿。
关媳妇女婿什么事呢?
父母没立遗嘱的话,他们的财产是无法直接给他们的媳妇/女婿吧。
媳妇女婿如果拿到公婆/岳父岳母遗产的话,那些都是已经按照遗嘱安排好的。
没立遗嘱就是有这样的事啦,以后你就记得立遗嘱,给最爱的人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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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5: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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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3-2-2017 04:23 PM
你看戲看太多了吧!
我國是沒有逆權侵佔的...
就算有,你的說法也站不了,因爲當時的業主是父母而不是兒女…
搬出去就表示自動放棄擁有權?這還是第一次聽到…
這麼說大家都不能搬新家,不然就等同放棄房子 ...
肯定有,我国还有更加厉害的条列就是
如果A的土地被非法转让给B,A可以讨回来
可是如果B已经转让给C,那么A没有权利追讨。
如果没有遗属,法律上还要分给父母,万一你的公公婆婆还健在,你的公公婆婆就得到1/4,然后你公公婆婆死后那1/4又给完你的叔叔阿姨们(因为你爸爸妈妈死了,没有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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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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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有立遗嘱讲明不分给他就是没份,要是没立遗嘱的话by law就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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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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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ylace99 发表于 13-2-2017 05:56 PM
爸爸有立遗嘱讲明不分给他就是没份,要是没立遗嘱的话by law就是平分。
废话,鬼不知道妈妈是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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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6: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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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那么觉得!如果一个男的这样讲话也太小家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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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6: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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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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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ylace99 发表于 13-2-2017 06:06 PM
既然已经知道答案那么你为什么还要问呢?你是鬼?
我不是问你,是在shoot 某一个人
请爬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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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6: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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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选择性失明忽略重点,子女是父母的亲身骨肉,这是事实,‘嫁出去’就只是当时社会仅仅的一个观念而已,更是以前男女不平等社会形成的陋习,还秉承此盲目观念的人还真可怕
但我看你过后所描述的,基本都是利益冲突所以才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只是觉得嫁出去就是嫁出去,没有具体的描述状况,网民们都很难分辨,所以这个贴=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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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6: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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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把那些账单拿出来,七除八扣,剩下的就平分。。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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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7: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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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我批中,像楼主这种心态的女人,很快就会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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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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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fs 发表于 13-2-2017 05:54 PM
肯定有,我国还有更加厉害的条列就是
如果A的土地被非法转让给B,A可以讨回来
可是如果B已经转让给C,那么A没有权利追讨。
如果没有遗属,法律上还要分给父母,万一你的公公婆婆还健在,你的公公婆婆就得到1/4 ...
請示出馬來西亞法律「逆權侵佔」的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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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7 07: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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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3-2-2017 07:33 PM
請示出馬來西亞法律「逆權侵佔」的條文。
你需要我费时间去找然你请我吃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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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7 04: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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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病啊?
我說馬來西亞沒逆權侵佔,你卻說有,那當然是你得証明這條文在大馬法律中的存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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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7 07: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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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4-2-2017 04:35 AM
你有病啊?
我說馬來西亞沒逆權侵佔,你卻說有,那當然是你得証明這條文在大馬法律中的存在呀!
你野蛮到没有朋友,你觉得我错应该出示证据证明我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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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7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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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4-2-2017 04:35 AM
你有病啊?
我說馬來西亞沒逆權侵佔,你卻說有,那當然是你得証明這條文在大馬法律中的存在呀!
你给警察捉,需要证明自己没有犯法?还是让警察证明你犯法?
遇到你这种人,我真的是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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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7 07: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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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fs 发表于 14-2-2017 07:29 AM
你野蛮到没有朋友,你觉得我错应该出示证据证明我错啊
是你說有的,若你覺得還是你對的就應該拿出你的理據。
法律,有就有,不會突然間變沒有,就那麽簡單。
別像那隻雞那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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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7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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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reung 发表于 14-2-2017 07:38 AM
是你說有的,若你覺得還是你對的就應該拿出你的理據。
法律,有就有,不會突然間變沒有,就那麽簡單。
別像那隻雞那樣。
我以为你是泼妇,原来是男的
你是医生?我妹妹也是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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