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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受害者33

讨回900块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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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unan 发表于 13-11-2013 08:09 PM
其实我觉得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要大方一点和有气度,
900块讨了又讨不会sienz 吗?男人叻有一点骨气,讨 ...

就是你这些瓜,破坏行情,不是说男女平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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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一件归一件说,如果合在一起说的话,那女的也许会得到很多可怜分而对那男的不公平,但说真的那男的也不值得同情而女的也不该借题不还钱。计较显得你低级但金钱还是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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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钱这件事情很敏感。。。
双方闹成这样,RM900只不过俩人之间唯一的联系的话题。。。
如果还清了,就不会被他纠缠,RM900就可以解决。

不还,自己心里又不平衡他和新的女朋友开心在一起。。。
何必呢?

如果真的很讨厌他,直接丢RM900打发他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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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_candice 发表于 14-11-2013 01:13 PM
毕竟屋子跟相机真的是不同的东西,今天如果那个物品是屋子,我觉得女生肯定,也一定会还 (当然,如果她不 ...

毕竟屋子跟相机真的是不同的东西,今天如果那个物品是屋子,我觉得女生肯定,也一定会还 (当然,如果她不还的话,她也是有点问题 = = ),
可是今天讲的是相机,就只是一部1800的相机。
难道相机就不用还?虽然说比起屋子来说相机是便宜点
而且当初男方可没说是要买来送给她,只是两个一起买来一起用而已

我讲只是,不是因为我负担的起。对,他是学生,900可能真的很重要 (其实900对我来说也是很重要),
但是人家女孩子跟了你几年,难听点点,真的什么都付出了。反而就是你对人家冷冷淡淡,分手分到不清不楚,还要外面有女人 ...
分手了各有各自精彩,他交了多少个女友都轮不到x来管吧
更以这样的理由选择不还,什么道理
如果所谓的心思都要以金钱来说,那么交女朋友和召妓有什么分别?

我是男的,我真的不好意思拿回那900
看个人吧,男生在怎么贱都好
感情归感情,金钱归金钱
不过,倒是赞成网友说的
一就相机归男方,而且收回当初的费用
不然就相机以现在的市价对半还,而不是那个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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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加我分的adam
選擇把相機歸還也是行
只是現在的狀況是對方要討900塊
才會有此看法

若是我
我會選擇把相機給他,叫他給回我900(不想見面也用寄的,郵費我出)
然後我自己再貼一點錢去買一架真正屬於我自己的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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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M900... 看样子这次男的亏大了, 名誉扫地何止那RM900... 可能会影响以后钓 MM 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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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ink 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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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levenge 发表于 14-11-2013 01:34 PM
就是你这些瓜,破坏行情,不是说男女平等吗?

有些事情是无法平等的okay 别那么肤浅。。。
看来你跟lz 是同款人。。。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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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摩羯 发表于 14-11-2013 01:44 PM
上面加我分的adam
選擇把相機歸還也是行
只是現在的狀況是對方要討900塊

给你多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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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echa4825 发表于 14-11-2013 01:20 AM
讨回Rm900也许没有错,但犯贱就肯定有错。。 堂堂一个二十三岁的男子,可以读到医学系的,Rm900 很多吗?需 ...

如果每个都懂得什么叫男女平等,今天lz也不必为这件事吵到把么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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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_candice 发表于 14-11-2013 01:13 PM
毕竟屋子跟相机真的是不同的东西,今天如果那个物品是屋子,我觉得女生肯定,也一定会还 (当然,如果她不 ...

据我所知,那女的跟他不到一年。。。呵呵。。。
其实不是钱大小的问题,而是人情还人情,数目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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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讨回900块没问题,错就错在方式错误,不应该威胁人家!虽说是医学系学生,但学费是老爸出的吧!自己都没收入。毕竟900块是你爸爸辛苦回来的血汗钱,不是你工作赚回来,那女的就应该把钱还回去,大方点。“美女”部落客每个月收入也不少,不必计较那么多。毕竟吞了人家爸爸的钱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如果吞的是衰人前男友的钱还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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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levenge 发表于 14-11-2013 01:34 PM
就是你这些瓜,破坏行情,不是说男女平等吗?

你啊,好意思说“破坏行情”那么好听。那些“瓜”根本是没胆(难听点叫没春带)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和做人的道理。
有时候不是钱大小的问题而是原则,欠债还钱,这就是原则。千万不要为了爱,出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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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14-11-2013 10:29 AM
不过事情好像重点是男生还为了900去威胁女生呢。。这就太不大方了

如果哪女的把钱,相机或把事情处理好,那男的需要做到那么难看么?可是说到尾也是那男的处理方式不够女的精明,2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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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dam_byd 发表于 14-11-2013 01:57 PM
给你多多赞

分了就不應該再有瓜葛

除非還想有任何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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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dam_byd 发表于 14-11-2013 02:12 PM
如果哪女的把钱,相机或把事情处理好,那男的需要做到那么难看么?可是说到尾也是那男的处理方式不够女的 ...

所以我说咯看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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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_byd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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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摩羯 发表于 14-11-2013 02:14 PM
分了就不應該再有瓜葛

除非還想有任何糾纏

不必藕断丝连,但这对相机男女说白了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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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刀砍断那个相机一人一半不用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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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dam_byd 发表于 14-11-2013 02:20 PM
不必藕断丝连,但这对相机男女说白了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是的

這對男女都有各自的問題
男的小心眼,女的不乾脆

然後把事情鬧大
想紅也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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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Zone]= 发表于 14-11-2013 01:22 PM
对我们会不好意思,but重点他有权讨回对吗?

屋子不还,法庭见咯

也对也对 ~~ 还是那句,真的不应该分到那么清楚 ~~ 如果要分 ~~ 真的要拿回几年的一切消费来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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