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可以把‘杀人’讲成对! 曾有个姓包的男人,把很多人的头砍了下来!不但无罪恶可言,还有大功德!因为他砍掉的是‘坏人’! 此例并不够力,还有个例子才真正够劲! 那就是强度极大的超级炸弹——原子弹。爆一颗,死了几十万人,发明此炸弹的那班科学家,从来都没遗臭万年,反而有… 法律的判死刑,就是杀死坏人
我先回你的話:
你是把殺人都說成【對】了沒錯,不用懷疑,但,那只是你的唯心論,並不是一個真理,在哲學上你的話要是歸類起來應該是歸類到 The Sophist 那一塊,也就是詭辯學派,如果以柏拉圖的話來概述你的論點,則稱為悖論。
在哲學的角度上來分析事情,不是純粹把自己的看法加上話術說出來看似無誤就對的,這並不是哲學的一種,而是閒聊打屁。要把話題關上【哲學】一詞,討論一件事物前首要條件是定義。
何謂殺人?殺人的定義是什麽?
殺人的內涵不是把一個人或多個人殺掉就叫作殺人,這只是字面上的錯誤解讀,【殺人】有被定義,就是法律上的定義,所以它是一種術語。
我舉個例子,在哲學裡所提及的【真理】和一般菜市聊天提及的【真理】並不一樣,因為在哲學裡【真理】是一個專有名詞,有自己特定的意義。例如:1 + 1 = 2,這就是真理;三角形有三個角,這也是真理。但如果是以一般常用的【真理】來說也能說破這兩個點: 1 個元素 + 一個元素 = 1 個混雜物/混合物;三角形快速轉動則成圓形。有什麽是說不破的?只是看要把真理扭曲的意義和動機為何。
我不知道你的動機是什麽,但我回覆你不是爲了面子上的好過,而是學哲學就是愛智慧,真正愛智慧是想大家都有智慧、都長智慧,而不是爲了讓自己腦袋裡胡思亂想的東西沒經過分析和處理就危言聳聽、大言不慚。
殺人之所以有罪因為他有著殺人的慾望和不好的動機以謀取利益或達成某種目的,這就解釋了爲什麽神經病患者殺人無罪,因為他沒有目的和動機的存在性,然後你所說的第一個例子,你說殺掉壞人而沒說那個人是英雄還是平民還是什麽身份?反正你說明他的對象是壞人了我必須告訴你,要是那個人是個劊子手,殺壞人並不是他的意願,而是執行義務,而如果殺掉的人在法律上都被定義成死刑犯的壞人,則無罪;若否,即使他是劊子手,也是有罪。發問之前請先分析自己的問題。
有了以上的說明第二第三個問題不必我多說吧?用於戰爭為得和平,即便只是爲了吞占別人土地,但那個已經不是法律所能控制的範圍,所以自然無【罪】,就如你出了校門回到家和你兄弟說髒話你老師也無法記你大過一樣,很難理解嗎?再說,發明炸彈的是科學家沒錯,但他們發明炸彈的原意和動機不是用來殺人用的,這一點你必須清楚,還有,炸彈源自於炸藥,炸藥是中國發明的,是道家煉仙丹以外發現而後來被用於戰爭然後再改良,所以出發點並不是為殺人、為大戰而研發,基本的歷史常識在討論事情時是必要的。
最後一個不多說,法律是經過多重審覈和復議,經過人民所選出來的代表,也就是各個官員,在相關會議中所擬定的一套國家法律,而不是每個國家一樣,這就說明爲什麽有些國家並沒有死刑的存在,但那個不是因為他們怕這樣就叫做【殺人】這麼無稽又好笑的理由,而是因為尊重人權,每個生命都是有生存的權利,但我相信這個你不會明白所以我不多加解釋。
我想總結一下我對於這個帖尤其是你的部份:要討論一個事情前,先了解意義、動機和意涵,即使不會定義無所謂,至少有個方向不至於亂撞,然後就在自己沒有很清楚狀況的情況底下,請不要太主觀和太自以為是,你要知道你所說的話會帶給所有看過你文字的人一個印象長期存於潛意識,而隨著那個人的生活周遭變化而有所無法預期的演變,很難說就你的話讓一些人認為殺人真的沒什麽大不了真的跑去殺人,不要太小看自己語句對人的影響力,也不要太高估自己的學識,做人應該謙卑。最後建議你要是喜歡辯論,不妨多唸一些書籍,尤其歷史書籍、社會書籍不等,越多越好,活到老學到老,加油。
還有一些語句很鋒利而且根本就胡說八道的一些人我將會在下次有閒暇時上來一一作出迴應,尤其我想說的是【無】不是道家學說,是佛教裡所談說到的最高境界!
本帖最后由 真哲 于 29-10-2013 10:4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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