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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jg56

我还是可以把‘杀人’讲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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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10-2013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ment3000 发表于 6-10-2013 01:08 PM
這不是無法負責的問題.

當一個人犯了錯, 他就會得到後果.

看戏早已见识富人怎操控局势,真告入,就上诉拖时间!
这才是现实情形,与教育所提,刚好颠倒!
祝愿你网友,迟早认清
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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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3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可以把‘杀人’讲成对!

     曾有个姓包的男人,把很多人的头砍了下来!不但无罪恶可言,还有大功德!因为他砍掉的是‘坏人’!

     此例并不够力,还有个例子才真正够劲!

     那就是强度极大的超级炸弹——原子弹。爆一颗,死了几十万人,发明此炸弹的那班科学家,从来都没遗臭万年,反而有

法律的判死刑,就是杀死坏人



我先回你的話:

你是把殺人都說成【對】了沒錯,不用懷疑,但,那只是你的唯心論,並不是一個真理,在哲學上你的話要是歸類起來應該是歸類到 The Sophist 那一塊,也就是詭辯學派,如果以柏拉圖的話來概述你的論點,則稱為悖論。

在哲學的角度上來分析事情,不是純粹把自己的看法加上話術說出來看似無誤就對的,這並不是哲學的一種,而是閒聊打屁。要把話題關上【哲學】一詞,討論一件事物前首要條件是定義。

何謂殺人?殺人的定義是什麽?

殺人的內涵不是把一個人或多個人殺掉就叫作殺人,這只是字面上的錯誤解讀,【殺人】有被定義,就是法律上的定義,所以它是一種術語。

我舉個例子,在哲學裡所提及的【真理】和一般菜市聊天提及的【真理】並不一樣,因為在哲學裡【真理】是一個專有名詞,有自己特定的意義。例如:1 + 1 = 2,這就是真理;三角形有三個角,這也是真理。但如果是以一般常用的【真理】來說也能說破這兩個點: 1 個元素 + 一個元素 = 1 個混雜物/混合物;三角形快速轉動則成圓形。有什麽是說不破的?只是看要把真理扭曲的意義和動機為何。

我不知道你的動機是什麽,但我回覆你不是爲了面子上的好過,而是學哲學就是愛智慧,真正愛智慧是想大家都有智慧、都長智慧,而不是爲了讓自己腦袋裡胡思亂想的東西沒經過分析和處理就危言聳聽、大言不慚。

殺人之所以有罪因為他有著殺人的慾望和不好的動機以謀取利益或達成某種目的,這就解釋了爲什麽神經病患者殺人無罪,因為他沒有目的和動機的存在性,然後你所說的第一個例子,你說殺掉壞人而沒說那個人是英雄還是平民還是什麽身份?反正你說明他的對象是壞人了我必須告訴你,要是那個人是個劊子手,殺壞人並不是他的意願,而是執行義務,而如果殺掉的人在法律上都被定義成死刑犯的壞人,則無罪;若否,即使他是劊子手,也是有罪。發問之前請先分析自己的問題。

有了以上的說明第二第三個問題不必我多說吧?用於戰爭為得和平,即便只是爲了吞占別人土地,但那個已經不是法律所能控制的範圍,所以自然無【罪】,就如你出了校門回到家和你兄弟說髒話你老師也無法記你大過一樣,很難理解嗎?再說,發明炸彈的是科學家沒錯,但他們發明炸彈的原意和動機不是用來殺人用的,這一點你必須清楚,還有,炸彈源自於炸藥,炸藥是中國發明的,是道家煉仙丹以外發現而後來被用於戰爭然後再改良,所以出發點並不是為殺人、為大戰而研發,基本的歷史常識在討論事情時是必要的。

最後一個不多說,法律是經過多重審覈和復議,經過人民所選出來的代表,也就是各個官員,在相關會議中所擬定的一套國家法律,而不是每個國家一樣,這就說明爲什麽有些國家並沒有死刑的存在,但那個不是因為他們怕這樣就叫做【殺人】這麼無稽又好笑的理由,而是因為尊重人權,每個生命都是有生存的權利,但我相信這個你不會明白所以我不多加解釋。

我想總結一下我對於這個帖尤其是你的部份:要討論一個事情前,先了解意義、動機和意涵,即使不會定義無所謂,至少有個方向不至於亂撞,然後就在自己沒有很清楚狀況的情況底下,請不要太主觀和太自以為是,你要知道你所說的話會帶給所有看過你文字的人一個印象長期存於潛意識,而隨著那個人的生活周遭變化而有所無法預期的演變,很難說就你的話讓一些人認為殺人真的沒什麽大不了真的跑去殺人,不要太小看自己語句對人的影響力,也不要太高估自己的學識,做人應該謙卑。最後建議你要是喜歡辯論,不妨多唸一些書籍,尤其歷史書籍、社會書籍不等,越多越好,活到老學到老,加油。

還有一些語句很鋒利而且根本就胡說八道的一些人我將會在下次有閒暇時上來一一作出迴應,尤其我想說的是【無】不是道家學說,是佛教裡所談說到的最高境界!



本帖最后由 真哲 于 29-10-2013 10:4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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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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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0-2013 04: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yberjaye 发表于 30-10-2013 02:43 PM
杀人永远是错的!
可以把坏人(死刑犯)关起来阉掉变成奴隶,然后让他们在牢中做工;薪水100%政府充公!老 ...

得罪您一下...
这是间接造成本身和别人,成为‘无智慧的善人’。非常多人祸都由此类人间接推动造成;却长期认定,这些就是解决方案!
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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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4: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jg56 发表于 30-10-2013 04:23 PM
得罪您一下...
这是间接造成本身和别人,成为‘无智慧的善人’。非常多人祸都由此类人间接推动造成;却长 ...

这里不谈人权的话,这个方法利国利民。
虽然死刑犯没有了尊严,但最少留下了一条命,而且父母妻儿还能探监。
对死刑犯的好处是:
1。将来表现好的话,能期待特赦
2。万一是冤狱,人没死还有希望

P/S: 没有得罪,任何人都能有自由发言 本帖最后由 cyberjaye 于 30-10-2013 08:1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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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5: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yberjaye 发表于 30-10-2013 02:43 PM
杀人永远是错的!
可以把坏人(死刑犯)关起来结扎后变成奴隶,然后让他们在牢中做工;薪水100%政府充公! ...

樓主我先幫你回覆這位冷血的網友。

你真的清楚你自己說什麽嗎?請問一下你成年了嗎?抑或是你剛上中學不久?

壞人不等於死刑犯,死刑犯不等於壞人。你提到結紮,如果你沒搞錯的話也就是說你要強制性把所有死刑犯給給閹割掉(無論男女),然後還有就是“利國利民”。

首先你要清楚這邊是哲學論壇,所談論的是邏輯性或和哲學有關的事不是討論法律或閒聊的地方,這是你第一個犯的錯,沒切入主題的要旨給予回覆,是灌水行為。
再來,壞人不一定被逮捕然後成為死刑犯,被判決死刑的犯人在某種情況下也可能是冤獄,這是你第二個錯誤,觀念錯誤。第三,現在國際社會絕大部份已經是民主國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和我們一樣是馬來西亞公民,如果是的話我或許能理解爲什麽馬來西亞無法實現民主,這不全是政府的錯,而是人民一直主張民主卻不明白民主的定義。民主就是以民為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切基本權利,有什麽基本權利請自行查閱馬來西亞法律和國際民主制度法典,這是基本常識我不想浪費時間在這個部份,而要提說到的是即使一個壞人殺了一萬個人,他其實也還是人必須享有人權,除了死刑,不能淪為奴隸或任由別人閹割,這兩條在一個有正常且基本民主概念的公民觀念裡是絕對不會出現的,就是基於一點我才會懷疑你或許還是個小孩。最後的利國利民,請問像你這樣不尊重人權的情況底下,“民”有被尊重嗎?民有安全感嗎?在這種情況底下民心惶惶“國”能安定嗎?何來利國利民?

尤其這段:“虽然死刑犯没有了尊严,但最少留下了一条命,而且父母妻儿还能探监.......”,你覺得你有尊重到人嗎?別人的生命需要其他人施捨嗎?你這句話雖然以這種表達方式說出來,但實際上對人的不尊重就如同這般的說:“我留你一條狗命讓你家人還能看見活生生的你,你還想怎樣?”。還有老者和病者丟到外島自生自滅,這是人該說出來的話嗎?對人的尊重不是只是言語上和行為上的表現,還有精神層面上的素養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附送兩個常識:有奴隸的時代是不結紮的,就是要讓他們持續生育,才有用之不盡的奴隸,終生服侍主人。而且奴隸就是奴隸,沒有薪水,奴隸的定義是天生註定伺候主人的意思,一生一世、世世代代都是奴隸。我沒想過美國解除了奴隸制度以後還有人心存這種不尊重人權的想法,而且還要是華人。最後建議你少看電視多唸書長知識吧。

還有我想強調一句:這邊是討論哲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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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0-2013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看能否刺激到谁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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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jg56 发表于 29-10-2013 05:29 PM
看戏早已见识富人怎操控局势,真告入,就上诉拖时间!
这才是现实情形,与教育所提,刚好颠倒!
祝愿你网友, ...

建議你多看點專家的建議, 少看虛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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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30-10-2013 05:36 PM
樓主我先幫你回覆這位冷血的網友。

你真的清楚你自己說什麽嗎?請問一下你成年了嗎?抑或是你剛上中學 ...


被判死刑的命都要没有了,我不觉得人权会比活命重要
结论:杀人就是错 本帖最后由 cyberjaye 于 30-10-2013 08:3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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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8: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jg56 发表于 30-10-2013 06:07 PM
试看能否刺激到谁人的思想?!


与其杀人,倒不如充份利用将死之人。
要不然这世界上过去用来养大这些将死之人的粮食都浪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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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 1 比恐怖分子还要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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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0-2013 08: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30-10-2013 05:36 PM
樓主我先幫你回覆這位冷血的網友。

你真的清楚你自己說什麽嗎?請問一下你成年了嗎?抑或是你剛上中學 ...

你是想得比常人快之人吗?
另外,他不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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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8: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军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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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08: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不觉得人权比活命重要,那么,统治者实施奴隶制度,把你贬为奴隶,每天劳动,刻薄和任意污辱等等,而留下你一条狗命,你的意思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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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10: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yberjaye 发表于 30-10-2013 08:08 PM
被判死刑的命都要没有了,我不觉得人权会比活命重要
结论:杀人就是错

你要清楚判死刑是剝去死刑犯的生存權利,並非不尊重,這和道德無關。我沒支持死刑的意思,但你的行句中表現出的就是你的無知和你的殘酷。

另外也順便回覆版主的話:

我沒有想得比別人快,只是我是以【哲學】的角度去分析事情,因為這邊是【哲學論壇】,不是【八婆閒聊區】,而且我也說了我的目的不是要批評任何人,只是基於這邊是【哲學論壇】,有人歪了方向我必須糾正。

而且我也不了解你把三個句子放在這邊是什麽意思?是表現你可以把邏輯運用自如嗎?還是展現你的辯論口才?然後對於那些別說和哲學不沾邊的回覆了,就連你的話題也越扯越遠,這是論壇上允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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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30-10-2013 10:00 PM
你要清楚判死刑是剝去死刑犯的生存權利,並非不尊重,這和道德無關。我沒支持死刑的意思,但你的行句中表 ...


杀人就是错
1.判死刑不符合经济效益
2.可能杀错好人
3.留下残命可能将来会改过


本帖最后由 cyberjaye 于 30-10-2013 10:4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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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贱猪头 + 1 都已经生不如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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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3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yberjaye 发表于 30-10-2013 10:09 PM
杀人就是错
1.判死刑不符合经济效益
2.可能杀错好人

對沒錯,你說的都很正確,這些在你的認知裡是完全正確無誤的的想法,但現實歸現實。這就是爲什麽這種話和這種理念只會出現於這種容許亂灌廢水的論壇上而不會出現於現實的法院中。你們接下來還要怎麼想是你們的事,只是你嘴巴最好放乾淨一點,積一點口德,沒有一個生命是賤的,只有賤人才會懂得何謂賤,只有真善才理解人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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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1-2013 04: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yberjaye 发表于 30-10-2013 10:09 PM
杀人就是错
1.判死刑不符合经济效益
2.可能杀错好人

•每个上哲学都知!除了第一。•你如此说,反告知我,你深信教育,反导致你弱于思考和理解。
•多个世代了!政商两界依然不以善良和教育为主!你已开始明白为何?!•没充足实力,无法说服他们!(他们不笨)•还有,听说老子弥补孔子的不足,是[对中有错,错中有对],不要强烈认定对完或错完!
•这次也不得罪你吧!我接受你尽管反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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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3 0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jg56 发表于 2-11-2013 04:13 PM
•每个上哲学都知!除了第一。•你如此说,反告知我,你深信教育,反导致你弱于思考和理解。
...

我当然深信教育,教育不仅是去学校,在家我们学读写说听也是教育。难道你不信教育?
善良如果是出自宗教和政商当然定义有很大的分别,连不同时代对善良的看法也不同。我说的三点与善良无关,主要倾向common sense合理性和生产最大化。不杀人不等于善良,楼上还有网友说我冷血呢!
最后结论,你说的教育和善良好像没有反驳到我说的三点。

本帖最后由 cyberjaye 于 3-11-2013 02:0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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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3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個硬要轉話題,一個硬要迴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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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3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30-10-2013 10:16 PM
對沒錯,你說的都很正確,這些在你的認知裡是完全正確無誤的的想法,但現實歸現實。這就是爲什麽這種話和 ...



你是修法学系的吗?

好奇的问一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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