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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风沙

投诉纵横视海版主vincent5081,要求公开道歉(照足程序版,谢绝OPO超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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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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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主,我用《义海豪情》的例子解释给你听。
你在这里投诉版主=中国人在日战时期要对抗日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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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题外话:当初和神凤持相反意见支持“不关事就别出声,否则送荷兰机票”的版规搞手之一,在版主版和神凤辩论交流的你,是否看见神凤当初反对这版规的原因了呢?

支持定下了“不关事的就别出声,否则送荷兰机票”的版规,却在自己下任后自己犯上了,如果连前高层都未必守得住这条规,普通网友能遵守的有几人?
如此一来,死在这条例的普通网友,岂非会挤爆枉死城?这,就是当初神凤鸟这版规的原因之一了。。。

这段留言,可能会得罪你,但神凤不是向你找砸,只是一时感触而留的,如有得罪,在此谢过。。。
神凤 发表于 9-12-2010 12:16 PM


能按你报告么?离题回复。。。
一两年前的事情,您还能记得。。。佩服。。佩服。。。
我也不记得和你有过争议。。。
如果连现任的管理层也漠视我当初设下的规则。。(或许他们现在有新的想法?)
那么,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要跟?还是不要跟?
而你却以前版主左,前管理层右的来这么称呼偶,如同欲加之罪。。。
版主。。。心胸不要那么狭窄嘛。。。。

以前是以前,以前有以前管理层的想法。。
您怎知现任管理层的想法呢?他们有他们的一套。。。
人,不能一直活在过去啊。。。人是要进步的。。。

好了。。顺便回复你而已。。。
面子给你了。。不要拿来丢。。。
不要再在这里离题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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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OPO

嗯。。要说的,都说了。。。
就需要靠你们的智慧去解决。。。
问题是拿来解决的。。。
最重要的是,需要给网友们看到,管理层是由认真看待这事。。而不要敷衍了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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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9# entauong

循环来的...

网友自律, 版主就能放松. 版主能多沟通, 多交流, 跟网友有商有量, 网友也就会给脸, 会自律...

当然, 害群之马肯定有... 网友/版主都难免有...   


回复 64# 风之骄

俺是"被拒绝处置户". 所以俺在这个帖已经只是网友身份.

该说的, 都说了...
怎样处理, 这是烫手芋头, 会由其他同事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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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6: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是以前,以前有以前管理层的想法。。
您怎知现任管理层的想法呢?他们有他们的一套。。。
人,不能一直活在过去啊。。。人是要进步的。。。
风之骄 发表于 9-12-2010 05:03 PM



   既然不再执行这个规矩,为何不从版规中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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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06: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己的帖也和LZ一样被删除。。这投诉帖好像越来越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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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0: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你却以前版主左,前管理层右的来这么称呼偶,如同欲加之罪。。。
版主。。。心胸不要那么狭窄嘛。。。。


风之骄 发表于 9-12-2010 05:03 PM



    神凤很快就会如此被人叫了。。。
神凤在此离题回复,神凤才不会鸟什么分数不分数,神凤的留言方式,依然会以神凤心中那把尺为准。  
神凤留鸡脚印,也只是兴起,想知道下身份转换了的你,会否体会到当初神凤反对的原因而已,但答案已经很显然了。。。你就当是神凤心胸狭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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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10 1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好像越讲越远去了。
本来还以为想等有关的版主及其他有关的版块的版主给我回复后才处理的,不过只怕再久等的话迟些又有新话题的加入。

先指明我只会注重于楼主的投诉正题而给以意见。

第一点:
楼主不满版主没有引用楼主的贴更没有的提出楼主的帐号而做出提醒。
毕竟有关版主"可能"是真非针对任何的网友而是想告诫所有在相关主题网友们。楼主自己也提及在那主题里做出三连灌的也包括其他的网友,所以你应该知道有关的提醒未必是个人的针对性。当然往友们有自由权来选择"对号入座"。
简单来说指责版主这样的"提醒"不至于严重到可被挂上"不尊重的方法来警告会员"。

第二点:
以下的这回复内容比较倾向于提醒多过"警告"。

還有奉勸那些喜歡回覆的,請使用一帖多回覆。
不允許三連灌或以上,謝謝合作。
vincent5081 发表于 25-10-2010 08:20 PM


而且在中立的角度来看的话其实也挂不上"不友善方式"的指控。出现类似的看法也是因为写者无意只是读者有心的原因。
其实若真的是被警告的话楼主肯定收到"短消息"的提醒。
版主只是提醒而不做出警告就是因为看得出楼主的一连三回复其实不算是"严重"的灌水或者说其实根本是无心之过。


第三点:
在楼主以版主交流之时的互相称呼(因为"称"兄而"道"弟)所引起的不乐也其实是语言上的小小误会。

第四点及第六点:
有关其他有网友也一样有三连灌的作法或任何其它错漏的处理,你可以按报告投诉及提醒。若版主没做出公平的处理或给你解释的话你的确可以投诉版主的处理方式。

第五点:
在相关的戏剧综合讨论贴里做出分享成绩或祝贺的内容我个人就觉得不伤大雅更不属于严重的灌水问题。当然内容皆是环绕在有关戏剧来谈。。。不过也不可持续用上几页来谈颁奖礼的细节,因为这样就真的会把主题"变质"了。

可能为了避免讨论的内容演变成我所谓的"变质"情况,版主的确得有所行动的"控制"内容。在避免情况会进一步的恶劣且加上已经有相关的颁奖礼主题的理由下,所以版主选择了全面禁止在有关戏剧的主题里谈论颁奖成绩/话题。(有关需要不需要这样强硬性的归纳法我还在等待相关版主团的意见/看法,毕竟在以前的戏剧曾有出现过同样的情况不过没被严厉的处理)

不过看在已有不少个有关颁奖礼内容的话题及皆都不算严重违规的内容的话版主其实应该选择把这些回复全给分割出来而不是一一删除掉的。加上有关适合的主题也在同个版块的情况下版主更应该亲自把这些话题转移(合拼)到适当的主题里。当然另我惊讶的一点就是有关适合的主题还是版主自己所开的主题。。。  照理版主如果不允许在戏剧主题里讨论的话应该会告知/引导网友们那里才是适合讨论的主题。

针对第5点的方面就希望vincent5081版主能好好再仔细检讨之前的做法是否正确? 有需要的话也探讨更适合的处理的方式以方便以后再出现同样的情况。除外也得明确尽量引导网友们,尽量耐心解答网友的任何疑问或投诉。

希望楼主也别太在意版主因为太过严厉的执行而引起的小误会。要知道这次版主虽然是严厉了点但其操作方式还算是很"有人情"的啊。因为如果发生在一些更"认真"的版块的话可能收到的是扣分或真正的"警告"了。

至于这小误会而给引起楼主以及及一些在关主题里的网友们的任何情绪上的不满我也再此致歉。毕竟我们(超版/版主)也常忽略了一些小细节而照成了不少的误会而引起会员的不满。不过我们肯定会严重看待这些问题以检讨及做出适合的改进。

很感激楼主在这课题上很有诚意且有建议的投诉。
另外也不忘在这里留言的大家,你们的论点对我来说也皆是很好的参考。


p/s:
为了尊重有关版块版主团的决定,有关在戏剧主题里是否不允许讨论颁奖礼的相关课题等我有了答案后再来这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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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0 12: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风沙 于 10-12-2010 01:14 AM 编辑
注:蓝色字是我的回复
北风沙 发表于 8-12-2010 06:50 PM


OPO超版的没回复,我把它定义为:

OPO:我怀疑那个警察是否真的这样做,如果真的这样做,就是有错。
北风沙:是的,那他是否应该道歉?
OPO:我跟他是同僚,他要态度强硬,我没办法,只好不出声。加上我只是给个人意见,没必要再回复,而且蓝超版会处理。

OPO超版,我没得罪的意思,只是借你来过桥而已。
有冒犯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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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0 12: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风沙 于 10-12-2010 01:38 AM 编辑
第四点及第六点:
有关其他有网友也一样有三连灌的作法或任何其它错漏的处理,你可以按报告投诉及提醒。若版主没做出公平的处理或给你解释的话你的确可以投诉版主的处理方式。
蓝梭罗 发表于 9-12-2010 11:27 PM


首先,非常谢谢蓝超版的处理。
除了第5点,其他的我接受也算了,毕竟那些我本来就是打算退一步忘掉的,是要增加理据和给更多人认识他的作风为人。

p/s:
为了尊重有关版块版主团的决定,有关在戏剧主题里是否不允许讨论颁奖礼的相关课题等我有了答案后再来这里告知。

蓝梭罗 发表于 9-12-2010 11:27 PM


就算有了决定,就算真的通过,也是应该先列明更新在版规不是吗?
就如风之骄兄所说,难道羽球楼不能讨论亚运的内容?难道曼联楼不能讨论世界杯曼联球员的内容?难道Proton楼不能讨论motor show的proton概念车?还多到数不完的例子。

难道,需要佳礼全部版块的版规大整合?

至于这小误会而给引起楼主以及及一些在关主题里的网友们的任何情绪上的不满我也再此致歉。毕竟我们(超版/版主)也常忽略了一些小细节而照成了不少的误会而引起会员的不满。不过我们肯定会严重看待这些问题以检讨及做出适合的改进。
蓝梭罗 发表于 9-12-2010 11:27 PM


我隐约感觉到,你的抱歉是替他人讲的。
坦白说,我感激你的付出和息事宁人的态度,你的代替抱歉是非常难得的。

这贴我听从资深网友建议编辑过,也认为没必要让超版们难做。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想大家都心中有数,至少我的坚持上诉是对的也值得的。再次感谢一班网友非常难得的(而且也不熟,不过都是四奶奶帮),一起来到这里提供证据,一起捍卫公道,你们都证明我不是疯的胡乱指证版主。

蓝超版等该版主们的回复,有回复没回复都好,都OK。
Vincent版主会来道歉当然很好,不道歉,也罢了。

讲到好像我们对完酱,当然不是。我们在被不尊重的对待下,语气举止态度上(比如继续发帖质疑抗议再酸人),一定有不完美的地方,这是正常的吧。正常归正常,不过还是不对,我代大家道歉。
最后,网友们,我们算拿回多少公道了,我个人觉得应该适可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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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件事,我看到的是版主特地或故意针对一些人,所以连同其他人发表类似的帖,也一样被判莫须有的罪名,而把所有帖删除掉。我之前很少在影视,所以不确定该版主是否第一次做类似的动作,我个人觉得不是,但很多人也不在乎那些分数,所以不了了之。
很佩服也很谢谢北风沙勇敢站出来为大家取回公道。

在影视内,包括该讨论颁奖典礼的主题,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主题都有像义海讨论区一样出现稍微和主题有一点出入的帖(比如2010的颁奖典礼,却讲到几年前的一些戏的角色),但不想涉及更多网友,所以没有一一按报告。不然肯定按到手软。



还有一件值得超级版主和网官探讨的问题,如果一个主题由该版版主开帖(版主=楼主),当那该主题出现疑难、纠纷等问题,是不是应该由其他版主负责呢?因为和自己有利益冲突。就好像一个法官涉及刑事问题,没有理由还由自己兼当被告和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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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设最后Vincent还是继续强硬的态度不道歉,那我就发动排山倒海的力量集中于我的食指,苦练“报告神功”,“警民合作”的帮他处理犯规帖子,到时请超版们不要忘记以上这论点。北风沙 发表于 10-12-2010 12:28 AM


你可以帮忙按报告的话当然是感激不尽的了。

错就是错,别说什么没扣分,只是小误会。
我们错,我们愿意被追加扣分甚至禁言。
版主错,就承担错误,道歉。
到底是我们错,还是版主错,请给个交代就行了。
北风沙 发表于 10-12-2010 12:28 AM


我依然坚持"暂且"还把你的个案列为一场误会。
问题的出现是因为版规的不明确加上版主太过严厉及直率的处理手法而引起的。版主此举也肯定有其原因及根据而并非有任何的针对性的恩怨。


当然我自己也在等关版主提供进一步的正确解释。那么重视"公道"的你也应该了解我也应该给机会版主作出平反(若有)及解释后才再做出进一步的判断。(我们就一起拭目以待有关版主会有什么解释好吗?)


就算有了决定,就算真的通过,也是应该先列明更新在版规不是吗?
就如风之骄兄所说,难道羽球楼不能讨论亚运的内容?难道曼联楼不能讨论世界杯曼联球员的内容?难道Proton楼不能讨论motor show的proton概念车?还多到数不完的例子。

为何,为何还要用尽方法来掩饰版主的滥权?

北风沙 发表于 10-12-2010 12:28 AM


并非要掩饰版主的滥权,要知道这算是个处于灰色地带的问题。
希望能得到你的谅解。

p/s: 在没进入这主题前我已经要求有关版块的版主们理清正确的处理方向。

我隐约感觉到,你的抱歉是替他人讲的。
坦白说,我感激你的付出和息事宁人的态度,不过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必需由他自己站出来承担道歉,我们才能真正拿回公道。
希望你明白,如果你们超版难做的话,不妨请示网管。
北风沙 发表于 10-12-2010 12:28 AM


事情会演变到这地步,很肯定大家也不想要的。不过再反想大家若能各让一步的话其实是把事情解决的最好方法。大家能不计小节的一起继续注重在论坛的分享及讨论的话不是更好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难做之处,只知道和气方式才是唯一能真正"圆满"一场误会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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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0 0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 蓝梭罗

啊,我刚刚才听从资深网友的建议,编辑过了,没想到你酱快看到和回复了。
可否请蓝超版也编辑下?免得更多意见出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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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更纳闷的是,该版主到现在还没有出来想大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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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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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0 01: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件事,我看到的是版主特地或故意针对一些人,所以连同其他人发表类似的帖,也一样被判莫须有的罪名,而把所有帖删除掉。
deadcow 发表于 10-12-2010 01:02 AM


死牛兄,我特别感激你,也非常欣赏你的“言论”。
如果我不是投诉者的身份,尽量压抑自己,尽量和平解决,一定跟你一起癫过

该版主玩针对与否,只有局内人的我们自己清楚就好了。
我刚刚编辑过上一楼的贴,决定看在蓝超版代道歉的份上,算了,免得他们难做。

擅自退下阵线,不懂你认同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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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1: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蓝梭罗

啊,我刚刚才听从资深网友的建议,编辑过了,没想到你酱快看到和回复了。
可否请蓝超版也 ...
北风沙 发表于 10-12-2010 01:40 AM


没关系啊。。。
反正你也没说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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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2010 0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100% 接受藍超版的處理方式及道歉。
也想說:如果這個道歉是vincent5081 版主說出的話,整件事情就完結了。

請超版正視以後如何處理類似事件 --> "離題直接刪除"事件,明確的告訴網友們如何才是正規的分享/交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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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2010 0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风沙 于 10-12-2010 02:39 AM 编辑
没关系啊。。。
反正你也没说错什么。
蓝梭罗 发表于 10-12-2010 01:59 AM


是没错,不过感觉是完全不同滴
对了,别封楼先,虽然我不会再强硬追究,不过也想等看该版主们给你的回复。

等待的时候我们来闲聊,[纵横视海]版主团:龙飞, vincent5081, jssl, 河马王子.
1.龙飞:没看过他的身影,上次访问时间是5天前,他没回复过我的短讯,结论是-放手没/少管理了。
2.vincent5081:这个就不多谈,唯一活跃的版主。
3.jssl:他有告诉我其实他只管理[影视特区]版块
4.河马王子:我们在影视相当喜欢的版主,不过他之前就说要退休,上次访问时间是2个月前,结论是退休了。

OK,那么蓝超版你所说的“该版块版主们”,其实就是剩vincent5081一个人负责而已。
现在,你明白为何我说,不让你们难做了吧。

或许,是独揽大权久了,导致今天这个局面?我是这么认为的。
就如deadcow兄说的,他是楼主,应由其他版主执行以免不公,我不懂这是否正确(应该也能执行才对),不过,要也没有,根本没其他版主会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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