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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nel8

[穿越时空]《红杏泄春光》作者:禾早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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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10 03: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章 情急拼命
  不提温柔心里叫苦,单是小环,听见这五个灾民叫她脱鞋,勾起了伤心事,“哇”一下就放声号啕大哭了起来。在古代,女人的脚是不能让丈夫之外的人轻易看见的,叫她脱鞋,岂不是要她的命?别提小环,就连温妈妈都一脸苦色,钱丢了还能挣,这贞洁要是丢了,她就该去跳井了。
  “号啥号?还没死人呢,你就赶着号丧了!”见这些人没有反抗,李三气焰愈壮,凶巴巴的走过来就抽了小环一巴掌。
  妈的!他居然敢动手打小环!这下温柔彻底被惹火了,她一向就是外柔内刚的脾气,性子倔强的很,压制了许久的怒气一下子涌了上来,不及多想,伸腿就往那李三身上狠狠踹去。
  “哎哟!”李三惨呼一声,一手捂着被踢的裆部,一手提起温柔的脚,将她整条腿掀了起来。
  温柔失去重心,一下子倒在地上,摔得挺重,她有点头晕眼花,一时都没能爬起身来,只听灾民里有人惊呼道:“三哥,这是啥?”她定了定神一看,却是自己脚上的鞋被抓脱了下来,里头藏的那张百两银票飘到了地上,被说话那人给捡了起来。
  李三忍着痛,转头去瞧,见是一张写着潦草字迹的纸张,上面还画着密密麻麻的花押,他不识字,被温柔踹了一脚正中要害,此刻又痛又怒,一把抢过那张银票,顺手就撕了,嘴里骂道:“管它是啥,左不过是些房契地契,我们又变卖不出去!”他边撕还边忍着痛得意的向温柔扬了扬手里的碎纸片,然后手一松,纸片飘飘扬扬的飞了起来,他大声笑道:“叫你踢老子!老子用不到的东西,你也别想得到!”
  这人已经完全失去理智了,再也看不到一个穷苦平民身上那种温良纯厚的品质,温柔摇摇头,将冲过来扶她的温刚和小环推开,她自己爬了起来,反手拔出挽发的铜簪,趁其不备就往那李三身上狠狠扎去。
  这个时候,只能拼命了!温柔知道,这些人现在让他们脱鞋,接下来指定还要脱衣搜身,别说小环和温妈妈了,就连她这个思想并不封建的现代人都无法忍受那几只脏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
  与其被辱,不如拼命!
  她那倔强的性子一旦被激怒起来,就很难再克制下去,就像那天小环被赵老爷糟蹋了,她头脑一热就揣着剪子要去拼命,只是当时有刘嫂在旁打醒了她,此刻众人却都已被惊呆了,张皇失措之下,哪里会想到要阻止她?何况她出手这么快,就算要阻止,也来不及!
  温柔手里的铜簪是往李三的眼睛扎去的,他此刻填饱了肚子,气力是有余的,但灵活却不如温柔,加上他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柔弱的女子,竟有这么烈的性子,待要躲开,已然不及,只偏过了头,没让她的簪子扎中眼睛,可是脸上却仍是被拉出一长条血痕,火辣辣一疼之后,血立刻就涌了出来,染红了他的半张脸。
  “姐姐!”温刚看到温柔还待再刺,却被李三拧住了手腕,其余的几个灾民也跃跃欲试的围了过去,心里一急,冲到火堆旁,端起那口煮着滚水的大锅,生怕殃及温柔,不敢泼李三,却向着另几个灾民狠狠泼去。
  “妈呀!”
  “烫!烫!”
  “捉住那小兔崽子!”
  被滚水泼到的灾民一边慌张躲避,失声呼痛,一边过来捉温刚,吓得温妈妈在旁一个劲的求饶,求他们放过温刚。
  小环看到温柔手里的铜簪立刻就要被李三夺下来了,一边哭一边学着温刚的样子,从那堆火里抽出一根还在燃烧的木柴,就挥舞着往李三身上抽去。
  “干!老子同你们拼了!”车夫看到那俩孩子都往上冲了,自己一个大老爷们要是还躲在一旁,那真丢死个人了!头脑一热,也冲了过去,一把揪住李三的手反掰了过来,就拿大耳刮子在他脸上连抽了数下,打得李三有点懵了,不知不觉松开了温柔。
  “温刚!”温柔眼角余光瞥见有两个灾民冲过来解救李三,另两人却捉住了正咬着牙拳打脚踢的温刚,生怕他有什么闪失,立刻丢下李三,紧握着铜簪就向温刚那里冲去。
  场面混乱极了,几个人厮打成一团,但温柔这边毕竟是女子与孩子居多,哪里拼得过常年下地做苦活的这几个身强力壮的灾民?眼见车夫被人捉住了胳膊,温刚被揪住了头发,小环和温柔也被人推倒在一旁,就连温妈妈,也边哭边和人厮打得披头散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不成个模样了,偏偏那两个书生还蜷缩在一旁,靠在一起瑟瑟发抖,就是不肯过来帮忙。
  再耗上一时半刻,估计局面就无法收拾了,就在这时,原先一直昏迷在地上的那个少年突然掀被窜身而起,拿起身边的瓷碗往地上狠狠一磕,两手各抓了一块尖锐的破瓷片,就加入了战团。他来得极快,灾民们又没有防备,竟让他得了手,一块破瓷片扎进了李三的肚子,另一块破瓷片划破了一个灾民的脖子,他们的血,立刻涌了出来,淋淋漓漓滴了一地。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整个破庙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只听见生着的火堆“哔哔啪啪”燃烧的声音。但这静默只持续了极短的一段时间,那少年返身又抓了两片破瓷片,疯了似的往另三个灾民身上扎去,嘴里还喝道:“滚!你们这些杂碎!统统都给我滚!”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虽然先前温柔等人也已经在拼命了,但下手却没有这少年那样疯狂,他像是完全不顾自身了,又似心里隐着滔天的仇怨,恨不能撕裂这眼前的一切,将之统统毁掉!毁掉!
  破瓷片割得他双手鲜血淋漓,他却仿佛感觉不到痛一般,势如猛虎的往前冲扑着,不但见人就刺,连牙都使上了,狠狠的将一个捏住他手腕的灾民的手背,给生生咬下一块肉来。
  “啊——”被咬的灾民,发出一声几乎能撕裂天地的惨叫,听得人心里发毛。
  “这……这小子疯了……”
  “快……快走!快走!”
  方才还凶巴巴的灾民同他那猎豹般的气势一比,那简直就像是五只待宰的小白兔!何况他们没防备,瞬间就被伤了三人,对方却添了个想杀人的疯子,此刻的形势已经完全被扭转过来了!不但揪住温刚的那人慌忙松手往庙门外逃去,就连受伤不轻的李三和另三人,怔得一怔之后,也立刻夺路而逃。
  他们一阵狂奔之后,眼见身后没人追出来,才松了一口气,但心里还在不停的自怨自哀,后悔不该把事情做得这么绝,要不然也不会惹得人家拼命。这下好了,抢到手的几十两银子,原本够吃喝一年,现下却还要花钱去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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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10 03: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一章 静待天明
  那少年似乎真的有点神志不清了,手里抡着两块破瓷片在空中疯狂的乱刺了一阵,这才发现人跑了。他提步想追的,谁知刚迈出一步,就觉得头脑一阵晕眩,人也摇摇晃晃立不太稳了,最后“卟”的一声,吐出了嘴里一直叼着的那一小块人肉,整个身子轰然倒地,再次晕了过去。
  灼热的火舌“滋滋”的舔着那少年吐出的人肉,整间破庙里顿时弥漫起一股奇怪的焦肉香气。众人才刚松了一口气,见此情形,又齐声惊呼,都围上去,七手八脚的将那少年抬了起来,安放到油布上,替他盖好棉被。
  “他……不会有什么事吧?”小环看见少年脸色又如雪样苍白,不禁担忧起来。
  温柔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只觉得有些急促,皱眉道:“应该是使脱了力吧!”
  车夫在旁端详了一阵,点点头道:“这孩子年岁本就不大,气力有限,加上先前还饿晕了一阵,要是不晕才奇怪哪!”
  “那怎么办啊?吃的东西又被抢空了,连点糖都没剩下。”温刚揉着自己被揪痛的头发,插话问道。
  温妈妈此刻眼里只看见自己那宝贝儿子了,跟在他身后,不停的问他这里痛不痛,那里有没有伤着,倒搅得温刚有些烦躁起来,不耐道:“娘,咱们车上还有没有什么吃的?”
  “没了。”温妈妈低头想了想道:“仿佛就剩下一小袋盐。”
  “我去拿。”温柔立刻接了话,又嘱咐温刚道:“打一锅水来煮上。”
  等水开了,温柔拿碗舀了水,又溶了少量食盐进去,这才找了块干净帕子,在锅中的开水里漂过,取出拧干,沾了淡盐水,掰开少年的掌心,替他的伤口消毒。
  盐水沾在伤口上,肯定是很痛的,那少年轻轻呻吟了一声,拧起了眉头,只是还没有醒。温柔看见他的手掌被割得皮破肉烂,都替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孩子,真是够狠的,居然能把自己伤成这样!想必方才他就是仗着这一口狠气,才能逼走灾民,救了众人。
  处理完他的伤口,温柔长吁出一口气,拿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发现并没有发烧的迹象,这才稍稍放下了心,又煮了一锅水,让小环舀了一碗喂给他。眼下深更半夜的,实在没处找食物,只能让少年先喝点水,补充一下他体内因流血而丧失的水份,一切,等天亮再说了。好在那几个灾民也受了不轻的伤,应该不会再回来,温柔关紧庙门,这才一屁股坐下,觉得先前被捏的手腕处肿痛难耐起来。
  此刻众人安全了,都坐在那里各想各的心事,就连那两个同样被抢的书生,也重新生了一堆火,彼此对望着苦笑,静默无声。
  温妈妈坐在温刚身旁,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想起方才的惊险场面,不觉紧紧的拽住了儿子的衣袖,仿佛生怕他会突然消失在自己面前一样。不过待到她后怕渐退,想起被抢的钱,又心疼起来了,忍不住念叨道:“咱们原先在元昌城里住的不是挺好的,何必费事搬什么家呢?这下可好,银子被抢光了,这往后的日子可咋过啊……”想到伤心处,她悲从中来,又拿帕子抹起了眼泪。
  唉,如花这个娘还真是水做的,那眼泪淌得都快赶上林黛玉了!温柔被她哭得头痛万分,又不好说她,只得闭起了眼来假寐养神,假装什么也没听见,静等天亮。
  熬过一宿,待天色蒙蒙发亮时,温妈妈就急着催促车夫套车,想要赶紧离开这鬼地方。温柔见那少年仍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不禁有些为难起来。昨夜承了他的救命之恩,此刻肯定不能丢下他不管,但若是要带他走,那林子里头的那具尸首又怎么办?现在想来,那尸首与这少年一定有什么关系,或是亲人,或是朋友,古人讲究入土为安,总不能任其曝尸吧!
  她犹豫了一下,将自己想要埋葬那尸首的想法说了出来。死者为大,这回就连温妈妈都不反对了,其他人当然更没意见。车夫想起自己车上还备了把铁锹,便自告奋勇的说要去挖坑,温刚执意跟着他去,温柔便让温妈妈看着那少年,自己同小环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舒散一下心里的郁结。
  清晨的空气还有些凉,从庙里出来,温柔不禁被冷风吹得打了个寒噤,不过她眼尖,忽然望见庙旁长着许多肥嫩的马齿苋,立刻走到近前,满心欢喜的蹲下身采摘起来。
  “姐姐,你采这个干嘛?”小环不解。
  “这是味道很不错的野菜。”温柔笑道:“你小时候应该吃过吧。”
  “不记得了。”古代野菜是很不值钱的玩意,遍地都是,除了没米下锅的穷人,谁也不会去吃它。小环很早就同刘嫂一起卖身到了赵府,吃穿不算差,自然用不着吃这等东西裹腹,但她想起赵府,脸色多少有些黯淡下来,不再言语,只默默的帮着温柔采摘起马齿苋来。
  不一会工夫,两人便采了满满一兜马齿苋,温柔让小环先拿去洗净,自己在附近寻了半天,找到一些野蒜,回去又钻入大车里乱翻了一阵,居然被她翻到两把粳米,忍不住大呼幸运!
  她将粳米和野蒜拿回庙里,见那两个书生早就不晓得走到哪去了,也不理会,只动手调理起小环洗净的马齿苋来,先烫了一半,洒上盐和野蒜拌了个凉菜,尝尝味道虽然单调了些,好在野菜嚼起来本身就有一股清新的香气,缺点作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拌好凉菜,温柔再将那两把粳米投入滚水锅里,慢慢的熬起稀粥来,等到粥滚,再投入马齿苋,加点盐,便是一锅热气腾腾的野菜粥,赶先舀了一碗出来,喂给那少年。
  待得车夫和温刚回来,大家这才轮流喝了碗稀薄的粥,分光了马齿苋拌的凉菜。这顿早饭虽然少得可怜,但好歹胃里有了点食,众人便觉得僵冷的身上有些热乎起来,开始起身收拾东西,离开这座破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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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10 03: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二章 滞留途中
  骡车一路颠簸前行,少年觉得自己仿佛身处浪海涛尖之上,不时被高高抛起或是重重落下,只是这海浪的声音却有些奇怪,“咯噔噔”、“骨碌碌”的,夹杂着感觉好遥远的低声话语,无论他怎么努力去倾听,都隐隐约约听不清楚,只觉得其中有个声音特别清柔温和,让人听了心里安定。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意识仍然迷迷糊糊的,有几次想要努力睁开眼来,但是眼皮却像被胶涩住了一般,无论如何都牵扯不开,于是他又放松了心神,不再去做无谓的挣扎。睡吧,还是睡吧,起码在梦里伤心和痛苦的感觉没有那么尖锐,不会刺的他整个心都在疼痛,如果能一直这样睡下去,其实也不错……
  温柔看见那少年的眼角渗出了几滴眼泪,随着车身的摇摆,滚落下来,瞬间又消失无踪。他,难道在做什么噩梦吗?还是心里有太多的苦,连昏迷的时候,都止不住流泪?
  仔细看看,这少年的脸孔其实挺清俊的,只是总紧紧拧着他的眉头和唇,仿佛那里面藏着无论怎样都揉散不开的忧愁。温柔轻轻叹了一口气,拿帕子去擦拭那少年的眼角,不过尾指碰触到他额头的时候,却觉得有些烫热。
  “他好像发烧了。”小环在一旁也注意到了,这少年的脸上透着异样的红晕。
  温刚拿手背抵在他额头上试了试温度,点头道:“烧得有点厉害,挺烫手的。”
  “大叔——”温柔掀起车帘,扬声喊道:“还要走多久才有打尖的地方?”
  “再走上一个时辰吧,前面有个小镇。”车夫头也不回,加紧扬鞭。
  一个时辰之后,他们总算赶到了打尖的小镇,但此刻温柔算是身无分文了,不得已,便想拿头上簪的那根镀铜银钗去换钱,结果却被小环给拦下了,她笑道:“姐姐忘了?我身上还有钱呢!”当初逃离赵府时,刘嫂曾塞了十几两银子给她,这几个月来,她吃喝穿用花的都是温柔的钱,这些银子便一直攒了下来,幸好昨夜没被抢去,还可用来救救急。
  温柔笑接过小环塞过来的十四两银子,道:“这我可是忘了!银子我收了,回头还你。”
  “姐姐你说的这叫什么话!”小环恼道:“你花在我娘和我身上的钱都不知有多少了,这一点钱,你若要还,今后我就不认你这姐姐了!”
  “好!不还!”温柔笑着低声道:“留着给你今后做嫁妆!”
  “姐姐!”小环臊得直跺脚。
  温柔笑着轻拧了拧她的脸,便去找客栈和大夫了。
  幸好那少年病得不太严重,只是有些发烧,灌了两副汤药下去,又歇了一夜,烧便渐退了。第二天大清早,温柔刚给那少年喂了点米汤,出房带上门,就被温妈妈拦在了门外,对她道:“女儿啊,咱们在这镇上还得耽搁多久?”
  “等他醒了再上路吧。”温柔叹气,不是她不想走,而是那少年身体弱得很,此刻便上路,怕他受不起那阵颠簸。
  “咱们的银子可不多了!这住一日的客栈,就得花上一百五十文钱,外带吃喝抓药,这么多人一天下来就得花二三百文钱,要是都用光了,到时进了京都,咱们可怎么活?”温妈妈昨晚算了一夜,心焦的很。她是没本事赚钱的人,便只有在这“省”字上做文章了。
  温柔闻言皱眉,这少年好歹也救了他们,总不能丢下不管吧?她不想多解释,只道:“放心吧,有我呢!”
  “你一个姑娘家……”温妈妈还待再说,温柔便听见房内似乎传来一声低低的呻吟,连忙撇下她,就推门进去看那少年。
  少年昏迷了一天一夜,这时总算睁开了眼睛,意识却还有点迷糊,呆怔怔盯着帐顶,辩不清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直到看见温柔推门进来,才挣扎着坐起来,哑着声问道:“这是哪?”
  “客栈。”温柔倒了杯温水给他,看着他一口气喝下去才接着道:“你昏迷很久了,现在感觉好点没有?”
  少年没有答话,只是拿着空杯愣愣的盯了温柔一会,似乎在思考眼前坐的这个陌生的清丽少女到底是谁。不过随着头脑的逐渐清醒,昏迷前发生的事情一幕幕跳入了他的脑海,他猛然跳起身来,胡乱穿上鞋,丢下茶杯就往门外冲去。
  “你上哪去?”温柔急忙上前阻拦,他这个样子跑出去,没准刚到街上又昏倒了。
  少年闻言止住了脚步,犹豫了一下,回过身来向她深深的施了一礼,然后便打开门跑了出去。
  真是个性格古怪的家伙,温柔苦笑了一下,不得不紧追上去。幸好刚追到楼梯口,就见在大街上刚逛回来的温刚在底下拦住了那少年,死活不肯松手,嘴里还道: “你身子还没好利索呢,怎么可以到处乱跑!”  “放开我,我要回庙里去!”那少年使劲挣扎着,无奈他这两天基本没吃什么东西,又是昏迷初醒,手足软弱无力,一时间竟挣脱不开。
  “这位小哥,你是担心林子里那未埋之人吧?”车夫听见动静,也从房内出来了。
  少年不得已,点了两下头。
  “放心吧!咱们已经将那人埋葬了,怕你日后找不见地方,还留下了记号。”车夫呵呵笑道:“你现下还是专心养病的好!”
  少年闻言,立刻转身跪下,“咚咚咚”替车夫磕了几个响头,慌得他连忙上前将那少年扶起,嘴里直道:“小哥快起来,我可受不起这大礼!快,快起来!”
  这少年一磕完头,浑身的力气就仿佛被抽空了一般,腿一软,便瘫坐在了地上,温刚和那车夫连忙架着他进房,将客栈里围观客人的好奇目光,都关在了门外。
  温柔见此情形,无奈地叹了口气,找客栈掌柜借了厨房,就进去替那少年做吃的去了,心里还忍不住猜测,那死去之人与这少年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这少年看上去甚是孤苦伶仃,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可以投奔存身的地方,毕竟到了京都之后,他们就该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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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10 06: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三章 到达京都
  两天后骡车又摇摇晃晃的上路了,此刻离京都只剩下一日的路程,而那少年调养了几天,又洗过澡,换了干净衣裳,看上去挺精神了,只是脸色仍有些苍白,更形瘦弱。
  路途中,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众人免不了说两句闲话,唯有他一直很沉默,几乎从不开口,除非别人追问,才敷衍两句,多半时间都在低头倾听。
  “大叔,那天被抢,你怎么没撂下我们自个赶车回去?”温柔坐在车帘旁边,笑着与那车夫搭话道:“不怕到时不给你车钱哪?”
  “哎,瞧你说的,我能做这么昧心的事吗?”车夫是个本份人,呵呵笑道:“遇见这天灾人祸的事情也叫没法子,我当初即接了这生意,自然要将你们送到太和城,只是咱们大昭一向安定,我赶了这些年车,也没遇见过几次这样的事,这人背运时哪,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罗!”
  温柔点点头,说实话,她当初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就算在客栈里听闻了洪灾的消息,也没太放在心里,看来以后若是出门,还是该更谨慎小心一些,这次只破了点财,人没事,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抬头望了那少年一眼,笑道:“说起来,那天真是多亏了叶昱,要不还不知怎么收场呢!”
  叶昱低着头淡淡道:“没什么,是那些人太可恶。”
  “回头到了京都,你有落脚的地方吗?”温刚不知为何,对他有莫名的好感,此时有些担心起他未来的生计来。
  叶昱摇摇头,似乎想起什么伤心事,眉头又拧了起来。
  “啊!那你住在我们家好了。”温刚倒是个直肠子,想到什么就脱口而出,没看见话一出口,温妈妈就狠狠瞪了他一眼。
  家里已经住了个小环,好在是个丫头,也没有太大的不便,要是再留下这半大的小子,成何体统?不过这事她拿不了主意,还得听女儿的,温妈妈心里忐忑着,又拿眼去瞟温柔。
  温柔也没什么好法子,正犯踌躇呢,却见那叶昱忽然向她单膝跪下道:“我家里人都没了,这条命也是姑娘救的,请你们收留我吧,不论什么活我都能干。”
  “这——”温柔惊了一跳,忙扶他道:“有什么事你起来再说。”  叶昱摇头道:“我念的书不多,但还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今后替姑娘当牛作马,我决不抱怨!”
  “你念过书?”这年头识字的人实在不多,初遇叶昱,他看上去也是一副乞丐模样,虽然清洁过后看来气质不错,但温柔还是有点讶异。
  “略识几字。”叶昱低头答道。
  “你起来吧!”温刚也过去搀扶他道:“虽说我们救了你,但你也救过我们,就别说这样的见外话了。”
  叶昱总算起身坐回了原位,想了想,又摇头道:“你们替我埋葬了爹爹,这份恩情我不能不报!”
  “那只是举手之劳,你不用放在心上。”温柔的脾气吃软不吃硬,眼下遇见这事,她还真有点慌了神,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收留叶昱,也不是不行,毕竟温刚太小,今后还要送他去念书,家里的重活总需要有人来做,这叶昱虽然看上去也不过十四五岁年纪,可是性格比温刚坚毅多了,想必还能替她分担些劳苦,只是她却不希望叶昱是为了报恩才决定跟着他们,因为她自认没做什么值得别人报答的事情。
  没想叶昱说话还挺直,他淡淡道:“这事对你们来说是举手之劳,对我来说就是天大的恩情!我没啥能耐,若是连爹死了,都不能让他入土为安,也就枉为人子一场了!”
  “好吧!”温柔终于松了口道:“你就暂时跟着我们吧,不过别再提报恩的事,算我雇了你这个小伙计,到时我每月会算工钱给你。”
  “不用给了,包我吃住就行。”叶昱坚持。
  温柔没见过这么固执的家伙,还真有点哭笑不得,但看这个话题再继续下去就陷入僵局了,只得暂且答应,日后看情况再说。
  第二天晌午,骡车终于驶进了大昭的京都太和城,温柔下车时看见大街上人来人往的热闹场面,不觉大吃了一惊。
  这是古代的城市啊?对比现代都毫不逊色!所有的主要道路都是拿打磨平滑的青石板铺就,宽度足够容得下八辆马车并肩而行。街道两旁的房屋鳞次栉比,不但高矮一样,就连样式都完全相同,清一色全是各色店铺,悬着大大的金字招牌,门前还站着迎送往来,大声吆喝着招徕生意的伙计,个个精神饱满,嗓门响亮,脸上挂满热情洋溢的笑容。
  “大叔……”温柔犹豫着开口问道:“这太和城里不许摆摊么?”虽然她当初是想来这里开个店铺的,但钱被抢光了,银票又被撕烂了,压根付不起租赁铺面的钱,眼下最实际的打算就是摆个不太需要本钱的小摊了。
  “啊,有啊!”车夫想了想道:“这里是东市,不许摆小摊,小摊都集中在西市呢!那里的吃食玩意儿可多,价钱还便宜,到了夜市时加倍热闹。怎么,姑娘想去瞧瞧?”
  “嗯!”温柔点了点头,取出二两银子递给车夫道:“大叔,这是我们的车钱。”
  车夫一看,摆手慌道:“多了!太多了!当初讲好付一两银子的!”
  “这一路上多耽搁了你两日,又累你担惊受怕被抢了钱,这点钱,你是必须收下的。”温柔将银子塞到车夫手里,同他道别后,就准备带着家人离开,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找所住房赁下,否则住客栈太费钱了,还不方便。
  “哎,姑娘!”车夫在她身后喊道:“我赶着车长年累月在外头跑,这太和城哪,时常也来这么一两趟,你们下回若是要雇车,千万去车马市上找找,没准还能见面哪!”
  “好!”温柔回头一笑,向他摆摆手道:“大叔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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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10 06: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四章 四处寻房
  既然打算在西市摆个小摊,那么去那里找房子是最适宜方便的,不过温柔压根没想到这太和城有这样大,从东市到西边,就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差点没把两条腿给走断,累得够呛,心里后悔当时没让车夫直接将他们送到这里。
  “这城……真够大的……”温妈妈走到最后,都需要人搀着才能勉强迈步了,叫苦连天道:“元昌城多好哪!出门没多远就是市集,绕完整个城也费不了这么多时辰!”
  温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没有言语,只专注的看沿途的房屋门上有没有贴招赁字眼的红字条。但房子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走了一段路,眼看温妈妈就要坚持不下去了,她只得叹口气,四处张望了一下,领着温妈妈到了一个卖茶果的小摊上,让小环和温刚陪她坐在这里喝茶歇脚,自己与叶昱这两个认识字的则分头去找,约定回头再在这地方集合。
  找房虽然辛苦,不过温柔一路走来,发现这个城市的人口的确比元昌多上数倍,这就意味着到时在这里摆个食摊,客源应该不成问题,要是生意好,钱肯定赚的也比较多,而且这里来往行人的说话口音听起来也有点南腔北调的味道,那么她这个穿越者和小环那个逃奴,生活在这里应该也会更安全些,这就是她一直想到京都的最重要原因了。
  温柔找房的同时也仔细查看了路上各种卖吃食的小摊,一来可以了解一下京都人的口味,二来到时摆摊不至于重了这些食摊。人总是喜欢尝试新鲜的东西,卖一些这里没有的小吃虽然会冒一些无人问津的风险,但总比同别人去竞争着抢生意要强得多。
  拐来绕去的又找了一个时辰,眼见太阳都快偏西了,她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才在街尾处找见一所出赁的房子,同她在元昌城暂住的地方一样,带着个小院,分上下两层,只是更多了两间房,反正现在添了叶昱要住,倒正合适,不过问过价钱,知道这房一月的租钱需一两三钱银子后,她又有些犹豫了。
  真的太贵了!一两银子在这里就能换一千五百枚铜钱,一两三钱银子,基本就相当于二吊钱了,比她在元昌城租的房要贵上四倍!温柔没敢当时就付订钱,打算回去找家人商议之后,再看看叶昱有没有找到更便宜的房子再说。
  “什么!一两三钱银子!”温妈妈听了她的话后果然跳了起来,要知道她这个穷苦的妇人,在温柔穿越前,几乎都没见过银子,即便现在阔绰多了,从心理上仍然无法接受这么天价的房租。她吃惊过后接着唠叨起来,苦着脸道:“儿啊,咱们还是回元昌得了,这地方哪是人待的?方才咱们三人只吃了三碗茶,就付了九文钱,这要是在元昌,一碗茶一文钱就足够了!”
  咦?一碗茶三文钱?温柔听了她的话,不惊反喜,自古都城的物价高,她自然是知道的,不是还有句俗话叫“长安居大不易”吗?但消费高了,赚的钱同样也多,反正她又不想过什么奢侈的生活,只要收入略大于支出,还能积攒点钱,过上几年自己买所房子,就可满足了。
  “叶昱,你有没有找到什么适合的房?”温柔转头问他。
  “找倒是找了一所,就在这条小巷拐进去不远,不过比你找的地方略小些,只一间明厅三间内室,带小院和厨房,租钱也不便宜,一月需一两银子。”
  三间内室?其实也够住了,叶昱可以同温刚住一间,她和小环住一间,让温妈妈单独住一间。能省一点是一点,温柔当即道:“带我们去看看。”
  叶昱说的那所房子,也是带家具出租的,他们到时只需置备一些锅碗瓢盆就够了,温柔看完房子,觉得还算满意,又问过小环和温刚的意见,便打算租下来了。  温妈妈在旁生闷气,她气女儿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所有人的意见都问遍了,独独漏了她!要她说,这房子就没什么好,院子里光秃秃的,连架葡萄藤也没有,房间里的光线也不够充足,这以后温刚要是念书,还不使坏眼睛?但她自知温柔要是拿定了主意,她说什么也没用,只得闭紧了嘴默不出声,心里却已经替温刚挑了间光线最好的朝南屋子。
  付过定钱,讲明每月底付房钱后,温柔一家在太和城内总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但现在却不是能喘口气歇息的时候,她嘱咐温妈妈带着小环将细软整理出来后,便带着叶昱和温刚上街买东西去了,等到大包小包全拎回来,身上的银子也花得只剩七两了。
  “今晚将就一下,吃点烧饼垫饥吧!”时间已经太晚了,温柔也没体力下厨做饭了,买东西的时候,顺带拎了一包烧饼,切了点酱肉回来,喝点白开水,对付着就是一餐。
  饭时,她同大家商量起做买卖的事情,小环当先就提议道:“还是卖炸臭豆腐吧,那个我已经做得很拿手了!”
  “不好,在元昌时卖太久了,早已‘臭’名远扬,我可不想这里有人认出我们来。”温柔摇头。
  “要不,卖你有一回做给三姑娘吃的那种七星鱼丸?”小环想了想又道:“那个杏脯蜂蜜蛋糕也很好吃的。”
  “太麻烦。”温柔还是摇头,她倒是想过要在这里开一家西式糕饼店,但目前资金不足,还是打消这个念头为妙。
  “姐姐,卖你做给我吃过的叉烧肉吧!”温刚说着,就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唉,嘴都被姐姐喂叼了,以前他要是有烧饼吃,那真像过节一样高兴,现在嚼着这烧饼,却觉得又干又硬,简直没有胃口,那酱肉也不好吃,咸的要命!
  “卖叉烧肉需要的本钱太高了吧?万一生意不好卖不出去就惨了。”温柔想了想,继续摇头。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叶昱开了口,沉吟道:“卖鸭血粉丝汤吧。”
  鸭血粉丝汤是温柔那天看叶昱失血过多,才做给他吃,让他补血的,其实这里没有辣椒,口感会比正宗的做法差一些,不过成本倒是比做叉烧肉要低些,可以试试!她考虑了一会,默默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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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01: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五章 预备摆摊
  温柔是个行动派,想到就做,当天夜里,众人都歇下之后,她却在灯下,拿着张纸和一支用起来十分别扭的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只有她自己才看得懂的简体字,将摆摊需要准备的东西一一记下,甚至简单预算了一下花费,这样隔日一早起来就能去置办。
  “姐姐,早点睡吧,都累了一天了。”小环睡到半夜,看见温柔还在灯下冥思苦想,不由催了她一句。
  “好了好了,就来了!”温柔嘴里应着,手里却还在不停的写,连众人的分工都详细列了出来。
  早上让温妈妈去菜场采购煲汤的老鸭、鸭内脏、粉丝、豆腐和大量鸭血,回来她还得做家务。小环则负责在家里清洗原料、炸油豆腐。温刚,不用指望他做太多事,还是让他专心念书好,有闲的时候,替温妈妈和小环打打下手就行,至于叶昱,他的活就比较重了,要替温妈妈拎菜,要劈大量的柴,还必须跟着她出摊。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温柔在寻找租房的时候就打听过了,这里生意最好的时候是日落后的夜市,忙碌了一天后,大家都闲了,会出来四处逛逛,而这里一般人家都是一天吃两餐,逛着逛着肯定会肚子饿,免不了再吃点宵夜,因此夜间摆摊的盈利几乎是日间摆摊的一倍,她便打算摆个夜摊了,可是一介女流,夜里摆摊,若没有个男人跟着,别说惹人白眼了,她自己都觉得心里不安,再说她一个人也忙不过来啊,必须有人在旁洗碗收钱,这个人选,非叶昱莫属了!
  温柔咬着毛笔头,回想起路上被灾民打劫的事情,觉得摆摊时若是女装出去,又是未婚少女的打扮,真的很不合适宜,也容易遇到危险,看来必须乔扮男装了。但是自从老寡妇辩出她的真实身份后,她就一点也不敢低估古人的智慧了,压根不认为她套件男装,戴个头巾别人就真把她当男人看了,因为她的身材和脸部轮廓,都是十分女性线条化的,再说声音也容易泄露她的性别,还有耳朵上那两个明显的耳洞……
  唉,真是难办!
  温柔头痛的揉了揉太阳穴,觉得眼睛实在酸涩得快要睁不开了,便在纸上胡乱添了一笔,写上男装一套后,便搁下笔,吹熄了灯,摸着黑上床睡了。
  第二天温柔睁开眼时,见红日已满窗,再伸手一探睡在她身边的小环,却摸了个空,知道她已经起来了,不敢再贪睡,连忙穿衣起身,叠好被子后,去院子里打水洗脸。
  她端着脸盆刚一掀帘子跨出房门,聚在厅上的人,都立刻停止了说话,瞪大眼睛望着她,尤其是温妈妈,一脸见了鬼似的惊恐,唯有小环,没有太惊讶,只是抿着嘴,轻轻的笑。
  “干嘛这样看我?我脸上有蜜啊?”温柔诧异极了。
  “姐,你昨晚干什么了?怎么……哈哈哈……”温刚强忍住笑意,可是话说到一半,还是爆笑出声,捧着肚子直唤哎哟。
  温柔摸了摸自己的脸,没觉出什么异样,又向站在一旁,憋得脸上神情有些扭曲的叶昱道:“你说,我到底怎么了?”
  叶昱扭过头去没有答话,但身子在轻轻颤抖,看样子也是忍笑忍得很辛苦。
  最后还是温妈妈拿了面铜镜给她,让她自己照照去。温柔狐疑接过,心想这破镜子能照个鬼啊?磨得再亮,照出来的脸也是黄澄澄的模糊,仿佛肝炎晚期,不过想虽这样想,她还是举起铜镜,站到门边,迎着光照了照脸上,结果黑线的发现,自己的那张脸跟花猫有一拼,东一块西一块全是墨迹。
  “这个——”温柔难堪的低下头去,心里在申辩,这可不能怪她,她以前可从来不用毛笔这类古老的写字工具,弄了一脸墨也在所难免嘛!不过想想还是有些尴尬,就连识字不多的温刚,也不会将自己弄成这个样啊!
  小环见她有些窘,连忙替她解围道:“姐姐很厉害呢!昨儿写了大半夜的字,早起我瞧了瞧,一个也不认得。”
  她说的是真心话,无论温柔写出来的字有多丑,她都是分辩不出来的,只觉得温柔样样都能干,连字都认得,比温刚都强多了。可是这话听在温柔耳里,她却觉得脸烧得更红了,撂下铜镜,就飞奔出门,打水洗脸去了。
  不提温柔被羞跑了,单说温妈妈等人听了小环的话,可是惊讶的很。
  “姐姐认字?”温刚奇道:“她没念过书啊,平日里也只给我买点字贴回来,让我对着练,除了九九乘法歌诀,她什么都没教过我。”
  “是啊!”温妈妈附和道:“自从她自赵府赎身出来之后,仿佛啥都会了,从前她做出来的饭菜,味道还不如我呢!”
  小环听了这些话,微张了口,半天没说出话来,她怎么依稀记得,她娘说过,温柔是进府前跟着隔壁的厨子学会做菜的呢?那温妈妈为啥说她从前不太会做菜?
  唯有叶昱,从温柔出去后便默默立在一旁,也不说话,只微微拧着他的眉,听众人说话。
  温柔洗漱完进来,看见大家还在那里七嘴八舌的议论,不禁压低声音道:“早上我们出去随便吃一点,采办点东西回来。”
  “姐,你干嘛沉着声说话?”温刚不知她又在玩什么把戏了。
  “噢,我要练习用男声说话。”温柔还是压着嗓音,但她无论怎么装,也学不出那种很男人的腔调,只能让声音听起来稍稍中性一点。
  温妈妈一听这话,脸上肌肉立刻有些抽搐起来,恼道:“女孩儿家不规规矩矩的,闹这种把戏做什么?听上去……听上去就像个娈……啊!呸呸呸!”她说着,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咕哝道:“瞧我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姐姐,你为啥要学男人说话?”小环见此情形,也憋不住笑了。
  “准备穿上男装去出夜摊啊!”温柔皱皱鼻子,疑惑道:“真装的不像?”
  所有人都望着她连连点头,齐声道:“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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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01: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六章 摆摊夜市
  接下来的数天里,温柔苦练男人说话的腔调,若是不仔细听,多少可以蒙混过关了,反正她坚信沉默是金的道理,决定若非必要,摆摊时也坚持不多说话,更不同那些八卦食客一起天南地北的海侃。至于她的耳洞,夜晚时光线不明,应该没什么人会注意到吧,万一有人问起,她就说是小时候身体弱,不好养活,被老娘扮成女孩养大的。
  心里打定主意,温柔做起事来也轻快多了,没费多少工夫就将一切都置备齐全了,甚至还买了两本帐册,方便日后记帐。眼下就等着温妈妈将她需要的男装赶出来,穿上后立刻就能推上小车出去,开始她的赚钱之旅!不过,置办东西少不了要花钱,这几天下来,银子淌得跟流水似的,预留下购买食材的钱后,她发现自己手里能支配来开消的钱,只剩五百文铜钱。
  没钱了,再不情愿,她也只能缩减饮食上的预算,于是大鱼大肉不能买了,新鲜蔬菜和水果也要控制着吃,各种野菜咸菜倒是轮流上了饭桌,成为温家下饭菜的主角。好在温柔做菜的手艺没得说,即便是最简单最便宜的食材,经她的手一调理,也能变幻出不同的美妙滋味来,因此吃饭时,从来也没人抱怨过伙食变差了。
  这天晚上温家喝的是米粥,桌上摆了四个菜,鲜咸芥菜蒸豆板、雪里蕻炒豆干、肉末豆腐、香拌马兰头,虽是清粥小菜,众人也吃得津津有味,温妈妈甚至赞道:“早该这样吃,省钱!”每日在饮食上的花费比以前省了一大半,这一年下来,银子也能多攒几两,沉甸甸的压在箱底,人心里也踏实。
  温柔听得哭笑不得,总不能告诉她腌菜之类的东西不能多吃常吃,否则容易得癌吧?她忍了又忍,终于将话同清粥一起咽下了喉咙,说了也没用,温妈妈肯定会睁着一双昏花老眼,愣愣的向她道:“癌?这是啥玩意?从没听说过!穷人家,哪有这么多讲究!”
  饭后温柔回房,换上温妈妈替她量身缝制的男装,自个打量了一阵,觉得没啥破绽,不觉庆幸起自己年纪还小,胸部发育不太明显来,何况初春天气还冷,衣着鼓囊囊的,压根瞧不出身材。她走到房外,又询问了一下众人的意见,这才任由小环替她将头发束起,扎上头巾,同叶昱一起出门摆摊去了。
  别看古代落后,城市规划管理还是挺严格的,小贩们不能随意乱摆摊子,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钱币,才能在允许摆摊的地方,租到一个摊位,好在温柔在元昌城时就有过摆摊的经验,预先就租好了摊位,这才避免了被古代“城管”们驱逐罚款的悲惨遭遇。
  摊子一摆出去,温柔便将一大锅掺合着鸭子、猪筒子骨、肉皮和鸡架,已经熬成乳白色的浓汤坐在了慢火上继续熬,不一会便香气四溢开来。叶昱则在旁守着另一个煮成黄色的香料汤锅,帮着她烫煮鸭血、粉丝和切开的油豆腐,虽说烫煮的步骤和要点他早已记熟了,但实际操作的时候,多少还是有点手忙脚乱,不像温柔那样举重若轻。
  浓鸭汤很香,在高挑起的灯笼射出的昏黄光线里升腾出白色的水雾来,被风一吹,便四散飘去,路人禁不住就开始抽起了鼻子,偶有几个停下脚步,站在摊子前研究起汤锅里熬煮的材料来,好奇的探问,这摊子卖的是什么东西。
  本来温柔还发愁自己不会吆喝,偏偏叶昱又是个闷嘴葫芦,她生怕路人对自己的小摊一屑不顾,没想到还有食客过来询问,连忙解说自己卖的是鸭血粉丝汤,说到口若悬河时,若不是叶昱在旁对她使眼色,她差点就忘了自己那沉默是金的原则,幸好及时收住了口,舀了一勺老鸭汤浇入配好调料的碗里,倒入烫好的鸭血、粉丝和油豆腐,再泼上事先卤好切细的鸭胗、鸭肠和鸭肝,洒上香葱,一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便端到了食客面前。
  见她这样殷勤周到,看热闹的几个食客拉不下面子,便坐下来尝了尝,只觉汤香浓厚,鸭血鲜嫩,鸭胗奇香,再吸一口粉丝,爽滑弹口,也顾不上烫嘴,就大口吃喝起来,一小碗鸭血粉丝汤片刻入肚,只觉一股暖流从胃里一直蔓延至全身,在这春寒料峭的夜晚,令人浑身舒坦,不禁赞一声好,掏钱付帐。
  也有坐着细嚼慢咽的食客,边吃边看边摇头笑道:“这些东西以往我是不屑入口的,没想到掺合在一块做出来,滋味倒不错。”
  温柔笑道:“客人别小看这汤,熬的时间长呢,全是鸭里的精华,喝一碗下去暖胃补血还清肺,再说这鸭胗、鸭肠和鸭肝吧,都是用老卤腌制的,卤料越陈,腌的越好,您要是下回来吃,会觉得味道更胜一筹。”
  叶昱在旁虽冷着张脸,但心里忍不住好笑,笑温柔吹起牛来,真是脸不改色。他们这是第一回出摊,哪来的老卤?他早上看温柔卤制鸭脏时,还听见她说可惜没有陈卤来着。不过那食客听了倒是满脸堆笑,嚼起鸭胗来更是津津有味,甚至还摇头晃脑起来,叹道:“可惜可惜!”
  “可惜什么?”温柔忙问。
  “可惜这鸭胗没有单卖的,不然切一碟子下酒也不错。”那食客看来多半是个酒鬼,一提到酒,就问温柔道:“你这卖不卖酒啊?给我来一瓶!”
  “酒……”温柔摇头道:“没有。”不是她不想卖,而是酒价太高,她本钱不够,何况这里的律法又严禁私人酿酒,要卖,也得等她赚多了钱之后再说。
  食客酒瘾犯了,偏偏这里没酒卖,他匆匆吃完便会了帐起身离开,寻酒摊子去了。
  温柔望着他远去的身影,轻咬着下唇,心里谋算着,到时有了本钱,真该卤点下酒菜,再搭上酒一起来卖,兴许生意会更红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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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0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章 送弟念书
  一碗鸭血粉丝汤卖十五文铜钱,一晚上下来,温柔卖出去五十来碗,扣去本钱,大概也有四百多文的盈利,收摊的时候,她在心里算钱,算得两眼晶亮,一天四百文,一个月就是十二吊钱,扣去房租和日常费用,能攒下五六吊钱呢!一年下来就是六七十吊钱!哇,发财了!幸好这里的制钱有一枚当一百文用的,也有一枚当十文或是五文用的,也不太重,否则这么多钱,她还得专门腾间屋子来装呢!
  “别想太美,没准明儿来吃的客人就少了一半。”叶昱在旁收拾东西,瞟了眼一脸梦游似的迷幻神情,正飘飘然的温柔,冷言打击她。
  “呸呸呸!胡说!客人只有愈来愈多的!”没准到时挣的钱,比预计的还要多上一倍呢!温柔将装钱的小匣子锁上,小心翼翼的捧在怀里,等着叶昱收拾完东西,推着车回家。
  “你这样不行,太惹眼了。”叶昱又瞟了两眼她怀里的钱匣道:“放车上吧,拿雨布一盖,谁也看不见。”
  果然是自己疏忽了,温柔依言而行,然后提着灯笼,走在旁边替叶昱照路。回去的路上,夜风虽凉,她心里却是暖融融的,眼下赚的钱,虽然没她卖食单来钱多且快,但是非常有成就感!穿越到这个世界时,她一无所有,但是短短半年里,能挣钱养活自己,有可亲的“弟弟”和朋友,不用像在现代时那样孤单,她觉得自己算是挺幸运了,原先对老天爷的满腹怨怪都渐渐淡去,她想,今后应该可以安心在这里生活下去了。
  摆摊的事渐渐上了正轨,只是每天深夜三四点才能睡觉,这让温柔觉得有点吃不消,幸好年轻,熬夜后依然神采奕奕,也没生什么黑眼圈,不过她也没打算长期摆夜摊,不然就太没出息了,等到经济状况改善后,她还是准备找个能住家的铺面,这样不但省了房租,也不用成天深更夜半的冒着寒风往家里赶。
  至于温刚,他年纪渐大,上学的事情不能再耽搁了,一个月后,温柔算算积攒下来的钱也有了九吊之多,便打算给他找个启蒙的先生。
  打听了许久,她择定了离住处步行一刻钟路程的一家私塾,教书的是一位积年不中的中年秀才,姓许,听说学问还是挺好的,就是运气极背,自从十六岁中了秀才之后,每考必落第,不过他倒是愈败愈勇,成日拿着书在那里反来覆去的诵读,只是家里太穷,前几年又死了妻子,有一阵子连写字的纸墨都买不起了,便只得设了私塾,赚点束修勉强度日。
  这一天,温柔费心做了四色点心,粉果、抹茶蛋糕、软炸虾糕和枣泥山药糕,她才不管这些东西是甜的咸的,中式还是西式,只要好吃好看,让人尝着新鲜,就算大功告成。在她忙碌的时候,温刚按捺不住心里的兴奋,跟进厨房里去,这种点心尝一些,那种点心吃一个,不住大声赞好。
  “姐,你干嘛不做这些点心卖?”温刚嘴里塞满了抹茶蛋糕,含含糊糊道:“比外头点心铺子里卖的那些千层糕、桂花糕、绿豆糕之类的好吃多了。”
  做糕点很费事的,温柔沾着一手的面粉,在他头上轻凿了个爆栗道:“你当姐姐我是三头六臂的孙悟空啊!这也得我忙得过来!去吧,出去玩去,我一会就做好了。”
  温刚捂着脑袋好奇道:“孙悟空是什么人?”
  “……”温柔被他问得语塞,她可不想改行当评书的,给温刚讲什么《西游记》,幸好此时温妈妈在厨房外头嚷开道:“刚儿,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往厨房里头跑什么?还不快点给我出来!”
  真是太重男轻女了!温柔苦笑了一下,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让温妈妈把温刚这么有潜质有前途的大好青年给培养成古代典型的沙猪!不过眼下她可没功夫,巴不得温刚快点出去,别在这小厨房里碍手碍脚,不禁向他扬了扬下巴道:“去吧,收拾好文房四宝在外头等我。”
  温刚不情不愿的出去了,温柔一边将糕点装在提盒里,一边听温妈妈在外头不住的唠叨着温刚,不由再次苦笑。
  原本领着温刚去拜见先生的人应该是温妈妈这个当娘的,但是温柔将提盒与半吊钱交给她的时候,她又扭手扭脚起来,摸摸鬓发,慌张道:“我去了要说啥呀?”
  “就说带弟弟去拜先生念书啊!”温柔诧异,这本来就是去的目的嘛,有什么不会说的?
  “这……”温妈妈为难的看了看女儿手里的东西,道:“还是你陪我去吧?”
  “咦,你常日里不是总说姑娘家不该抛头露面的吗?”温柔好笑着,向在旁劈柴的叶昱招招手道:“你陪我娘去吧,我还得卤点猪耳朵,夜里好卖。”
  叶昱也不说话,只点点头,接过温柔递给他的东西,就站在一旁等温刚和温妈妈一起出门。
  这段日子以来,温妈妈总觉得叶昱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做事倒是勤快的,不等人吩咐,就会自动寻活儿干,但整天冷着张脸,又不爱说话,教人看着怪不好亲近的,她几次探问他的身世,他也沉默不答,如今要他陪着出门,温妈妈那是万般不愿,可是温柔早撂下她转身回厨下去了,让她自己一个人去吧,她又怕到时心里慌张,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犹豫了一会,只得整了整衣衫,带着温刚,同叶昱一起出门去了。
  他们出去的时间倒不长,除了温刚被留在私塾里念书了,不过半个时辰,叶昱和温妈妈便回来了。一进门,叶昱闷声不响又劈柴去了,温妈妈寻小环说了一阵话,忍不住又跑到厨房里来找温柔,对着她连声夸赞那私塾先生为人温和可亲,看上去就很有学问的样子,温刚跟着他念书呀,前途就无量了!
  “嗯。”温柔漫不经心的听着,随口答道:“只要别像那先生一样,屡试不第,一辈子当个秀才就好。”
  “呸呸呸!你这个当姐姐的,咋能这样说话呢!咱们家温刚哪,今后是要给我挣凤冠霞帔的!”温妈妈说着,一脸向往。
  温柔不好打击她的,只敷衍着笑了笑,心里却想,其实她不在乎温刚将来能不能当官,送他念书,只是想让他多识点字,有点精神上的追求,明白事理,懂得如何生活,如何享受生活,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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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10: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八章 仲夏之节
  春天一转眼就从眼前飞逝过去,天气一天比一天热,温柔身上的夹衣也渐渐穿不住了,换成了单裳。天气暖和了,愿意出门的人也愈多,夜市看去倒是更加热闹起来,她赚的钱自然也多了,只是忙碌加倍。
  这天温柔到街上买了点调料回家,发现外头人流竟比以往还要多上一倍,许多未婚的少女都三二结伴的出门游玩。算算日子,原来已是五月初五,若是在原来的世界里,这天是端午节,她找温妈妈问过之后,才知道这里没有端午的说法,但五月初五,也算是个节日,在这里被称为仲夏节,讲究吃各色凉糕,因此大街上四处可见卖凉糕的摊子,不但种类繁多,颜色也是五花八门,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
  “要不,今日就歇息一天,不用出去摆摊了,咱们也过个节吧?”小环这段日子来也十分忙碌,虽然忙碌使她暂时忘记了心里的伤痛,淡却了她与娘亲分离的思念,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心性又十分活泼,偶尔也会想出门去闲逛一下,买点零嘴吃食,过节对她来说,是值得期待的。
  “哎,过节也要吃饭过日子,怎么能不出摊呢?”温妈妈凑过来道:“我这两日在心里盘算着,往后可以多卤点下酒菜,白天闲了,我提到外头酒楼里卖去,多换两个钱回来,也能贴补着给刚儿买些纸笔,他近来练字,纸张费得太厉害了。”
  小环听她这么一说,低下头去不言语了,怔怔站了会,便继续动手清洗起食材来。
  温柔看见她失望的模样,心里有点难受,她希望小环与她住在一起,能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而不用总是感觉在寄人篱下,可是现在看来,这些日子她太过忙了,有点忽略了小环,忘了她只是个孩子,每天这样早起晚睡的辛苦,又没有什么娱乐,日子过得甚至还不如她在赵府之时呢!
  “不出摊了,今日咱们过节。”温柔撂下手里端的盆子,将小环拉到身边,问她道:“想去哪儿逛?一会咱们把刚儿也叫回来,大家一起出门热闹上一天。说起来,到京都也有好几个月了,你压根就没出过门,都是我这个做姐姐的疏忽了,该打!”
  “姐姐,你怎么这样说?若不是你,我早就……”小环想起伤心事,神情就黯淡下去。
  “好啦,不说这个,快收拾一下,趁天色还早,咱们能多逛一会。”温柔轻拍拍小环的背,似要将她心里的郁结拍去,笑道:“晚上回来,我再下厨给你们做点新鲜的东西尝尝。”
  小环应了一声,欢喜的回屋里换出门衣裳去了。温妈妈在旁拧着眉道:“你们去就去,别叫刚儿了,他还得专心念书。”
  “书是天天要念的,也不差这么一天,还是让他出去逛逛,散散心的好。”其实还有句话温柔隐着没说,她可不想温刚念成只知道之乎者也的书呆子。见温妈妈没有再坚持反对,她也转身回屋去换衣裳了,打算男装出去,这样不至于惹出什么麻烦。
  片刻后两人从屋子里出来,正在做针线活的温妈妈抬起头来,只觉眼前一亮,平时也没怎么仔细打量她们两个,今日见她们换了干净整洁的衣裳,双眸晶亮,脸颊也因兴奋而升起了淡淡的红晕,若是不知她们真实身份的,真要将眼前这对“男女”,视为一对璧人呢!
  温妈妈心念一动,似乎想起什么事来,只是张了张口,却没有说出来,光望着她们两个微笑。
  温柔觉得她笑得有些古怪,奇道:“娘,你笑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温妈妈连忙摆摆手。
  “娘,你同我们一起出去吧?”
  “我不去!我老了,走不动长道了,再说那街上人挤人的,有啥看头?我留下看家吧!”温妈妈摇头拒绝,继续衲她的鞋底。
  “我留下看家。”这时一直在旁劈柴的叶昱接了一句。
  这个少年的脾气十分古怪,常常能一天都不说话,偶尔插一句话,语气也是生硬冷漠之极,但温柔与他相处了这一段时日,早就见怪不怪了,笑道:“你不能不去,还指望你替我们拎东西呢!”何况,多个人跟着,她也感觉更放心一些。
  三人辞了温妈妈一起出门,先绕到私塾里寻温刚,还未进门,先听见一阵琅琅的读书声,温柔探头再一看,只见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都聚在一处摇头晃脑的念书,而教书的许秀才则坐在椅子上,左手拿了册书,右手端着戒尺,听面前站的一个孩子在那里期期艾艾的背诵,背错了,那孩子就战战兢兢的伸出手去,让许秀才拿戒尺在手心里打一下,书未背完,手心已经被打得红肿不堪了。
  好暴力啊!温柔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眼下天气暖和,若是冬天,手僵冷的时候被打上这样一下,真是会痛彻心扉的!但不赞同归不赞同,她也知道古代教书用的都是死记硬背的法子,而且体罚对教书先生来说是极正常极必要的,她也不至于跳出去大骂许秀才不人道。
  三人走进私塾,看见他们的孩子都停止了诵读,相互交头接耳起来,温刚则有些坐立不安了,瞧他那样子,似乎立刻就想冲到温柔面前,问他们怎么来了。许秀才很快也发现了秩序异常,还以为又有学生在捣蛋,双眉一拧,抬起头来就想喝斥,结果发现室内多了三个人,他看到温柔的时候一怔,目光转到小环身上又是一呆,再看叶昱,才依稀想起此人上回领着温刚来拜师,还带了不少好吃的糕点,便放下书册,起身向他们施了一礼道:“三位这是……”
  “我们想替温刚请一日假,还望先生应允。”温柔学着男人施礼的样子,拱了拱手。
  “请假?”秀才微一沉吟,点点头道:“好吧,不过他先要背完这一段书才能走。”说着,他沉声向温刚道:“你开始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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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10: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九章 一起逛街
    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温刚自个背的不够熟练,往许秀才面前一站之后,他就有点慌,还巴巴的转回头去看温柔,直到看见温柔脸上带着安抚的笑容,缓缓的向他点了点头,他才渐渐镇定下来,低着头大声背诵起来。
    他背得比方才那个孩子流畅多了,但那艰涩的古文对他来说是难以理解的,多少还是背错了两段,被许秀才在左右手上各打了一尺,看得温柔直皱眉,只是不好出言干涉,直到他背完,许秀才道一声:“去吧,明儿早点来上学。”他才如释重负的出了口气,将手藏在身后偷偷揉了揉,扬起脸向温柔笑道:“姐……哥,咱们走吧。”
    温刚喊错了,好在及时改了口,那群正在念书的孩子没注意,但许秀才听见了,望着小环诧异问道:“她是你姐?看着像是比你小啊!”
    这秀才真是够八卦的,温柔笑道:“男孩子看着显大。”事实上,小环与温刚同岁,只是月份小一些,但她总不能说温刚那一声“姐”,唤的是男装的她吧?
    辞了许秀才,出门后温柔扯过温刚的手看了看,见他掌心还红着,不禁问道:“怎么样。还痛吗?”
    “不痛了。”温刚不好意思的抽回手道:“都是我自己不用功,背错了书。”
    温柔摇摇头道:“你已经够用功了,一天到晚就看见你在念书。”她边走又边道:“先生让你们背书前,有讲解吗?”
    “没有。”温刚慢慢摇头道:“都是捡一段书出来,带着我们反复念上十遍,然后就让我们各自去背,若是遇到忘了怎么念的字,可以再去问先生,直到将这一段书背下来,先生才会讲解。”
    完全是死记硬背嘛!连自己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算背下来,也容易忘记哪!这也就是古代需要念的书不多,可以数十年下来都反复念那几本,再傻的人也背会了,若是到了现代,用这种教学方式,真是要贻误子弟的!
    “先生连字都不教,就让你们背?”小环也有些讶异,若让她这样去念,她可记不住。
    “嗯。”温刚点头道:“先生带着我们念的时候,就是记字的时候,起初我也跟不上,不过念久了,认得的字多了,就渐渐会了。”
    “好难哦!”小环皱眉,又问叶昱道:“你从前也是这样念书的?”
    “我?”叶昱淡淡道:“比他好一些,我爹替我请先生前,就已经教了我许多字了。”
    “哎,你们都能识字,就我是个睁眼瞎。”小环有些泄气的低下了头。
    “叹什么气?叹气容易老的!”温柔轻揉了揉小环的头道:“回头咱们都跟着温刚学字去!”
    “啊!”小环惊喜道:“姐姐说笑的吧!你明明识字!”
    “谁说我识字?”谁说我识字我跟谁急!温柔心想,她识的是现代的简体字,繁体能看懂一部分,但完全不会写,就她写的那字拿出去,谁都不会承认她认字的,看来,的确该同温刚一起学学,练字了!于是接着笑道:“我压根不识字,上回你见我在写字,其实只是在鬼画符,在纸上记一些只有我自己能看懂的记号。”
     “我真的也能学识字?”小环还是不太敢相信,低着头搓揉着衣角道:“还有那么多活要做呢!”
    “我说能学就能学!”温柔这几个月下来,已经攒了有四十吊钱了,能接近三十两银子,她打听过,在城内租间铺子下来,一年的租钱差不多要三十两银子,还需要置办东西和食材,大概有四五十两银子,也就够开店了,接下来这几个月,她打算先抽空让小环学点字,等开了店,不用夜里出摊,时间能稳定下来,她也跟着学。
    “白天做活的时候,我可以抽空,先教你认点字。”
    难得说话的叶昱也吭声了,小环欢喜无限,再说不出什么话来,只能兴奋的点头,再点头。
    他们一边说着话,一边就逛到了热闹的大街上,琳琅满目的各色摊子和店铺,看得小环眼都花了,不时拉着温柔去看这个,又去看那个,这个时候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伤心事,又雀跃得像个天真的孩子了。
    温柔今天发现自己最近有些忽略小环,怀着愧疚的心理,让她尽兴的逛,只要她的眼瞟见哪样吃食,露出点垂涎的神情,温柔就会立刻掏钱去买,一人一份,尝个新鲜,连皱眉坚决不肯在大街上吃零嘴的叶昱,也被她以强硬的态度给逼迫吃了碗麻饮细粉和姜蜜水,手里还拿着一包金橘团,一匣子乌梅糖。至于应节的各色凉糕,那肯定是不能少的,温柔和小环两人站在摊子前研究了半天,看到那些凉糕都呈半透明的啫喱状,层层颜色相同,看着都亮眼,便每种口味的都买了一些,叫温刚提在手里,准备回去后再大家一起吃。
    “好累!”逛街喊累的肯定不会是女人,逛了半天下来,温刚有点吃不消了。
    “你累吗?”温柔转头问小环,却见她摇了摇头,目光里明显流露出意犹未尽的情绪,但她又不愿意别人因她而受累,便笑道:“我逛够了,从小到大,第一次逛得这样开心,不过天也晚了,咱们还是回去吧。”
    “既然不累,那就再逛会。你不知道,夜里上了灯之后,城里的景色更好。”温柔说着又向温刚笑道:“不如你和叶昱找个茶摊坐着等我们?”
    “不,还是再逛一会。”温刚咬咬牙,怎么也不能比女人还软弱对吧!再说让姐姐和小环两个女子在城里逛,他也不放心,但看小环执意不肯再逛了,所幸牵起她的手,指着不远处卖头花的摊子笑道:“去那看看,你和姐姐平素都不装扮,头上光溜溜的啥也没有,也该买两朵花戴了。”
    小环被他一牵一拖,不由自主就红了脸,挣脱出手道:“去就去,拉拉扯扯的成什么样子!”
    一句话,说得温柔和叶昱都笑了,但温刚却跟着脸红红起来,立身不住,撂下他们,就先往那卖头花的摊子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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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章 鲜鱼脍摊
    小环跟上去,温刚便拿起一支绢制的大朵凤仙花向她笑道:“你看这花儿的颜色多娇艳,你戴了一定好看。”
    “我不爱它!戴上活像倚门卖笑的勾……”小环话说到一半,忽然觉得未出阁的姑娘家说这样的话实在是不妥,连忙收住了口,站在摊子前看了又看,最后指着一簇茉莉笑道:“还是这个花儿好,尤其是那几朵花苞,洁白小巧,新鲜得我仿都能嗅见香气了。”
    “那就买这个吧。”温柔拈起那簇茉莉绢花向摊主笑道:“多少钱一支?”
    “姑娘眼光真好!这可是时新花样,夏日里簪了,人看上去分外清爽娇丽。”
    摊主长了张甜嘴,夸完人就夸他的花,最后比出三个手指道:“这话不贵,只卖三十文钱。”
    “三十文钱还不贵哪?”小环吐舌,从前娘给她买花儿戴,不过费上五六文钱。
    “姑娘,你瞧我这花做得多精巧,你拿朵真花搁在旁边,乍一看,都辩不出哪个是假的!再说这绢花上还熏了茉莉香,嗅起来香气也同真花没差别那!”摊主说着,直将花送到她眼前,接着口沫横飞道:“你瞧瞧这颜色,这材料,这可是绢花!自然比外头卖的那些通草花儿贵多了。”
    小环总觉得花三十文钱,买这样一支绢花,实在有些不划算,带上几个月脏旧了,就不好看了,再说买盆新鲜的茉莉花儿,也不过花这么些钱,还可以天天撷了新鲜的花儿戴呢!于是她退后一步低声道:“不要了。”
    “哎,这么好的花儿,怎么不要了呢?”摊主极力招揽着生意,不过刚想接着忽悠小环,就见温柔在旁随手又捡了三支花,向他道:“一百文钱四支,卖不卖爽快些。”
    “亏本!这不能卖!小哥您抬抬手,多少再添点!”摊主陪着笑儿。
    温柔也不再说,撂下花儿作势要走,那摊主只得将她喊回来,卖了花儿,还搭上一只通草编的装头花的小匣子。
    “姐姐,又叫你破费了。”小环终归还是欢喜的,接了通草匣子,习惯性就挽上了温柔的胳膊。
    “又说见外话?你日后若是瞧上什么物事就和我说,该买的,一定给你买。”温柔说着,听见叶昱在旁边轻咳了两声,又拿眼瞟她和小环,这才醒悟过来,自己眼下是男子装扮,同小环这样挽着手儿在街上走的摸样,落在古人眼里实在太荒唐,已经惹得不少人侧目了,于是连忙抽出手来,指着前方一大群人围聚的小摊道:“那边人好多,咱们去看看卖的是什么。”
    “来哟——鲜鱼脍,二十五文一份——”
    温柔走近一瞧,见摊主一边吆喝着,一边飞快地切着生鱼片,旋即片出一小碟,推到食客面前,旁边的伙计又机灵的奉上四个作料小蝶。
    “这东西……能吃吗?”温刚长这么大还未吃过鱼脍,不禁有些馋涎,但温柔也没吃过这里的生鱼片,这个问题她答不出来。
    “好吃!”鱼脍摊上的伙计耳朵尖,已然听见了,自个夸口道:“咱这鲜鱼脍哪,整个京都独此一家,不比任何酒楼里卖的差,瞧见没,这么多吃过的客人都赞好,您就放心尝吧!”说着,又小心翼翼的探问道:“来一份?”
    “来四份。”作为厨师,温柔明白多尝尝别人做的东西,取长补短的重要性。
    “我不吃生东西!”小环皱着眉看那生鱼片,不明白,这种腥生的东西怎能入口,反正她不想尝试。
    “我也不吃。”叶昱淡淡附和道。
    “那就来两份吧!”美食是需要用心享受的,强迫他们吃,也吃不出什么味道来。
    伙计倒是不介意,仰脖子喊道:“两份鲜鱼脍!”
    摊主就在他身边站着,也不晓得他喊这么大声做什么,不过这样一来,到是显得生意更红火兴隆得多。
    须臾,两碟鱼脍被推到了温柔和温刚的面前,温柔先瞧了瞧一碟糊状的作料,拿筷子沾了点尝尝,咸的。她仔细辩了辩味,尝出里面有盐,姜,蒜,醋,桔皮,熟栗黄等物,还有一味实在尝不出来,便问那伙计道:“这是什么?”
    “金齑!”伙计一面收钱,一面抽空指着碟儿解说道:“这碟是芥子末,这碟是甜味的梅子酱,还有这碟是小虾酱,客人您爱吃什么味儿自个随意!”
    温柔点了点头,夹起一片鱼脍,沾了梅子酱送入口中,觉得味道还算新鲜,但仍有一点淡淡的腥,不过那梅子酱到是挺可口的,尝上去有点像潮州风味的梅膏酱,气味清香。
    “味道怎么样?”她转头问还在研究调味料的温刚。
    “还行。”温刚又尝了一片,忽然觉得花二十五文钱来尝这个鲜鱼脍,颇有点不值。姐姐的鸭血粉丝汤做起来费那么多功夫,味道也更好,才卖十五文。
    温柔又夹起一片鱼脍,沾了金齑,细细嚼了半天道:“鱼脍还是切得太厚了,要是再配点生萝卜片,香苏叶,黄瓜花之类的也能去腥增鲜。”
    伙计耳朵真是很尖,周围人声如此嘈杂,温柔有那么低声同温刚在说话,他也能听见,立刻嚷道:“客人这话就不对了!咱这鱼脍切得还叫厚?陆师傅的刀工可是这太和城内屈指可数的!他摆这摊子前,可是醉香楼里的名厨!”
    陆师傅显然不满意温柔的话,住了切鱼脍的手,眼望她道:“这位小哥,你若是能寻出谁切得鱼脍比我还薄,你们吃的鱼脍,我就不收钱了。”
    “此话当真?”温刚眼睛一亮,他可是见过温柔刀工的人,相信绝对不比这陆师傅差。
    陆师傅不悦的瞟了温刚一眼,撂下手里的刀,向着周围的人群拱了拱手道:“请诸位做个见证,若是这两位小哥能寻出鱼脍片得比我还薄之人,我不但不收他们的钱,还押上二百文钱添个彩头!”
    古人没啥新鲜娱乐,就爱瞧个热闹,听他这么一说,不但原先围在摊子前的人挪不动步子了,还引得许多过路的人驻足围观,轰然道好。
    温柔原本只是随口一说,哪想到会惹出这种麻烦来?这样岂不就变成她来这闹事挑馆了吗?和她力求低调的原则太不相符了。可是温刚在旁边对她推了又推,小环也催促她上去露一手震住那陆师傅,顺便赢点彩头回来,再加上鱼脍摊上的伙计一直在旁边冷言讽语的挖苦她,围观众人又不住的起哄,她最终无奈,被迫站起身来,向陆师傅拱了拱手道:“那我就勉强试试吧,还请陆师傅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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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一章 赢得彩头
   “你?”陆师傅有些意外,他本来还以为温柔会列数几位刀工不错的名厨出来,天色这样晚了,上哪请他们去?即便请来了,自己也不怵场,因此把握十足,却没想到温柔会自己卷袖子上场,心里纳闷,长相这样清清俊俊的公子哥儿,他难道还真会切鱼脍?
    温柔站到陆师傅身边,看看水盆里游的都是鲤鱼和草鱼,略一沉吟,便手脚麻利的捡了条草鱼出来,拿雪白的手巾往鱼头上一裹,立刻持刀飞快的除鳞剖脏,洗涤后去头去尾,将鱼剖成两片,再剥皮去骨,最后将鱼肉上带的血水擦干,片成透明的薄片。
    只听得一阵极富韵律的刀响,如縠般轻薄的鱼脍不停的从温柔手底飞出。陆师傅在旁看的有点发愣,从她一开始动手,就能瞧出她不是个外行,但没想到她的刀工竟然如此精湛!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拿着筷子夹起一片,高举起来迎着将落的夕阳余光看了又看,不得不承认,这鱼脍切的真的很薄,仿佛轻轻吹一口气,都能如纸片般飞起。
    “水晶脍!真是水晶脍啊!”陆师傅轻叹一声,他曾经听说过前朝有位做鱼脍的高手,能将鱼脍片的如薄如纸,莹白如雪,剔透如水晶,被人传赞为水晶脍,但他从未见过,以为这只是传说中的夸大其词,今日亲眼见这小小少年,在他面前如此轻松的将一条活鱼宰杀飞片,不由的不服,刚想开口认输,却见温柔已将那条鱼切完了,取了些鱼脍,沾上少许香油,又随手拿了只小碟,在里面依次加了些上等酱油,芥子末和姜末,推到他面前道:“陆师傅请尝尝我这做法吧。”
    陆师傅重夹了一片鱼脍,沾了沾调味料,送入口中,只觉得那鱼脍薄的轻轻一抿就挟着鲜甜的味道在舌尖上融化开来,那沾鱼脍的调料虽然简单,却也将鱼脍的口感衬托得恰到好处,又没抢了鱼脍那种独特的香气,更难得的是,腥味全无,比他自己费心调配出来的金齑和梅子酱要高明得多。
    他又连夹了几片鱼脍吃了,将碟子推到围观的众人面前,放下筷子长叹一声道:“在下输得真是心服口服!不过有生之年,能见到这神乎其神的水晶脍,也不算枉活一场!”
    “陆师傅谬赞了。”温柔摇头笑道:“其实陆师傅切鱼脍的手法已然很高明了,只是拿刀的时候,再稍稍这样侧一点,会更顺手。”他说着,又拿起刀比划了两下,这才去清水里净手。
    “受益匪浅,受益匪浅哪!”陆师傅一面仔细的看着温柔比划的手势,一面连连点头。
    站在面前的围观之人,有较幸运抢得一筷鱼脍的,吃了都赞声不绝,那些没抢到的,自然只能在后头咽唾沫了,温刚和小环两人兴奋得不行,大声雀跃着叫喊道:“胜罗!胜罗!”就连叶昱那一向阴郁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相形之下,鱼脍的伙计就显得有些灰头土脸了,他低着头站在一旁,嘴里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最后忍不住好奇,还是抢了一筷鱼脍尝了,这才瞪大眼睛,默不出声了。
    温柔向温刚和小环使了个眼色,禁住他们的狂喊滥叫,向陆师傅又拱拱手就打算告辞,谁知那陆师傅净了手,恭恭敬敬奉上两百文钱,非要温柔收下这彩头不可,还犹豫着探问道:“不知小哥怎么称呼,师从何人?”
    “我姓温名刚,这师从嘛,倒没有拜过,都是同我爷爷学的。”温柔答着话,不但她自个觉得好笑,被点到名的温刚也蓦然睁圆了眼睛,不懂姐姐怎么把自己的名字报上去了,再回头一想,姐姐现下是男装,何况闺阁女子的名姓自然不能随便告诉别人,这才释然。
    那陆师傅心念一动,还想问她爷爷名字,但被温柔推脱了过去,钱也执意不肯收,说她闹了陆师傅的场子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只当是相互切磋一下,这钱万万不能再拿。偏偏陆师傅是个糙脾气,还非让她收下钱不可,说这么多人都看着,愿赌服输,他绝不抵赖!
    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推来让去实在不成样子,温刚和叶昱知道她是女身,那眼珠子已经越瞪越大了,温柔无奈,只得将钱收下,谢过陆师傅,这才逃也似的离开了鱼脍摊,走出挺远的一段路了,还听见陆师傅那大嗓子在后头吼着:“有空常来坐坐,我总在这儿摆摊呐……”
    待走到拐角处,温柔再回头一趟,见鱼脍摊前还是人山人海,似乎自己方才的举动没坏了陆师傅的生意,她才长吁出一口气。
    “姐,你好厉害!”温刚轻声笑道:“连鱼脍都会做,又会做糕点和好吃的饭菜。”
    “别叫我姐,忘了我是男装吗?”温柔声音压得更低,在他头上轻轻拍了一下,心内却感慨无限,因为,她又想起了爷爷。
    说起来,像她这样年纪的厨师,很难样样精通的,多少有专精的手艺,有人擅长雕花,有人刀工了得,有人偏爱中式菜肴,有人精通西式糕点,而她似乎样样都会一些,样样也做得挺好,这完全要感谢爷爷从小的熏陶和培养,尤其是刀工,她不满十岁就开始练了,都不知道切坏了多少把刀,才有如今的成就。
    谢天谢地,幸亏这样,她穿越之后才能有样傍身的手艺,否则在这世界里,当真是很难生活下去。
    逛了一天,花了不少钱,没想到一时心血来潮,去吃了回鱼脍,倒赢回了二百文彩头,温柔稳了稳神,压下心内的伤感,再低头看看手里攥着的两枚百文纸钱,向小环笑道:“还想吃什么?咱们继续逛去!”
    “你不是说晚上回去还要下厨给我们做点新鲜东西尝尝的吗?”小环笑道:“这天色立刻就要黑了,再不回去,今儿可就吃不成了!”
    温柔倒忘了这茬,尴尬的笑道:“那就明儿再做给你们吃,晚上呐,先花光这二百文钱的彩头,才让你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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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2-2010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二章 各色粽子
    温柔说要做的新鲜吃食,其实对她自己来说不算新鲜,不过是每年过端午节时都要吃的粽子,可是这里过的却是仲夏节,讲究吃凉糕,所以她一时心血来潮,便想做粽子给大家尝尝。
    逛街的时候,她已买了不少箬叶,回家睡前又浸了不少糯米,因这一晚没有出摊,睡得早,次日天色未亮温柔便起来了,忙着洗鲜肉,剥松仁,泡香菇,当小环打着呵欠,端着盆出来洗脸时,她已将包粽子需要的材料准备得差不多了。
    “姐姐,你在做什么啊?”小环边刷牙,边瞪大眼睛看她在清洗箬叶。
    “包粽子。”温柔说着,又进屋找温妈妈讨了许多五色线,端了张小板凳出来,坐在院子里开始慢条斯理的裹粽子。
    她包得小巧,一只粽子二三口就能吃完,但馅料却是五花八门,咸甜不一。有豆沙,蜜饯,松仁,鲜肉,蛋黄,火腿,甚至还有薄荷味的,正适合夏天吃。
    小环见她包得有趣,洗漱完以后,也赶着过来学,温柔耐心的告诉她那种颜色的线是用来困哪种馅料的粽子,又嘱咐她一定要裹紧扎牢,否则下锅一煮就散开了没法吃了。
    过了半响,温妈妈挎着竹篮出门买菜,看这两人的头都凑到一块去了,手里边忙活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不由摇头苦笑了笑,小孩子家家的,就喜欢弄这些有趣又没用的玩意,就像昨儿个,四人逛街回来,买了那许多凉糕,得花多少钱哪!真是不会过日子!
    “买菜?”瞧见温妈妈出门,一直在院子里拿锄头翻腾泥地的叶昱在厨房有寻出两个竹篮,提着跟了上去。
    温妈妈走出门,又倒退几步,看看院子里松了的土,好奇道:“你在哪里倒腾些什么?”
    “预备搭个架子,到时种点葡萄。”叶昱随口答道:“那角落里还能种点香花,暑天夜里乘凉时嗅着舒服。”
    “搭个葡萄架子倒还不错,到时能有葡萄吃,可是那香花有啥用啊?又不能吃不能喝的,还不如种点葱蒜,倒省了菜钱。”温妈妈是实用至上。
    叶昱微微一笑,不再说话,只抢了温妈妈手里的竹篮,拎着出了门,而温妈妈跟在他后头,嘴里还不住的唠叨着孩子们不会过日子的话。
    眼见他们出了门,温柔同小环抬起眼来相视一笑,相互搭着手,将包好的第一拨粽子下锅去煮。待到这一切都忙完,才收拾出昨晚没吃完的凉糕来当早饭,又将在屋子里念书的温刚叫出来,打发他吃了上学去,两人则继续坐在那里边聊天边包粽子。
    等到温妈妈和叶昱提着三大篮子菜回来的时候,整个小院里飘的已满是箬叶的清香了,温妈妈忍不住抽了抽鼻子道:“什么味儿,闻着道怪香的。”
    温柔知道她爱吃甜烂的的食物,忙捡了一个刚出锅的豆沙粽子,剥开让她尝尝,又顺手递给叶昱一个火腿棕,她自己和小环,则捡了松仁粽子来吃。
    “味道如何?”温柔问他们。
    “很清香啊!”小环说着又动手剥了个蛋黄粽。
    “就是太小了,不够吃,再裹大些好!”温妈妈两口吞掉一个粽子,有些意犹未尽。
    叶昱则拿着咬开的半个粽子站在那里沉思,直到温柔问他想什么呢,他才开口道:“咱们卖卤菜和鸭血粉丝汤,有些食肠大的客人,总埋怨吃不饱,我瞧这糯米裹的粽子倒能垫饥,若是做起来不太麻烦,可以带些去卖。”
    温柔低头盯着手里的粽子眨眨眼,再眨眨眼,最后点头道:“这主意不错,甜味的粽子凉着吃也成,就算要热一热也不费事。只是咱们已经忙不过来了,再裹粽子,怕是没那个精力。
    听见有钱可赚,温妈妈立刻凑过来自告奋勇道:“我裹!教我裹!我闲了没事就给咱们裹粽子,回头让你们带去卖。”
    “娘!”温柔哭笑不得道:“眼下你要做的事情够多了,连做点针线活都得抽空,再让你去裹粽子,岂不是一天到晚都没得歇?钱可以少挣些,身体不能累垮,这事我不同意。”
    “雇个伙计吧。”叶昱吃完手里的粽子,丢掉箬叶拍拍手道:“你这粽子裹得小巧,常人总要吃五六个下去才能勉强填饱肚子,食肠大的怕要吃十来个,就算一个粽子有一文钱的利润,一天卖出三十个,挣的钱就够雇伙计了。”说着,他又问道:“你和小环两个人,半响裹了多少个粽子?”
    “百来个吧。”小环笑道:“我手生,裹得慢,我裹一个,姐姐能裹四五个了。”
    “嗯。”叶昱点点头道:“若是雇个伙计来,裹熟了,他一早上怕也能裹上百来个粽子,咱们带五十个到夜摊上卖去,剩下的,让他午后提了去外头酒楼里卖,估摸着也能卖完,回头有闲,还能帮家里做点活。”
    唔,一天卖一百个粽子,一月就有三吊钱的进账,扣掉请伙计的钱,还能落下二吊钱。真没想到,叶昱还挺有经商才能,温柔看着他,不由脱口问道:“你家从前是做什么的?”
    叶昱被问,脸上神情立刻一黯。
    “对不起,你若不想提起,就当我没问过。”想必是触动他的伤心事了,温柔连忙道歉。
    “也没什么。”叶昱嘴角扯出一抹苦笑道:“家父从前就是经商的,我在旁耳濡目染也学了些东西,只是一场水灾,毁了我一家人……”
    “那你家人都……”小环突然觉得叶昱的身世比她更可怜,她好歹还有个娘亲活着,虽然不在身边,却还是有期盼。
    叶昱点了点头,低头淡淡道:“都死了!娘和妹妹死于灾后的瘟疫,爹领着我逃了出来,可是……”说到这里,他咬着牙,双手紧握成拳,脸色一下子阴沉起来。
    他和他爹,在逃难的途中,遇到了温柔遇见过的事,被那些同样沦为灾民的人给抢了!抢得分文不剩!他爹爹只得带着他一路乞讨,但凡讨得点吃食,自己舍不得吃,全省给他了,偏偏他从小养尊处优,不太懂事,每回听见爹爹说吃过了,便信以为真,将那些爹爹受屈受辱而讨来的残羹剩饭吃的一干二净,
    直到最后爹爹被活活饿死,他才恍然明白了那将令他终身愧疚和痛苦的真相——
    爹爹是因为他!为了让他吃饱,让他活着,才活活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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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0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三章 雇佣伙计
    众人看见叶昱难得的情绪流露,一时都默然无言了,过了片刻,竟是温妈妈上前拍了拍他的背,安慰他道:“过去的事就别多想了,今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温柔听见这话,难得赞赏的望了温妈妈一眼,小环也附和道:“是呀,今后就是一家人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心里就会舒服些。”她说着,仰头望向温柔道:“这话还是姐姐教我的,我有一阵子都不想活了,也多亏了姐姐在旁宽解。”
    “一家人还说见外话吗?”温柔怕叶昱和小环再多想伤心事,笑着岔开话题道:“对了,方才说的那伙计得上哪雇去?”
    “买一个丫头回来不成吗?”温妈妈出主意道:“只需四五两银子,就能买个伶俐丫头回来,比雇人要划算许多,不然院子里成天杵着个小子,咱们也不方便。”
    “不!”这次小环竟与温柔异口同声的表示反对。她们是吃过当丫鬟,没有人身自由的苦楚的,虽然心里知道买个丫鬟回来,其实也是帮了那些需要钱救急的人,何况她们也不会虐待下人,只是心理上却仍然无法接受而已。
    “还是雇个人吧,横竖这屋里一天到晚都有人看家,再说家里又不是没男丁,白天叶昱在,夜里温刚也下学回来了,没大妨碍。”
    “好罢!”温妈妈让步,边往屋里走边抱怨道:“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现下不是我当家!”
    温柔和小环相视苦笑,不过温柔忽然灵机一动,又向叶昱道:“想求你个事,不知道成不成。”
    “你说。”叶昱一扬眉,颇有些诧异她怎么会说这种求不求的话。
    “我想——”温柔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因为她将要说的话很可能会再次触动叶昱的伤心事,踌躇了一会方道:“能不能让小环顶上你妹妹的户籍?”
    “嗯?”叶昱不太了解小环的事,不懂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不瞒你说,小环眼下是逃奴的身份,她没有户籍……”
    叶昱看了看小环,想了片刻,轻轻叹口气道:“好吧!恰好我妹妹的年岁与她差不多,日后就说我和她是一起逃难出来的。”
    “太好了!”温柔有些激动,总算把小环的户籍问题解决了,往后也不怕有人再来找麻烦了,于是连忙推了推小环,见她半低着头,似乎有些害羞,最后终于还是小声唤了叶昱一句,“哥!”
    叶昱微微一笑道:“我妹妹的闺名一个星字,叫叶星。”
    他说着,蹲身下来,用手指在泥地上将这两个字划了出来。
    小环仔细看他手指的起落,默默记下笔划,知道日后她户籍上的名字,就叫叶星了。
    “字不错。”温柔叹气,为什么她写不出这样飘逸的字迹来呢?完全是狗爬!看来到是要好好练字了。想着,她拧起眉道:“这样不行!”
    “什么不行?”小环诧异抬头。
    “他啊!”温柔抬起下巴指了指叶昱道:“既然识字,不会念书太可惜了,不会念书太可惜了,不如和刚儿一起去念书吧。”
    叶昱摇摇头,站起身拍拍手道:“不必!我又不想考什么功名。”
    “念书又不单是为了考功名,可以多长点见识,多学点东西呢!”温柔在旁怂恿他。
    “那你到时给我买几本书,我闲了看看就行。”叶昱沉吟了一会道:“字我都学过,自己也能看懂。”
    “好吧!”温柔眼下做生意的确也离不开叶昱的帮忙,不过她决定多买些陶冶性情和实用的教学书回来让他看看,一方面解点他心里的郁结,另一方面日后生意做大了,没准叶昱能当她的账房先生呢!
    啊!越想越发现叶昱实在是个可以培养的人才!温柔傻呵呵的站在原地笑起来,没注意到小环和叶昱都奇怪的看了她两眼,各自走开做自己的事去了。
    待到温刚中午下学回来,尝了几个不同味道的粽子后也称赞不绝。吃完饭,他要接着去学堂念书,却被温妈妈逼着,提了一串拿红线系的小巧粽子,给许秀才送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叶昱在院里留了块空地,又不知从哪里弄了一堆细沙回来,仔细的铺在空地上,然后寻了一双旧筷子当笔,做事的闲暇,就同小环两人蹲在沙地边上,一个教一个学,练起字来。温柔偶尔在旁看看,多少也学了几个繁体字的写法,至于练字,目前她是完全没有时间了,不过却替小环置了纸笔,让她夜里闲时,同温刚一起练字。
    古代别的资源也许比较匮乏,但人力资源却绝对不缺,很快温妈妈就从人伢子那里领回了一个年约十六七岁,名叫王顺的少年,说是家里穷,送出来学手艺的,也愿意打短工。温柔看他摸样还算机灵,便收下了,好在王顺家住得不远,夜里可以回去睡觉,她便不用头痛自家住房拥挤的问题了。
    不过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常有发生,保不住这王顺在这里做两天,学会了包粽子的手艺后会不会辞工不干,自己做小本生意去。温柔没那么多精力成天找伙计,教手艺,于是同叶昱商量了一下,雇佣这少年之前,拟了一份文书让他签,文书上注明今后王顺若是以在她这里学会的手艺去摆摊开店,得分两成的利润给她。
    “会不会太压榨人?”小环是个好心的,倒替人担心起来。
    温柔笑道:“只分两成,没多少,何况他若真是偷偷做生意去了,咱们也不知道,这文书哪,也不过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未雨绸缪一下。”
    “对啊!两成太少,起码也得五成!”温妈妈插话道:“这年头,学徒是这么好当的么?得替师傅白做五六年的工,师傅允许了才能出师,日后过年过节的,还得时常孝敬呢!”
    这真正是剥削了!温柔笑听着,自然没有同意,找了个中人,给王顺念那份文书,待他认可后,才各自签押,于是温家又多了个领工钱的帮手,众人的负担稍稍减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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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0 03: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四章  冰山常客
    夏季天气炎热,身上的衣衫越穿越单薄,这几个月来,温柔的身体又发育了一些,夏衫已经掩不住她的身材了,没奈何,只得寻些布把自己捆成平板型,心里却叫苦不迭,这么热的天,她不能穿吊带T恤和短裙已经很痛苦了,现在还要把自己裹成粽子,简直像在挨酷刑,每天夜里摆摊回来,从身上解下的裹胸布都汗津津的透湿,非得喝上一大壶水,才能补充回流失的水分。
    就当在减肥吧!温柔只得这样自我安慰,但是转念一想,又有些颓然,哪个女人减肥要减胸部的啊!就算有个楚王好细腰的典故,可人家那减的也是腰啊,可没听说过哪个朝代好平胸的。
    郁闷归郁闷,在没有攒够钱去开店之前,夜摆还是要出的,唯一的安慰就是古代的夏季虽炎热,但绿化比现代好得多,城市周围也多是深山密林,一早一晚的温度还是比白天低得多,待到太阳一落山,凉风下来,多少能解点暑意,而且也亏了她卖的鸭血粉丝摊旁还有个卖凉茶冰雪的小摊,每天夜里温柔总要在那摊子上花上几文钱,买点凉茶让自己和叶昱解解燥渴,否则她早就中暑了。
    “这样下去不行。”这天夜里生意惨淡,守着汤料锅的叶昱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嗯?”温柔被炉灶里的热气熏得昏昏欲毙,满脑子想的都是热啊热啊,压根没留意其他的事情。
    “你有没发现这两天生意渐差起来?每天盈利的钱比往常要少一半,倒是凉粽一夜还能卖上百来个。”叶昱淡淡道:“这鸭血粉丝汤实在不适合夏天来卖。”
    被他这么一提醒,温柔也点头道:“对哦,这两天卤味我都少做了些,生怕卖不出去,搁上一夜就馊了。”古代啊,没有冰箱,郁闷死个人,幸好活计王顺包粽子已经很熟练了,加上有小环等人的帮忙,他一天下来能裹出二百多个粽子,夜摊卖一半,酒楼里卖一半,算下来一月还有五吊钱的进账可以弥补一下鸭血粉丝汤经营的惨淡。
    “要不,咱们先做点别的卖。”
    两人说话的同时,有位食客不声不响的坐在了摊前,叶昱抬头膘了一眼,也不招呼询问,便自去取了一瓶酒,又切了点叉烧肉和糟凤爪摆在了他的面前,跟着又递上烫好的洁净酒杯和竹筷。
    原来这位年约二十四五岁,着一身素雅的天青色熟罗长衫的男子早就是夜摊的常客了,每回总是戌时左右来,照例要上凉碟卤菜和一瓶酒,坐着慢慢吃喝上一个时辰,最后再喝碗鸭血粉丝汤,才付了帐起身离去。因此不用问,叶昱只看他的目光瞟向哪样卤菜,便知道他今儿个想吃什么了。
    不过熟归熟,这男子却是整天绷着他那张犹如万年寒冰似的脸,在这样的暑夜里也没有一丝松动融化的迹象,对旁人的注视更是置之不理,脸上只差没写上“生人勿近”四个字了,话更是比叶昱还要少,因此他虽然常来,却不像别的客人,偶尔还同温柔叶昱攀谈两句,每回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里自斟自饮,若不是他的容貌与气质分外出众,几乎都要令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了。
    温柔也抬头瞟了一眼这位青衫男子,心想这世上怪人真多,这家伙整天绷着张脸,也不怕脸部肌肉时常不活动就此瘫痪,不过他气宇不俗,一看就知道家里有几个钱,养尊处优惯了的,倒是替她的小摊免费当了个活招牌,吸引得不少路人,尤其是那些有人陪伴的未婚少女的光顾,因此她也承他时常来照顾自己生意的情份,每回都让叶昱将他要的卤菜多切点,就当给常客的优惠。
    瞟过一眼过,温柔也没在意,自顾自去想那些适合夏季卖的小吃了,只是她能想到的多半都是些清甜的汤水,恐怕不能让人吃饱,再说夜摊生意里卖酒也是一大利润,却没见过有人喜欢喝甜汤边喝酒的,她不禁犯起了踌躇,低声道:“我可以做些仙草冻和凉虾来卖,只是这种东西卖价都不高,恐怕进益也有限。”
    “只要不是喝一碗下去浑身都冒汗的热汤就成了。”叶昱小声与她商量。
    听到热汤这个字眼,不知怎的,温柔竟想起了大暑天开空调吃四川火锅的快乐,可惜这里没有辣椒也没有空调,这种饮食上的至乐,现在是享受不到了,不由叹了口气道:“我还能做点凉面来卖,再蒸上一些水晶虾饺和小笼汤包吧,至于卤菜……”她抬头看了一眼那位自顾自吃喝的常客,心里打算还是要做些,出来乘凉饮酒的食客还是不少的,这一笔钱不能不赚。
    “卖这么多,忙得过来吗?”
    “唔,那仙草冻就不卖了,卖凉虾吧,坐起来简单,凉面也简单的很,再卖一个小笼汤包。”温柔屈指数着,在心里计算做这些东西需要的食材和时间,根本没注意到街那头晃过来几个吊儿郎当的闲汉。
    那群闲汉,走路都是晃晃荡荡不成个人样的,手还闲不住,这家摊子上抓一只脆梨,那家摊子上拈几个蜜饯,时不时停下来喝骂摊主两句,还推搡着人家伙计,讹诈钱财后又骂骂咧咧的一路晃着往温柔摊子上来。
    待到温柔和叶昱发现不对劲,想要收摊开溜时,已然晚了。其中一个闲汉冲着他俩喊道:“给我来碗冰镇乌梅汤。”
    温柔站在灯笼下的阴影里,拧着眉头在想怎么应答,另一个闲汉便大力一拍桌子道:“喂!说你呢!瞎了还是聋了?”
    这几个人,明显是来找碴讹钱的,眼睁睁看着大锅里滚着鸭汤,却要什么乌梅汤!叶昱忍着气道:“我们这里不卖乌梅汤。”
    “那冰镇银耳羹总有吧?”拍桌的闲汉拿尾指挑了挑耳朵,痞模痞样道:“给哥几个一人来一碗。”
    “我们也不卖冰镇银耳羹。”叶昱的语气里夹着几分憋藏不住的火。
    “呦!什么都没有你还敢摆摊!”那闲汉又是一拍桌,震得桌上杯碟一阵乱跳,生生将两个食客给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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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0 03: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五章  地痞滋事
    温柔皱眉,心想此人的惫懒无赖同蜡笔小新有得一比,但这样的地头蛇,实在不能得罪,要不他们三天两头带人来闹,她这食摊就没法摆下去了,只得做好破财消灾的准备。
    她心里正踌躇着得塞多少钱才能将他们打发走时,就听见那闷头喝酒的青衫男子忽然淡淡道:“你把我杯子里的酒给拍洒了。”
    “噫?”闲汉没想到竟有人胆敢管闲事,诧异了一声后,示威似的又大力一拍桌子道:“老子就爱拍桌,碍你啥事儿啊!悄悄的,一边喝你的酒去!”
    青衫男子举筷慢慢夹起被震出碟外,落在桌上的叉烧肉,举到眼前看了看道:“可惜这叉烧肉也掉在桌上弄脏了。”
    看见他气定神闲的模样,那闲汉反倒一怔,想要再逞威风,却见那青衫男子飞快的将筷子上叉烧肉往他嘴里一送道:“浪费了可惜,请你吃吧。”
    待叉烧肉塞进了闲汉嘴里,那青衫男子又掷下手里筷子,转眼向温柔喊道:“再拿一双干净筷子来。”
    这人的出手虽说不上迅捷如电,但众闲汉都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手,完全没有防备,被塞了叉烧肉的那个闲汉,更是愣愣的条件反射似的嚼了两下嘴里的叉烧,才恍过神来,发现自己被人耍了,“噗”一声将叉烧吐出,挽起袖子就恼道:“好哇!你存心找打来着!”
    青衫男子捏着手里的酒杯,冷冷道:“你倒是打我一下试试。”
    打,打死他!温柔在旁看热闹,紧张得双手捏得死紧,见这青衫男子丝毫没流露出一点色厉内荏的怯色,心里知道他一定不怕这些闲汉,说不定身手了得,当下只盼着闲汉们没有眼色,当真去惹逗他,教他饱揍一顿,打成猪头。
    可惜温柔穿越之后运气实在有点背,经常心想事不成,这些闲汉虽然无赖,但长年累月在街头厮混,三教九流的人见过不少,识人的眼里还是有的,不然早教人揍成残废,再无法出来欺人惹事了。此刻他们见两次三番挑衅下来,这青衫男子都不露声色,再看他气度沉稳,身上衣着光鲜,知道此人必定有些来历,当下不敢莽撞动手,却又不愿丢了面子,只团团将他围住,领头那个眼角带着刀疤的闲汉问他道:“请问阁下名姓,为何要伸手多管闲事?”
    “闲事?”青衫男子将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搁道:“你拍洒了我的酒菜,倒说我多管闲事?”
    闲汉们被他堵得语塞,一时辩不出理来。温柔更没料想到这闷葫芦居然言辞犀利,话说此人光顾了她的小摊这么久,若不是最初开过两三次口点酒菜,她简直都要怀疑他是哑巴了,现在哑巴开口,铁树开花,那么眼前这些恶灵们,是不是也该集体退散了?
    谁想那刀疤闲汉还真有点能屈能伸的气量,竟软下声气探问道:“这位爷,扰了你喝酒,咱们陪个不是,那接下来的事,你是不是就不再管了?”
    青衫男子轻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不过看他那悠悠闲闲,一口酒一口菜的样子,似乎真打算不再理会他们了。
    这位大哥,你不是应该跳起来大喊路不平有人踩,誓将这件闲事管到底的嘛?温热心里那个急啊!她以前看的小说和电视剧,不都是这样演的?危难时刻,英雄好汉出手相助,打跑地痞恶霸后,冷冷的道一声:“不用谢!”然后背转身子,头也不回的大踏步迈入沉沉的夜色里,只余下被救之人,感激涕零的站在原地,目送这位英雄潇洒离去,随后赶回家去,替恩人立一块无名的长生牌位,早晚三炷香……
    “和你说话呢,听见没有!”
    刀疤闲汉见青衫男子不再管事,回过脸面对温热和叶昱时,又露出了那痞气十足的神色,只是眼前这个瘦不拉机的少年不知想什么事想出了神,连自己说话都不理会,不由得他不生气,待要习惯性的用力拍一下桌面,将这少年唤醒,手抬到半空中,忽然想起拍不得,再偷眼斜睨了那青衫男子一眼,见他果然冷笑着望住自己,一惊,连忙改拍为推,往温热胸前重重推去,预计要推她个趔趄。
    叶昱看见他手的部位太猥琐,又知道温热是个女儿身,自然不能让他推中,情急之下就一把搂过温热护住了她,那刀疤闲汉的一章就推到了他肩上。此刻,走神的温柔才蓦然惊醒,没想到这些无赖这么快就动了手,再见那青衫男子只顾得自己喝酒,真是没有半点想要插手管事的样子,只得忍下气,将护住她的叶昱拉开,丢了一百文钱给那群闲汉道:“小本生意混口饭吃,这点钱各位拿去买茶吃吧。”
    刀疤闲汉嫌钱少,还待赖着不走,却听那青衫男子忽然在旁开口道:“打一碗鸭血粉丝汤。”
    温柔闻言暗皱了皱鼻子,向叶昱使了个颜色,两人便丢下那几个闲汉动手忙碌起来,不过她心里到底不忿,切卤鸭胗的时候少切了半个,待添到碗里,自己忽然又觉得好笑起来,笑自己怎么也变得如此玛丽苏起来,真认为别人都应该无条件的对她好,帮助她吗?说起来,这青衫男子充其量也只是个食客,自己与他的关系纯粹就是金钱往来,难道就因为他来多吃了几次东西,就应该为自己挺身而出,拔刀相助?
    答案明显是不!那么自己又在这里愤愤什么?为什么要扣下食料?明明是自己为了生计对那些地痞敢怒不敢言,明明是自己没钱没势力只能向现实妥协,这青衫男子再有本事,再有背景,那也与她无关,她怎能将这股怨气都转嫁到他的身上?
    温柔心里这样一想,立刻心平气和下来,一面庆幸自己没做出小家子气的举动,一面又切了一个卤鸡胗添到那碗鸭血粉丝汤里,端到那青衫男子的面前。
    被这么一打岔,闲汉们的气势已阻,觉得今晚的生意做得实在不太顺利,多少也有些不耐烦起来,不过他们好歹也讹了点钱,决定先寻个地方吃喝一顿去,于是各瞪了温柔和叶昱一眼,又在他们的摊子上砸了几个碗碟,顺手牵走几片卤猪耳,就相互簇拥笑骂着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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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0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六章  烫嘴汤包
    “这些人真是可恶!”叶昱望着闲汉们远去的身影,恨得咬牙切齿。
    “算了,就当是破财消灾。”温柔叹口气,这也是无法啊,谁让自己在这个世界里没跟没底,就是一介平民呢?再说遇见这地痞流氓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了,各朝各代都有,没伤着人,没被砸了摊子,就算是万幸了,还是早些攒起钱来,开个店铺,听说东市那里管得严,市场有官差巡视着,应该比摆摊要安全多了。
    两人说话的时候,那青衫男子已经喝完了那碗鸭血粉丝汤,照例站起身来,一声不言语,撂下钱就走开。叶昱过去收钱,捡起那五枚制钱一看,倒“咦”了一声。
    “怎么了?”温柔热的要死,在旁边的摊子上要了两碗凉茶,单手叉腰,毫无形象的端着碗一气灌下,直到觉得胃里一阵凉气上涌,浑身都舒坦了,这才抹了抹嘴开口问道。
    “他多给钱了。”
    “哦,你先把凉茶喝了吧。”这人每回吃完都不问价,撂下钱就走,通常会多给上几文钱,温柔当是小费,所以一点也没感到意外。
    “你自己看。”叶昱将托着钱的手掌往她面前一摊。
    “五百文……”那制钱都是一百文一枚的,事实上,青衫男子吃的东西并不多,只有酒贵些,但付上一百多文钱就足够了他竟然多给了这么多!
    叶昱瞟了温柔两眼,犹豫着想要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开口,温柔则盯着那五枚制钱半天,最后淡淡道:“真有钱,也真败家!”
    “收起来?”叶昱迟疑道。
    “收起来!”总不能追上去还他吧?既然他愿意给,那就收着,温柔看见摊前又有一位食客坐下,忙着去张罗的时候,又轻声丢了句话给叶昱道:“下回他再来,给他加量!”
    隔天青衫男子真的来了,叶昱照例给他切了两碟卤菜,却是双份的量,他举起的筷子在半空中稍顿了顿,紧接着就若无其事的夹了下去。待到一个时辰后,他喝酒够了,要鸭血粉丝汤时,叶昱却告诉他从今日开始,只卖桂花凉虾了。
    “对哦,大暑天喝一碗清清凉凉,爽爽滑滑,很舒服的。”温柔开始极力推销新品。
    青衫男子抬眼看了看温柔身边那只青花大瓷缸,见里面盛满了带着桂花香气的琥珀色汤液,许多白嫩莹洁如虾仁的米浆团和碎冰漂浮其间,不禁微皱了皱眉。
    温柔将他那细微的神情变化瞧在了眼里,立刻伸手拿起一只青花瓷碗,舀了满满一碗桂花凉虾搁在他的面前,笑道:“这汤的甜味很清润,不腻口的,就是不爱喝甜汤的人,喝了也不会觉得嘴里不舒服。”说着,她又指了指桌上搁的一碗冰糖道:“若是觉得不够甜,还可以自己加糖,我用的是冰糖,清凉润肺。”
    她说话时,看到摊前又来了一位常客,张口便要鸭血粉丝汤,连忙也舀了一碗桂花凉虾递上去,歉然笑道:“天气热,小摊不卖鸭血粉丝汤,改卖桂花凉虾了,客人尝一碗吧,这是奉送的,不收钱,若是觉得味道还好,请下回再来光顾。”
    呼!好累!赚点钱不容易的,得奉承好这些常客,好在桂花凉虾坐起来不费多少本钱,各送一碗让客人尝尝,即送了人情,也不至于亏本。不过温柔想到那炉灶上还蒸着小笼汤包呢,得尽力推销出去,不得不再挂满笑容,向这两位食客道:“桂花凉虾只能解暑渴,解不了饿,小摊还卖小笼汤包,你们要不要一笼尝尝?”
    “好啊!你这摊上的东西都洁净可喜,就来一笼尝尝吧!”后来的那位食客喝了人家白送的桂花凉虾,心里觉得过意不去,不过那青衫男子就不说话了,只端着碗低头喝桂花凉虾。
    温柔一手拎了两屉小笼汤包,一屉六只,在两位食客面前各搁了一屉。那汤包的皮都洁白透薄,上面的褶子捏得像含苞的花骨朵儿,筷子一夹,汤包底部的薄皮承受了汤汁肉馅的重量,自然下垂,可是却没有一只破裂开来的。
    “有趣!这包子的皮可真薄,竟然不破!”后来的那位食客夹着汤包的褶子,抖动了两下筷子,见那汤包也跟着颤,但依然不破皮,于是他张大嘴,就将小笼汤包整个塞进了嘴里。
    “不要——”温柔惨呼一声,差点就伸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该死,怎么忘了提醒他呢!
    “烫——呼——呼——”
    果然那位食客汤包一入口,只咬了一口,就被烫的从板凳上跳了起来,嘴里不住吸着气,却又忘记将烫嘴的汤包吐出来。不过吐出来也晚了,因为那烫嘴的是汤包里的汁水,他整个塞进嘴里,用力一咬,汤包皮破汁溅,哪有不烫的。
    惨不忍睹!真是惨不忍睹啊!叶昱也扭转过头,不忍心去看那位食客被烫的惨状,对于这汤包烫嘴的事,他可是有亲身体会的,白天温柔配了馅料,蒸了一屉出来,让大家尝时,他就是这样大大咧咧的夹了一个丢进嘴里,结果被烫得到现在舌头还疼痛呢!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忘了告诉你这汤包要先将薄皮咬破个口子,慢慢吸允出里面的烫热的汤汁再吃。”温柔连声道歉,一面说一面又舀了一大碗桂花凉虾递给那位食客道:“快喝点甜汤冰冰口。”
    折腾了好一阵子,那食客总算觉得嘴里疼痛略减,苦着脸向问天道:“你这汤包太厉害了,差点没把我烫死。”
    温柔只能站在那里,尴尬的赔着笑脸,眼角却瞥见那青衫男子,慢慢夹起一个小笼汤包,放在醋碟里轻蘸了蘸,以无可挑剔的标准吃法,从容的消灭掉。等他吃完一屉,也不说话,只向着叶昱望了一眼,叶昱立刻明白他还要,又递了两屉上去。
    这一晚上的生意比前几天红火多了,温柔和叶昱忙得焦头烂额,最后也没注意到那青衫男子是什么时候走的,待叶昱过去收钱时,才发现他有多给了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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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2010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七章  话不投机
    夜里收摊回家,温柔很意外的发现明厅里的油灯竟然点着!这都丑时一刻了,怎么还有人没睡呢?难道温刚又熬夜念书了?她捧了钱匣走进去一看,才发现坐在油灯底下做针线活的是温妈妈。
    “这可奇了!”温柔笑道:“娘你平日不总说要省点灯油钱么?怎么今儿这么晚还不睡?要做针线活的话,白天也能做啊!”
    “等你!”温妈妈那张满布皱纹的脸在油灯那昏暗的光线下笑得分外慈祥。
    “等我?”温柔更奇怪了,有什么事不能等天亮了说,非得三更半夜的等着她回来。
    “来,坐到我身边来。”温妈妈探身向前,在一张椅子上拍了拍,正待说话,却见叶昱在外面收拾好东西走了进来,连忙收住了口,改向他笑道:“回来啦?累坏了吧?快洗洗去睡吧。”
    叶昱一愣,随即点点头,回自己屋里拿了手巾和脸盆,又出去打水洗漱了。他心里也纳闷,温妈妈平时对他虽谈不上冷漠,但也从未如此和颜悦色,今儿个晚上倒稀罕!不过他不是多事的人,照常洗漱完,就回屋睡了。
    耳听屋内再无别的动静,温妈妈才将自己坐的椅子向温柔那边拉近了一些,低声问道:“儿啊,你就快要及茾了,今后可有什么打算?”
    及茾!温柔虽然估摸着自己十四五岁了,可是一直不知道具体多大,生日是什么时候,眼下听温妈妈这样一说,只得含糊遮掩着:“没有吧,还早呢!”
    “早什么早?六月初六你就满十五岁,该找婆家了!”温妈妈不乐道:“我像你这样大的时候,早都自个绣嫁妆了,你呢?我看你现在怕是连针线都不会拿了吧?”
    “我能挣钱就行了,针线活儿不会做有什么要紧,可以去外头买。”温柔站起身打了个呵欠,感觉困倦得很,急着回屋睡觉,不想再谈下去了。
    “坐下,我话还没说完呢!”温妈妈将她扯回道椅子上,教训她道:“嫁妆都是自个绣的,哪有去买的道理?要不然嫁出门去,要让婆家笑话的。”
    温柔黑线道:“你不是想让我学做女工吧?我哪有那个功夫啊!钱不要赚了?饭不要吃了吗?”
    温妈妈踌躇了一下,悻悻道:“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娘,你究竟想说什么呀?”温柔忍不住又打了一个呵欠。这么晚了,她可没空跟温妈妈在打哑谜。
    “娘想……”温妈妈放下手里的针,看了看她道:“想着你该嫁人了。”
    呵,这句话真是太提神了,温柔的瞌睡都被她吓跑了!
    “我还太小,这件事以后再说吧。”即便早知道古代女孩嫁得早,可是十五岁就找婆家?对她来说,这根本就是难以接受的事情!
    “不小啦!”温妈妈语重心长道:“娘十八岁嫁给你爹的时候,你奶奶还嫌我年纪太大了呢!”
    “反正我还不想嫁人,再说眼下也寻不到可嫁之人。”温柔只好耍无赖了,不肯就是不肯,难道还能绑着她嫁不成?
    “娘心里倒是有个好人选!”温妈妈说着,又将自己坐的椅子往她这边挪了挪。
    “谁?”温柔心惊胆战的将屁股远一点,不想与她太靠近。
    温妈妈迟疑了一下,才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道:“许秀才。”
    “噗通”温柔挪过了头,将自己的屁股直接挪到地上去了,摔得尾椎骨疼,她忍痛爬起来,摆摆手道:“娘,你饶了我吧,我要去睡觉了,真的很困!”
    天知道温妈妈一天到晚心里都在琢磨些什么,连这样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人,她都能想出来给自己配对,这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
    “别走,你听我说!”温妈妈死拖着不让她回房。
    不知怎的,此刻温柔想起的是《红灯记》里的那段着名唱词:奶奶,你听我说……
    又不能强行推开她,温柔只得站着,听她继续唠叨。
    “我都打听过了,许秀才早两年死了娘子,爹娘又在乡下住着,你要是嫁过去,就算不怎么会做女工,总算婆婆不在眼前,也不至于挑剔你什么。再说离娘家又近,时常能回来看看,许秀才娶了你呢,也就是刚儿的姐夫了,定会费心教导他,这一举数得的事,岂不是挺好的吗?”温妈妈越说越兴奋,脸上都微微泛出晕红来。
    “哈,哈哈!”温柔干笑了几声敷衍道:“是挺好的,可惜人家看不上我。”
    “提都没提,怎知道人家看不上你?”温妈妈拊掌笑道:“不是我自夸,我的女儿不但模样是千里挑一的,就是操持起家务来也丝毫不会落于人后。你不晓得,今儿夜里我让刚儿拿了些你做的小笼汤包和桂花凉虾去给那许秀才尝尝,他回来后说,先生直夸他姐姐手艺好呢!”
    怪不得立刻就动了做媒心思呢!温热决定彻底打消她那不合时宜的想法,使出杀手锏道:“我若是嫁了,家里的日子怎么过下去?没有个女儿出嫁了,还帮着家里做生意的道理。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就算我想拿钱回来贴补你们,那许秀才能答应?”
    这番话一说,温妈妈的神色立刻凝重起来,她沉思了片刻踌躇道:“那你也不能终身不嫁啊!女孩儿家经不起耽搁!要不这样吧,你和许秀才先定亲!拖上一两年,把生意都教给娘来打理,我这把老骨头呢,还能折腾个几年,挨到刚儿大了,若是能考取个功名,再说上个媳妇,我这一辈子的心事也就了啦,即便不能考取功名,他也可以回头再来看管生意,自立门户,大抵不成问题吧?”
    “我和许秀才先定亲?娘,大半夜的,你别说笑了,八字都没一撇的事,你就下了定论了,这话万一传出去,我还要不要做人?”温柔实在有点生气了,若不是敬着她年纪大,也许就克制不住自己要说上几句刻薄话了。
    温刚,温刚,她满脑子想的都是温刚,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太严重了。店铺还没开起来,她就想着反正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要将生意抓过来一手兜揽了,有这样的厉害心思,为啥对着外人使不出来?只知道算计女儿!温柔越想心里越气不平,替死去的如花不值,也替自己不值,若不是温刚这小子懂事听话,很受她喜欢,没准她就立刻撂下这个恼人的担子不理会,带着小环和叶昱自立门户去了。
    温妈妈还待再说,温柔已不想再继续听了,转过身就回房去,最后丢下一句话道:“劝娘趁早打消这荒唐的念头,我就算要嫁,也必定要自个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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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2010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八章  番外植物
    必定要自个挑人!温柔的话仿佛一道划破黑夜的闪电,当头披在温妈妈的身上,震得她坐在那里,半天作声不得,只得眼睁睁看着温柔回房睡觉去了。
    待到她终于回过神来,才一拍大腿,心里暗惊,自个的闺女,怎能说出这样不害臊的话呢?婚姻大事,从来都是由父母作主,凭的是媒妁之言,她竟说要自个挑人!怎么个挑法?大街上看见个顺眼的男人,就往家里拉吗?这简直就是苟合淫奔啊!绝不能看着自个女儿走上这样的邪路!
    对了,她一定是常日在外抛头露面做生意,忘了自个还是个未出嫁的闺女,应当温顺谨慎,不同陌生男人搭话!这样一想,温妈妈又觉得让女儿出去做生意实在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不让她去呢?一家里这么多人总不能坐着饿死吧?思前想后,总觉得没个妥当法子,最后还是想着必须将她嫁出去,到时候她成了已婚妇人,就算在外抛头露面难看些,也不至于让人指着脊梁骨骂。
    就这么定了吧,女儿的终身大事,她这个当娘的还是得费心管,寻个时机去许秀才那里探探口风,瞧瞧人家有没有续弦的意思再说。柔儿在赵府里当了这些年丫鬟,按理来说,眼下她没给人家当妾就该庆幸了,怎么就瞧不上人家许秀才呢?
    温妈妈摇头叹气,忽然一眼瞥见桌上油灯还点着,心想自己白坐了半天,倒浪费了灯油钱,连忙一口气将那油灯吹灭了,站起身回房睡觉。
    深夜里,四处静悄悄的,除了院子里的唧唧虫鸣外,就再没有别的动静了。温柔躺在床上,虽是疲惫困倦,但满腹心事暂时也无法入睡,躺了一阵,借着窗外泄进的月光看见身边的小环睡容恬淡,不禁笑了,想着自己真是有点杞人忧天,这日子哪,还是过一天算一天,总有柳暗花明的一日,于是替小环将薄被盖好,转身也合上了眼睛。
    次日起来,她瞧见叶昱在院子里栽种花草,略扫了一眼,发现品种似乎还挺齐全的,有她认得出的月季、茉莉、芦荟、凤仙、栀子,当然也有人不出的,不觉笑道:“你打哪儿弄来这些花草?”
    “西市后头有条专卖花鸟的巷子,前几日你给了我一吊钱零花,我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就买了这些花草回来。”叶昱说着,又动手将一抹茉莉种了下去。
    “能活吗?”小环蹲在一旁帮忙浇水。
    叶昱还未答话,出来打水的温妈妈就笑道:“花钱买这些不能吃的做什么?过上两个月,若是要搬家,这些钱不就白打了水漂儿了吗?”
    “搬家也可以把这些花草再挪过去。”叶昱说着,拿起一小株长着红色尖果的植物,就要种到院角去。
    “等等。”温柔一眼瞥见,忽然兴奋了!她冲上前就抢过那株植物,仔细辨了半天,愈加激动起来,伸手就要去采那红色尖果。
    “不能动!”叶昱忙拦住她道:“这果实有毒!”
    “毒?什么毒?”温柔问着话,眼睛却一直紧盯着那株植物,似乎生怕眨眨眼,它就会消失在眼前。
    “说是这果实只能让人赏玩,却不能随意碰触摘取,否则里面的汁液沾到手指上,会令人肌肤溃痛难当。那老花农卖我之时,还仔细问过家里有没有稚童,若有,他便不卖我呢!”叶昱拿这植物的时候分外的小心翼翼。
    小环在旁听的吐舌,退后一步,又忍不住问道:“这东西叫什么名儿?”
    “说是番外流传进来的,叫番椒。”叶昱淡淡道:“那老花农要价不低呢!”
    “什么番椒,明明就是辣椒!”温柔大喜,抢过那植物就宝贝似的抱在怀里,嚷道:“你们谁也不许动,这是我的!”
    呜呜呜,辣椒啊,做很多菜肴必不可少的一味调料!温柔简直就快热泪盈眶了,恨不能立刻把这小株番椒上的果实统统采下来,先炒两盘菜大快朵颐一下,但她兴奋归兴奋,还没昏了头脑,知道这东西只因机缘巧合才被她撞见,要是剪枝填了五脏庙,今后怎么办?不行,一定要种!种很多很多!
    小环和叶昱原本被温柔突如其来的怪异举动给惊住了,眼见她虚抱着番椒,脸上呈现出梦幻般的笑容,呃,其实说难听点应该是白痴般的笑容,他们正不知所措呢,忽然又见她跳起来大声嚷道:“不行!”
    “什么不行?”小环轻声探问,生怕再刺激到她。
    “你们谁会种花花草草?对了,叶昱!”温柔将手里的番椒递还给他道:“帮我把这番椒培育出来,越多越好!”
    “我不会!”叶昱皱眉道:“从前家里有个花儿匠,我常看他摆弄花草,学过一两手,但是这东西……我不知该怎么养。”
    “去问那个老花农,他一定知道!唔,看看他那里还有没有番椒,统统买下来!啊,对了,钱——”温柔说着,又急着转身回屋去拿钱,随手在藏钱的地方拎了两吊钱出来拿给叶昱道:“有多少买多少!”
    温妈妈从来没见过温柔兴奋到如此失常,忍不住插话道:“你不开店啦?拿大把钱去买这些中看不中用的玩意!”
    “娘,你不懂。”温柔皱皱眉,懒得多解释,只连声嘱咐叶昱道:“一定要帮我把这番椒种出来,要是院子里地方不够……”她扫了一眼满院的花草,咬咬牙道:“就把这些花草都拔了。”
    “啊!”小环失声轻呼,想不明白这番椒到底是什么重要玩意,竟让温柔舍得拔去这满院的花草,不过她知道温柔做事一向有她的道理。日后必然明白,因此也不多问。
    叶昱也没有多嘴的习惯,接了钱便打算去找那老花农,温柔眼见他跨出门槛,心里忽想,不知道那老花农那里还有没有番外流传进来的别的植物,不行,自己的跟去瞧瞧才放心,便又放声喊回了叶昱,让他等着自己换好男装,才一起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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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2010 12: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九章 及笄之日
    这一趟果然没有白走,温柔在老花农那里竟然还找到了高约四五尺,茎如蒿,叶如艾的番茄,上面结满了累累的果实,远远望去满株红艳。老花农说这叫六月柿,相传果子也有毒,不能吃,但是用来观赏是最好的,院子里栽上一小株,比石榴还要好看。
    好看是好看,价钱也很贵,那样一株番茄,他就要价一两银子,折合一千五百文铜钱。温柔听了之后,兴奋得像番茄一样发红的脸色,立刻就变黑了。
    不是她出不起这个价钱,关键问题是,她那小院,能种多少株番茄啊?若是买回去之后不能大量种植,又有什么用呢?她是要拿这番茄当食材用的,可不是为了观赏。
    “怎么?小哥嫌贵?”老花农不知是不是长年伺弄花草,养成了弯腰的习惯,此刻年纪大了,腰也直不起来了,总是微微躬着身,翻着眼瞧人,张开牙齿稀松的嘴道:“这可是番外流传进来的,整个太和城里,你也找不出十株六月柿来!”
    “老伯,这个东西能大量栽种吗?”
    “能啊!可是种这么多做啥?买得起的人可不多。”老花农咕哝了两句,见温柔还站在那里犹豫,便先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你真要买?”叶昱也不懂她心里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你说,买一亩良田需要多少银子?”温柔的心思已经转到别的地方去了。
    叶昱显然无法适应她这种跳跃性思维,怔了一下才道:“六七两银子吧。”
    古代的地好便宜!不过她现在得攒钱开店铺,仍然买不起,再说买了地也得有人种啊,眼下根本没有人手。最后她只得叹口气,将那老花农招过来,讲了讲价,最后说定以一千二百文钱买下这株六月柿,但前提条件是老花农必须将番椒和六月柿的培植方法仔细教给他们。
    回去后叶昱就照着老花农传授的方式尽力照料这两种温柔简直看得比黄金还珍贵的植物,只是暂时是不可能大量种植的,只能先将就养着,不让它们得了什么病虫害死掉就算大功告成。
    温柔原想着腾点时间去郊外的村子里走走,找家老实忠厚的农户,将番椒和六月柿交给农户去培植,等长出果实来,自己再高价全部收进,只是摆摊事忙,一直也没找见机会,这事便暂时耽搁下了。
    忽忽一个月过去了,六月初六那天,温柔满十五岁,到了及笄之年。温妈妈这天执意不让她出摊,一大早起来就忙活着买菜做菜,说是要替她好好庆祝一番,温柔拦不住,索性也卷起袖子想要帮忙,结果却让温妈妈给赶出了厨房,让小环陪着她好好歇一天。
    “好闷啊!”温柔端着把椅子坐在明厅里,看叶昱在外头伺弄花草,伙计在包粽子,而温妈妈呢,则是手脚不停的忙着打水洗菜。
    “难得歇一天,你不趁早养养神,喊什么闷呢?”小环轻笑,手里绣着一方帕子。
    “劳碌命,闲不下来!”
    这话半真半假,温柔自然也愿意吃饱喝足当米虫,可是这古代可娱乐的玩意却不像现代那样多,闲下来即不能玩电脑游戏,也不能在网络上和人聊天,至于电视电影更是一概全无,外头酒楼戏院虽有卖唱的,无奈她是个俗人,一听那些咿咿呀呀古腔古调的唱词,就想打瞌睡。未出阁的姑娘家还不能在外头乱走,要防着被拍花的哄了去,哎呀呀,想想就一个头变成二个大,还不如忙碌些,即不用胡思乱想,也不觉得无聊了。
    “要不,咱们斗草玩吧?”小环建议道。
    “斗草?就咱们院子里这么些花草,有什么可斗的呀?”温柔懒懒打了个呵欠。
    “解九连环?”小环想了想又笑道:“前儿温刚下学路上买了九连环回来,我还没解开呢。”
    她说着就将那九连环取了出来,谁知温柔拿在手里随意摆弄了几下,就解开了,看得小环大呼厉害,温柔却照旧喊无聊。最后终于在温刚房里寻出一副围棋,温柔拿了出来道:“咱们下棋吧!”
    “我不会。”小环皱眉。
    “我们下五子棋。”温柔说着,在棋盘上摆了几个子,说清了玩法。
    小环聪明机灵,很快便学会了,无奈温柔下五子棋技术也臭得很,开始还能赢小环几个,下到最后,就是输多胜少了。她连输了几盘,不服气,赌着劲儿非要连赢三盘不成,正瞪大眼睛仔细计算小环的棋子,忽听外头有人说笑着一路进来,也没在意,只顺手拈起一枚黑子,堵住了小环那隐隐相连的四个白子,哈哈笑道:“险些就被你蒙过去了!”
    小环此刻的心思全不在棋上了,见外头走进人来,连忙丢下棋子站起来,低下头去,施了一礼,轻声招呼道:“许先生。”
    许先生?温柔一怔,抬起头来,看见厅门口站着三人,一个是陪笑招呼的温妈妈,一个是下学回来的温刚,中间那人,容长脸庞,唇上微髭,望去大约三十来岁,不是温刚的先生许秀才却又是谁?
    温柔心里大恼,恨温妈妈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将人请到家里来,只是当着外人,不便发作,只得暂时忍下气,心念一动,便尊着古人那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拉着小环准备进房躲避。
    温妈妈连忙拉住她道:“小门小户的没这么多讲究,再说许先生又不是外人,你们陪着坐坐,我把剩下的两个菜做完,咱们就开饭。”
    不是外人难道还是内人?再说有当娘的如此行事的吗?什么叫让她们陪着坐坐?又不是勾栏妓院,客人上门要陪坐!温柔气得差点破口大骂,还是小环使劲捏着她的手,才使她稍稍冷静下来,但是脸色也铁青得有些难看。
    温刚近来已略通人事,看见姐姐气成这副模样,立刻猜到娘让他请许先生回家吃饭的事,必定另有内情,只是眼下不好问,又不能让气氛僵着,一面在心里抱怨娘做事莽撞,一面忙着倒茶招呼先生,暂解了尴尬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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