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bkm 于 8-3-2010 01:3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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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受管制的藥物如吸毒和酗酒,都可能引致精神分裂,愛泡夜店並喜歡尋求藥物刺激的年輕人,應自重自愛。 精神專科顧問阿都卡迪爾:家族有病史發病機率高 精神專科顧問阿都卡迪爾醫生指出,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常見的重性精神病。根據最新的世界研究報告,在每10萬個人中,可發現15起精神分裂症新病例,平均在每10萬人中有7.7至43人患上精神分裂症。 他披露,根據政府展開的國家精神病登記計劃,在2003年至2005年,全國共有7350人登記為精神分裂病患者。 他說,濫用受管制的藥物如吸毒和酗酒,都可能引致精神分裂,因此愛泡夜店並喜歡尋求藥物刺激的年輕人,應自重自愛,避免陶醉於一時的歡樂,換來患上精神疾病的慘痛代價。 因此,他勸告愛泡夜店的年輕人,不要隨便沾染毒品。 濫用毒品使大腦永久性破壞 “濫用毒品如搖頭丸、K仔和安非他命(毒冰),會影響腦部多巴胺的分泌,令濫用毒品者出現精神分裂症的病症狀,甚至還會對大腦造成永久性破壞。” 此外,阿都卡迪爾特別提醒,家族中擁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人士,更需要關注自己的精神健康,應儘量避免濫用毒品,特別是屬安非他命的毒冰,因為它在很大的機率上會加速精神分裂症的病發。 阿都卡迪醫生是新山淡杯柏邁精神病院院長、新山中央醫院高級精神科顧問醫生,同時也是柔佛精神健康協會顧問,並且在過去多年來通過推動《家連家》課程,全力倡導精神健康運動。 發病初期難察覺
壯年期是發病高峰期 阿都卡迪爾指出,精神分裂症是一種屬於大腦功能失調的慢性精神疾病,病患在發病初期並不會察覺,甚至身邊的人也不會想到此人已患上了精神病。 他說,由於患者會產生幻覺、幻聽,因此家人很容易把患者當成中邪,以致延誤求醫,令病情嚴重。 “壯年期是精神分裂症的發病高峰期,許多病患在14至16歲的少年時期發病,但通常延遲到18至20歲才開始接受診治。” “精神分裂症的早期症狀通常不太顯著,一般上患者只是變得對人冷淡、對同圍的事不感興趣,以及在功課或工作方面的表現一落千丈。患者可能要在病情持續約6個月後,方讓人明顯察覺其不對勁。” 阿都卡迪爾說,要判斷一個人是否患上精神分裂症,有關的病徵必須持續1個月或以上,而且在大部份時間均有出現。 他提醒,病患在病情嚴重時,可能會傷害自己及身邊的人。 因此,精神分裂症患者必須及早診斷與治療,以免耽誤病情,趨向慢性化,以致無法醫治。 精神分裂症並不可怕
患者須接受長期服藥事實 阿都卡迪爾指出,在醫學發達、不斷有新藥物研發的今日,精神病不再是可怕的疾病,它是可以得醫治的疾病。 他說,病患最重要是必須和醫生合作,願意長期且定時服藥,並最忌在未經醫生許可下擅自停止服食藥物。 他表示,精神分裂症患者必須接受長期服藥的事實,病人若自行停藥而病發,將使腦部受損,而且每一次的病發,腦部的受損程度會比之前來得更大。 他提醒病患家人要從旁監督,不讓病人偷偷停藥,同時呼吁社會群體不要歧視精神病患者,並願意給予康復者重投社會的機會。 個案:
泡夜店吃搖頭丸
小康發病幾成狂 小康今年25歲,未婚,與家人同住。 小康從小就無心向學,考完初中評估考試(PMR)後,他便輟學出來打工,當修車學徒。 初投入職場,小康還算勤奮好學,甚受老闆看重。 後來,小康結識了一些愛玩樂的朋友。週末一到,小康便與一班愛玩樂的朋友結伴到娛樂場所消遣。泡夜店成了小康的愛好,小康因此沾染上煙酒,有時還吃搖頭丸,服食毒冰、大麻。 久而久之,小康的性情開始大變,不但工作態度懶散,還愛與同事發生爭執,成了修車廠內的麻煩人物,令老闆頭痛。 小康開始覺得老闆和同事們事事針對他,認為周圍的人要陷害他,有時還指同事在他的食物下毒。 小康的疑神疑鬼,無中生有,令老闆、同事大感厭煩。 有一天,小康不動聲色地持了一支鐵棍去上班。來到修車廠,小康卻不開工,坐在一個角落發呆沉思,有時眼睛直瞪著老闆。突然間,小康舉起鐵棍攻擊老闆。還好當時車廠內人多,大家成功把近乎發狂的小康制伏下來,並把小康交給警方處理。 後來醫生檢驗出小康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經過治療和定期服藥後,小康漸漸康復。老闆也寬容地允許小康重新回到修車廠上班。 醫院的醫藥探訪隊也定期探訪小康,確保小康持續接受治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精神分裂症有急性和慢性之分】
急性或俗稱陽性的病徵如下: ● 妄想(曲解事實):
1. 認定自己被人監視、被謀害、被人將某些想法放進腦袋。
2. 認為個人的思想受人控制、被偷走或藉電視電台等傳播到世界各地。
3. 相信自己被賦予特殊權能, 可以得到上帝的特別指示,而電視、報章裡的訊息全是給自己的密令。 ● 幻覺(無中生有的感官經驗):
1. 幻覺: 患者聽到有聲音在吩咐他去做某件事,又或該聲音不斷謾罵他的行為思想; 患者許多時候似在自言自語, 其實是對幻聽的那“聲音”說話。
2. 幻視: 見到或感覺到特別的事物, 如感覺被蟲咬或有蟲在身上爬行。 ● 其他的急性病徵尚有:
1. 思想紊亂,語無論次或答非所問。
2. 反應異常例如在敘述傷心的事情時卻一直在笑。
3. 失去自我,患者對“ 我是誰” 產生疑惑, 有時感覺身體不存在或脫離軀殼等。
4. 強迫症狀:因為受某些幻覺或妄想驅使(如恐怕被人加害) 而重覆不停地做同一件事,如不斷洗手、洗衣服等。 慢性或稱為陰性的精神分裂病徵:
1. 表情木獨情緒反應遲鈍、動作緩慢; 常出現怪異或僵硬的姿勢。
2. 社交退縮減少與外界交往。
3. 失去動力不願活動、不注重個人衛生。
4. 語言貧乏、說話遲緩、語言表達能力下降。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方法:
1. 藥物治療: 抗精神病藥能有效減少病徵並預防復發。
2. 康復治療: 例如自我照顧、工作及社交能力訓練等, 幫助患者重投社會。
康復中的患者可以通過在集體的工作環境中,學習與同伴溝通的技巧。(檔案照)
精神病康復者可以從事重覆性的簡單工作如串手套,以自食其力。(檔案照)
星洲日報‧201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