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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学生被大专法令提控。你要成为沉默支持的大多数?还是捍卫学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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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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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祥学长说:“我相信任何断定,校方都会以公正的法律来处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狡辩。”
大学是社会的缩影,社会离不开政治,就以梁学长当年被录取进大学的制度(固打制)也包含着政治成份。试问怎么叫大学生不要以政治角度看待整起事件?如果是大专法令磨损了梁学长对政治的敏感度,还情有可原;如果梁学长担任了学生代表也发表出这般漠视学生权益的言论,我只能说北大何其三生有幸有了这么优秀的学生代表。
一个连司法制度与法官遴选制度都会出乱子的国家,怎叫我们还相信有公正的存在?
[ 本帖最后由 Cherish_Ying 于 25-2-2009 01:0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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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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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qi 于 24-2-2009 10:18 PM 发表 
希望作者也是活跃佳礼的用户,那我们就能在这里辩论了。
根据校方的函件,该学生的的举动,可被视为触犯北大校规(学生纪律)中的第12(1)条文。该条文严禁,任何学生、组织、团体或学生组织在未经副校长许可下, ...
我也希望作者可以在这里讨论。
辩论充满太浓的火药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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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9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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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 Cherish_Ying 的帖子
我自荐回答你的问题。大专法令是让全国大专的准则,而各大学校规(学生纪律)是根据大专法令而拟定的。包括现在北大校方用的这一条。总结来说:大专法令第15条违反人权,校方用大专法令赋予的校方的权利拟出不符合人权的校规。所以我们通常都用:大专法令提控。因为整个校规的精神来自大专法令。
[ 本帖最后由 wangqi 于 24-2-2009 11:1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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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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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7: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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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 Cherish_Ying 的帖子
我支持各大学自己拟定一套准则。大学生几岁人,多数超过18岁,好命的都当了爸爸妈妈,所以大专生应该有权讨论自身事务。大学生与学术人员一起拟定校规,不好吗?再说,其实也不用什么校规,国家的刑事法就足够了。
其实废除大专法令是好事。在大专法令底下,高教部部长委任校长(NC)及署理副校长(TNC),再由他们委任系主任(DEKAN)。然而高教部张是由首相委任。首相是由巫统中央代表委任,因为中央代表选出巫统主席,巫统主席将出任首相。
我们的校园有学生及学术人员,学生更是占大多数,我觉得我们的校园的校规,校园的政策,校园的设施都应该让学生及学术人员参与。现阶段,连学术人员都没有参与决策,只有那些被委任的高官如校长(NC),署理副校长,系主任(DEKAN)等等。
想像如果今天的学生及学术人员一起讨论,我们的福利问题能不被解决吗?我们一起决定学生交的钱,高教的拨款,经营宿舍,食堂,巴士的收入要怎样用在大家身上,因为:
1。学生最了解自己的问题,比起有官车的学生事务处署理副校长更了解宿舍,食堂,巴士的问题。与其由不懂学生日常生活状况,高高在上的署理副校长做决定倒不如我们学生自己做决定。
2。监督的机制,学生可以监督,避免任何贪污滥权的事情发生。如·:巴士-校方向学生收钱,然后私营化,即使合约不合理,校方还是签了。所以中间可能发生贪污滥权的事件,就是巴士公司有署理副校长的股权(滥权-用自己的权利谋取自己的利益),或者署理副校长有佣金(T贪污)。这只是一个例子,制度导致可能发生的事件,不代表说发生了。
学术与入学方面,也由学术人员及学生做主:
1。学术人员及学生都能自由做研究,不需要系主任的批准,学术人员及学生也可以发表自己的研究,不需要批准,研究成果就由社会人士来评估好还是不好。甚至在社会辩论!
2。学生及·学术人员决定本身校园的方向,要做普及教育(有限资源满足科系多元)还是专科(有限资源只专注几科,深入研究)。然后本身在拟定入学需要的知识。例子:音乐系,考试就是着重在申请者本身音乐方面的测试来决定你能不能读。那么就能废除现有填8个选择,但是不透明,分分钟中第9个选择。
教育最后是教育人成才,现有的入学制度,搞到很多学生不能就读自己兴趣的科。影响他们未来的发展,造成社会人才流失。
废除大专法令,把权力下放到学术人员及学生,建议一个民主的校园,学生自治的校园。这个也许就是前进阵线的出现目的,也是前进阵线存在的核心价值-校园民主,学生自治!
有兴趣,可以参考更多国家的大学如台湾,韩国,日本等等。
[ 本帖最后由 wangqi 于 25-2-2009 07:59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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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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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qi 于 25-2-2009 07:56 AM 发表 
我支持各大学自己拟定一套准则。大学生几岁人,多数超过18岁,好命的都当了爸爸妈妈,所以大专生应该有权讨论自身事务。大学生与学术人员一起拟定校规,不好吗?再说,其实也不用什么校规,国家的刑事法就足够了。
...
你的见解很不错。
请问你是北大生吗?也是前进阵线的一员?
前进阵线是属于全国组织,还是只在北大成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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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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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民主万岁!!!
希望通过这次的机会有更多学生醒觉自身的权益。。。。
让北大生社会冷感的态度成为过去。。。
朱同学,谢谢你给机会北大生,
虽然那是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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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0: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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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w Choo Seong
在任的MPP diamdiam,已卸任的MPP出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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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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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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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8# wangqi 的帖子
文章表面上看来好像很有道理,可是很多时候我们的思考就被文章给限制了……
举些例子:
目前校方并未发表任何言论,也未针对事情判下任何的裁决。一切决定还需等到明天的纪律听证会才能下定论。但在这个节骨眼的时刻,却遭到某些人有动机的煽风点火,口耳相传,故意将实情夸大,而引起骚动。
可是我们有没有去思考什么地方被“夸大”了呢?
让更多人知道算不算“夸大”呢?
我恳切局外人不要情绪化的看待这个课题,不要轻易听信没有根据的谣言,而不理智的下任何的定论。我相信身为知识分子的我们,应该比常人更于理性,用我们雪亮的双眼,敞开双耳去探讨事实的真相,而不是盲目的听信谣言。
这句我倒是非常认同的
这无形中已经造成学生与校方之间对持的立场,大家都被自己的利益蒙蔽了事实的真相,而忘了体恤对方的立场。
体恤立场,言之有理,咋听之下,这是大家都非常认同的,可是校方的立场又是什么呢?
学生的立场已经非常明确:
争取学生的基本人权,联邦宪法给于学生的人权
但我希望大家在争议的当下,不要因为个人的利益而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举动,导致破坏大学的名誉以及影响学生的情绪。有心人往往就是乘‘鹤蚌争珠,渔翁得利’的情况下,从中获益。
个人利益(真不应该这样自私)
什么“个人利益”呢?(不知道耶,总之个人利益就是不对啦)
很多时候,我们的思考就在第一句后面停止了……
更加不应该把这个课题种族化,以至这个课题有如雪球般越滚越大,久久不能平息……
我认同不应该把这个课题种族化,但我绝对相信任何一方都认同不会这样做,这位学长多忧了……
关于:引起某些社团的“关注”和最后一段,
就请看 61 楼 Cherish_Ying 的帖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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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0: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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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固打制度之下被大学录取并不等同于认同“息事宁人”的想法,当然,纵然是全开放的收生录取制度,或许会有梁先生的同道之人。
回复 69# 锋言讽语 的帖子
马大前进阵线在2001年已经完蛋了,新青年是否继承“马大前进阵线”的遗志?我想他们比较倾向马大选举委员会(EC)的方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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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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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学生事务部副校长阿莫法兹哈密说明,校方给朱国伟的公函清楚注明,要求后者于指定日期出席听证会,向校方解释整起事件,当中并没有提到大专法令的字眼,也没有谴责朱国伟。
北大有什么校规不是在大专法令和NC权利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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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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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2-2009 1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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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已经展延至三月二日了!!!时间还未被通知。
谢谢wangqi代表回答许多问题!!因为楼主最近忙于处理一些些问题。请见谅!!!
其他新消息,有待通知!!
希望大家给予支持!!
前进阵线都存在与各大专,目前活跃的有理大及博大前进阵线!校园前进阵线是为了聚集学生力量、讨论校园民主、学生权益及福利、等等。。。的一个平台。在这里想顺便让大家知道,前进阵线并不是什么反校方、反学生代表理事会的一个校园学运组织。校方忽视学生的声音,所以前进阵线就是一个聚集学生的一个平台。我们可以与学生代表合作,如果大家的目标及观点等等是一样的。前进阵线并非华裔组织,我们也有非华裔朋友的参与。
谢谢各位!也许,日后可以再让大家了解清楚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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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2-2009 1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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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3# cancer_k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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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建议!在一个民主校园,学生应该拥有权利去选择对校园好的人事物!所谓的校民主、学生自治、校园共治,首要的应该就是学生参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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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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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P在哪?我才不管华人还是马来人!这是全民的课题!!无族裔之分!!选得你们出来,你们就得出来!不然做什么学生代表?别跟我说什么学生代表也是学生之类的!你们当初出来选,就“预“了会发生这样的事!还有那些不知所谓的Mpp S.U啊,什么S.U.K啊!别想为你们的老板辩护了!看清楚这一切!若你们以后要竞选,你们就要做好准备面对这些!!不要做鸵鸟!不然,准备被人“鸟”吧!!!:@ :@ :@ :@
[ 本帖最后由 krisn 于 25-2-2009 01:1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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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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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sgoay 于 25-2-2009 12:58 PM 发表 
可悲啊,
在任的MPP静静,
要出动已经卸任(还是已经毕业?)的MPP出来说话。
看起来每间大学的华裔MPP没几个是真的本着维护学生的良心,
我不否认有好的MPP,但是我相信很少了。:@
本人不是北大的学生。
...
原来你来这里讲话了。。。
基本上同意你的论点——关于大专法令。
这只是让他们想一套做一套的工具,让学生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作任何争取(即使是我们的权益被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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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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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如他老板一样,无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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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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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过一下。
昨天下午我们在Subaidah聚会时,现任华裔MPP蔡先生与李小姐在那用餐。
**我不是要说他们不用吃饭,只是他们看起来很闲情意志一下。
**我讲这些并没有其他用意,只是想与大家分享我们昨天看到的。
请不要扭曲我所要表达的,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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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9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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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anxing 于 25-2-2009 01:28 PM 发表 
北大如他老板一样,无耻。
你错了。
就像你可以骂政府国阵或民联无耻,却不能骂马来西亚。
北方大学没有错,错的是一群任意妄为的管理层和一群靠嘴巴办事的学生代表。
我们都爱马来西亚,都爱北方大学。
只是不爱无耻的政府,和任意妄为的管理层。
[ 本帖最后由 Cherish_Ying 于 25-2-2009 02:0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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