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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1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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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求知道se 的消息, 那么可以开一个se 消息贴
em-max 还是让他关掉比较好, 个人觉得
不然, 随便一个阿猪阿狗网站作传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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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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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本能商学院............
全球华人第一位英文讲师.............帝本能负责人......Mr.Colin 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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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1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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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12:09 AM 发表 
全球华人第一位英文讲师.............帝本能负责人......Mr.Colin Hoo
JDw8NU9ErxQ
个人对于激励课程领域不熟悉
可以解释 全球华人第一位英文讲师 是不是全球第一个用英文演讲的华人?? 有错莫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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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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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001 提供的排行榜了
不错
有进步
希望你们继续加油提供更加能回答 slayer 的问题 的答案
不要带我们去游花园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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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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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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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slayer的要求在于合理范围
而且这些要求不难
是否之前游花园太久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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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5-2008 0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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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12:06 AM 发表 
如果要求知道se 的消息, 那么可以开一个se 消息贴
em-max 还是让他关掉比较好, 个人觉得
不然, 随便一个阿猪阿狗网站作传销??
不知你懂不懂阳光大帝,之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也没有什么AJL。
树大招风闹得满城风雨,各门各派出尽法宝来干掉初生之雄狮,用来调查的罪名包括洗黑钱,涉嫌投资,欺诈,收订金等等。。
就是没人想到用“没传销执照”这罪名来提控它。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新加坡CAD之前调查的几个月,大巴窑Office没人敢公然开会。
上个月Office转换成“新脉动”时尚生活馆,到现在都人潮人海重现江湖。
这样明目张胆的换招牌,CAD也无动于衷。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就如Bmipp说的,别贬低自己的人格和素质。
当我们会员能证明帝国资产的一切实体,硬体,商品,资产时,
你却胡乱抓毛病的什么网站down,更换网站,假广告牌,这个假那个假。。
当我能正面挑战你出来一次过解决你的问题,甚至能带你亲眼参观完全部硬体和实体时,
你却回避的继续恶意攻击灌水,敌对公司身份表露无遗,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我是没必要回复你的青蛙式灌水的,是应他人要求,免得一些人认为我们在逃避。
可我始终认为,我们分享和交待,做好自己喜欢的本份就足够了。
当然,你选择喜欢攻击灌水,还是你的自由。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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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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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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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北风沙 于 21-5-2008 02:02 AM 发表 
不知你懂不懂阳光大帝,之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也没有什么AJL。
树大招风闹得满城风雨,各门各派出尽法宝来干掉初生之雄狮,用来调查的罪名包括洗黑钱,涉嫌投资,欺诈,收订金等等。。
就是没人想到用“没传 ...
随便你,我提出我的申请, 受理不受理,那个是斑主的问题
你有权开贴, 我也有权要求关贴, 这个很正常
按照cari 的原则, 不可以从事非法的交易活动, 请问em-max 要在马来西亚那个法律/条规执行商业活动?
如果没有任何法律支持,例如商业注册等等, 就属于“非法”,所以我的要求很合理, 不是吗???
还有你说的树大招风??? 应该是一吹就倒, 不是吗??
se 能够带个大家财富?? 我只看到很多人牢牢被套, 比安全套还厉害, 哈哈哈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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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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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1:30 AM 发表 
谢谢你的开明谅解.........对于无理的批评与指责.......绝对不理会...............我相信读者有自己的智慧与判断.....谁在无理取闹........谁在做出恶意的指责.........谁在灌水...........看贴就一清二楚了.... ...
当然,很感谢你提供数据,不过, 我之前查找的都是3月, 4月的龙虎榜, 我的确漏了3月的龙虎榜
不过这些都不能够证明“2008年最佳新人”, 对吗 ? 最好的例子,应该是第5名, 当然, 也可能不止是第5名
可是。。。。这样就可以证明是2008年的最佳新人?? 2007年的排行榜,都要在2008年3月公布
这就是我质疑的原因 : 2008年一半都不到,就大大声说自己是最佳新人, 不觉得很造作???
还有你可以解释一下 全世界华人第一个英文讲师, 这个什么意思???我之前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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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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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2:28 AM 发表 
随便你,我提出我的申请, 受理不受理,那个是斑主的问题
你有权开贴, 我也有权要求关贴, 这个很正常
按照cari 的原则, 不可以从事非法的交易活动, 请问em-max 要在马来西亚那个法律/条规执行商业活 ...
slayer_boxer大大.......看到你的贴........感觉开始失望了...........还以为你是个成熟,思想开放,有话直说,心胸开阔得人.........没想到.......你还是放不下成见......真的有点失望........不和法交易应该是指在这里进行买卖之类.........论坛本来就是应该交换意见看法的地方.........为什么还要那么极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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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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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2:35 AM 发表 
当然,很感谢你提供数据,不过, 我之前查找的都是3月, 4月的龙虎榜, 我的确漏了3月的龙虎榜
不过这些都不能够证明“2008年最佳新人”, 对吗 ? 最好的例子,应该是第5名, 当然, 也可能不止是第5名
...
第一位以英语做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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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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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北风沙 于 21-5-2008 02:02 AM 发表 
不知你懂不懂阳光大帝,之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也没有什么AJL。
树大招风闹得满城风雨,各门各派出尽法宝来干掉初生之雄狮,用来调查的罪名包括洗黑钱,涉嫌投资,欺诈,收订金等等。。
就是没人想到用“没传 ...
毒贩贩毒很多次, 被抓了,可是却宣布自己没有罪,因为警察在他第一次贩毒的时候没有抓他, 那么毒贩就是没有罪的???
你不遵守法律是你的事情, 我按照法律举报是我的事情, 对吗?
别人不用这个罪名提供,那个是他的事情,我只是按照我知道的事情来举报,可以吗?
新加坡是商业立国, 换了招牌,换了新的商业注册,当然允许进行商业活动,有什么不妥?
你懂得商业法的吗? 都已经不同的商业执照,为什么不可以进行?
你有本事换回去se 的招牌看看
我之前的问题很明显, 我,gnehk , 还有其他人证明www.empirepropertyventure.com 不能够进入, 我只是询问为什么, 可是是你的那些支持者 吃了伟哥,“硬硬”说进得了, 我怎么办?? 其实这也是小事情,因为可能dns server crash ,可是 他们一会儿说可以进,一会儿说不可以进,你要怎样??? 我问问题有罪? 我揭发人家说谎话有罪???
我质疑percy 不是2008年最佳新人,因为我在4-5月看不到他的成绩
可是我质疑有罪阿???
没有licence 也可以跑传销, 我揭发有罪阿?
我问的问题都是很简单的,可是都没有人回答
当然你有权不回答,你没有罪
可是我问问题,也有罪???
这里是传销版, 你要做生意到“创业”版, 好不好???
我的要求很合理,不对吗 ???
我做人不会赶尽杀绝的, 你可以搬到创业版,等你什么时候有传销的执照,你才回来咯, 怎样??
哈哈哈哈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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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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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2:42 AM 发表 
slayer_boxer大大.......看到你的贴........感觉开始失望了...........还以为你是个成熟,思想开放,有话直说,心胸开阔得人.........没想到.......你还是放不下成见......真的有点失望........不和法交易应该是指在 ...
你要做生意,可以到创业版,这里是传销版
没有传销执照,我当然有权利举报, 对吗???
我要求关贴,不合理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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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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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2:58 AM 发表 
毒贩贩毒很多次, 被抓了,可是却宣布自己没有罪,因为警察在他第一次贩毒的时候没有抓他, 那么毒贩就是没有罪的???
你不遵守法律是你的事情, 我按照法律举报是我的事情, 对吗?
别人不用这个罪名提 ...
其实你自己已经给了答案.........为什么还要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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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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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2:47 AM 发表 
第一位以英语做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其实,很多人都说自己很厉害的
我希望你可以放一些他的资料,例如学历,曾经在什么公司工作
还有一个最重要,谁可以证明他是全世界华人第一个用英语作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我觉得我的问题很正常咯
当然你也是有权利不回答的,因为这里不是法庭,你也没有犯罪
不过,你要证明自己说的不是谎言,那么就要证明咯
在马来西亚,只要不妨碍司法公正和商业诈骗, 说谎话是不犯法的
[ 本帖最后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3:1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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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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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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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ayer_boxer 于 21-5-2008 03:11 AM 发表 
其实,很多人都说自己很厉害的
我希望你可以放一些他的资料,例如学历,曾经在什么公司工作
还有一个最重要,谁可以证明他是全世界华人第一个用英语作语言的华人激励讲师
我觉得我的问题很正常咯
当然你 ...
如果证明了.......你马上和我买一个GM!!!!!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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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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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8 03: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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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01 于 21-5-2008 03:24 AM 发表 
如果证明了.......你马上和我买一个GM!!!!!如何????
你懂得商业法的吗???
你打广告说, 这个人是世界第一华人用英语演讲的激励讲师, 我问问题要求证明,不可以阿?
证明自己说的话不是假话, 是你必须要做的,这个叫做知情权
难道有人告诉我,飞机可以飞, 我就要买飞机?
我告诉你, 只要你在广告(例如报纸,杂志) 无法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就已经违反广告法,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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