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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cs283

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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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08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2-7-2008 12:55 PM 发表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9434/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1-07-2008
原题∶The AG-IGP-tag-team fabricated evidence

RPK签下了一份虚假的法定声明书。总警察长和 ...


天,楼主,你翻译的速度之快,在下甘拜下风!

话说回头,我在报馆工作(只是一个兼职的小职员),听到同事在说,这几个星期忙到透不过气,先有油价电费上涨,再来政治青蛙谣言,跟着国会禁止媒体进入,接着安华鸡奸赛夫,然后安华躲入土耳其大使馆,现在...............

我家中两老也大呼:怎么现在马来西亚好像乱糟糟那样!!

这一单,又会引起什么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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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2008 08: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得不错。
我们的副首相和教育部长都深知这点,所以自己的儿女都不采用马来西亚的教育制度。

若有的选择,我想没有人会报考高级教育文凭。
对如我这样的人来说,STPM是进入大学的唯一途径。
我当年不懂有够纯还是有够蠢,因为当拿到STPM成绩的时候,竟然还不知道大学的固打制对我有怎么样的影响。

这些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也别再提了。

不是我翻译快,而是“刚好”遇到他的发稿时间,还“刚好”他用的生字不多,也“刚好”这次的没有长篇大论,更“刚好”安华的报案书早已经有人翻译过了。最重要的是,刚好我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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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08 08: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2-7-2008 08:25 PM 发表
你说得不错。
我们的副首相和教育部长都深知这点,所以自己的儿女都不采用马来西亚的教育制度。

若有的选择,我想没有人会报考高级教育文凭。
对如我这样的人来说,STPM是进入大学的唯一途径。
我当年不懂有够 ...


想起某位友人说的话。当时拿到成绩填写申请大学的表格,几乎就是很卑微的,只要是自己成绩可以符合的,也不管那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当时的想法时,只要进到大学就可以了,不管是任何科系,我有兴趣与否,如此的卑微。

STPM是一个非常无奈的选择。如果不通过stpm可以进政府大学的机会微乎极微,但是报考了STPM也不是担保只要努力读书考取好成绩就可以进入政府大学。那么STPM是一个浪费时间的东西,还是可以让我们进入大学的东西?

身边的朋友读中六的不多,中五毕业就出来报读diploma,现在已经在打工了,薪水也介于RM1500左右。我私立大学毕业出来,薪水也是大概这个价码上下。但是朋友已经有好几年的工作经验,而我的工作经验=零。朋友借ptptn少我一半,自然也还得比较少。我因为读大学ptptn借得比较多,自然也要换得比较多,拉上补下,那么,到底该读大学好,还是学院好??

[ 本帖最后由 yeeshan13 于 2-7-2008 08:4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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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2008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26# yeeshan13 的帖子

你的情况和我当年差不多。

如你所说,STPM是一个非常无奈的选择。说穿了,这是我们进入本地大学的最大过滤网。

若有人问我,SPM过后读中六好还是读私人学院diploma好,我始终觉得家底是最后的决定因素。而接下来的,才是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因素。而且,报读的机构和课程种类也很重要。例如说,你若有政府大学的文凭,做公务员就比较有优势,但是打私人工的话,老板也许会在意你的经验或你的学习机构等。

不能只是从钱那方面来看待问题的。
很多时候,也要看个人情况而定的。
不这样做的话,就会陷入人比人气死人的框框中了。

告诉你一个例子。我的一个朋友,SRP考不好,去当厨房帮手。如今自己开餐厅,做老板。而我另一个朋友,大学出来,美其名做asistant executive,实际上像牛一样,包山包海。搞到现在,公司硬是不给他上位做经理,还特地发明了一个Senior executive的职位来安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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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08 1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2-7-2008 11:38 PM 发表
你的情况和我当年差不多。

如你所说,STPM是一个非常无奈的选择。说穿了,这是我们进入本地大学的最大过滤网。

若有人问我,SPM过后读中六好还是读私人学院diploma好,我始终觉得家底是最后的决定因素。而接下 ...


我不是要人比人。你说的状况我也明白。路是自己的,自己如何去走才是最重要。

我只是气愤。

我说出这么一个状况其时要点明,到底STPM的存在,好还是不好?还是大伙儿无奈的选择?怎么一个国家最最最最重要的基础——教育被人“搞”成这样???很气愤!

把一个个学生“搞“成考试机器!!

[ 本帖最后由 yeeshan13 于 2-7-2008 11:4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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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7-2008 12: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28# yeeshan13 的帖子

其实早有很多人提议要统一大学入学考试。不要有Matrikulasi啊什么的。

若从做为一个大学入学考试指标的角度去看,STPM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可是由于本地大学入学指标并不只有STPM,因此STPM所扮演的角色就变得很微妙了。

RPK曾经提出一个很有趣的论调说,为何大学必须存在固打制呢?大学固打制的存在,不就是因为大学学额不足,所以才必须有固打制的必要,以维护土著受教育的机会。

那么既然大学学额不足,那起多点大学,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固打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没有钱啊。维持一间大学也不容易啊。什么的。

那送太空人上去拉茶就有钱?就能激发更多人的兴趣当太空人?

如我在前面所说,副首相和教育部长对这些最清楚不过了。
所以,他们才不让自己的儿女受这种见鬼的教育制度所耽误。

不是STPM不好,而是整个教育制度出了问题,但大部分的人都不愿去面对这些,甚至选择逃避。

教育的确关乎国家兴亡。

只是了解这点,也愿意去看重的人,更有能力去改变的人,几乎都不在马来西亚。
不在也就算了,却多几个把教育政策当儿戏,把学生当白老鼠的当权人士的话,马来西亚的确没有什么好指望的。

做牛工吧!至少我们会有能力送我们的下一代到外国,来逃过这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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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08 12: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3-7-2008 12:09 AM 发表
那么既然大学学额不足,那起多点大学,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固打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嗯,你说得没错。

但是就针对你这个论点来发表看法。大学学额不足,就要起多一点大学?那么,还真的是一个招牌压下来,压死的统统都是大学生了(而且统统都是没有大学生素质的“大学生”)。其实我认同固打制的存在,但是不认同它施行的对象——不应仅局限马来人(不能说土著,因为真正的土著并没有在固打制下受惠——除非加入回教),而是应该把固打制的对象放诸国内所有族群,到底谁才是真正需要帮助?是印度人?原住民?还是其他??

又,负责拿白老鼠来做实验的科学家,不会用自己的亲生孩子来做实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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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7-2008 08: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0# yeeshan13 的帖子

固打制也许可以存在,但绝对不能在教育里出现,无论对象是否局限于谁。

因为你所担心的招牌压下来,死的都是大学生的情况不是因为大学学额太多的关系。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个论点∶一个蜜蜂窝的蜜蜂里总有50%是勤劳的,30%是普通,然后20%是懒惰的。假如把那所有50%勤劳的蜜蜂放进另一个窝,情况又变成之前的5:3:2。

我的意思是说,即使大学学额足够,也未必所有人想进大学。再说,一个招牌压下来,死的都是大学生的情况并没有什么不好。让自己的国民都能受到最好和最高的教育,不是每个国家都应该做的吗?

而素质问题更则是另一回事了。因为大学学额的数量绝对和素质没有关系。因为和素质绝对有关系的是管理。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3-7-2008 08:4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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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7-2008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这全都在游戏里。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in ... com_content&task=view&id=9611&Itemid=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7-07-2008
原题∶It’s all in the game

也许你之前已经一个星期多,在进入我们的网站时,面对许多困难。首先,有一位骇客攻击我们,所以你也许在我们的首页里看到了一位打仗形象的老马。那个,基本上,是来自我的敌对者的信息,意思是说他们知道今日大马的幕后老板是老马。

是的,自2006年中旬,我时常在老马家中,在他城中城的国油办公室,甚至是在他布城的首要领导基金会的办公室里会面。我也和老马的忠诚分子,如苏费和郑文杰等非常亲密。而老马的孩子,特别是慕克里兹和玛丽娜就更不用说了。今日大马也是两年前,老马在世纪乐园俱乐部(Kelab Century Paradise)第一次向首相阿都拉“宣战”的那场对话的合同赞助人。还有,今日大马也在网上现场转播了老马在哥打巴鲁的谈话,也就是他被胡椒粉攻击的那次。

很多人,包括安华,都说我现在已经向老马靠拢,出卖自己。这是因为他们看到我和老马的“关系”,所以如此怀疑我如今有新的“主子”了。如今在城里,人们谈论的是我从安华那里离开,然后投靠老马。也许我太缺钱了,所以只好向老马出卖“我的灵魂”,以换取金钱。

这些人的心思是多么的狭窄啊。若你是和我一起的,就是好人。不过若你是另一边的人,那你就是为钱而出卖自己。为何我公开支持安华的话,我就是好人呢?我不可以支持安华是因为我收了很多钱吗?为何我支持安华就是免费的,就是为了理想,而假如我支持老马,那就一定是为了钱呢?我不可以也是出卖灵魂,得到金钱,才支持安华的吗?不过,不是这样的!若我支持安华就一定不是为了钱。一定是为了理想。除非我支持老马,就是为了钱。

其实,我不支持安华,也不支持老马。我不在意人格的。我只在意课题。这是我们所有读者也应该做的∶支持议题,而不是个人。人来人往,人会变,人会转呔。我们怎么可以支持一个人,然后因为他改变了立场就反对他呢?如果我们支持一个人,那就要支持他到底,即使那个人跳到另一边去了。实际上,如果当某个人改变立场,或跳槽了,因此我们不支持他,这表示说,我们支持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立场。

就拿依占作例子吧。当他反对巫统,打击贪腐时,他倍受尊敬。他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而这个扣留期限还没有完毕时,就在官方机密法令下收入监牢。他被当成是个英雄。很多人都在支持着他。不过,当他离开本来的党,加入巫统时,他被当成是个叛徒。那表示说,大多数的人都不怎么支持他。他们只支持他的立场。不过,当他改变它的立场,跳到巫统里去时,支持就离他而去。他如今受许多当初一直当他是英雄的人所厌恶。

支持一个人的人格是很危险的。你应该只是支持他的立场。如果他的立场和你的是一样,那就好。如果出现差距了,那你必须足够成熟和文明去反对,但还是继续尊敬他的立场,即使大家的立场不同。所以,同样的,你也许不喜欢那个人,不过如果他的立场和你一样,你也必当能够对于有关立场真心交流,然后对其他相反的留同存异。

我的立场很简单。我不是反政府分子。我也不是亲政府分子。国阵是联邦政府,也是其他一些州的政府。而民联是五州执政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国阵和民联都是执政党,也是反对党。而我是亲人民,和反对利用人民的。至于谁是政府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无论是民联还是国阵,我的立场都是一样的。

朝野两方在这51年来,都利用了人民。无论是巫统,马华,民政,国大党,公正党,行动党,回教党,或是其他什么等等的。他们都在他们的政治游戏里,权力追逐中,利用了人民。是的;这就是政治∶追逐权力。当然,他们都满口理想和斗争。但是“目的”很简单∶追逐权力。而所谓的“斗争”,不外是权力斗争,不多也不少。

所以,他们是谁都不要紧。是谁在领导各个政党都不要紧。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大权在握。他们将会利用人民来得到权力,因为只有人民才能给与他们这些权力。人民被欺被骗被玩弄。人民却轻易地,完全相信政客所言。以为那些自荐出来服务人民的,是因为要服务人民。殊不知,在他们心里,服务人民却是最没有想到的一件事。

今天,我们已经被分化到一个未曾有过的境界。是,我们在这40年内,是没有再遇过如513事件般的种族暴动。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大家相亲相爱。这只有表示说我们还是互相憎恨,只是我们不敢再做些什么,以免招来报复性的暴力。即使是反对党也在谈着种族。他们还要求种族性的固打。所以,国阵在这个种族游戏中,不是唯一的臭人。每个人都有份。

是,国阵是把种族游戏玩得很彻底。不过,反对党却不是很在意。实际上,他们还很喜欢。这是因为国阵玩种族课题越多,他们就更加能够利用这个课题来达到他们的利益。反对党是否要终止种族课题呢?他们当然不要。如果国阵不再打种族牌,反对党还有什么课题可以攻击国阵呢?不,国阵一定要继续打种族牌,即使这是危险的也好。因为它对反对党有益。这样反对党才能利用这个课题来得到讨厌种族牌的人民的支持。

如果反对党没有玩弄种族课题,那谁做州务大臣或首长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他是个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的话,又有什么关系呢?是男或女,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何我们必须要有五个马来人,三个华人和两个印度人行政议员呢?为何所有的议员不能来自同一个种族?如果我们有十个印度人行政议员,一个华人州务大臣在一个马来州属里的话,那又怎样?为何要把这个课题搞大呢?

不过这都没有发生。职位必须是依照种族比例,也必须要依照“同意之下的固打”。任何差距将不被接受。不然的话,联盟就要拉倒了。我们将会合作,如果我们的种族有代表的话。没有任何其他的种族能够代表我们。来自我们种族的那个人必须能够成为代表。这就是反对党说的,不是国阵。

是的,人民是被利用了。而且两方都利用了人民。而且继续玩弄种族课题的话,双方都会得益。不,反对党并不希望看到种族政治的终结。因为这对反对党没有益处。只有让种族政治升华升温,反对党才能更加强大。反之,反对党就无所作为了。

所以,不是的,我不是个亲反对党或反政府人士,也不是与此相反。我是个亲人民,反对利用人民的人士。既然两方都在玩着同样的游戏,我又怎样可以在这两方里找到我的地方呢?安华或老马也好,或拉伯,纳吉,姑里等也好 – 都是同样的。他们任何人到现在都没有离开种族游戏的迹象。所以,直到他们这么做为止之前,我们必须先为人民着想,才轮到这些领袖。这表示说,我将会继续和这些领袖们会面,不管他们是谁。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我会比较倾向于其中一个。同他们会面是为了要知道他们的动静。而今日大马将会继续成为他们发言的平台,即使我本身不同意他们的立场。

无论如何,在这当儿,我有另一个头痛问题。今日大马还是非常缓慢和难以进入。我们的队伍在这一周以来,已经不分昼夜地,尝试去解决这个问题。也许我们需要投下更多的,却是我所没有的金钱,去提升我们的设备。面对这问题就好像我们在马路上所遇到的“路障”那样。政府现在介入阻挡我们的网站,使到这个任务更为复杂。

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把它当成好消息的话,就是政府已经把我们看成是真正的威胁,执行特别行动,要把我们封锁。把它当成坏消息的话,就是如果我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最后的胜利者就是政府了。在这当儿,我的确不知道结局为何。

另∶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我们现下不得不关闭发言机能,不然的话,你们连网站也进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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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7-2008 1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回教法对普通法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in ... com_content&task=view&id=9697&Itemid=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9-07-2008
原题∶Islamic law versus common law

赛夫挑战安华在宗教司前宣誓


莫赛夫布卡里阿芝兰挑战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伊不拉欣以赌咒或在宗教司前发誓来解决问题。在一封寄给TV3的电邮里,莫赛夫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这封电邮在昨天的电台新闻报导中播出。

这位安华的前参谋也形容这项鸡奸课题是他们之间的私人恩怨。莫赛夫说他不会怪责人民,还希望他们保持平静,以开明的心境接受事实。

“我以开明的心境接受所有的批评。身为一位受害者,我有权力寻求保护,”他说。他挑战安华定下时间和日期以赌咒来解决这问题作为电邮的总结。“只要通知我时间和日期就好。我并不怕遵守我的承诺,”他补充道。- 星报

现在来看看以下的可兰经章节∶

可兰经第24章∶

第一节∶(这是)我颁降的一章天经,我使他成为法令(具有约束力)。我在其中已降下了明显的迹象,以便你们能够留意。

第二节∶奸夫淫妇,打他们每人一百鞭。如果你们信仰阿拉和末日,莫让对他俩的怜悯阻止你们执行阿拉的命令,并让一部分的信仰者见证他们的惩罚。

第三节∶犯淫行的男子只能娶犯淫行的妇女,或是拜偶像的人;犯淫行的妇女也只能嫁给犯淫行的男人或拜偶像的男人。对于信仰者,这种事是受禁止的。

第四节∶那些诬告贞洁的妇女,而不能提供四名证人的人,各打他们八十鞭,并以后永远不接受他们的见证,因为这种人是作孽的人。

第五节∶除非他们事后悔罪并改正(他们的行为),那么,阿拉就是多恕的、大慈的。

第六节∶至于那些指控他们的配偶们的人,而又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没有证人,让他凭着阿拉(起誓)作证四次,说他确实是诚实的,(他们单方面的证据可以被接受)。

第七节∶第五次的(誓言)是说如果他说谎,则求阿拉降祸给他。

第八节∶但是他的妻子可以避免惩罚,如果她凭着安拉(起誓)作证四次,说他(她的丈夫确实)是说谎。

第九节∶而第五次(的誓言)应是,如果他(她的控诉者)所说的是事实,她就祈求安拉降怒恼给她。

所以,你可以看到,安赛鸡奸课题其实是很容易解决的。首先,并没有什么那些把可兰经放在头上,或是在那些戴头巾穿大袍的人面前宣誓(不然的话,那些渣打银行的“大只,强壮,亲切”的看守人就很不得空了。)。这些事情并不在回教里出现,至多是无知乡下人的古老传说而已。

可兰经在第九章第三十一节里对这种事情这么表示∶他们在阿拉之外,以他们的教士、修士及玛莉之子基督作为他们的主,而他们却被命只崇拜独一的主。除他之外就无其他的神了。万赞归主,(他)与他们所添附的伙伴无关。

你并不在一位修士或牧师或比你更会说阿拉伯语的人面前发誓。你是在神的面前宣誓。如果你有四个证人支持你的指控或否认的话,更加好。不过,假如你不能做到的话,那你就宣誓四次,然后第五次的那个就是求神降罚于你,如果你撒谎的话。

当然,第二十四章说的是一个男的指控一个女的有奸情。不过,许多大学士都同意这段章节也能用在一个男的指控另一个男的奸情(无论是和男的或女的)。这是因为奸情就是奸情,和性别无关。

这程序很简单。指控者举出四个证人,或宣誓五次说你是说真话。然后被指控的人也举出四个证人来辩护,或宣誓五次。假如双方都没有证人,都宣誓了五次的话呢?那么这里的章节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可兰经第三十九章∶

第三十节∶的确(有一天)你会死亡,的确(有一天)他们也会死亡。

第三十一节∶最后,在审判日,你们(全体)都将在你们的主的跟前互相辩论。

第三十二节∶那些假借真主的名义而撒谎,并且否认已降临面前的真理的人,还有谁比他更不义呢?难道火狱里就没有不信道者的地方了吗?

第三十三节∶传达实言的和承认实言的,这些就是做了正确的事的人。

是的,就是那样。撒谎的就会在神的面前得到应有的惩罚,就在他们死后。你不能改变规则。这是可兰经订下的规则。对一个回教徒来说,可兰经就是他们的准则。

让我们来看一看另一种场合。一个男人在一间酒店房间里和一个不是他的妻子的女人被同时抓奸,又会怎样呢?

如果他们都不是回教徒,那就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如果他们都是回教徒,那就会被罚了。如果他们都成年了,做的也是成年人做的事,怎么可以受罚呢?在普通法上,非婚性行为不是一种罪行。不过,在回教上来看,却是一种罪行。所以,如果你是回教徒,那就会用上回教法律,你就会被罚了。


同样地,回教对婚外情的指控,也有很详细的说法。指控的人必须举出四位证人。不然的话就会被罚。不过,如果指控的人宣誓五次,那就会逃过惩罚。但是最后却要面对真主的审判,为他的撒谎(若有)付出代价。

而被指控的人,也要举出四位证人来支持他的否认,不然的话就要同样地宣誓五次,那就会逃过惩罚。但是最后却要面对真主的审判,为他的撒谎(若有)付出代价。

好吧,你也许会说鸡奸在马来西亚普通法下是一项罪行,所以应该引用普通法而不是回教法。

是那样的吗?那样的话,我一天没有祈祷五次,星期五不到回教堂祈祷的话,就不必受罚了。因为这些在普通法下都不是罪行啊。我也可以在公众场合喝啤酒,在斋戒时候没有斋戒,因为这些在普通法下都不是罪行。我也可以和一个不是我的妻子的女性发生关系,只要她不是15岁就好。因为这在普通法下都不是罪行。

既然这些在在普通法下都不是罪行,那为何我还是会被惩罚呢?所以你看,普通法不能超越可兰经,因为可兰经就是回教徒的准则。若你是个回教徒,可兰经就关你的事,不是普通法。普通法只能用在可兰经不能用上的场合。

实际上,口交在普通法下也是一项罪行。有关罪行的最高惩罚是7年徒刑。但是,回教没有指出口交是罪行,所以回教徒可以享受口交,虽然在普通法下,能够送他们去坐长监。宗教的学士们对肛交则分成两派。一些说能够,一些则说不能够。不过在普通法下,肛交和口交的罪行是一样的。而回教徒则能够依从他们的宗教司的劝告,做或不做,他们可以不管普通法说些什么。

是的,当可兰经对某些事情很详细时,回教法就派上用场了。不然的话,才用普通法(例如把车泊在“不可停车”区)。而在回教里也没有煽动刑法。实际上,煽动法令非常不回教。回教认为对政府和统治者进言是必须的,不然的话就是一种罪恶。所以,别怕因为煽动罪名而进监牢。因为神过后会因为你害怕进监牢而保持沉默而严重惩罚你。比起神以后所对你做出的惩罚,两年监牢算不了什么。

所以,回到这个鸡奸课题;赛夫和安华都要宣誓五次。若他们都做了,那事情就可以告一段落了。至少在他们这世人是如此。然后,撒谎的那个,将会在死后面对神,接受惩罚。这是神说的。既然两个人都是回教徒,最后的结局惟有如此。

当你是一位回教徒,人类的法律就不能超越神的法律。整件课题就是这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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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08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9-7-2008 11:29 PM 发表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697&Itemid=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09-07-2008
原题∶Islamic law versus common law

赛夫挑战安华在宗教司 ...


谢谢翻译,辛苦你了。
安华打算在回教法解决,不懂是不是不适合在民法解决而走这一步政治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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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7-2008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好坏回教徒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775&Itemid=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1-07-2008
原题∶Good Muslim, bad Muslim

淡马鲁高庭如在八月十五日所定,在今天开审巴素村内一间加忽族的教堂不被获得水电供应的官司。

也是淡马鲁地方土地局和彭亨州政府的被告,基于原住民的申请延迟递交,而做出预先反对听审的要求。

无论如何,加忽族基督教徒还是得点燃蜡烛做礼拜。这是因为案件还在庭审中,所以法官拿督阿都哈林阿曼拒绝指示被告提供水电的供应予原告。

"有谁会知道这官司会拖上多久呢? 被告连宣誓书也还没有提出。"一位加忽族的法律顾问,安檽泽维尔 这么对马来西亚内幕者这么说道。

在过去两年,巴素村长老,维特宾客特与儿子,雅曼宾维特,带领着一群加忽族的基督教徒,向地方土地局拒绝提供水电于他们村子的基督教堂的事件上,诉诸法律。

这些在2000年皈依基督教的村民,在2003年,得到维特的准许下,在他家后院,建立了一间基督教堂。可是这间基督教堂后来被当地的执法当局拆除,理由是有关教堂是一间没有得到有关当局正式批准的非法建筑物。

在2006年,他们得到马币3万5千元的赔偿金,重建教堂。他们也在教堂里设立起补习中心,为上学的孩童补习;还有一个照顾学前儿童的护幼设施。

泽维尔说地方当局拆除的理由是有关的建筑物是建在一个还没有被公告的土地上,而且有关的膜拜场所也没有得到地方土地局的批准。

无论如何,有关原住民基于他们的原住居民权力,力争有关决定。-- 马来西亚内幕者(The Malaysian I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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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丹计划指示公务员一天祈祷五次

一个由保守的回教政党执政的马来西亚州属计划硬性规定回教公务员依照他们宗教上的要求,一天祈祷五次。一位官员在昨天这么说。

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都阿芝聂马特说,那些逃避这些祈祷义务的回教徒,“不再对安拉敬畏,大有可能会涉及贪污或其它罪行。”

吉兰丹打算执行一些新法律,强逼回教徒公务员一天祈祷五次。州务大臣参谋安奴瓦巴克利哈伦这么说道。他说不久以后,有关计划的详情将会做出。

自从1990年以来,吉兰丹就由保守的回教党执政。他们宣布了许多严格的道德规定,例如禁赌,禁夜总会,还有摇滚音乐会。-- Associated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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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青年团今天支持吉兰丹政府提议在委任和跃升州内公务员时,把祈祷作为考虑条件之一。

该团团长,沙拉胡丁阿育,在今天发表的一项声明上说,有关的行动除了恢复公务员对真主的敬畏外,也能让他们不会涉及贪腐行为,如贿赂,失信和侵占。

他说,虽然政府采取了许多行动,包括执法,白领犯罪如贿赂,侵占和滥权还是有升高的迹象。

“法律,警察,反贪局或公众投诉局等这些没有什么不好。不过如果我们能够教育他们更加看重他们的宗教教训,问题不止能够减少,甚至能够消除。”

"如果政府忽视这些责任,人民将为所欲为," 他补充说。


在星期一,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都阿芝聂玛特说,只有一天祈祷五次和出席回教堂的星期五布道的回教徒,才能被考虑成为未来领袖,部门长官或州内公务员。--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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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起往年的今日大马,在今天的今日大马里,我很欣慰地看到RPK已经少了很多回教恐惧式的色彩。他固然有政治上的压力,但却明显地,不能推诿他曾以恶意的叫嚷和纯粹的猜测来诬蔑回教的指责。

马来西亚已经改变,但却不是RPK所感到自豪的那种。他也许在舆论和未来政府的方向上很有影响力,但是结局将不会是他所致力的。政府有很明显的方式来抵抗压力。在这里,逆向心理明显地是最后胜利者。

祝好运,
Dawud
dawudfarquhar@wal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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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诬蔑回教,而是回教徒。如果你们之中许多人不明白这其中的不同,就让我来确保你们明白吧。不过,说真的,你真的需要我来做这个诬蔑回教的肮脏工作吗?我的意思是,回教徒自己把这项工作都做得很好了,根本不需要我的帮忙,我连什么更大的破坏也做不到了。

如果能把他们变好的话,我会同意强逼所有的公务员,政治领袖,警察等等一天祈祷五次。至于如何执行这项法律,就是另一回事了。

在1960年代,当我们还在求学时,我记得我们还要排队一起走到回教堂祈祷呢。不过,我们有祈祷吗?当然没有!我们虽然做出祈祷者应有的指定动作,但我们其实并没有祈祷。我们只是像在表演哑剧而已。


学校的巡查员从不在意我们是否在祈祷。他们只是确保我们排好队,然后两排队伍走向回教堂,然后立正,鞠躬,拜倒等等的,和其它的回教堂出席者一同做出动作。简短来说,我们只是被逼做出一些祈祷动作,就像是做出瑜伽那样,心神根本不在。

强逼回教徒公务员祈祷真的会令他们变好吗?会的。例如,他们会同意祈祷是神和自己的交流。那么,每拿去祈祷的一分钟工作时间,是否需要从中减薪呢?祈祷的时候关不关电灯和冷气呢?公务员的薪水和设备皆来自税金,而人民则是付出税金的人。若在工作的时候祈祷,那你就是滥用人民的金钱 – 因此,恰当的做法就是要自我负担这些设备,而不是在祈祷时利用这些设备。


同样地,公务员也要停止利用办公室的电话办理私事,或是停止利用政府车辆送他们的孩子上学,或自己的老婆去买东西等等。任何的公器私用,包括祈祷,都是一种贪污。还记得那位商业犯罪组总监南利吗?他正因为利用政府财产来办理私事,因此面对贪污指控。所以这可以说是一种犯罪,而且超过一百万的公务员都涉及贪污,而且他们大多数都是回教徒。

我注意到的,其中一样很令人伤心的事实,就是那些多数涉及贪污的回教徒,都有祈祷。他们不止一天祈祷五次,星期五也不会忘了上回教堂。他们甚至在斋戒月的每个晚上,在开斋后,都去回教堂。

还有一个也要注意的,他们的妻子都带头巾,穿得也很得体。他们也在时间和金钱的容许下,尽量到麦加朝圣。

但他们一样贪得无厌。甚至不介意向猪肉贩,酒吧,赌场,妓院和大耳窿收黑钱。


是的,这些回教徒都祈祷。一天五次,还到回教堂祈祷。而且能够的话,尽量去麦加朝圣,在天房面前祈祷。

不过这些回教徒在祈祷时,所穿的是用贪污的钱买的。这些回教徒驾去回教堂的官车是纳税人支付的,私人车是贪污的钱买的。每年去麦加,神的屋子那边祈祷一次或两次的钱并不是他们两手努力赚来的,而是向猪肉贩,酒吧,赌场,妓院和大耳窿收来的黑钱。

是的,让我们强逼回教徒一天祈祷五次。让我们也确保非回教徒的膜拜场所不被供应水电。那就是需要做的回教事情。那能使回教徒变得更好。许多贪腐的回教徒实际上是一天祈祷五次的回教徒的事实并不能够成为我们强逼回教徒一天祈祷五次的阻碍。

而且我没有诬蔑回教。我更加不必诬蔑回教徒。他们不需要我的帮忙,因为他们自己已把这个工作做得非常好。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11-7-2008 06:0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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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08 10: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意欲而成实

出处∶http://72.47.255.22/2008/content/view/9868/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4-07-2008
原题∶Be and so it shall be

有经者相信神只须说“要有”然后就会有了。
有经者相信我们都从神那儿来,必回到神那里去。
有经者相信神所不希望降临在我们身上的,就不会降临在我们身上。
有经者相信神不会改变我们的命运,除非我们先行改尝试变我们自己的命运。

是的,有很多信仰,是有经者应该相信的。不过,有经者不怎么很相信这些信仰。是的,他们本应该相信这些,但他们没有。这些都是讲爽的,讲来让他们看起来比别人好。这不只是表面功夫,更是一种自我催眠,让他们容易相信是神令他们相信,所以他们注定要上天堂。

有经者相信他们是对的,然后其它人是错的。
有经者相信神选了他们走正确的道路,选了其它的人走歧路。
有经者相信你并不是自行选出要走的道路,而是神已决定你要走的道路。所以,神会敞开你的心灵,让你选择正确的道路,然后蒙蔽其它人的心灵,让他们走歧路。

有经者相信神是公正无私和慈悲的。
有经者相信神选择了少数人上天堂,然后把多数人丢去地狱。
有经者相信只有他们被选中上天堂,而其它的人则被选中下地狱。
有经者相信天堂或地狱,全在于神,而他将会选出谁会去哪一个地方。

有经者有许多信仰,其中最重要的是∶我是对的,其他的是错的。

有经者相信他们是特别的,因为神已经选择他们上天堂而选择其它人下地狱。
有经者相信他们的工作就是拯救其它人的灵魂,以便他们能够同自己上天堂。
有经者相信尝试拯救其它人的灵魂是无谓的。
因为这些人将不会聆听道理,同意逻辑,或为了真理而敞开他们的心,不过,尝试这么做还是他们的责任。

回教徒也是有经者其中一派。
回教徒也相信有经人所相信的。回教徒还相信他们的宗教就是顺从。
回教徒所以要求你归顺神。然后回教徒相信若你归顺神,你就能上天堂。不过,回教徒其实不明白“归顺神”的含义。
回教徒相信归顺的意思就是穿着像个阿拉伯人,体行各种各样的仪式,尽管心不在焉。

所以,回教徒从你的穿着,还有你做仪式的次数上来看你。你穿得越像阿拉伯人,或利用更多的工作时间来做仪式的话,你就得到更多的尊敬。很多回教徒还相信若你能在间隔的祈祷时间内在回教堂睡觉的话,你将得到神的祝福。

回教徒会很小心在意他们的宗教禁忌。
他们拒绝食用猪肉,或拒绝到有售卖猪肉的餐厅进食。
不过他们不怕用自己的舌头大力亲吻那些吃猪肉的人的嘴唇,直到那个人的喉咙内,还很享受与吃猪肉的人口交。

回教徒不会饮用酒类或食用任何有酒类的食物。
但他们不在意他们的薪水是来自酒吧,的士高,按摩中心,卡拉OK,妓院,赌场,彩票,借贷公司或其它回教禁止的活动所赚到的钱。

男女回教徒是不应该和亲戚或配偶之外的异性握手。但是他们接受贿赂时就没有问题,只要你在交钱时,说出‘ikhlas’这个字眼,意思是‘诚恳’。

回教徒相信,若你的收入是肮脏,或非法的话,那你可以交出其中的2.5%作为天课,收入就能够被澄清了。而这些收入就可以用来去麦加朝圣,回到家时,整个人犹如初生婴儿般无暇。这是为什么全世界的回教徒领袖,包括马来西亚的,都那么地贪腐。

回教徒相信如果你奸杀了99个小孩,然后忏悔;之后,没有干下第100宗奸杀就死去的话,那你的罪就会被原谅,会上天堂,只要你的忏悔是真诚的。

回教徒相信所有的回教徒,即使是坏回教徒都会上天堂,只要你不叛经离道。而所有的非回教徒,即使是好的非回教徒都会下地狱,即使他们相信只有一个神,然后他们像回教徒一样归顺神。

回教徒相信,即使他们在中国的佛教徒家庭里出世,或在瑞典的基督教家庭里出世,或在印度的兴都教家庭里出世,他们还是能够成为回教徒。这是因为神已选了他们成为回教徒。这与他们的父母是回教徒的事实是没有关系的。这也是他们为何是回教徒的唯一理由。

注∶有经者是回教徒对亚伯拉罕系信徒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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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08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6# ecs283 的帖子

這個到底要表達什麽
我不是很明白他要表達的正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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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08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7# tn728202 的帖子

简单的来说,

1. 愚蠢的教徒因为信仰,不合理的都一并忍受。
2. 狡诈的教徒利用信仰,不合理的都被合理化。

最诡异的是,所有的教徒都隐约知道以上两点,却无动于衷,继续沉溺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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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008 1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15-7-2008 11:40 AM 发表
简单的来说,

1. 愚蠢的教徒因为信仰,不合理的都一并忍受。
2. 狡诈的教徒利用信仰,不合理的都被合理化。

最诡异的是,所有的教徒都隐约知道以上两点,却无动于衷,继续沉溺于中。


的确。宗教从古以来都被宗教人士利用成为权利的工具,巩固自己的势力。不只是回教,其他宗教也是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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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08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9# 2750二号 的帖子

我想了再想,觉得在之前的论点,有点太过于简单了,以致楼主会有这样的看法。
我觉得比较详细一点的应该是∶

1. 愚蠢的教徒因为信仰,宗教上本来不合理的都能够忍受。
2. 狡诈的教徒利用信仰,宗教上本来不合理的都被合理化。

最诡异的是,所有的教徒都隐约知道以上两点,却无动于衷,继续沉溺于中。

我曾经收集与编写了一些资料,却没有机会放上来。现在放在楼下,让大家还有楼主鉴赏鉴赏。

这篇文章本来应该放在史地论坛,若有人或是版主认为不妥,我将会删除。就让大家来决定这篇文章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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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08 1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欧洲的宗教革命

无论在什么地方,宗教和政治,往往都是分不开的。

从远古时代的巫师和部落族主的关系,到今天的神权国,都说明了这点。

公元313年,基于政治需要,罗马皇帝康斯坦丁1世颁布了米兰敕令,给于基督教合法的地位,终结了200多年以来的宗教逼害。基督教虽然得以喘一口气,却从此被卷入更污浊的权利斗争中。

12年后,康斯坦丁1世召开了基督教第一次大公会议时,把罗马教会列为教会之首,罗马主教因此成了教宗。统治者了解到,得到教宗的支持,等于拥有不亚于军事的宗教力量。作为上帝在人间的宗教事务代表,教宗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蚂蚁总在甜的事物上围绕,人总在权力的场合上出现。因为这种权威,教宗及其之下的神权结构开始成了人们另一个执意追逐的目标。

在公元330年,罗马皇帝康斯坦丁1世迁都拜占庭,并将之改称康斯坦丁堡后,新首都的主教认为自己也应该拥有和旧首都主教的同等地位。这是最高神职人员贪恋权力的最初表现。后来因为对教条和教宗权力上的见解的日渐分歧,还有文化和语言的不同之下,东正教最终在1054年从天主教中分裂出来。分裂后的双方都认为自己才是正统,都想灭掉对方而后快。

而在西罗马帝国覆灭后,由于欧洲大小封建领主都需要借助罗马天主教廷的力量让自己的政权得以正名,而罗马天主教廷也需要他们在军事和政治上的助力来维护自己的宗教权威,也能和东正教分庭抗礼的互惠互利的共生条件下,天主教廷逐渐在欧洲建立了另一种神权统治,甚至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

权力带来的通常就是腐败,而腐败带来的通常就是不满。不满最终就带来了改革,而改革带来的,则是权力。这就是所谓的权力循环了。

宗教和政治多年来一起涉及的腐败,让不满逐渐储积。终于在一个契机之下,酝酿已久的改革浪潮,完全爆发。

在1517年,德国勃兰登堡太子阿尔伯特为了得到神圣罗马帝国候选帝的资格,决定购买下主教的职位。而当时的第218任教皇里奥十世为了重建圣彼得大教堂,同意和阿尔伯特合作,在他的领地滥卖赎罪券,然后把得到的钱平分。

所谓赎罪券,是第213任教皇Sixtus IV在1476年时,美其名是让生者以金钱,为那些生前行为不端而落入炼狱的死者减轻痛苦,而实际上是作为其中一种教会筹集捐款的工具。一般上,教宗总会很小心地,偶尔地使用这个方法来得到钱财。

而为阿尔伯特售卖赎罪券的代理,一个名叫泰泽尔(John Tetzel)的修道士却宣称,不管之前未来犯何种罪恶,只要依据罪名轻重,以不同价钱购买赎罪符,死后灵魂就可以上天堂。由于当时的大部分老百姓都是知识水平不高的虔诚的基督徒,加上这是来自教会权威,因此他们都信以为真,无论多么贫穷困苦,他们都省吃俭用,纷纷购买赎罪券,以求得来生进入天堂。

一位名叫马丁路德的德国牧师实在是看不下去这种教宗容许,毫无顾忌的敛财方式。同年10月,他在威登堡大学的教堂门口,张贴他针对赎罪券而写下的九十五条论纲。他也利用德国各诸侯对罗马教廷敢怒不敢言的憎恨情绪,专门写文章号召他们,发扬德意志民族的自豪感。路德的思想如同一颗火种投进干枯的草原上,迅速燃起燎原之火。虽然罗马教宗多次采取行动压制,最终却是弄巧反拙。

1530年,路德和他的追随者终于创立路德教派,正式从罗马教廷中分离出来。而法国神学家约翰加尔文亦受路德的影响,以更彻底要同罗马教廷决裂的决心,在日内瓦创立革命性更强的加尔文教派,和路德教派遥相呼应。在路德和加尔文的共同努力下,基督教新教(Protestantism)终于在欧洲奠定基础,得以和天主教一争长短了。

新教得以崛起,也不单是人民痛恨教会的剥削勒索和奢侈腐化而已。一些贪图教会财产、想利用新教来对抗王权的贵族也参加进来。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同教会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利用宗教对付宗教也不失为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

其中最富有戏剧性的,就是英国君王为了心爱的女人,下决心不再容忍罗马教廷在政治和经济上的诸多干涉的特权,从一位罗马教廷的盟友转成新教盟友,还另行成立“英国教会”,给自己做这个教会的最高首脑。这就是英国圣公会(Anglican Church)的来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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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7-2008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毫不留情》在信仰和现实之间

出处∶http://72.47.255.22/2008/content/view/9906/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15-07-2008
原题∶Between belief and reality

我那些有关回教的发表总是有同样的结局。那些没有回教信仰的人就拍手叫好,要我再来一个。而那些有回教信仰的就宣布说我不公正地中伤回教。其实,我所说的对许多人来说都不是什么新事物了。我所写的都是一些他们早已相信的。他们只是需要一个人说出来,然后大声反映。至于我说了什么,或有没有说,实在是无关紧要的。他们的思维在很久以前就是如此了。

对于任何回教或回教徒做法的负面看法,回教徒都会很相对地给与负面反应,犹如穆圣自己遭受批评那样。对回教徒来说,没有所谓的“建设性批评”。这个东西不存在世上。批评都是破坏性的,不曾会是建设性,也不会是有根据的。批评,实际上,一定要以暴力和浴血来回应。

回教徒需要明白一件事。宗教是一种你与神的私人关系。很多人都认为事情就是如此的。一旦宗教强加于其它人,或他们的生活受到宗教的影响,宗教就不再是一种私人关系了。如此一来,你就把宗教拉进公众领域去,宗教就要面对公众的细审。若你不想其它人介入你的宗教,那么你的宗教就不能介入他人的生活。

回教徒有这样的观念说,既然回教是这个国家的官方宗教,那么回教就主导所有国民的生活。试想想,如果基督教是澳洲的官方宗教,所以,基督教就能够主导所有澳洲国民的生活,那么澳洲的回教徒会有如何的反应呢?澳洲的回教徒会发飚吗?

如果你相信你的宗教需要你戴头巾,那你就戴一个在头上吧。你自然是不能强迫其它人戴,这就好像政府也不能强迫你不能戴。很讽刺的,一个“基督教”国家,如英国(还是法国了?)准许女回教徒警官穿戴头巾,而一个回教国家如土耳其,却禁止穿戴头巾。你可以看到穿着警察制服,可爱的回教女郎戴着头巾巡逻。而在土耳其的回教学生在进入她们的大学校园时,必须脱下头巾。一位回教女国会议员甚至被赶出国会就因为她坚持戴头巾进入土耳其国会。

看电视机啦。每个人不分昼夜地谈论回教。他们谈论回教中心,回教食物产品,回教银行,回教金融,回教保险,回教投资,回教法律,诸如此类等等。他们谈论有关强迫人一天祈祷五次,逮捕喝酒赌博的回教徒,逮捕有婚外性行为的回教徒等等。他们要有男女分开的游泳池和收钱柜台。他们要禁止口红,高跟鞋和露背装。

但是那些就只是他们谈论的而已。他们谈论形式,没有谈论内容。他们谈论回教律法,却忽视回教义务。他们谈论圣训说这个说那个,却不管可兰经怎么说。他们专注于回教应该看起来是如何的,却不管回教本应该是如何的。

是啊,我们不会阿拉伯语,所以我们不会阅读阿拉伯文写的可兰经。我们又不被准许阅读英文写的可兰经,因为那只是翻译版本。我们不能阅读翻译版本,因为翻译的也许不准确,充满错误。

那我们应该如何阅读可兰经呢?就先去学阿拉伯文啊。不过,99%的马来人都不会阿拉伯语。那我们该怎么办?就去找一个会解释可兰经的老师啰。

好,我接受这个说法。但是老师解释的可兰经对不对?他能不能用我们明白的英文来解释?当然,老师一定是用英文(或马来文)来解释的。

那么,老师这么做的话,不就等于在使用翻译版的可兰经了吗?而且英文或马来文都不是可兰经的本来语言。那又有什么分别呢?

好吧,老师是通晓阿拉伯文和英文(或马来文),所以他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喂喂…..那个把可兰经翻译成英文(或马来文)的卡佬也通晓阿拉伯文的。为什么英文版本的可兰经不准确,而用英文解释的老师的可兰经就准确了呢?

就拿圣训做另一个例子。本来的圣训也是用阿拉伯文写的。但我们却准许阅读英文或马来文翻译版本的圣训。那没问题,那是准确的。不过英文或马来文版本的可兰经就不行。那就不准确了。我们可以用一个我们熟悉的语言阅读圣训,为何却不能以同样方法阅读可兰经呢?当面对可兰经时,我们就要去找老师的帮忙和解释。是的,即使老师没有向我们以阿拉伯文沟通,不过那终究是一种翻译。

让我们来看看“回教”这个字。回教是什么?回教是什么宗教?回教就是归顺。那我们被要求归顺于一种怎样的宗教或制度或生活方式呢?关于这些,可兰经已经简单地说得很清楚。只是回教徒却把它复杂化。可兰经说,那些依从拉伯拉罕的宗教就是真正的归顺者,无论他们是摩西或耶稣的追随者。注意这点∶真正的归顺者就是依从摩西和耶稣信仰的人。你可有看到莫哈默德的名字在这里出现吗?

穆圣自己宣布说他不是创造出一个新的宗教,而是唤醒阿拉伯人走回正确和本来的道路。而这个讯息,也是摩西和耶稣所带来的。实际上,耶稣自己生为犹太人,死也是个犹太人。也许基督教徒要为了这个而鸟我了,不过我必须说出来因为我相信这些,而我的责任就是说出我所相信的,而不是说一些讨大家都喜欢的话语。

耶稣没有要求他的追随者制造新的宗教,而穆圣也是如此。而之前的摩西也对他的追随者同样如此做。有经者的三大先知都要求我们同样的事情,就是重回亚伯拉罕的宗教。

那就是摩西,耶稣和穆圣交待的义务。而三大先知在这教条下团结一致。而分化我们的就是律法。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律法。而律法则演变成仪式。

实际上,就是律法把这三种宗教分化到一个产生内部冲突的混乱点。是的,仪式或律法都把我们分得很惨,无论是在宗教外还是宗教内。就是这些仪式和律法让我们忘了我们是有同样的义务。

到回去摩西,耶稣和穆圣的义务去吧。那就在可兰经内。可兰经说明这个义务是亚伯拉罕的义务。就如安南在他的联合国讲词上说的,“我们大家都是亚伯拉罕的孩子。”是的,如果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和回教徒都明白我们的宗教就是亚伯拉罕的宗教的话就好了。这是可兰经说的。这是穆圣说的。安南明白这点。可是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和回教徒却不明白。所以我们大家都向对方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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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008 08: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cs283 于 15-7-2008 12:18 PM 发表
我想了再想,觉得在之前的论点,有点太过于简单了,以致楼主会有这样的看法。
我觉得比较详细一点的应该是∶

1. 愚蠢的教徒因为信仰,宗教上本来不合理的都能够忍受。
2. 狡诈的教徒利用信仰,宗教上本来不合理 ...


哈哈!认同,一些信徒的盲目性。其实这些都可以衍生到一些政党的支持者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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