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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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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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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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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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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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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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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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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盛会恫言428抬棺示威
吁商家休业所有关丹人赴会

由于不满澳洲驻马最高专员署公开为莱纳斯护航,声称该公司已经遵守所有法律和条例,因此理应获得“公平”对待的言论,绿色盛会委员会今日放话,将在三个星期后的“428绿黄大集会”上抬棺示威,并且会把棺材送到澳洲最高专员署作为抗议。
绿色盛会委员会主席黄德在文告中指出,他们对澳洲驻马最高专员署的声明感到震惊,因为这是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
“大家都知道,(稀土厂)从一开始就已经出现严重抵触所有法律、条例和程序的问题。况且,就算一个人的家里锁不紧,你也不能从他家里拿走东西,因为你知道偷窃是错误。”
“因此,这类来自澳洲先进国最高专员署的不负责任言论,反映的是公然对环境正义和人权的藐视。”
已获商家献议赞助棺材
黄德(右图)表示,绿色盛会将在4月28日中午12点从集合地点吉隆坡双峰塔,前往附近的澳洲最高专员署赠送一副棺材,以作为他们的抗议象征。
“我们身为大马人民强烈抗议这项声明。我们将在2012年4月28日去见你,请在中午12点於最高专员署门口会见我们,解释你声明的意思,并且接受一副棺材,以象征抗议莱纳斯的辐射废料将危害无辜人民的性命。”
黄德在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也表示,绿色盛会委员会目前还在考虑是否使用真实的棺材来抗议,不过他们已经接获一些商家的献议,要赞助真实的棺材。
恫言起诉只会激怒人民
针对莱纳斯公司发出律师信恫言起诉联署反对稀土厂的45个团体,黄德也表示,此举只会进一步激怒大马人民。
“我们大马人能够接受这样的侮辱,允许一个外国公司殖民者来踩入国土,威胁我们吗?如果我们现在不站起来,大马人民的尊严何在?”
他表示,所有大马人民特别是关丹人,都应该在4月28日挺身而出参与集会。
吁雇主休假让职员参与
他也呼吁,所有公司当天都能休假,以允许职员参与机会。此外,他们也希望公众人士能够赞助巴士,作为交通用途。
“这是最后一击,我们必须终止莱纳斯。”
“如果2012年4月28日前往吉隆坡的行程对你太过遥远和麻烦,那么你未来就必须向你的孩子和孙子解释。”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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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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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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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透明廉正选举誓言不受落
仅4名议员签署朝野各占一半
尽管第13届全国大选即将举行的传言已经甚嚣尘上,但是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部针对来届大选所推出的廉正选举誓言却令人意外地不受落,至今只有4名国会议员签署,而且朝野各占一半。
根据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部所设立的网站,4名已经签署的廉正选举誓言的国会议员,分别是淡马鲁国会议员赛夫丁阿都拉(3月18日,左图)、林茂国会议员凯里(3月20日)、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3月22日),以及班台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4月2日)。
其中,赛夫丁阿都拉和凯里都是来自在朝阵营的巫统;而两名在野党议员再也古玛和努鲁依莎(右图)则分别隶属社会主义党和公正党。
属于社会契约没有约束力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部是在上月17日正式推介廉政选举誓言,希望能够打击选举期间和选举后的金钱政治。
根据该组织,这项誓言属于签署者与人民之间没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旨在要求签署者在选举期间和中选后,拒绝受贿和金钱政治。
虽然有关契约没有执法效力,但是签署者必须开设一个社交媒体户头,即面子书或推特,以允许选民监督他们及直接沟通与反馈。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部也设立一个网站,并将把相关签署者的资料放上网。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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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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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亚稀厂旧址同步集会
挥舞绿旗绿伞反对莱纳斯
霹雳反莱纳斯稀土厂支援会筹委会宣布,将在428当天重返亚洲稀土厂旧址,与在吉隆坡绿色盛会3.0集会同步举行。
这场计划于红坭山新村稀土厂旧址举行的集会,将在4月28日下午2点举行,相信红坭山届时将出现一片绿潮,向政府表达反莱纳斯及捍卫环境安全的讯息。
霹雳反莱纳斯稀土厂支援会筹委会副主席韩应基表示,他们决定在红坭山举行集会,以方便当天无法赴吉隆坡参加428静坐的霹州民众,有一个平台可以反映意愿。
“红坭山是一个很恰当反映民意的地方,因为这是亚洲稀土厂旧址。”
这名曾投入反对亚稀厂运动的运动份子表示,这项集会开放给各团体、各政党和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
反稀土精神不息灭
韩应基促请集会者,当天每人手拿一支绿色旗子,象征反莱纳斯及捍卫环境安全的精神永不息灭。
“我们也呼吁集会者自携绿色伞,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现场把公众带来的绿伞印上反莱纳斯的标志,然后进行舞蹈的样式。”
“这些绿伞象征大海洋,也就是说有海水的地方就有我们绿色力量的存在。”
绿色盛会组织早前宣布将在428当天中午12点,从国油双峰塔游行至独立广场,然后加入净选盟3.0的黄潮,并在独立广场静坐集会。
韩应基说,该组织举办的集会旨在支持绿色盛会,同时也支持净选盟提出号召抗议时所提出的选举改革诉求。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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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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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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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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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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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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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2 12: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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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罪行法案扣28天装监控器
希山慕丁预告将呈“憎恨法令”
政府今日提呈《2012年安全犯罪(特别措施)法案》,以取代已有52年历史的《1960年内安法令》。这项新法案虽然缩短原本60天的扣留期至28天,但是警方却可以在法庭批准下,在获释者身上安装电子监控器。
这项法案是由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提呈。纳兹里也建议法案在本次国会会议进行二读。下议院议长班迪卡较后宣布,法案将会在下周一进行二读。
扣留28天后安装监控器
在新法案下,警方可以在没有拘捕令下扣留一人24小时,之后延长28天。
若警方在28天扣留期届满前释放扣留者,警方可以申请庭令,在获释者的身上安装电子监控器,直到28天届满为止。
法案也举例说明,若一人被警方扣留24小时,再延长扣留7天后,警方只能在其身上安装电子监控器多21天。警方之后必须拆除有关电子监控器。
不因政治理念活动被扣
这条法案旨在对付危害公众的恐怖主义、任何引起对国家元首不敬、危害公共社会安全及试图改变任何经法令制定事务的不法活动。
法案阐明,任何人都不会因政治理念及活动而被控,而一旦法案通过宪报颁布生效,内安法令将被废除。
装监控器须赴警局报到
法案第7(5)条文指出,任何安装电子监控器的人士必须签署一张表格,同时必须依据表格所指定的日子,前往最近的警局报到,否则将被监禁不超过3年。
同时,任何干扰或破坏监控器的人士,将被监禁不超过3年,以及必须赔偿遭破坏的监控器。
可以延后扣留者见律师
法案赋予警方权力,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扣留任何相信涉及安全犯罪的人士。不过,警方必须马上告知扣留者被捕的理由。
法案第5(1)条文指出,一旦警方逮捕任何人,必须马上通知扣留者的家属,而扣留者也有权会见律师。
尽管如此,警方有权基于特定理由,包括认为将影响供词,扣留者可能向其他犯罪者通风报信等等,而展延让扣留者会见律师,但时限不可超过48小时。
冒犯国家元首不获保释
在此法案下,任何人一旦被控上庭,将不能获得保释,除非此人年龄不足18岁、女性、患病者或老年人。
此外,若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6A部分,即冒犯国家元首、统治者和州元首,则不能获得保释。
查案官必须在扣留期结束的一周前,将调查报告呈给检控官。
没注明如何挑战扣留决定
不过,与内安法令不同的是,安全犯罪法案并没设立检讨扣留期的小组,也没注明扣留者可以如何挑战,警方逮捕并监禁他们的决定。
法案第4(10)条文阐明,第4条文可以凌驾联邦宪法,保障人民基本自由权益的第5和第9条文,以及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
此外,检控官可赋权警方,拦截、扣押和打开任何信函文件、任何通讯器材讯息或任何对话。
扣留期结束将提控上庭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稍后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在扣留任何人28天后,如有必要,必须将扣留者控上法庭。
因此他指出,随着这项法案的出炉,这也意味着政府必须加强警方的能力。
他表示,这个法案也显示内政部长在旧有内安法令的权力,已被削减。
无论如何,询及法案的多个细节,希山慕丁并没回答,反称内政部将在法案二读阶段时,回应这些疑问。
自行宣布废除内安法令
此外,法案第32条文指出,内安法令将被废除。换言之,只有在安全犯罪法案在宪报上公布成为正式法令后,内安法令才会被废除。
不过,希山慕丁却宣布,内安法令随着首相纳吉,在去年9月15日大马日前夕的宣布,一早已被废除了。
他透露,另一条取代内安法令的法案的名称是“憎恨法令”(hate law),但他也说,草拟法案的工作是由总检察署负责,因此建议媒体去询问总检察署获得更多详情。
声称两年前已咨询意见
针对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声称,政府从未咨询他们关于制定新法令的意见,希山慕丁声称,政府自2年前草拟取代内安法令的法案时,已经咨询了许多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如律师公会和人权委员会等。
他认为,这些声称政府没咨询意见的团体,是另有所图。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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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2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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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法令修正案货不对办
公青团批开校园民主倒车
人民公正党青年团宣传主任李凯伦抨击高教部长卡立诺丁所提呈《1971年大专法令》修正法案货不对办,根本是在开校园民主学生自治的倒车。
他批评,高教部的修正案非但与民意脱节,更扭曲了学生组织与民间组织过去争取废除大专法令,曲解了还校园一个真正民主及免于当权者操控的原意。
也是雪州公青团副团长的李凯伦说,高教部所提呈的《大专法令》修正案只是在舒缓民怨及施展第13届大选即将到来的权宜之计。
严禁把政党政治带入校园
他指出,当局修改第15条文,允许大专生加入政党,却严禁学生把政党政治带入校园,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暴露出当今政府的执政自信与威望非常薄弱,也证明政府无法与时并进,根本无法正面看待学生的独立思考与批判精神。
“《大专法令》修正案并没有‘还校政于学生或学术人员’,反而是由校长所主导的校方继续保留过去拥有法律的诠释权和提控权。”
“校方有权诠释什么是合法非法、符合大专利益和福利,甚至继续采用封闭式的校园法庭(kangaroo court),来提控及裁决学生纪律的问题,根本是违反基本人权及校园民主的精神。”
把大学当成幼稚园管理
他认为,高教部如果有诚意打造首相纳吉转型计划与一诺千金的形象,以笼络当前对政府不满的青年与首投族选票,那么就别换汤不换药地把大学当成是幼稚园来管理,将大专生当成是三岁小孩子般哄骗,结果只会是不汤不水,两头不到岸的转型,贻笑四方。
他强调,高教部所提呈的修正案根本就没有办法做出任何本质上的改变,也证明当前的政府没有改革的政治决心,无法落实符合民意的转型或改革。
“反之,民联的橙皮书已经给予承诺,一旦执政中央,就会废除去年被上诉庭宣判违宪的《大专法令》,进一步落实真正校园民主与学生自治的目标。”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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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2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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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仍限制大专生结社权
蔡依霖抨高教部没改革诚意
人民公正党妇女组中委蔡依霖今日抨击,大专法令修正案允许学生入党却严禁不可身兼校园组织任何职位,是违反大专生结社权利。
她也认为,与其在修改上兜兜转转,高教部若要真的大刀阔斧改革,废除大专法令才是最直接表达改革诚意的做法。
“虽然高教部长说大专法令已经修正,可是实际上却另加条文严禁大专生的结社权力。这明显表示高教部并没有真正拿出诚意维护大专生的基本权。”
修正跟不上民主浪潮
她指出,上诉庭于2011年10月31日裁决《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抵触宪法所保障之言论自由,是违宪之法条。
因此,蔡依霖认为,高教部所提呈的修正案是落伍且无民主意识的,丝毫没有看到改革决心。
“当今政府常说转型,可是在教育及校园民主方面却无法转型,修来改去始终无法突破家长式独裁的框架,美其名允许大专生参加政党,另一边厢又说不能参加校园选举,这样的做法根本不是实质的改革。”
“高教部长在记者会上说相信大专生已成熟,并且懂得区分轻重来做决定;可是,为何却不能同样相信拥有党职的大专生可以在校园组织内扮演成熟领导者的角色?部长的说辞明显是自相矛盾,根本没有诚意归还大专生应有的权力。”
修正法案非最终意愿
蔡依霖表示,从大学的团结阵线等等组织来看,大专生团体一直以来都主张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修改或修正该法令都不是大专生最终的意愿,只是有关当局压力之下的权宜之计,所以才会有今天的可以参加这个,不可以参加那个的变相改革。
“大专生在校园内取得书本内的知识,也必须了解校外的社会现象。而学生结社、参与政治及宣传各自的理念都应该是自由且不受任何干涉的。”
此外,蔡依霖也抨击大专校园选举展延的做法,而且此事没经过讨论,完全由校方单方面决定,完全限制了学生的自主权。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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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2 12: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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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2 12: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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