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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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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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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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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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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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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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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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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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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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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12 07: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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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2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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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2 1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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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法修正案允学生上阵大选
惟有党职者禁止参与校园选举

高教部长卡立诺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1971年大专法令》修正法案,允许大专生加入政党,但不许参与违法组织或违反校方利益的组织。
政府主要修改大专法令的第15条文,许大专生加入政党,但严禁学生把政党政治带入校园。
法案第15(2)(c)条文阐明,若一名大专生拥有任何党职,不可参与校园选举,也不可身兼校园组织的任何职位。
禁参与国内外非法组织
同时,法案第15(2)(d)禁止大专生在校园举办政党活动。
法案第15(2)(b)条文则指出,学生不准参与任何大专校方所规定,不符合大专利益和福利的组织,也不可参与国内外的任何非法组织。
此外,高教部长卡立诺丁同时也提呈《1996年私人高等学府》修正法案及《1976年教育机构纪律》修正法案。
不可支持同情非法组织
法案第15(3)条文指出,大专生不可支持、同情或反对,任何大专校方所规定,不符合大专利益和福利的组织,及任何国内外的任何非法组织。
不过,法案第15(4)条文指出,大专生可以针对本身涉及的学术事件,发表学术看法,但却不可在非法组织所举办,或校方所认为,不符合大专利益和福利的论坛和讨论会上,发表这些看法。
设投诉委员会调查投诉
法案第21A(1)条文规定,各个大专将设立一个以校长为首的学生投诉委员会,以调查任何学生的投诉。
法案阐明,该委员会其他成员包括两名学生代表、两名校友和两名由校方所委任的官员。
法案也修改第16(b)条文,将大专学生纪律上诉委员会必须聆审学生上诉的期限,从原本接获上诉算起的30天,延长至60天。
此外,法案第4c条文允许高教部委任高等教育总监和数名副总监,负责针对高教事宜给予高教部长劝告。
参与大选不会碰到问题
卡立诺丁稍后召开记者会指出,大专生日后可上阵大选,并强调这些参选的学生,不会在校园内碰到任何问题。
他不担心,政府修改大专法令将导致学生更加活跃参与政党,因为政府相信大专生已成熟,并尊重他们的选择。
“我相信,我们的学生是成熟的,他们懂得区别事情的轻重来做决定,而修改法令是要他们善用所赋予的自由。”
禁参与校选确保大专中立
询及为何参与政党的学生既不可参与校园选举,也不可身兼校园组织职位,卡立诺丁解释,这是为了维护大专校园的“中立地位”。
他表示,若参政的学生获上阵校园选举,那这些学生将利用这个平台,来宣传政党的理念。
“我们不要学生在这种情形下受影响。我们必须明白,大专生在校园内的首要目标是取得知识。”
他也说,一旦法案生效,原本在旧法令第15条文面对纪律处分的学生,将获得赦免。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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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2 1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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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呼净选盟办讲座莫示威
民政促给选委会更多时间

民政党署理主席拿督郑可扬今天呼吁净选盟不要举行“428静坐抗议”,相反应该给选举委员会一些时间,来实践选举改革国会遴选委员会所提出的选举改革建议。
他发文告表示,既然国会选举改革遴选委员会已经花了那么多个月的时间,并通过那么多次的会议以及聆听会来总结那份报告,因此民众应该给更多时间来推行选举改革。
他也说,政府已经接受遴选委员会报告22项建议中的18项,并且答应会尽快落实那些建议。
“净选盟应该给政府和选举委员会一些时间来作出必要的改革,而不应该再举办另一个大集会。净选盟应该尝试明白其中几项选举改革是需要比较长时间来落实的。”
他也补充,“净选盟应该考虑举办辩论会或座谈会来讨论这个议题而不是搞示威抗议。”
净选盟已经严重政治化
郑可扬(右图)也是民政党中央法律与人权局主任。他认为,净选盟3.0已经非常严重地被政治化,而偏离了它原本要求选举改革的初衷。
他表示,这是因为人民要求的选举改革其实有一些已经陆陆续续地在进行中,因此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再来搞一次抗议集会。目前为止,大家需要的是时间来进行改革。
郑可扬也呼吁,净选盟和人民不要将政府和选举委员会的缺点和错误无限量放大,比如选民册的事件,一口咬定选民册是完全错误的对选举委员会是很不公平的,如果选民册真的有那么严重的错误,那么308大选的时候民联也不会有机会拿下5个州属。
绿色盛会不应同步举行
另一方面,郑可扬也认为,绿色集会3.0不应该和净选盟3.0集会同步进行因为两项运动根本就是不一样的课题,不应该混为一谈。民政党的立场是,如果莱纳斯被证实会危害民众的健康与安全,那么民政党一定不会认同该项工程的运作,政府也不应该允许莱纳斯厂运作。
他也说,莱纳斯、大马工业发展局、国际原子能机构,以及环境部都已表示莱纳斯是符合安全需求的,而且政府也成立了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来探讨该项课题,因此人民在这个时候应该与政府合作,不要再制造更多的混乱,因为这样做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郑可扬也呼吁,民众和反对党在处理环境课题的时候要保持一致和透明化的态度。他是以槟州最近将开发太阳能发电科技厂一事而作出这样的言论。
“如果槟州首长林冠英是仰赖大马工业发展局和环境部的鉴定来证实该项工程是安全的,那么他就不应该有双重标准,认为大马核子能执照局以及环境部鉴定莱纳斯是安全的就是失误。既然他将建立太阳能发电厂的鉴定准绳设立在这个基础上,那么他对莱纳斯事件也应该有一致才对。”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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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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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马中产业园关闭稀土厂
罗秋俊指绿黄集会模糊焦点
马青副总秘书罗秋俊欢迎政府欲在关丹格宾发展马中产业园,因为这是把资金雄厚的中国企业及投资家引进马来西亚的一个窗口。
不过,他也认为,政府应该讨论如何处置莱纳斯稀土厂的问题。
罗秋俊认为,中国企业家入资后,将能带动关丹甚至整个东海岸的发展,包括第二家园计划,这将使到全民受惠,是一个很好的计划,大家应该给予鼎力支持。
不符民意难永续经营
罗秋俊(右图)也是马青总团反毒及环境事务局主任。他认为,既然政府要在格宾兴建马中产业园,那么内阁也应该讨论莱纳斯稀土厂应该如何处置。
罗秋俊曾在彭亨州关丹救大马委员会在去年赴澳展开反对莱纳斯稀土厂运动时,发表文告促政府以民为本,停止莱纳斯在关丹设立稀土厂计划,因人民反对的声浪越来越大,内阁应该针对此事作出讨论。
他重申,任何计划都必须获得人民的支持,才能永续经营,稀土厂计划显然不得民意,政府是时候去探讨中止发营运执照,让莱纳斯在格宾提炼稀土的计划。
绿色盛会莫模糊焦点
他说,作为执政党之一的马华,也在会长理事会通过四名部长将在内阁表法反对设立稀土厂的立场,总会长也将在国家经济理事会表明立场。
罗秋俊表示,他对马华中央领袖问政的能力有信心,也希望民众明白,每一项投资计划都必须用正常管道及程序去解决,否则会破坏我国的商业诚信,因此必须给予一些空间去处理。
罗秋俊指出,绿色盛会选择与净选盟联盟在4月28日举行黄绿集会,希望绿色盛会要清楚本身议题,不要到最后模糊焦点。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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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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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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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改革与华教运动息息相关
林连玉基金支持428静坐抗议
国会选举改革特委会最终报告继续引发公民社会恶评如潮,林连玉基金主席杜乾焕今日就批评,该报告所提出的22点建议不仅无法解决净选盟提出的选举舞弊,同时也漏掉最关键的改革措施,即撤换现有的选委会领导。
杜乾焕发表文告表示,许多选举舞弊的问题多年来无法解决,公民社会团体对选举委员会已丧失信心,例如幽灵选民、选民册不干净、选区划分违反一人一票的原则、不脱色墨汁措施在2008年大选的最后几天被取消、无法确保媒体公平报道各政党的新闻、短暂的竞选期不利反对党、无法制止选举贿赂和暴力等等。
“国会选举改革遴选委员会任重道远,它必须改革和重整选举委员会,洗脱选委会偏帮现任执政党的不佳形象,确保选委会能公正无私举办公平、干净和取信于民的选举。”
“我们认为国会遴选委员会22点建议独漏的,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撤换现有的选委会领导。选委会必须由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和民权领袖担任,少数委员应由已退役的朝野政党领袖出任,就像英国的选举委员会。”
选委会需遵守特委会报告
杜乾焕(左图)也指出,国会选举改革遴选委员会通过的22点建议,无法解决净选盟提出的诸多问题,比如说选举期限只从7天延长到10天,邮寄选民项目不减反增,不允许自动登记成为选民及海外国民投票等。
“况且,没有明确的落实时间表,多数建议依赖选举委员会去执行,令人质疑选举委员会是否能在第13届全国大选前落实全部建议,确保公平和干净的选举。”
他强调,国会遴选委员会是立法机构的重要部门,在西方的议会制度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它有提出新法案、审阅和修订现有法令、传召行政部门问话的广泛权力,它的地位远远高于作为官僚部门的选举委员会。因此,一旦国会选举改革遴选委员会的报告获得国会的通过,选举委员会必须根据议决严格执行。
“国会遴选委员会给予选举委员会的22点改革,对选举委员会来说是‘必须’,不是‘建议’,选举委员会不能不落实。”
促政府协助净选盟办集会
杜乾焕也表示,选举改革与华教运动息息相关,倘若没有公平和干净的选举,华教运动的动员无法对选举结果产生影响,政治人物也不会重视母语教育的要求。因此,林连玉基金全力支持净选盟发动的第三次大集会,以争取完全落实8项要求。
“鉴于和平集会是宪赋人权,政府必须协助净选盟举办大集会,而非以独立广场并非宪报上公布的集会地点理由否决大集会。”
“我们促请国阵成员党领袖切勿责难净选盟,假如他们能够确保政府在大选前落实22点方案和净选盟的8点要求,净选盟的支持者又何必费时费力来参与大集会?”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9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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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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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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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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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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