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基金減息至1%‧借貸者須更新資料 2010-10-03 19:08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3日訊)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表示,任何在2008年6月1日起,還有貸款余額的借貸者,可開始向該局申請,以從原有的3%利息減至1%。 該局今日特別以刊登廣告的形式表示,除了已被該局發出警告處罰、違反借貸條例,或借貸期已在2008年6月1日結束的借貸者無法享有減息外,其餘的借貸者都可以提出申請。
該局說,借貸者需登入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網頁(http://www.ptptn.gov.my),以輸入身份證號碼及電郵,然後借貸者會在指定的日期內,收到該局發出的電郵鏈接,借貸者需點入該鏈接並更新資料。 “更新資料後,借貸者需將文件打印出來,並在6個月的期限內,將該文件郵寄至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 該局補充說,在等待減息的申請過程,借貸者還是必須攤還貸款,該局會在批准減息申請後,將借貸者多付的款項退回。 “我們也會通知內陸稅收局,讓那些通過每月扣薪制度攤還貸款的借貸者能以新的數額攤還。”
Makluman.
Rekod pinjaman anda dalam proses semakan. Permohonan boleh dibuat mulai 1 Januari 2011.
http://www.ptptn.gov.my/gateway/ujrah.jsp
-3%利息的转去1%利息
http://epay.ptptn.gov.my/loan/ptptnlogin.jsp
-check你PTPTN的贷款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