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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hy~

懂法律的工程师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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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7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pplely 于 19-9-2007 09:30 AM 发表


怎么说呢?
英国跟这里的法律条规,
能不能详细点说明?


你想知道吗?刚打电话给他,他没接。一有多一些资讯会在这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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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7 1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pplely 于 19-9-2007 09:35 AM 发表
可是以我个人认为的逻辑来讲,
不应该谁买地就是谁的吗?
为什么要有这么麻烦的法律来给别人侵占土地..
这样买地的人都没有保障.
分分钟地都给别人占掉了..

可是地有分, Agriculture, Industrial , Resid ...

commercial land 是其中一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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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07 08: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lias9 于 19-9-2007 07:03 PM 发表
偶极度讨厌走法律漏洞的人!!!虽然他们在法律上没犯错!但实地里已经犯错!!!!


哎。。。 人之长情了。。。
像楼主这样的是祖先留下来的 “福“  咯。。。
可能他祖先有先见之明.. 呵呵

谁会舍弃对自己有利益的事?
如果换个角度, 你是他的话, 你会不争取吗?
就算知道这是漏洞...
谁都不会想要亏本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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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07 09: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tila02 于 19-9-2007 11:12 PM 发表

commercial land 是其中一种吗?


应该是吧. 我漏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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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07 09: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gshuwei 于 19-9-2007 09:49 PM 发表


你想知道吗?刚打电话给他,他没接。一有多一些资讯会在这里分享。


当然想啊...
先谢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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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7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pplely 于 20-9-2007 09:43 AM 发表


当然想啊...
先谢谢啦 ..


叫 adverse possession of land,英国没有土地法,是根据 common law 来诠释。只要一个或以上的人/团体占用一片土地十二年以上,其间原来的地主没有做出任何反对的动作,占用者可以拥有那片土地。

本地不适用此法,因为本地有 National Land Code。

今天与 Rosli (律师)共车,再问他楼主的问题,他也认为地主赢面很大。

[ 本帖最后由 jgshuwei 于 26-9-2007 12:2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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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9-2007 10: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pplely 于 20-9-2007 08:58 AM 发表


哎。。。 人之长情了。。。
像楼主这样的是祖先留下来的 “福“  咯。。。
可能他祖先有先见之明.. 呵呵

谁会舍弃对自己有利益的事?
如果换个角度, 你是他的话, 你会不争取吗?
就算知道这是漏 ...



希望你(们)在处于"仗便宜"与"被仗便宜"时都如是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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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9-2007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Case怎样了?有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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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9-2007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pplely 于 25-9-2007 03:37 PM 发表
楼主的Case怎样了?有没有下文?

对方律师日前有联络我方律师。但是我方律师不要口头上开条件要求以书面商讨细节,因为白纸黑字比较有保障。但是至今对方都毫无下文,就连他的工程都暂时停顿了。我们也不知对方“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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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10-2007 1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天前找到了一位对土地法律较有知识的律师。
先声明,带了这位律师到现场观察,他的第一见解是:单靠“听”及现场“看”真的会有很大不同的结论。

1-对方是不是必须出示些什么文件(例如:庭令),才可动工?
2-推掉后,我家的那道围墙应该由谁负责重建?有没有可能要求对方全权负责建筑费用?
3-我的屋子高过对方约十五尺,因此如对方推了那段地后,导致我的屋前土崩,我能对他采取法律行动吗?

以上的三个问题已得到了答案。
1-对方确实必须出示文件才可展开挖土行动。
2-实际上当要建起一间屋子时,围墙都是应由自己负责建的。
3-由于我们的地势高对方太多(日前被对方再挖深后,高低的距离已接近17尺了),因此对方在动工前就
必须先做好防塌措施以保障我方的屋身,以防随时土崩!在律师现场观察后,认定只要对方还没做好防塌措施,这项工程将不会被市议会批准,因为危险性实在太高了。

律师以专业角度分析,这个个案虽然牵涉“占用土地”,但是因为我们的土地高过对方,因此对方还是必须以不危害到他人土地为首,才可继续开始工程。

目前律师给与的意见是:土地归还于对方,但是围墙肯定是由对方自己解决及双方将商讨这30年来被占用土地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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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07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hy~ 于 19-10-2007 11:58 PM 发表

两天前找到了一位对土地法律较有知识的律师。
先声明,带了这位律师到现场观察,他的第一见解是:单靠“听”及现场“看”真的会有很大不同的结论。
1-对方是不是必须出示些什么文件(例如:庭令),才可动工?
2-推掉后,我家的那道围墙应该由谁负责重建?有没有可能要求对方全权负责建筑费用?
3-我的屋子高过对方约十五尺,因此如对方推了那段地后,导致我的屋前土崩,我能对他采取法律行动吗?
以上的三个问题已得到了答案。
1-对方确实必须出示文件才可展开挖土行动。
2-实际上当要建起一间屋子时,围墙都是应由自己负责建的。
3-由于我们的地势高对方太多(日前被对方再挖深后,高低的距离已接近17尺了),因此对方在动工前就
必须先做好防塌措施以保障我方的屋身,以防随时土崩!在律师现场观察后,认定只要对方还没做好防塌措施,这项工程将不会被市议会批准,因为危险性实在太高了。
律师以专业角度分析,这个个案虽然牵涉“占用土地”,但是因为我们的土地高过对方,因此对方还是必须以不危害到他人土地为首,才可继续开始工程。
目前律师给与的意见是:土地归还于对方,但是围墙肯定是由对方自己解决及双方将商讨这30年来被占用土地的赔偿额。...




你地高,他低;
1)如果你是添上来的地,那原本你就应该建retaining wall来做好防范措施保护他的!
2)如果这是自然的,那他就得自资建retaining wall,及因建retaining wall而受影响相关事物。

你的情形是,你丈用他土地在先,你要归还土地于他,你就必须拆fence wall,然后你再自资建墙。而在你拆后他可以要求你让他先建retaining wall,(如果他必须建。)而后你再建fence w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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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7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hy~ 于 19-10-2007 11:58 PM 发表
两天前找到了一位对土地法律较有知识的律师。
先声明,带了这位律师到现场观察,他的第一见解是:单靠“听”及现场“看”真的会有很大不同的结论。

1-对方是不是必须出示些什么文件(例如:庭令),才可动工 ...


为什么说法这么不同的?
之前不是说占了多年, 土地就可以占为己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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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7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的三个问题已得到了答案。
1-对方确实必须出示文件才可展开挖土行动。
个人认为,只要有合法批准的 pre-comp plan & building plan,再找个 Surveyor 打下 boundary stone,口头上通知占用者就行。如果我在自己的土地上兴建篱笆还需要庭令,会不会很荒缪?如果是 surveyor 打错,两家都可以起诉他。

2-实际上当要建起一间屋子时,围墙都是应由自己负责建的。
对!如果围墙在两家之间,可以商讨共付建筑费。如果在不同的 level,就各自见自己的围墙在自己的土地上。

3-由于我们的地势高对方太多(日前被对方再挖深后,高低的距离已接近17尺了),因此对方在动工前就
必须先做好防塌措施以保障我方的屋身,以防随时土崩!在律师现场观察后,认定只要对方还没做好防塌措施,这项工程将不会被市议会批准,因为危险性实在太高了。
要开一场工,基本上需要三个批准图,即 building plan, road & drain 和 earthwork。也就是说,地主需要聘请专业的绘测师和工程师备图呈上市议会,批准后没有理由那么容易可以阻止开工,除非是有迹象将发生土崩或任何危害第三者的现象。那签名在图上的工程师已经尽他所知做了设计出来,他/她也会担心自己将来的前途如果有任何意外发生。如果需要 retaining wall 绝对会有。

律师以专业角度分析,这个个案虽然牵涉“占用土地”,但是因为我们的土地高过对方,因此对方还是必须以不危害到他人土地为首,才可继续开始工程。

目前律师给与的意见是:土地归还于对方,但是围墙肯定是由对方自己解决及双方将商讨这30年来被占用土地的赔偿额。
还要赔钱地主?

楼主,我真的不是针对你,只是你的 case 需要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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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0-2007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gshuwei 于 24-10-2007 03:09 PM 发表
以上的三个问题已得到了答案。
1-对方确实必须出示文件才可展开挖土行动。
个人认为,只要有合法批准的 pre-comp plan & building plan,再找个 Surveyor 打下 boundary stone,口头上通知占用者就行。如果我在 ...

其实那屋主的pre-comp plan & building plan是还没被批准的,他是先斩后奏。据分析以这种地势的情形来看,屋主所作的方崩措施真的没办法让他继续开工。先撇开我的个案不说,现在他的左邻右舍也在担心他们的围墙也会随着雨季的到来,坍塌!
至于那个赔偿额是对方要求我方赔偿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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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7 1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么左聆右舍的地势都比他高?
酱他风水不是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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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7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pplely 于 25-10-2007 12:23 PM 发表
做么左聆右舍的地势都比他高?
酱他风水不是很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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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0-2007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pplely 于 25-10-2007 12:23 PM 发表
做么左聆右舍的地势都比他高?
酱他风水不是很不好?

基本上他的地势像“三面颊攻”,他就是被夹在中间的那位新屋主。
风水好不好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还没搬进赖以和周围的邻居翻脸了!

[ 本帖最后由 ~why~ 于 25-10-2007 05:1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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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7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hy~ 于 25-10-2007 09:45 AM 发表

其实那屋主的pre-comp plan & building plan是还没被批准的,他是先斩后奏。据分析以这种地势的情形来看,屋主所作的方崩措施真的没办法让他继续开工。先撇开我的个案不说,现在他的左邻右舍也在担心他们的围 ...


请问你怎么知道图还没批?如果是真的,地方政府可以发出停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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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0-2007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锥齿鲨 于 25-10-2007 09:47 PM 发表


请问你怎么知道图还没批?如果是真的,地方政府可以发出停工令。

在建屋之前不是要挂一个批准牌的吗?(不知那个牌应叫什么)可是他没有哩!
经律师查证,果真还没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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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07 1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hy~ 于 25-10-2007 05:15 PM 发表

基本上他的地势像“三面颊攻”,他就是被夹在中间的那位新屋主。
风水好不好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还没搬进赖以和周围的邻居翻脸了!


是我赶快把这地卖掉。。
这样的风水。。 我才不要住。。。

住低地势, 在风水上是蛮不利的。。。
不然就把土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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