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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2025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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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宗 发表于 31-8-2025 11:34 PM
好~下届让马华上台。。一定要
馬華做政府就不會推這個法案嗎?一定推的
這個法案牽涉的利益太大,任何政黨或者建築業相關的組織的話都不能信,換他們做政府或者project給他們做的話一定支持
一定要第三方無利益衝突的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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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25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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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为什么不?换做是你你会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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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2025 04: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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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蠢 发表于 1-9-2025 10:20 AM
可以啊,为什么不?换做是你你会不接受?。。。
不接受,因為我不是死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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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25 04: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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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wY 发表于 1-9-2025 06:01 AM
根本就是 豺狼虎豹 吧
其实我真的不懂你有没有看懂我写的~发现你就是在LUT你想LUT的借回复我来借题发挥而已吧~
法案有纰漏是事实~首相也表明了这一点~够资格在台面讲话的已经点出许多关键重点问题。。既然是这样若无法理性看待就如oupuman说的不是马华狗腿就是洪XX指着的行动党洗地人(我更倾向于这些人是排队等分饭的~一天没分到就会继续黑白不分)
我普通老百姓市民~我认同这法案目前的弊端被揭发被舆论和行动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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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25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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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wY 发表于 1-9-2025 09:37 AM
馬華做政府就不會推這個法案嗎?一定推的
這個法案牽涉的利益太大,任何政黨或者建築業相關的組織的話都 ...
你不是神~我不是仙。。谁也预判不了未来~法案大方向是对的~但这次拟定和提承的关键部门人物倪可敏基于内容确实问题多多(可以解说为知识专业能力不足~也可以解读为令北就是要A一票大单的)
下届让马华提看*有没有更全面护级老百姓更好的题案让法案更保障老百姓更成熟提升发展中国家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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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25 05: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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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阁下在吉隆坡市中心有一片足够大的私人地,这地会很值钱,要重新发展的话可以尝试联合邻近的单位跟发展商谈判卖地或以地主的身份获得若干单位,当然如果土地太小就,没有讨价还价的本钱;多层产业的业主并没有地的主权,就没有权力卖地
吉隆坡17楼或蕉赖4楼都是70-80年代的产物,地契60年至99年不等,60年地契的还有10多年就到期,99年地契还有40多年
业主只拥有60-80平方米面积的STRATA TITLE(一些没有STRATA TITLE),市政厅是大地主,组屋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草地,休闲设备,甚至楼层走廊全部是市政厅的
这种破破烂烂,只剩下10多年或40多年租契的组屋能值多少钱?根本不可能卖得出天价。市政厅其实可以等到租契届满就可以把业主赶出去才来推倒重建,成本会低很多
市政厅联合发展商翻新重建后给业主一间更大间的单位,2个专属停车位还有公共设备及99年STRATA TITLE,业主其实应该谢天谢地才对,而不是作无意义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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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25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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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反对就是不死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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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25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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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他只适合住在石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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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2025 05: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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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er 发表于 1-9-2025 05:04 PM
如果阁下在吉隆坡市中心有一片足够大的私人地,这地会很值钱,要重新发展的话可以尝试联合邻近的单位跟 ...
1。法案是blanket不是針對個案的,通過了影響是很大的,不要裝天真
2。你說的是個案,當然也可能有對原居民很有利的個案,這個 razak mansion 新聞說原居民是 100% 同意的,可能就是剩沒有多少年了的特別個案,發展商開的offer是讓人無法拒絕的,當然就100%同意,我也可以拿個案來說明,100%或者接近100%同意是絕對做得到的,根本就不用去搶
3。即使是業主同意,我們在鄉下都見過無數靠騙的了,一堆鄉下人馬來文看不懂被話術騙手指印就按下去低價賣掉了,城市B40也一堆沒什麼讀過書的,政府要做的是保護弱勢群體,很明顯發展商vs窮酸,窮酸是很明顯的弱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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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7: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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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不止是工程师,还是涉及发展计划的工程顾问,熟悉发展商如何操作
粗略计算:现有6座4楼,每层20间80平方米的房子,当年只需要约600个停车位,加上一些空地和设施,土地面积约12英亩
根据市政厅指南,每英亩可以建150间房子(视地区而定),12英亩推倒重建可以建1800间房子;如果偶是发展商,偶会在3.2英亩土地建赔给业主的可负担房屋480间,然后在8.8英亩土地建公开售卖的中价公寓1320间,两者用篱笆分开
可负担房屋每间900平方尺,价值RM300K包含2个车位,以不亏不盈计算总成本要RM144M,会分开兴建1056个停车位的8层停车场及24层每层20个单位的可负担房屋
中价公寓就会分成4座33层楼,每层10个单位建在两个6-7层的停车场上,公寓面积从900平方尺到1500平方尺不等,公开发售所得用来支付建筑费用及可负担房屋的建筑费用,基本上这工程必须要卖至少90%才能有一些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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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7: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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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写的不是个案,而是绝大多数,特别是租契的,谁不想免费或只付少许费用获得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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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8: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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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er 发表于 2-9-2025 07:37 AM
偶不止是工程师,还是涉及发展计划的工程顾问,熟悉发展商如何操作
12hectar地給你割到3.2hectar?還要被隔離?
但“翻新法令”要做是新舊住戶同住在翻新的樓,也就是翻新什麼就賠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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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8: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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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wY 发表于 1-9-2025 05:35 AM
這個 1Mansion Razak 不就是貪污雞搞得咯,不知道吃了多少
给肥婆塞牙缝还嫌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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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8: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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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ngineer 于 2-9-2025 08:23 AM 编辑
不是HECTAR,是ACRE
基本上整块地都是市政厅的,只要当局提供一样甚至更好的设备,12英亩也好3.2英亩也好都与组屋业主无关
能隔离当然最好,不能隔离也可以做到不相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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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8: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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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宗 发表于 31-8-2025 11:31 PM
有问题有反弹就不要通过~跟谁提成也没什么关系~就算是马华提若像现在这样肯定会引起反弹。。就不要过再检 ...
法案就是要提出来辨论讨论才通过呀~
都说官员花了13年收集資料才写成法案,又不是部长写的,部长只是呈報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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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8: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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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宗 发表于 31-8-2025 11:34 PM
好~下届让马华上台。。一定要
不过人民的意愿还是相反。。。继续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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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8: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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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ngineer 于 2-9-2025 08:30 AM 编辑
如此优渥的OFFER不接受的人脑袋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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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9: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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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蠢 发表于 1-9-2025 08:18 PM
所以?反对就是不死蠢?。。。
所以你繼續來頂帖,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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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25 0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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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wY 发表于 2-9-2025 09:22 AM
所以你繼續來頂帖,乖
你还是回火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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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2025 09: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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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er 发表于 2-9-2025 07:37 AM
偶不止是工程师,还是涉及发展计划的工程顾问,熟悉发展商如何操作
準備發大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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