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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MNUTsucks

还不快点修改联邦宪法,禁止总检察署撤控或停控,以及改革总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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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23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8-9-2023 08:43 PM
你错了,只要联邦宪法只给提控权,没有撤控权。那么,自然而然,总检察署就只有提控权,没有撤控权。

至 ...

你是在說笑話的吧,那案件就永遠就不會結束了。

辦案了,可以又告,特赦了,也可以再告,
那一個案件可以不停不停繼續告,告到人死為止是不是?

如果是那樣,那上訴也可以無限次的,
那更好了,不停不停上訴,每次上訴後可以保釋出外,
只要有錢及有擔保人繼續tanggung,
官司又有什麼憂慮的?繼續上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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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9-2023 09:4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18-9-2023 09:55 PM 编辑
FundMania 发表于 18-9-2023 09:15 PM
你是在說笑話的吧,那案件就永遠就不會結束了。

辦案了,可以又告,特赦了,也可以再告,


我有提到“只要执法人员找到新证据”这句。那么,在你无罪释放后,如果执法人员找不到新证据,就无法再次起诉你。既然是这样子,你还担心什么呢?

难道你担心执法人员找到新证据?你为什么那么怕?做了违法的事情吗?

告到死?我没要求修改法律允许我直接送那些犯罪分子去见阎罗王,他们要向我感恩了!

如果找到新证据,但法律不允许法再次提控,天理何在?

而且,我只是提到,让控方在有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提控罪犯,并没有让被告无数次地上诉。所以,你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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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23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ndMania 于 18-9-2023 10:19 PM 编辑
TMNUTsucks 发表于 18-9-2023 09:42 PM
我有提到“只要执法人员找到新证据”这句。那么,在你无罪释放后,如果执法人员找不到新证据,就无法再次 ...

多少【殺人證據不足而釋放的】都沒有再被告,

你這話根本就不符合實際司法程序。

別浪費政府資源吧,你懂我國每天有多少案件嗎?
多到排期幾年都輪不到。

又,你雖然不是直接送人死,但不停不停告和送人死有什麼分別?
今年告人,審兩三年,上訴兩三年,加排期,八年就過去了,八年後又說有新證據,
又來審兩三年,上訴兩三年,加排期,又八年,八年後還說有新證據,
八年又八年又八年,轉眼又二十四年,還繼續告,八年八年八年八年,
沒完沒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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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9-2023 11:4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18-9-2023 11:47 PM 编辑
FundMania 发表于 18-9-2023 10:11 PM
多少【殺人證據不足而釋放的】都沒有再被告,

你這話根本就不符合實際司法程序。


司法程序,Criminal Procedure Code,是可以被修改的。只要修改这项法律,找到新证据就可以再次提控,不是问题。

別浪費政府資源吧,你懂我國每天有多少案件嗎?
多到排期幾年都輪不到。


你嫌浪费政府资源,对吧!那么,我可以建议另外一种更狠,但是却省政府资源的方法,你要不要?修改法律,让反贪会一旦找到证据就直接枪毙那些贪官,警方一旦找到证据就直接枪毙那些强奸犯,不用审,你要不要?

我告诉你,原本我不打算建议政府用那么狠的手段。我也觉得暂时没有必要去到那么狠。如果,在执法方面,你要节省政府资源,那么你等于就是在逼我建议以上所说的。

不要跟我说资源。只要能让那些罪犯受到法律的制裁,花多少钱都是值得。而且,当被告被判罪成之后,这些钱可以从被告那里拿回来。

修改法律,洗黑钱、强奸、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会法令里任何一项罪行等,一经定罪,充公所有家产、资产,连一条底裤都不留。如果这还不足以弥补政府的损失,连老婆、父母、孩子等的资产也充公。

又,你雖然不是直接送人死,但不停不停告和送人死有什麼分別?


我不会同情那些犯人。所以,以上这点我不考虑。

今年告人,審兩三年,上訴兩三年,加排期,八年就過去了,八年後又說有新證據,
又來審兩三年,上訴兩三年,加排期,又八年,八年後還說有新證據,
八年又八年又八年,轉眼又二十四年,還繼續告,八年八年八年八年,
沒完沒了的。


只要能让那些恶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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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12: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8-9-2023 11:45 PM
司法程序,Criminal Procedure Code,是可以被修改的。只要修改这项法律,找到新证据就可以再次提控,不 ...

你太多修憲了。
你如此修憲法,沒有十年二十年不成事,



不如你建議通過伊斯蘭法更好。
偷錢吧,砍手。

又,如果你有【無限告】,那不如直接認罪更妥當,
直接認罪,“知錯” “求情輕判”,再扣假期,兩三年就能出來了。
總比你數十年不停不停告來的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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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08:3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12:40 AM
你太多修憲了。
你如此修憲法,沒有十年二十年不成事,


审讯时间方面呢,你就不用担心。为了打击贪污、失信、洗黑钱等,必须修法减低入罪要求,加多几条presumption。只要做到这一点,证人的人数可以减少,审讯的时间也可以减少。

不如你建議通過伊斯蘭法更好。
偷錢吧,砍手。

又,如果你有【無限告】,那不如直接認罪更妥當,
直接認罪,“知錯” “求情輕判”,再扣假期,兩三年就能出來了。
總比你數十年不停不停告來的划算。


坐牢两三年?伊斯兰法?No no no。你太小看我了!

无论被告如何求情,法官必须根据法律所定的最低刑罚来判刑。

你知不知道,对我来说,贪污罪和强奸罪的最佳刑罚是什么吗?就是死刑。如果我没要求死刑,只要求终身监禁兼鞭刑,他们要感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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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09:1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ndMania 于 19-9-2023 09:25 AM 编辑
TMNUTsucks 发表于 19-9-2023 08:37 AM
审讯时间方面呢,你就不用担心。为了打击贪污、失信、洗黑钱等,必须修法减低入罪要求,加多几条presumpt ...


你不怕成为另一个李斯吗?
李斯制造了不少刑法,最终死在自己的刑法。
可以duit now 你的一笔?,数天你没反应就举报说你贪污受贿,实名收来历不明的钱还不证据确凿吗?贪污要死刑吗?

还有你的【无限告】眞行不用,譬如控方有十个证据,但初次控告只提交五个,另外五个留住来当新证据,之后每次只交一个新证据,你说的用新证据就继续告,五个可以联系审上四十年,再加首次八年,这样就能折磨嫌疑犯48年。
柴九只敢说人生有几多个十年,这个就是人生有多少个48年?比最长20年还要长。

又,直接认罪,知错,加多位太平绅士求情,交罚款,真不会判很久。一些不认罪的罪名成立也就判四年,扣扣假期,转眼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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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09:5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09:19 AM
你不怕成为另一个李斯吗?
李斯制造了不少刑法,最终死在自己的刑法。
可以duit now 你的一笔?,数天你 ...
你不怕成为另一个李斯吗?
李斯制造了不少刑法,最终死在自己的刑法。


我又不是贪官。我怕什么?

可以duit now 你的一笔?,数天你没反应就举报说你贪污受贿,实名收来历不明的钱还不证据确凿吗?贪污要死刑吗?


这个你还真不用替我担心。我只是个私人界的小小职员,根本没权力,没有人会来贿赂我。Ok?

也不用别人举报我。如果我收到来历不明的钱,我自己会举报。

还有你的【无限告】眞行不用,譬如控方有十个证据,但初次控告只提交五个,另外五个留住来当新证据,之后每次只交一个新证据,你说的用新证据就继续告,五个可以联系审上四十年,再加首次八年,这样就能折磨嫌疑犯48年。


我那么憎恨涉及贪污或强奸的人,你以为我会同情他们?

又,直接认罪,知错,加多位太平绅士求情,交罚款,真不会判很久。一些不认罪的罪名成立也就判四年,扣扣假期,转眼就出来了。


如果法律有规定最低刑罚,有太平绅士求情也没用。如果法律规定最低刑罚是死刑,有太平绅士求情也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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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10:1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19-9-2023 10:13 AM 编辑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09:19 AM
你不怕成为另一个李斯吗?
李斯制造了不少刑法,最终死在自己的刑法。
可以duit now 你的一笔?,数天你 ...


我看你是很害怕自己的非法行为被揭发后会被判死刑吧!

其实,你根本就不用担心。

就算国会现在通过修正法案,把贪污罪的刑罚提升至死刑,而且立刻生效,也只对今天及今天之后发生的案件有效,对法律生效日期之前发生的案件是无效的。只要你现在立刻改过自新,不再收黑钱,不再做违法的事情,就行了!

回头是岸,改过自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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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10:2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ndMania 于 19-9-2023 10:29 AM 编辑
TMNUTsucks 发表于 19-9-2023 10:12 AM
我看你是很害怕自己的非法行为被揭发后会被判死刑吧!

其实,你根本就不用担心。


你还是担心你的小命好些吧。
若贪污死刑,你贪污还不是同样要死。

要你贪污眞的不难,
duit now你多笔钱,你不理就去举报你。
你理就当duit now错,
实名的,你逃得了吗?
我自首说是我是贿赂人,做污点证人。
受贿人就是你。
我认罪求情最多就罚款。
你受贿按你的理论就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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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10:5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10:22 AM
你还是担心你的小命好些吧。
若贪污死刑,你贪污还不是同样要死。


有种就放马过来。我等着。

而且,你搞错了一件事情。如果贪污是死罪,无论是受贿者或贿赂者,只要被控,都是死刑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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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10:5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9-9-2023 10:52 AM
有种就放马过来。我等着。

而且,你搞错了一件事情。如果贪污是死罪,无论是受贿者或贿赂者,只要被控, ...

我是自首,认错及做污点证人。
我还可以说是被你威胁交贿金的。
由于承受不了你那永无止境的贪婪要求,
所以才去自首。
自首自然会被从轻发落。
你就不同了,“实名收钱”,你认罪吗?
肯定不认吧,那就“无限告”,
你下辈子就注定要不停打官司,
输了就没命,赢了还是会继续被告,
没完没了的,看你如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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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11:0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10:59 AM
我是自首,认错及做污点证人。
我还可以说是被你威胁交贿金的。
由于承受不了你那永无止境的贪婪要求,


法律上的最低刑罚,不是你自首、转污点证人就能够挑战的。不要搞错哦!如果最低刑罚是死刑,你自首、转污点证人也难逃一死啊!

有种就放马过来,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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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11:3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ndMania 于 19-9-2023 11:33 AM 编辑
TMNUTsucks 发表于 19-9-2023 11:05 AM
法律上的最低刑罚,不是你自首、转污点证人就能够挑战的。不要搞错哦!如果最低刑罚是死刑,你自首、转污 ...


那要有“控告”才有判罪吖。
我自首自然会谈好免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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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12:4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11:31 AM
那要有“控告”才有判罪吖。
我自首自然会谈好免控条件。


都已经说了!有种就放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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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12: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9-9-2023 12:43 PM
都已经说了!有种就放马过来。

你怕了吗?
这叫自食其果,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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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02:1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19-9-2023 02:12 PM 编辑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12:53 PM
你怕了吗?
这叫自食其果,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怕?

我现在大摇大摆地欢迎反贪会查我的银行户口呢!如果他们要每天24小时不断地监视我的银行户口,欢迎。

最好连LHDN和警方也来查。我大摇大摆地让他们查。

但是,我知道你不敢让执法人员查你的户口,因为你怕他们发现一些不可告人的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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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06: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9-9-2023 02:10 PM
怕?

我现在大摇大摆地欢迎反贪会查我的银行户口呢!如果他们要每天24小时不断地监视我的银行户口,欢迎 ...

我的银行只有rm7。
连一餐杂饭也买不了,他们才懒得去查。
浪费时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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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3 06:3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undMania 发表于 19-9-2023 06:00 PM
我的银行只有rm7。
连一餐杂饭也买不了,他们才懒得去查。
浪费时间罢了。

如果你的银行只有RM7,连吃都成问题了,你根本不可能有本事上线。

不是不让你说谎,但是拜托说个好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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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3 06:3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ndMania 于 19-9-2023 06:38 PM 编辑
TMNUTsucks 发表于 19-9-2023 06:32 PM
如果你的银行只有RM7,连吃都成问题了,你根本不可能有本事上线。

不是不让你说谎,但是拜托说个好一点 ...


你有对吗?
买东西难道不能给cash的吗?

钱包有cash比较踏实吖,不怕没line过不到账,也不怕被人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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