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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碎天使

面包树出走了-张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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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话 在那遥远的岛国(17-18)
       

    17.

    当她的意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舍,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像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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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饼。”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那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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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像。”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国小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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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那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梆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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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饼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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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版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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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话 在那遥远的岛国(19)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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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梆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开之后,是仍然有一条绳子连系着的。寂寞或失意的时候,我们会拉紧那条绳子,想念绳子另一端的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他爱着谁呢?离别之后,他会不会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会思念着我吗?还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厢情愿?我们总是希望旧情人没法忘记我们,一辈子受尽思念的折磨。多么善良的女人,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残忍和贪婪的。

    “威威真的会永远怀念我吗?”葛米儿含着泪问我。

    “是的。”我说,“直到你不再怀念他,他仍然不会忘记你。”

    我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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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话爱随谎言消逝了

    1.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她可爱呀﹗”我说。

    “你更可爱﹗”他用手拍拍我的头。

    “像土著一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吗?”我说。

    “你也是土著﹗”

    “什么土著?”

    “香港土著﹗”他说。

    这样问,是因为林方文告诉我,他要去学潜水。

    “是跟葛米儿学吗?”

    “是参加潜水店的课程,学会理论之后,还要在泳池实习,然后才可以出海。那个时候,葛米儿便可以教我了。”

    “会不会很危险?”我担心。

    “每一年,溺毙的人比潜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说。

    “那是因为游泳的人比潜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说。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学潜水,他这个人,可以因为兴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兴趣还是因为葛米儿的缘故。如果威威没有离开,那该有多好?

    我为什么会担心和怀疑呢?是我对他没有信心,还是这种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现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边的任何一个稍微有条件的女人,我们总是有许多联想的。他会被她吸引吗?他会爱上她吗?一生之中,我们重复着多少次这样的忧虑?这些微小的妒忌,本来就是爱情的本质;可以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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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

    沈光蕙终于和比她小三岁的余平志开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她爱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体育老师老文康;许多年后,她却爱上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命运真爱开她的玩笑。

    她说︰“很久没有被人追求了,有一个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从来不会很爱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痴痴地爱着一个男人。每一次谈恋爱,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后来,我终于了解她。当一个人曾经被爱情出卖和玩弄,怀抱着恨;那么,她唯一最爱的,只有自己了。

    余平志有一位很爱下厨,也很会做菜的妈妈。她没有一刻可以闲下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会做许多美食拿去给朋友品尝,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赞不绝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着一大盘余平志妈妈做的醉鸡,约了朱蒂之一起来我家。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鸡。

    “味道怎么样?”沈光蕙问我们。

    朱蒂之竖起大拇指说︰“为了我们的幸福,你千万不要跟余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们便再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鸭比这个更好吃呢,那种味道,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沈光蕙说得眉飞色舞,“我怀疑我不是爱上余平志,而是爱上他妈妈做的菜﹗”

    从前的人不是说,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吗?然而,这些也许过时了。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新闻,一个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厨师男朋友打得脸青鼻肿,终于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电话报警,救护车来到,把她送去医院。

    记者问她︰

    “他这样打你,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

    那个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的女孩子微笑着说︰“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后,他也会做一道美味的菜给我吃,求我原谅他。”

    这就是她爱他的理由。她也许是天底下最会欣赏美食的人。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灵的寂寞更需要抚慰。爱欲和食欲,是可以结合得如此凄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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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沈光蕙说︰“他妈妈是烹饪神童,她很小的时候已经会做蛋糕。”

    “说起神童,你们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个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吗?”朱蒂之问。

    我怎会不记得呢?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计算器还要快,几个成年人全都败在他手上。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为什么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么,我的人生便会很不平凡。

    “他现下在我们律师行里当信差﹗”朱蒂之说。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来的﹗”我说。

    “真的是他﹗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计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蒂之沾沾自喜的说。

    “难道他的天赋忽然消失了?怎会这样的?”沈光蕙问。

    一个曾经光芒四射的神童,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这个故事不是很传奇吗?我问朱蒂之︰

    “我可以跟他做访问吗?”

    “我试试看吧。他人很好的,应该没问题。”

    李希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相约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见面。他来了,神情很羞涩。我对他的容貌,开始有点记忆了。这位当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经长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痛苦,然而,对于往事,他似乎并不留恋。

    除了数学,李希明在其他方面的成绩并不好。他的天才,好像是在十一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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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爸爸当时带我去看了很多医生,他认为我是生病了。他不能够接受我不再是神童。”李希明告诉我。

    “那你自己呢?会不会很难受?”

    他耸耸肩膀说︰“做神童一点也不开心﹗其他小孩子会妒忌你,而成年人却只会出题目考你。神童是没有朋友的。”

    他又说︰“另外一位神童,不知道现下变成怎样呢?”

    “还有另一位神童的吗?”我奇怪。

    他点了点头︰“我们比试过的,他赢了我。因为我们是在一位数学教授那里比试,而不是在电视台表演,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

    “他叫什么名字?”

    “韩星宇。”李希明说。

    “他现下在什么地方?”

    “这个我倒不知道了。”

    “你记不记得那位教授的名字?”

    “是莫教授,他家里有许多很美味的巧克力曲奇。”他微笑着回忆。

    另一个神童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呢?当时的我,只是想把他找出来,跟李希明的访问放在一起。我没有想到,那同时也是我的另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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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3.

    我去拜访了莫教授,那个时候,他已经退休了,满头白发。提起韩星宇,他还是记忆犹新。

    “那是二十一年前的事了,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小孩子。”莫教授戴上老花眼镜在书架上找资料。

    “找到了﹗”他拿出一本已经发黄的记事簿,翻到其中的一页。

    “我把当天的情况记录了下来。”莫教授说︰“他在一分钟之内可以算出3,869,893的立方根是157。他更能够心算出3,404,825,447的八次方根是23﹗当时他只有八岁。他的智商绝对不会少于二百。”

    “你知道他现下在什么地方吗?”

    “他十一岁时跟家人移民到美国了,听说他十四岁已经考上麻省理工学院。以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难道要到美国去找他吗?我不禁泄气。

    我问莫教授︰“神童有什么特征?”

    莫教授摘下老花眼镜,说︰“他们通常也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而且回忆的速度极快。他们的世界是我们没法理解的。”

    “那么,一个神童又为什么会突然失去神奇的力量,变成一个普通人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也许,当一个人长大了,思想复杂了,心思不再澄明了,也就没办法像小时那样专注。小时候,他们是一面放大镜,看什么都比别人清晰,长大了,这面放大镜也压平了,再没有什么特别。”莫教授说。

    然而,韩星宇毕竟比李希明幸运。他十四岁便考上大学,证明他的人生将会很不平凡,上帝特别眷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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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在这里﹗我当天跟他们两个拍了一张照片。”莫教授在一堆旧资料中找到一个发黄了的木相架。

    相片中,站在莫教授左边的是李希明,右边的那个,便是韩星宇。他长得比李希明高一点,同样有着羞涩的神情,眼睛很大,头发有点天然鬈曲。

    他究竟在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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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10: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4.

    我打电话到美国那边调查,结果发现,韩星宇的确是十四岁考上大学的。在博士班毕业时,他是班上最年轻的博士,而且一直也是拿奖学金的。

    然而,更惊人的发现是,他在两年前已经回来香港了。

    他就在香港吗?

    我翻查电话簿,找不到用他名字登记的用户。他在那里呢?难道我要登报寻找这位神童的下落吗?

    那天,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跟朱蒂之见面时,她想到一个找韩星宇的方法。

    “说不定他在这两年内有买卖过房子,我可以回去律师行查一查的。”她说。

    “你也想知道他变成怎样吗?”我问。

    “是为了帮你写好那篇神童故事呀﹗当然,我也想知道另一个神童的遭遇。”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宁愿自己是韩星宇还是李希明?”

    “那还用说?当然是韩星宇了。”

    “但是,从这个角度去写的话,对李希明是不公平的。他现下很快乐,也很满足。”

    朱蒂之用手支着头,一边幻想一边说︰“对呀﹗韩星宇现下也许很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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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10: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也是神童﹗”我说。

    她兴奋的跳了起来︰“是吗?是吗?这个我自己也是知道的。”

    “你当年只有十四岁,已经开始谈恋爱,等于现下的十岁。对于性爱,你尤其有天分,你不是性爱神童又是什么?”我戏弄她。

    她撅着嘴巴说︰“你说得太夸张了吧﹗你千万别在陈祺正面前说我十四岁便开始谈恋爱。”

    “你是怎样跟他说的?”

    “我告诉他,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说是第一个已经不可能了吧?”我说。

    “就是呀﹗其实,我也没有说谎,他是我第一个爱的男人。遇上了他,我才知道从前那些根本不是爱,不值得再去提起。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读书很吃力,我曾经想过放弃,然而,我知道我要上进。他让我活得有尊严。”

    她终于找到了圆满的爱情。只是,后来又有些不一样了。爱,总是有遗憾的。阴晴圆缺的,并不单单是月色。

    “你猜你会不会找到韩星宇?”朱蒂之问我。

    “我会找到他的﹗”我不知道是那里来的感觉,我相信我早晚会找到他。

    “当你终于找到这个神童,他也许已经变成一个花甲老翁了。”

    最好不要这样吧?

    等消息的那段日子,我看了一些研究天才儿童的书,还有几本以天才儿童作为主角的小说。天才儿童似乎都是不快乐的。可是,常人不是也会不快乐吗?我想起了莫札特,不是那只可怜的鹅,而是天才横溢的莫札特。他死于三十五岁,也许是好的。他永远没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天赋忽然有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到死的那一天,他还没有被贬下凡尘。上帝是浓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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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10: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话 爱随谎言消逝了(5)
       

    5.

    朱蒂之那边一直找不到头绪。

    韩星宇不是念计算机的吗?既然他回来香港,应该也是做着计算机有关的工作吧?神童本来就是一部有人性的计算机,有比计算机更适合他们的行业吗?我怎么没想到?

    我翻查了所有计算机公司的数据,目标集中在有规模的计算机公司里。终于,我找到他了。当电话接线生说︰“我们这里是有一位韩星宇先生。”那一刻,我简直兴奋得跳上了半空。

    他的秘书却说︰

    “韩先生去了游乐场。”

    难道他的心理年龄仍然停留在十岁?

    我留下了我的联络方法。第二天,我接到韩星宇打来的电话,他的声音爽朗而愉快。

    我直截了当的说︰

    “我想跟你做一个访问。”

    “是关于什么的?”他问。

    “神童的故事。”我说。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了起来,爽快地答应了。我当天就来到他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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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神童长大了会比同年龄的人苍老。然而,站在我面前的韩星宇,一脸孩子气,谦谦有礼。就跟照片上的一样,他有一双大眼睛,只是那头天然鬈曲的头发不见了,也许是剪掉了。他现下是这家背景雄浓的计算机公司的总裁。我发现他是个左撇子,李希明却不是。难道善用右脑的左撇子真的比较聪明吗?

    “你怎会知道我的事?”韩星宇好奇的问我。

    “我见过莫教授。”我说。

    “喔,莫教授他好吗?”

    “他退休了,但是,他对你的印象很深呢。”

    “他那里有最好吃的巧克力曲奇,是他太太做的。我是为了那些曲奇才去给他做实验的。”韩星宇微笑着回忆。他最怀念的,不是八岁时已经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心算出一个七位数字的立方根和一个十位数字的八次方根,而是教授太太的巧克力曲奇。

    “李希明也是最怀念那些曲奇。”我笑着说。

    “你见过李希明吗?他现下好吗?”

    “他在我朋友工作的律师行当信差。十一岁那年,他的天赋突然消失了,变回一个平凡的人。”

    “你的故事是要把我们两个放在一起比较吗?这样不是太好。”他关切的问。

    我曾经以为他会是个怪人,他的智慧却并没有使他变得无情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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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没得比较的,我也不打算这样做。”我说,“李希明现下活得很快乐,他并不怀念做神童的日子。我想写的是两个被认为是天才的孩子的成长和梦想。”

    “好吧﹗我接受你的访问。”他说。

    他又问我︰“你是怎样找到我的?”

    “那个过程很曲折。”我说。

    我把寻找他的经过大致跟他说了一遍。

    “两年前,我还不是在这个行业里。”他说。

    “你在那里?”

    “在华尔街一家外资银行当总裁。”

    “那时你只有二十六岁,你的下属会听命于一位这么年轻的总裁吗?”

    他笑了︰“当时我冒充三十岁。”

    “为什么会跑去华尔街呢?你念的是计算机。”

    “我要去了解金钱。”

    “了解?”

    “了解资金的运作,将来才可以做好计算机这盘生意。找不到投资者的话,多么棒的梦想也是没法实现的。”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我问。

    “我们现下正努力发展一套信息超级公路的软件。”

    所谓信息超级公路,就是我们后来所知道的互联网。在一九九四年,互联网这个名词还没有流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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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2 10: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时候,这个世界将会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上的距离将会缩小,而知识将会是免费的。”

    “那么,你想做的是--”

    “网上大学。”他说,“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得到知识。”他踌躇满志的说。

    “你为什么要回来香港呢?在美国发展不是更好吗?”

    “我想为中国人做点事。将来,网上大学要在中国大陆发展。”

    他满怀憧憬,我却觉得惊心动魄。这是一条多么遥远的超级公路?在香港这个细小的都市里,理想是奢侈的,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却为了理想而奋斗。

    “也许我会失败。”他说。

    “没有理想的人生,不也是失败吗?”我说。

    “你喜欢唐吉诃德吗?”他问。

    我本来想说,我上中一时读过塞万堤斯这本小说,那时我十一岁,谁知道他说︰

    “我六岁时第一次读《唐吉诃德》,便爱上了他。他也许是个疯子,但是,我喜欢他的精神,人有时候总要去梦想那不可实现的梦想。”

    我们谈了很多关于他的工作的事。末了,我问他︰“神童的生涯快乐吗?”

    “上大学时是最不快乐的。”他说。

    “为什么?”

    “我十四岁上大学,所有女同学都比我大四、五年。他们把我当做小孩子,不会和我约会。”他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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