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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2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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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我们无法评定某个人的生命价值,和未来的潜力,既然不知道,只能假定人人平等,那么就是 ...
Alan_lo85 发表于 21-3-2012 10:38 AM
我不能说你的看法是对或错,那只是你的看法。
如果我们同意生命是无价的,那么生命的价值是等于“无限”。
1个人的生命价值 = “无限”
n 个人的生命价值 = n 乘 “无限” = “无限”
所以1个人的生命价值 = n 个人的生命价值, 是平等的,无高低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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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2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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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我们无法评定某个人的生命价值,和未来的潜力,既然不知道,只能假定人人平等,那么就是 ...
Alan_lo85 发表于 21-3-2012 10:38 AM
见解很有道理,赞同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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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2 1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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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说你的看法是对或错,那只是你的看法。
如果我们同意生命是无价的,那么生命的价值是等于“无 ...
burntan 发表于 21-3-2012 11:13 AM
LOLz,这个话题有点像数学题了。
生命无价,我认为是建立在某人在未来无限的未知,可能会对世界作出巨大的贡献或破坏,亦或某人的后代是个不得了的人。
但是如果你无法判定某人的未来,你设其潜力为“无限”其实是不太合理;
基于“人人平等”的定理,并假设每人的贡献不是负数(即是说这些人都不是坏人),应该设为“X”,即为“平等的未知”。
所以数学题不是:4∞等于∞
而是:4X大于X
所以结果为:救多人。
当然,人命不是数学题,上述纯属恶搞。如果能够选择,我也不愿意谁因为我而死,可是在这个话题里所说的情况,你有选择吗?
其实你的想法是“Who am I to play God, or Death?”,你不想作任何选择,事实上如前面几楼说的,在你不作任何行动的时候,其实就是袖手旁观,最终还是有其中一方死亡,造成“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局面。
见解很有道理,赞同你!
dindong88 发表于 21-3-2012 11:26 AM
只是一些理论而已,天知道《电锯惊魂》的剧情就发生在自己身上时,自己是否还会作个理智还是疯狂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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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2 1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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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 burntan
纯属讨论,别那么认真啦!(虽然我自己说得好像有点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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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2 08: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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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死不救不會構成任何罪狀~ 殺人是犯罪~
"人命" 都一樣~在加上數量后的"人命"有了輕重之分~
殺一個人保住了五個人~“人命”是人人平等~平等也分多寡~
保住五條人命~殺個人的罪名~值得~
即使有罪~也罪有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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