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sda 于 4-2-2012 03:01 PM 编辑
你喜歡辭職提早走又不賠錢(你公司需要三個月通知), 這做法比你直接賠錢2個月還要糟糕
來算算你最壞的情況
1. 你有公司把炳? 會讓公司損失很多錢? 聽起來這些都是犯法的, 成功的話公司最多損錢, 失敗的話你坐監牢...前途就更別說了, 沒公司再敢請你
2. 不足3個月辭職不賠錢, 在公司里名聲肯定爛到不行, 任何公司都不想面對突然辭職的員工, 你做得出, 你公司就算不跟你計較金錢, 都肯定免費幫你宣傳. 不要以為世界很大, 我朋友在公司提起要辭職, 消息都會傳到他以前以前的上司耳朵.
3. 公司去勞工部訴你, 結果你再不願賠錢都還是賠錢. 加上你之前不肯賠錢的情況下, 這是賠錢又損名譽
再來看看這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有多高
先說3, 這個肯定中, 要訴你有多難? 公司請你時白字黑字寫著了, 他們絕對合情合理
再說2, 這個要看你老闆有多得空, 是不是認識很多同行了, 我還是認為機會很高
說回1, 你讓公司損大數目的錢, 人家不報警才奇怪, 你自己算算人家聯想到是你的機會有多高. 況且無論如何, 對你都是損人不利己的.
相比之下, 為甚麼不馬上丟信再等3個月, 也是有薪水給你. 同時還可以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