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博客有些回复可以参考,让那些缺少常识的人见解下。
问国阵,有谁能够如此放弃大好机会?!
mly_friend says: February 19, 2011 at 7:17 pm
ericlimws, 我是马六甲的居民,看看国阵政府如何对待马六甲的华裔同胞, 国阵政府的所做所为比起回教党的神权国,更加极端.
马六甲洲国阵政府列出一連串10項豬肉商必須遵守的條規,信件規條:
1.一律禁止所有流動式的豬肉販操作。
2.所有豬肉檔或店需封閉式及具有冷氣設備,與回教祈禱室或住宅的距離是方圓100公呎。
3.豬肉檔或店的溝渠不能流到回教祈禱室或住宅區,所有廢水需流入現有的污水收集系統或化糞池,不能直接流入公共溝渠。
4.豬肉的渣滓需裝袋及丟到指定的垃圾場裡。
5.豬肉檔或店前需安裝玻璃門至天花板。
6.收藏豬肉室及地面需以磁磚舖上。
7.在豬肉當或店外不能進行豬肉買賣,包括五腳基、走廊及後巷。
8.豬肉檔或店前的玻璃門需加上黑色的膜至5呎高。
9.需置放“Tidak Halal”牌子在進門處,牌子的呎吋不能少過2吋乘10吋。
10.豬肉批發商只能在晚上11時至凌晨5時營業。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92738?tid=15
马六甲的猪农是国阵的巫统州政府的“回教神权主义”下,在马华的大力支持下迫到失业,甚至到了破产的边缘。
有谁听说过吉兰丹的回教党州政府说非回教徒不可以养猪这一回事。他们在吉兰丹要养猪可以在屋后搭一间猪寮便养,只要猪寮附近没有人家住。更有趣的是,他们也可以像养羊那样让猪到处走。这样的“奇景”在国阵执政的州是“绝对”看不到的。要看,请到吉兰丹看。
在巫统的“回教神权主义”下,所有国阵执政的州,卖猪肉的地方必须围起来,不能让回教徒看到猪肉.
为何杀牛和卖牛的地方不必围起来,难道国阵政府不需要照顾华裔和印裔同胞的感受吗?
国阵政府提倡的”1 Malaysia” 是为了什么?做做样子捞捞选票?
mly_friend says: February 22, 2011 at 4:19 pm
来迟了,
回复中间人,
民联在入主槟城后,每一年自动的向年龄超过60岁者,颁给100令吉.
前些日子, 吉打州内两所半津华小, 即双溪里茂港内的育民小学及双溪里茂的益民小学由於拖欠超过2个月的水电费而遭国能“割电”事件,引起州政府关注, 州政府拨款协助解决州内69所半津贴华小在去年6月开始所拖欠的水电费, 估计拖欠数额大约20万令吉。
与此同时, 被国阵描述为“很可怕很极端”的回教党州政府, 在吉打州内没有死人没有补选的情况下, 履行对华社作出的只要州政府收入增加, 就会增加独中拨款的承诺, 拨出18万给州内3所独中(每所拨款从5万增加至6万,2009年拨出15万).反观国阵执政几十年的州属, 迄今仍做不到常年拨款给独中.
中间人,以上此举也获媒体广大报道,你孤陋寡闻不代表民联没做事.
民联如果有贪污,对国阵来说如同从天上掉下了一块大蛋糕,国阵绝不会放过任何可以打垮民联的机会, 为何到今时今日国阵还不向反贪局呈报,展开调查, 为什么,中间人请回答?
那篇新闻我看过了, 回教党最后会不会把马来西亚变成一个完全以回教治国,实习回教法的回教国还言之过早.
可是,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的事实,是你们国阵巫统讲的!前任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已经不止一次公开说过,马来西亚已经是回教国。而更近的是,副首相慕尤丁慕尤丁副首相慕尤丁也沾沾自喜表示,我国已被外国与各国领袖,包括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视为回教国的典范,而他们在讲的时候,你们国阵成员党,连屁都不敢放一声!为何当时你们国阵成员没提出抗议,为什么,中间人请回答?
回复: 不管什么生意,条规是条规。不能就把其中法律那出来攻击国阵吧!那宪法中条条律条都是限制人民的,那不是要全怪国阵不文明.
国阵政府在执政槟城时,限制极乐寺观音塑像的高度不可超过州回教堂的尖塔;
国阵政府也禁止基督教徒使用阿拉的字眼;
沙巴古达的妈祖塑像项目也是被国阵政府半途腰斩;
以下是一部被国阵政府摧毁佛堂的短片
不管是什么生意,条规就是条规, 宪法就是宪法, 宪法中条条都是律法.
马来西亚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伊斯兰教为马来西亚的国教,但其他宗教也可以和平与和谐的方式在国内任何地区开展活动.
国阵政府屡次动用武力拆掉寺庙, 限制其它宗教的活动和阻止非回教徒的宗教场所靠近回教堂,
对于这些不文明的行径,国阵政府又是在施行宪法中的哪一条,哪一款, 中间人请回答?
最后,请问马来西亚宪法哪一条,哪一款规定, 卖猪肉的地方必须围起来,不能让回教徒看到猪肉, 中间人请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