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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2011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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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多无用,请开另一楼放上自个儿作品。
不然就像外行人空口说白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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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1 0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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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待大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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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1 09: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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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郑克柔 于 24-2-2011 09:43 AM 编辑
胜哥也说没事了~~~大家继续
张兄,可否把这首‘奇诗’写得作品?
我想送给朋友。
上款为:本会副会长振宗先生大雅
下款为:辛卯年 书画联盟墨人王嘉坤撰 ×××书
我要做成片入金框,用纸就四开四。
好了请贴上来,
我把钱汇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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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1 06: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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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张兄写的不是我文中所指定的,而且也把上款字款挥在下款了。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贴图~~~
那天下来我这边我请你吃饭。
由于这首诗涉及到我一些很私人商业问题
我中午已经托新山的书家写了十幅,你若也喜欢的话我也会送一件给你
其余的我现还没打算要怎么处理~~
等过些时候才忙完了来向大家告我是如何处理这首奇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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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1 08: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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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家與書匠的分別在於,後者只會完全按照付錢者的吩咐,一個口令一個動作。而至此可以説是領教到本土化能夠“入其法眼,買得了錢”的,原來是書匠。怪不得佳禮未有一人能夠得上“水準”。而說話顛來倒去狀如腰后放氣者,何來討論本土藝術的前途呢?可嘆可笑,一紙戯墨即探出一人深淺高低,幸甚!則讓新山某匠人吃那一頓飯吧~我就免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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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1 08: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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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1 1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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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09: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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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钱的问题,我是办画廊的,一年到晚都在进出字画。
张兄写了这么多年的字,难道不懂上款的位置是放在哪里?
还是‘收了题’也无须做标准,以全凭自个喜好挥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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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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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說無益,浪費口水。
另,此匠人之作寫了不少錯字,果然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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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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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字是我抄错给他,不是他的问题~~~~~~~~~~
不过其润例也同张兄一样。
去年他的字在百合花园某个夜宴上叫价二万一,
难不成张兄要认为百合区举手的善翁个个头壳坏去?
还是张兄随时可以超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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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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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决定一个人(生命)的高度,品格看出一个人(生命)的宽度。
刚学水墨的我,会把自己的感动和感受写下来,当然少不了的还有那股面对困难的热情。我想将来有那么一天我学会了,是不是还能够保有那一份学习的心去容纳不同??如果不能的话,我情愿自己什么不会,但却保有对同好者的赏识和肯定。
不管十八天也好,十八年也好,倘若在过程当中失去了那一份“赤子之心”和热诚,无论作品再好,也是悲哀!我认同艺术是需要面对现实,但是如果为了金钱却牺牲艺术,那么真的需要反省了 ~
金钱是重要,但是不是最重要,很多东西用金钱买不到。话说出去伤了人,即使把话收回来,那留在心上的伤口却需要时间来愈合。与大家共勉之 ~
这只是我的个人感言和感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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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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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巢,不好意思,在你的地方发表自己的感言 ~
虽然我是初学者,谢谢你不时给我的鼓励,希望你还是会继续分享你的作品,这是我所期待的 ~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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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09: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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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郑克柔’ 所托,仅把此图放上来,你们继续吧。
大棵呆 发表于 25-2-2011 09:45 AM 
如果是要放作品放上来的话,请另开一楼,这是水墨画的帖,不是书法的帖。谢谢。
另外,如果是要把这字范写上的话,请署名,我不要让人误会我的字是如此的。尤其是一些不谙书法形式的公众人士,会以为作品是由我完成的。要写就大方一点,如firelyt兄,一人做事一人当。否则就不要写。
谢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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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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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字是我抄错给他,不是他的问题~~~~~~~~~~
不过其润例也同张兄一样。
去年他的字在百合花园某个夜宴 ...
郑克柔 发表于 25-2-2011 02:06 PM 
如果是要放作品放上来的话,请另开一楼,这是水墨画的帖,不是书法的帖。谢谢。
另外,如果是要把这字范写上的话,请署名,我不要让人误会我的字是如此的。尤其是一些不谙书法形式的公众人士,会以为作品是由我完成的。要写就大方一点,如firelyt兄,一人做事一人当。否则就不要写。
谢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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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2-2011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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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决定一个人(生命)的高度,品格看出一个人(生命)的宽度。
刚学水墨的我,会把自己的感动和感受写下 ...
如意 发表于 25-2-2011 03:08 PM 
我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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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09: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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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 如意
如意姐,您的一番话是作为一位爱好书画者应有的态度,我非常赞成。
我会继续的把作品分享出来,请放心,我不会因此而退缩。
还是同样一句:一起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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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10: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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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ireylt 于 25-2-2011 10:18 PM 编辑
經此一說,我知道了新山人沒看過多少好作品的困境。我需要和金榮、清忠諸兄討論,新山該多辦些有層次和水準的展覽才行。
而若是慈善募捐晚宴的話,一塊塑料也能喊到這個價錢,倒是不足爲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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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1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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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11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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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美,我要多多練習了~~希望還有機會拜見大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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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6-2011 0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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