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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4: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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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的楼还在喔?
小妹, 我想反告你可以吗?
KUKUBIRDS这个名词喔, 在民间称呼来说叫"姑姑叫". 你懂我懂,版主懂网管懂啊伯又懂啊婶看了会淫淫笑,是男性性器官的一种称呼. 我每次跟你说话, 好象在对着性器官说话, 我觉得很污辱我自己.
才23号那天而已, 你又开一个好练帖,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549762&highlight=
原帖由 KuKuBirds 于 23-3-2009 11:21 PM 发表
请写出你们喜欢KuKuBirds的原因。。。
谢谢。。。
问人家喜欢不喜欢KK叫? 我很怀疑你的动机是什么? 而那个帖子竟然还可以活着? 为什么版主不关闭?
小鸟的鸟人家可以帮他, 因为他的名字还"不是那么直接", 而且小鸟的鸟可以解说为"串字游戏"的. 象"小鸟的鸟""鸟巢的巢"....之类的. 你呢? 直接就是一种性器官的称呼? 你要人家尊重你, 你何尝不是选择了一个性器官来代表你自己?你自己不尊重你自己先!
如果我是版主咧, 我会选择封你这个ID先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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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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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2150021 于 26-3-2009 11:36 PM 发表
意思是如果你有她的号码你也会miss call她?
事后他/她/它跟CHENG1986要我的电话号码
我是不是可以告他歧途"狂MISSCALL我?
电话骚扰是不是一项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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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5: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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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性騷擾ID可以活到現在﹐jizha已經很給你面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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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5: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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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网友kukubird的名字很猥琐,
有个版主hamilan911都被banned了
,这个那么直接又一直闹事的也因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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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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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人多就是这样
先不说来这里撑被你投诉的人是不是一gang的
我想楼主应该先自己好好想想为什么会那么让人讨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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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6: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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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那句
wongsy123真的是瞎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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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6: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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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名字好都没有说什么啊 lz不要浪费论坛资源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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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06: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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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1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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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9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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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应该被彻底解决的.
"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没有什么不对啊. 先想想为什么大家有啊猪啊狗不去针对是要针对他?
如果一个用户申请名字 "来干我吧" 然后遭受其他网友 "文字上的骚扰", 然后他又来开疑难帖 "他们对我骚扰,对我说粗口" 怎么办? 你名字叫人家来干你, 又不允许人家来干你.跟自打嘴巴什么分别?
就算不谈ID, 谈为人, KKB这个MISS CALL王加SMS网, 全世界都怕了他. 骚扰其他网友. 骚扰其实跟非礼都一样, 都是对他人进行强袭. 只是一个有身体接触,一个没有. 一个精神上, 一个肉体上.
再不谈为人, 谈他的签名, 大家看
爱我的人:
1余霜儿2御猫先生
爽我的人:
1.cheng 2.小鸟的鸟 3.cheelee
不爽我的人:
1.9份 2.苯苯 3.ipod 4.小晴 5.PP虫
搞分歧的一直是小妹本人.还把他写在签名下面, 有背我们论坛的宗旨
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到佳礼都是想结交朋友,大家都是在一个小圈子里,
各有各交流肯定不是一个好现象。也违反了论坛的用意。
http://cforum4.cari.com.my/viewt ... &extra=page%3D1
所以这种祸害和不良的风气应该杀一儆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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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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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战神蚩尤 于 27-3-2009 11:05 PM 发表
大开眼界
居然可以把楼主关于“人身攻击”的疑问转而以楼主的账号名来大做文章
模糊焦点?
超级版主的“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说明了什么?
是不是超级版主认为楼主先自侮,然后任何其他人侮他都是理 ...
首先,我請你認清楚我的背景.我在JZ當了2年多的版主.才子佳人,牛鬼蛇神,我不敢說全部都清楚,至少略知一二.
小鳥的鳥的事情,你以為你表面看到的就是我的方式麼?到今天為至,小鳥的鳥還有ILLKID並沒有投訴我,代表我處理得當.
反而你就這件事情大做文章,你讓我感覺你在針對1)我個人;2)管理層 而已.
我寫了那句話,就是告訴樓主,有些事情見好就收.我這裡還有投訴LZ喜歡騷擾他人電話,甚至別人女友的投訴.當這些事情都浮出檯面的事情,大家都不好過而已.
請你翻看樓主以前的作為再跟我理論.
樓主,地獄所謂汙辱你,沒錯是她錯言在先.而樓主自己從來不想想今天不是被一個人罵,而是多人投訴的來由.地獄天使方面我會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還是老話
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又: 有些帖不需要說太多因為並不是話多就有效果.
[ 本帖最后由 babelicious 于 28-3-2009 10:4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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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11: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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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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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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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那么迟进来回复
是觉得这种变态的人其实要引起注意而已
我们再回复他只会觉得高兴,兴奋
所以我不想再回复什么
任何决定我都可以接受
除了道歉 我是肯定不会罢休
要就扣分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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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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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06: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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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52的,其他稍后再说
我没有针对你,我不晓得是什么让你觉得我在针对你
我没有否定过你在年初一开那个疑难贴的权利,没有质疑你的做法,没有批判过你在这方面的举动。
真不懂为什么你觉得我在针对你。
我压根儿没在乎过你是哪位,所以根本没有必要为了你而立什么心肠。
阴谋论的,就省省吧,压根儿没这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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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07: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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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51,
这样比较像话,至少有解释
之前你看你这么做:-
“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你认为就可以消除楼主的疑虑?就可以解决这回事?
身为论坛管理员,应该要知道本身的言行,随时会带来一些影响,包括负面的。
“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这一句话,很多遐想空间。
我之前问你,是否因为你认定了,楼主自侮在先,其他人就可以任意羞侮他而不必负上任何责任?
这是一个疑问,到现在还没得到解答。
至于你说我大做文章,我倒想请问,何以谓之“大做文章”?
我又没有因为你在小鸟的鸟的事上的言论而批判你?有没有提过你在那个贴的任何用词?
我看到超级版主你在处理这两件事上,持有不同的态度。
之前的,我觉得你是有在认真处理,而这个贴,却简单地回复了一句具争议性的“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对此,感到疑虑,才向你提问。
怎么竟成了是针对你?针对管理层?
我又是否可以以这么一句“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来解释你觉得被我针对,是因为你之前“自侮”在先?
不能吧。
楼主以前的作为,我不懂哪里可以看得到,还是你觉得我应该单听一面之词来做判断?
再,楼主以前的作为即使再卑劣,是否就表示其他人可以任意羞辱他?
这是我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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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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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0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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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没有针对你
你那句“原来什么什么的”,可以收回了
同样的,也从来没有不爽了
请问,我解答了你的疑虑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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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9 07: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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