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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asic

董教总法律小组指控孙春美两宗罪:涉包庇嫌犯,制造舆论恐吓叶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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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5: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YOyoYyy 的帖子

呵呵~毕业生由于不是直接涉入此案,所以他们构不成犯罪动机。除非毕业典礼之前,当中已经有人知道此事却不处理,阻止或者是防范,那个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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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留下眼镜 的帖子

所以我们只可以说她有dishonesty的问题,除非能够证明她是有特定的intention,否要定她罪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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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rashamunta...我不排除背后有什么hidden agend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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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6: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你若知道是谁看到嫌犯,你有义务要举报!听好来,这是“义务”。"

这是你说的,是义务。我不举报不行?当然可以。


对不起,现在要控告林同学的是警方,不是叶新田。即使化解了一切,叶新田不再追究,不表示警方不起诉他!这一点需要弄清楚。

也对呀,警方要告是警方的事,我很清楚呀。可是孙明明有向叶XX提起安排学生say sorry,叶之后也来发文告说没有。叶的目的是什么?别的不说,单是这点,我敢说叶XX是个大话精。


我曾经把一名屡劝不听的学生送往训导处,难道你在说我不顾学生的死活吗?

你这样做很对呀,训导冬处也是老师在处理。如果你把一位肯say sorry的学生送交警方而不让他有机会自首,你就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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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发表于 15-1-2009 06: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华教在自我瓦解着
受害的最后还是本地的华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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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春美有无传达道歉意愿?新纪元学院风波再演罗生门"

看来叶XX又要避关,然后叫门徒去应付记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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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6: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顺宗电邮给新院教职员证实
孙春美确有提出安排校友道歉
李伟伦 | 1月15日 傍晚5点14分
            新纪元学院副院长莫顺宗(右图)在昨午致电邮给新院教职员,澄清新院戏剧与影像系主任孙春美,确曾在星期日探望被殴伤的董总主席叶新田时,有提出安排滋事校友向叶新田道歉一事。

据悉,莫顺宗是在昨午5点多以电邮的方式,致函给所有新院教职员,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周二发表的文告指控做出澄清。

董教总教育中心指责孙春美针对打人者身份的言论前后矛盾,指出她在1月12日说,未能确定打人者的身份,隔日却又说打人者曾在第一时间联络她。董教总教育中心的文告也声称,叶新田郑重声明,孙春美曾往医院探望他,但没有提及要带同该毕业生向他道歉。

媒体已在今午纷纷接获该封电邮。该信的函头注明是,“敬致叶新田博士”,但却由莫顺宗的电邮地址,以“副院长致叶主席函”的标题,电邮给新院教职员。因此,相信教职员们所收到的版本是有关函件的副本。

转发给媒体还孙春美公道

有关的电邮是由一个自称为“维护华教队伍完整性联盟”的组织所发出。

它声称公开该信的目的,是要“为正视听,希望华社还孙春美(左图)一个公道”。

有关的组织声称,据知情者告知,孙春美于12日对媒体说不知道打人者身份,乃因为必须尊重及尊守该院于当日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的决定。

“然而,对于这样的议决,实有味教育教导为人诚实的原则,遂于13日发表了《给社会大众的一封信》。然而,作为新纪元学院领导单位的董教总教育中心,竟然罔顾教育原则,罔顾年轻人前途,一味反驳事实,睁眼说瞎话,不断打压被同事和学生敬爱、尊重的好老师。”

“维护华教队伍完整性联盟”在转发给媒体的电邮中,附上本身的文告以及电邮地址:guanxin.chinese.edu@gmail.com

“也许叶精神欠佳没印象”

该封由莫顺宗署名的函件指出,当日孙春美探望叶新田时,共有5人在场,除了孙、叶两人,尚包括莫顺宗、新院人事处主任梁健林,及学生会会长李仕强(右图)。

信函确认,孙春美当时确有向叶新田,提出安排学生道歉一事,而莫、梁、李3人,都能证实此事。

“本人(莫顺宗)向梁健林同事及李仕强同学求证,也确认当时确有过这样的交谈。也许叶(新田)主席当时精神欠佳,所以对此过程没有留下什么印象。”

“打人的确不对,此事的发生的确令人遗憾。但孙春美同事也确实提起道歉之事,谨此叙述,只盼叶主席能回忆起我们探望时之过程。”

莫顺宗在信函中表示,当孙春美提出安排道歉后,叶新田的答复是,“现在需要休息,过两天再说”,于是他们4人便离开病房。

梁、李两人证实真有此事

《当今大马》在今日拨电询问李仕强,而后者证实,莫顺宗在发出该封信函前,确实曾向他求证,他的答案与信函的内容一致。

至于梁健林(左图前排左二),也同样确认此事。

他回忆起当日的情况说,孙春美当时只是简短提出一句话,也没有点明袭击者名字,只是提出要为学生安排道歉。

“而叶主席的回复,也与莫老师信函的内容一样,即他要休息,迟些再提道歉事宜。”

《当今大马》曾尝试联络莫顺宗,唯不果。不过,一些新院教职员已经确认有收到这封电邮。
根据《独立新闻在线》报道,当它联络上莫顺宗,要他确认此信件的真伪时,莫顺宗表示“无可奉告”。报道指出,他认为,焦点应该放在如何解决林肯智事件,如果其他枝节问题上争论,只会令新院风波没完没了的延续下去。

董教总律师团警告孙春美

孙春美是在周二向媒体发表《给社会大众的一封信》,表示挥拳打人的青年,是她的学生,并曾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联络她,表露愿站出来公开道歉的心意。

孙春美说,本身过后曾尝试透过各种管道联络叶新田,希望能带同该同学当面向叶新田表达最深的歉意;唯叶新田当时表示需要好好休息,而无法如愿。

不过董教总教育中心却在同一日下午,迅速驳斥孙春美的言论。

该中心法律专案小组今日也召开记者会,指责孙春美在《给社会大众的一封信》中,已涉嫌犯下两宗刑事罪,即包庇嫌犯林肯智及恐吓证人叶新田罪名。

他们也点名警告孙春美勿再发表影响司法调查的言论,否则法律专案小组将强烈建议叶新田采取法律行动对付。

以下是莫顺宗发给新院教职员的函件全文:

敬致:

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兼
新纪元理事会主席
叶新田博士

关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2009年1月13的文告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在2009年1月13日发表文告,表示孙春美往医院探访叶主席时没有提及要带校友见面道歉之事,作为当时在场的其中一人,本人愿意谨此叙述当时过程,供作叶主席参考。

当日发生殴人事件后下午约2时,本院同事孙春美、梁健林,以及学生会会长李仕强及本人前往医院探望叶主席,当时叶主席已经止血,但担心会再度流血,所以只能躺在床上。我等上前慰问之后,孙春美同事说,滋事学生对自己的行径感到后悔,愿意来向叶主席道歉,叶主席当时回答说,现在需要休息,过两天再说。之后,为了不干扰叶主席休息,我们便离开病房。

本人向梁健林同事及李仕强同学求证,也确认当时确有过这样的交谈。也许叶主席当时精神欠佳,所以对此过程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打人的确不对,此事的发生的确令人遗憾。但孙春美同事也确实提起道歉之事,谨此叙述,只盼叶主席能回忆起我们探望时之过程。今叶主席已在康复之中,我谨此再度致以关切慰问。



莫顺宗  敬启
14-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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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6-1-2009 02:12 PM 发表

看来,不了解中华小学现任董事会的人是你,不是我!

你可以去查证,邱俊华先生和陈亚才先生在白小原校以及白沙罗中华小学的董事会里所扮演的角色。


你懂什么叫收购吗?也不算是收购啦,就是之前那间关掉,然后另外一间进来。哪,之前被关掉的那间的人怎么半?当然是加入新的那间咯。

你自己都会说是中华小学了,哪里还有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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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事情闹到今天,也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局面。大家可以爱护老师,爱护同学,爱护新院,但是切记:不可以让情绪左右自己的理性判断,这个是很重要的。

身为校友,我当然不希望林同学手牢狱之苦,也不希望孙老师受到法律的对付。

至于叶博士的为人.......真不好意思,我可能要讲一句你们不喜欢听的话。能不能接受,就看大家的成熟度了。我对叶博士的人格绝对有信心!另外,我也不觉得叶博士有这样的魅力可以操纵整个董事会,让董事全都听他的话。就算他又这样的魅力,我也绝对相信,董事会里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其实,大家可以扪心自问:如果今天,自己拿70多岁的老爸被人在公共场合殴打,你们会原谅那个人吗?

好好问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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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5-1-2009 10:08 PM 发表
唉!事情闹到今天,也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局面。大家可以爱护老师,爱护同学,爱护新院,但是切记:不可以让情绪左右自己的理性判断,这个是很重要的。

身为校友,我当然不希望林同学手牢狱之苦,也不希望孙老师受到法律的对付。

至于叶博士的为人.......真不好意思,我可能要讲一句你们不喜欢听的话。能不能接受,就看大家的成熟度了。我对叶博士的人格绝对有信心!另外,我也不觉得叶博士有这样的魅力可以操纵整个董事会,让董事全都听他的话。就算他又这样的魅力,我也绝对相信,董事会里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其实,大家可以扪心自问:如果今天,自己拿70多岁的老爸被人在公共场合殴打,你们会原谅那个人吗

好好问自己吧!



你的智商有问题。一个人格没有问题的人会打肿脸皮充胖子去拿个假博士?

如果你自己的老爸是强奸犯,或者是暴徒、抛弃妻子的人,结果在公共场合被人打,你会原谅那个人吗?
(还有叶新田不是殴打,而是被爱护华教之神圣的一拳击中!)

如果自己的父亲做错了,必须提醒他,如果一错再错, 那真的无要可救了。

你好好问自己吧。(还是假博士叶新田是你老爸?有得罪的地方请见谅

[ 本帖最后由 雨滴 于 15-1-2009 10:2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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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說起原諒,我覺得這也是我們需要學習的功課。
應不應該原諒揮拳的青年?
從葉主席的角度來說,
他的原諒是海量,常人難及。
他不原諒是常情,他亦凡人。

我們呢?
可以原諒,畢竟是熱血青年;
可以不原諒,再怎麼說他用拳頭發出怒吼。

無論原諒與否,
我覺得這比較不重要。
重要的是,
我們要時時警惕自己:
該揮拳的時候,我們有沒有那種勇氣?
不該動手的時候,我們是否有壓制怒火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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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山不会无缘无故爆发,冰山不会无缘无故融化,叶新田不会无缘无故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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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雨滴 的帖子

哈哈哈哈,我当然可以原谅你。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而生气。

你们要如何合理化林同学的那一拳,我想你们都有自由。你们要怎么想象叶博士的人格,你们也有自由。只是,评论别人的人格之前,又对他有多少的了解呢?又认识他多深呢?还是单凭他不续聘院长,就觉得他是坏人?!?!?!还是大家都这么说,我也跟随潮流吧!

可惜呐!一年一聘的聘约制度,是柯院长自己提出来的。而且合约写得非常清楚:一年签一次,合约到期续不续聘,不需要理由。柯博士不愿意跟院方签署多一年的聘约,也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是对于55岁之后的员工的聘约制度。柯院长在55岁之后,每一次签约的时候,他也清楚知道董事会可以不跟他续聘而不需要任何理由的。要是觉得合约内容不公平,大可以不签。

再来就是,如果觉得新纪元无理解雇他,为什么不采取上诉到人力资源部这个正确的途径去争取呢?一个真博士,难道不知道这个途径才可以为自己争取到最佳的权益吗?

诡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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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5-1-2009 10:34 PM 发表
哈哈哈哈,我当然可以原谅你。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而生气。

你们要如何合理化林同学的那一拳,我想你们都有自由。你们要怎么想象叶博士的人格,你们也有自由。只是,评论别人的人格之前,又对他有多少的了解呢?又认识他多深呢?还是单凭他不续聘院长,就觉得他是坏人?!?!?!还是大家都这么说,我也跟随潮流吧!




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5-1-2009 02:17 PM 发表
我个人觉得,这是孙春美的人格问题了,他明知道那是警方一直要找的嫌疑人物,但是却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说他已经联系了这个人。这么做,难道没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吗?


可是,你也在一开始就评论孙主任的人格,不是吗?
那你在评论她前,对她就很了解吗??

为什么在还没确定事情前就大下定论呢?
这种也是人身攻击吗?!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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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5-1-2009 10:34 PM 发表
哈哈哈哈,我当然可以原谅你。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而生气。

你们要如何合理化林同学的那一拳,我想你们都有自由。你们要怎么想象叶博士的人格,你们也有自由。只是,评论别人的人格之前,又对他有多少的了解呢?又认识他多深呢?还是单凭他不续聘院长,就觉得他是坏人?!?!?!还是大家都这么说,我也跟随潮流吧!

可惜呐!一年一聘的聘约制度,是柯院长自己提出来的。而且合约写得非常清楚:一年签一次,合约到期续不续聘,不需要理由。柯博士不愿意跟院方签署多一年的聘约,也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是对于55岁之后的员工的聘约制度。柯院长在55岁之后,每一次签约的时候,他也清楚知道董事会可以不跟他续聘而不需要任何理由的。要是觉得合约内容不公平,大可以不签。

再来就是,如果觉得新纪元无理解雇他,为什么不采取上诉到人力资源部这个正确的途径去争取呢?一个真博士,难道不知道这个途径才可以为自己争取到最佳的权益吗?

诡异啊!


事情不是续聘院长问题那么简单。续聘院长问题已经过去了,柯博士已经不是新纪元的院长了,告一段落,不用搬出来讲。
我非常欢迎新院长,不难发现,学术高的人看事情比较清楚,新院长会领导新纪元迈向世界级高等学府前进,卸任的柯院长我们也要非常感谢他的努力,还有所有为华教付出的人。

现在的问题必须回到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让一个无能为力的人领导,恐怕凶多吉少。
叶新田不配做领导人,自大傲慢却又非常自卑,不愿理清事实一直惰在背后祈祷事情快快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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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几时才放下所有的一切~为何呢?

为何还要搞下去?有意义?ha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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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1-2009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这么理性的。。。

全部人像楼上的话,这个世界就会很机械化,人生不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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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猫仙人 于 15-1-2009 11:38 PM 发表
嗯,的确孙春美的人格有问题。。。
搞风搞雨,请还新院一个宁静!
不要在包庇犯罪者,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你不应该叫猫仙人,猫闲人比较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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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iston 于 16-1-2009 12:06 AM 发表


你的level和叶xx有的来,一样的



千万不要这么抬高我!受不起......

我只是一个学士而已,达不到叶博士的学历。而且,如果我被人家这样当场挥拳,我想我会小气得告到他只剩一条内裤!别说喘息空间,我想我连换气空间都不会给打我的人。

而且,我只是跟你的立场不同而已哦!没想到,你连容纳异议的雅量都没有。哈哈哈~

[ 本帖最后由 定福庄 于 16-1-2009 12:21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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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 定福庄 的帖子

我在想,你是不是現在躺在醫院的葉鳥人~如果是的話~我很想去打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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