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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ngkorboy

打人的戏剧与影像系文凭班林姓校友, 该原谅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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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4: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啊..如果他敢于面对他所作的一切,为什么不原谅他呢..如果他敢承担他的所作所为,我会以他为荣..打人确实不好,但是一个敢于面对他的错误的人,是很勇敢的..叶新田有这一份胆量吗?没有吧..一个只敢在背后做事情,又不敢出来面对大众的领导人,他的成熟度会比得上那位学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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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4: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谅,事后还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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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毅承兄,你那样说,就是你不是啦!

若那嫌犯是先起口角,再挥拳的话,还可以谓之“冲动”。但很明显此人缓缓走上台,瞬间施暴,再第一时刻离开现场,并上演“金蝉脱壳”。很明显这是有预谋的!属于畏罪潜逃!

林姓男子犯的是刑事罪案,即使叶新田撤销控状,检察署也会继续提控嫌犯的!所以,叶新田撤不撤销备案,无关大局。这东西不能赖在叶身上,毕竟他是受害人。

道歉有用要警察来干嘛?若今天因为道歉,而轻易放过嫌犯,是否代表以后施暴的人可以仿效呢?打了人,道歉就解决了。还有,此案和源头是两回事,现阶段探寻源头是无济于事的,最重要的是将嫌犯绳之以法,以儆效尤!至于教育系统是否出现的问题,这是另一件事了,不适宜和刑事罪案混为一谈。况且事情已经发生了。先硬后软,才能起警惕作用!

报章为何只刊登谴责新闻或文章?报章除了报道时事之外,教育和影响力也是非常重要的!若不谴责,反而同情施暴者的话,等同于鼓励动用私刑!所以,此时同情施暴者,是不恰当的反效果行为。

林姓同学已份属成年人。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上应有的责任!此时脱罪,只能让他以后更抬不起头来!

愿他痛定思痛,反省自新。做个有担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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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09 10: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delinethai 于 14-1-2009 10:53 PM 发表


补充::::
在我的立场。。我不需要理会在这里的原谅分那么多种,,,,,
不原谅==因为打人
原谅=因为人会改过,,,
就是那么简单。。。。。
走了。。。这里很乱。。。好像很多辩论会。。。。


呵呵呵呵。。。我没有要打叉你的立场,只是希望给这里的讨论一点更清晰的参考而已。。。

不过看到太多的讨论确实是蛮累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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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6: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老叶的代表律师(若没看错的话),这起事件可分为两种诉讼:民事和刑事

刑事是打人的案件,由警方处理,谁人都不能插手影响。

民事则是赔偿方面的诉讼,老叶可根据受伤的情况,要求赔偿一切因为被打而造成的损失,不过这项民事案需在评估损失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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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7: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发生后,身边所有人都叹息他为何把前途毁在不值得的人身上。。。第一次,看到打人者受到同情。虽说打人不对,但碰到该打的人时,多希望能够回到从前的武林社会,出现豪杰侠客,惩罚小人,主持正义。。。
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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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7: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只能说他生不逢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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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8: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楓葉、紅葉、葉外國有紅葉 周杰倫唱“楓”葉 馬來西亞有個老葉 也被人完成紅葉。  先是Kensington博士 造假被炒得紅熱 再來董總VS新紀元風波 他也玩得很火熱 新紀元第十屆畢業典禮 老葉穿著一身蘋果紅 被打鼻梁直流紅。  二零零九誰最“紅” 老葉敢當第一“紅”!!!


引用自朋友博客,,我只能说“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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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9: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者,打人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孙春美。这表示孙春美平时就灌输仇恨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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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09: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来自新山,为什么在当日巴巴的上加影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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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原谅,把照片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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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阿叔出现了

为什么阿田被打这么多人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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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人已经为情绪淹没了理智和良心,公然为施暴青年叫好叫屈。表面反对使用暴力,内心却赞赏嘉许施暴青年的恶行!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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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只是打了你们不敢打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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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赞扬暴力,只是为恶有恶报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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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1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aruto@Chelsea 于 13-1-2009 11:00 PM 发表
我们没有赞扬暴力,只是为恶有恶报鼓掌


打在他脸上,爽在华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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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09 1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又不是无端端乱乱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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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09 12: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aruto@Chelsea 于 13-1-2009 11:00 PM 发表
我们没有赞扬暴力,只是为恶有恶报鼓掌

汗颜!根本就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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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09 12: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tte3948 于 14-1-2009 12:09 AM 发表

汗颜!根本就是自打嘴巴。


难道鼓掌也是认同或赞扬的一种?
那为何鲁尼对裁判鼓掌裁判会给他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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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09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aruto@Chelsea 于 14-1-2009 12:15 AM 发表


难道鼓掌也是认同或赞扬的一种?
那为何鲁尼对裁判鼓掌裁判会给他红包?

汗颜多一次!竟然用那么不合逻辑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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