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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aelGun 于 12-9-2004 10:18 PM 说 : 所以说呢,光都还没到,永远都看不见我说的“光”出来。。。声音都到了。呵呵。。。
辉文 于 18-12-2004 02:37 说 : 不明白,为何还是有人举听雷声的例子来“证明”声音快过光?这是哪门的逻辑?甚至也有人连语法的什么simple past tense都搬上来。 有些事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冯凉不能当马京,朋友。
@cariinternet
(^.^) 于 19-12-2004 11:41 说 : 我想是不是有點問題呢? 舉例是用來證明論點是真的,的確,雷聲和雷光可以證明我們的話題 有什麽不邏輯呢?時間問題是因爲樓上的理論有時差
Asurahyde 于 29-11-2004 11:05 说 : 了解您的說法﹐樓上已有人指出光速在某介質下是能達到與音速相當的。而在下也大略找到一些相關的資料查看了。 在于我的立場﹐我只想說的是﹐光速怎麼來說是一個極速﹐現今物理學的基礎極大部份的要求源自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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