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六月間,當所有新聞都把焦點放在總統大選驗票之際,立委、學者、政府單位,正為該不該放寬健康食品認證標準,而吵成一團。有立委認為唯有放寬標準,以成分認證取代功效認證,才不會扼殺生技公司的生存空間;學者們則呼籲,放寬標準將使國內保健市場重回五年前的混亂狀態,危害民眾的食用安全。對此,負責執行法令的衛生署的態度為何?我們有來自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的說法。 今年五月,立法委員王鍾渝、高明見等人以健康食品法自民國八十八年立法院通過後,衛生署竟「只」通過46件健康食品的審查,阻礙國內生技公司發展為由,要求衛生署修法放寬健康食品認證標準──舉凡業者提供的產品含有研究證實有益健康的成分,雖未經過功效實驗,只要在產品外觀上加註「本產品未經衛生主管機關審定」,就可以以健康食品的名義販售。 而衛生署送交行政院,且經行政院於六月五日通過的「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正草案的版本,除了將「特殊營養素」的概念從「健康食品的定義」中刪除,也在原來的「產品功效評估試驗審查,即應經個案性之安全及保健功效評估試驗通過」的認證標準規定外,另外加上「成分規格審查,即成分配方及製程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標準」的新規定。 便宜了廠商,卻使民眾受害
行政院版的「健康食品標準雙軌制」一公布,令傾盡數年精力,好不容易集合學者及醫界之力,總算制定出一個真正能為民眾健康把關的「健康食品管理法」幕後推手的前中央健保局總經理葉金川、前環保署署長郝龍斌,以及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等專家憂心如焚,火速召開記者會,努力試圖挽回舊法。 因為當年會推動立法,就是囿於當年號稱有治療疾病功效的食品充斥,業者也看準各種疾病患者及其家屬病急亂投醫的心態,誇大食品療效,收取超高金額騙取民眾金錢。 所幸在健康食品管理法制定後,業者的產品必須經過研究及實驗證實確實具有某種提升健康的效果,「有什麼功效做什麼宣傳」,再也不是江湖術士般信口開河即可混充的異象,而民眾也能依自己健康的需求,購買到真正符合心裡期許中療效的健康食品。 未來施行雙軌制之後,學者們擔心台灣的保健食品市場將會回到五年前的「無政府狀態」,任何一家業者只要拿著世界各國醫界曾經做過某種成分能治療或預防某種疾病的報告,照著報告書裡的成分添加在製造的產品中,就能號稱產品具有某種功效。便宜了廠商,卻使民眾受害。 對此,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之後解釋,擬修正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所提雙軌制的審核標準,是以具有足夠科學證據為前提,至於取消刑罰也不代表不能引用作為違法處分,未來可要求地方衛生局移送違規案件時加註,以提醒檢察官審核。 是生技公司,還是食品加工廠? 立法委員要求「健康食品管理法」的核可標準放寬,其實是全然站在業者的立場,認為「法令太嚴扼殺生技公司的生存空間」。問題是,倘若身為生物科技公司不思精進研發對人類健康更有益的成分,只想享受別人努力研究的成果,再來做「成分集合」的動作,充其量只能算是「食品加工」,哪稱得上「生物科技」? 而據立法委員高明見所言,「健康食品的成效不一定能由臨床的試驗中得出科學證據,一味的要求得經由試驗才能取得健康食品認證也未免太嚴苛。」試問,如果一個自稱有益健康的產品,經由臨床使用都無法顯現提升健康的功效,那如何能稱得上是「健康食品」?還不如到菜市場買青菜水果,至少那裡面的高纖還有立竿見影的通便效果。 良性競爭已經建立
如果立法委員要求「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法,是為生技公司業者喉舌,那站在健康食品業者的立場,雙鶴公司協理蔡金德卻有完全不同的意見。 蔡協理表示,「成分規格」是追求有效及科學性的標準,如果健康食品真的能像西藥一樣能純化某種成分,並且屢試不爽證實該種成分確實有效,站在科學驗證的立場,放寬認證標準他也會舉雙手贊成。 但實際上以現階段台灣經過認證的健康食品大部分都是複合式、多成分的。以靈芝產品來說,由於以目前在技術上要萃取出單一成分比較困難,因此只有以「結果論」,才能對消費者有所保障。 雖然從八十八年健康食品管理法通過後,目前只有四十幾件產品通過認證,管理法看來似乎顯得太過嚴苛,但那也代表所有通過認證的廠商,確實要花很大的努力才能達到這個標準。蔡金德表示,當時雙鶴公司為了要讓產品符合衛生署健康食品管理法的條件,也費了很大的功夫。 同樣是「靈芝」,有數百種以上的菌種;即使同一種菌種,從菌絲到長成子實體的各種生長階段,也有不同成分結構,而培養方式不同,成分結構也會變異,因此在科學驗證方面,他們要證實能夠控管採料時都是同一種成分結構,也花了很久的時間去做。因此從管理法制定到取得第一張產品提升免疫的認證,他們就花了兩年,到第二張保肝功能認證,又再花了半年。蔡協理說,雖然在當時也覺得很困難,可是當最後達到標準時,公司上下都歡心鼓舞,尤其是銷售部門因此而更具信心,而這個成績也成為他們更努力研發的動力,擴大研發部門,積極進行研究。 修法應朝產業升級的方向考量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教授許瑞祥也認為,如果衛生署真的放任食品加工業者自動升級成健康食品業者,未來的健康食品市場只會劣幣趨逐良幣,而且沒有提升健康功效的產品充斥市場後,把真的健康食品招牌打壞了,政府衛生機關威信大打折扣,消費者無從選擇,讓過去辛苦建立的管理法毀於一旦。 許瑞祥進一步表示,健康食品管理法若真要修法,也應該要朝科技升級的方向走,讓審核出來的特殊保健食品有一定的功效指標,讓民眾花多少錢,就能買到多少效果,這樣才是真的能讓台灣生物科技的產業提升。 事實上,自從台灣健立了高標準的健康食品管理法後,就是因為它有相對嚴格的遊戲規則,業者良性競爭,大家一步步往上爬,因此通過審核的健康食品品質,能符合提升健康,又沒有藥物長期累積引發副作用的缺點,機能性的健康食品才能成為台灣現階段唯一可以立即獲利的產業。 若是因為業者的壓力把標準降低,日後大家都不必亟思研發了,只要像泡橘子水一樣把現有的成分做混合的動作,談何產業升級?業者沒有向上提升的動力,必然使得原先能讓國家發展的生技產業前途更黑暗了,大家又回到只能做食品加工的等級,或是重回等著製造專利權結束的學名藥次級藥廠的老路子。 是吃健康,不是吃便宜
或許有人以為,放寬認證標準後,廠商製作成本降低,能符合標準的廠商和產品也增加了,可以「壓低健康食品的價格」,然而許瑞祥明白地表示,健康食品沒有降低成本的前提,只有品質成分提升及技術提升的問題,因為健康食品本身,就是要促進健康水平,減少疾病發生的。如果到後來為了降低成本及讓更多廠商符合標準而降低認證標準,「健康食品」變成不太安全的食品,讓「農藥粉光參」事件重演,還不如不吃。 「健康食品劣質化的危害比藥品更嚴重。」許瑞祥提醒。因為人只有生病時才會吃藥,但民眾對於健康食品有著「長期累積及大量食用有保健功效」的概念,長期食用安全沒保障的健康食品,比吃錯藥還來得可怕。 健康認證標章已受到民眾重視
話說回來,立委大動作地為部分業者喉舌敦促放寬健康食品管理法,其實也反應出一個事實──健康食品認證確實已經對未取得認證的廠商造成銷售上的沉重壓力,而且他們預測這壓力將與日俱增。 這表示什麼?表示這個綠色的橢圓形標章已經在民眾心目中建立威信,當初辛辛苦苦立法、執法,期待的不就是這樣的結果嗎? 既有民意的支持,政府應該更有立場嚴加把守健康食品認證的關卡,並維持保健食品市場秩序。這才是政府應該做的,也才是民眾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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