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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yak999

热烈祝贺,香港临时政府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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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09:42 PM
无法反驳了?
如果无法反驳,南海仲裁案就是合法。
谢谢你承认南海仲裁案是合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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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09:43 PM
无法反驳了?
如果无法反驳,南海仲裁案就是合法。
谢谢你承认南海仲裁案是合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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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09: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了,无法反驳就变成熊猫了?
快快反驳啊!不然你就是认输,承认南海仲裁案是合法的!
非常简单,如果秘书长不批准他人使用所有联合国文件呢?
不就完蛋了?所有国家可以开战啦!
如果不批准呢?你担当妨碍司法公正,破坏世界和平的罪名得起吗?
你的逻辑漏洞那么多,随随便便就直接checkmate你!


非也,既然你认为可以全权处理你自己拥有的东西,那么秘书长不喜欢该仲裁官,他就不批。
或者该仲裁的结果很大可能性对他自己的国家不利,他就不批。
所以,这就是妨碍司法公正!

來show自己智X嗎?


当然是符合reasonable basis啊!
如果秘书长认为这已经属于偷盗的他的名单的行为,或者侵犯了他的所有权的行为。
他可以报警,或者发表声明!
请问秘书长报警了没有?
如果没有,就是他授权让大家看名单,然后大家可以联络仲裁官,请他来开工咯!
所以,这就是public available information 的作用啦!


一句话,请问仲裁官名单的专利证明在那里?
随随便便就把你驳倒了!



请问菲律宾和ITLOS去从名单里任命仲裁官,被联合国秘书长告了没有?
没有告,不就是秘书长自己也不认为这是侵权的事件咯!
大家都是合法的咯!南海仲裁是合法的咯!
又是随随便便就直接驳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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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从熊猫变成狗头了?
最近中国猪肉涨价,大家都改吃狗肉了。出门小心点。

非常简单,如果秘书长不批准他人使用所有联合国文件呢?
不就完蛋了?所有国家可以开战啦!
如果不批准呢?你担当妨碍司法公正,破坏世界和平的罪名得起吗?
你的逻辑漏洞那么多,随随便便就直接checkmate你!


非也,既然你认为可以全权处理你自己拥有的东西,那么秘书长不喜欢该仲裁官,他就不批。
或者该仲裁的结果很大可能性对他自己的国家不利,他就不批。
所以,这就是妨碍司法公正!

來show自己智X嗎?


当然是符合reasonable basis啊!
如果秘书长认为这已经属于偷盗的他的名单的行为,或者侵犯了他的所有权的行为。
他可以报警,或者发表声明!
请问秘书长报警了没有?
如果没有,就是他授权让大家看名单,然后大家可以联络仲裁官,请他来开工咯!
所以,这就是public available information 的作用啦!


一句话,请问仲裁官名单的专利证明在那里?
随随便便就把你驳倒了!



请问菲律宾和ITLOS去从名单里任命仲裁官,被联合国秘书长告了没有?
没有告,不就是秘书长自己也不认为这是侵权的事件咯!
大家都是合法的咯!南海仲裁是合法的咯!
又是随随便便就直接驳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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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0: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09:54 PM
怎么了,无法反驳就变成熊猫了?
快快反驳啊!不然你就是认输,承认南海仲裁案是合法的!

你輸了就輸了, 再死纒爛打有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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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0: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09:55 PM
怎么从熊猫变成狗头了?
最近中国猪肉涨价,大家都改吃狗肉了。出门小心点。

你輸了, 再把爛說詞搬出來一千九百次也沒用啦....
認輸就是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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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26-10-2019 10:24 PM
你輸了就輸了, 再死纒爛打有啥意思?

原来打脸的那个是输,被打脸而无法反驳的是赢?
又来啊Q精神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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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0: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26-10-2019 10:25 PM
你輸了, 再把爛說詞搬出來一千九百次也沒用啦....
認輸就是了!OK!

如果你反驳到我无法还手,那么不就是你赢咯!
所以,请你老老实实反驳,不要再像太监那样无能,无法反勃啦!
非常简单,如果秘书长不批准他人使用所有联合国文件呢?
不就完蛋了?所有国家可以开战啦!
如果不批准呢?你担当妨碍司法公正,破坏世界和平的罪名得起吗?
你的逻辑漏洞那么多,随随便便就直接checkmate你!


非也,既然你认为可以全权处理你自己拥有的东西,那么秘书长不喜欢该仲裁官,他就不批。
或者该仲裁的结果很大可能性对他自己的国家不利,他就不批。
所以,这就是妨碍司法公正!

來show自己智X嗎?


当然是符合reasonable basis啊!
如果秘书长认为这已经属于偷盗的他的名单的行为,或者侵犯了他的所有权的行为。
他可以报警,或者发表声明!
请问秘书长报警了没有?
如果没有,就是他授权让大家看名单,然后大家可以联络仲裁官,请他来开工咯!
所以,这就是public available information 的作用啦!


一句话,请问仲裁官名单的专利证明在那里?
随随便便就把你驳倒了!



请问菲律宾和ITLOS去从名单里任命仲裁官,被联合国秘书长告了没有?
没有告,不就是秘书长自己也不认为这是侵权的事件咯!
大家都是合法的咯!南海仲裁是合法的咯!
又是随随便便就直接驳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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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0: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6-10-2019 11:04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10:27 PM
原来打脸的那个是输,被打脸而无法反驳的是赢?
又来啊Q精神发作?

你輸了, 也追著我要翻盤大半年以上了....
你留點時間給你的家人吧....何必死不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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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6-10-2019 11:02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10:29 PM
如果你反驳到我无法还手,那么不就是你赢咯!
所以,请你老老实实反驳,不要再像太监那样无能,无法反勃啦!

何必呢, 反駁贏你後, 你又不肯認輸,
最後只會挖屎坑來戰................


何必呢, 輸到這麼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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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26-10-2019 10:59 PM
輸了, 也追我要翻盤大半年以上了....
你留點時間給你的家人吧....何必死不認輸?

如果你驳倒这些论点,那么就是我输了啊!
问题是:你根本就没有反驳!
就算我硬要说你赢,逻辑上也说不过去啊!
所以,还是快快反驳,快快驳倒我,这样我才能够承认你赢!
非常简单,如果秘书长不批准他人使用所有联合国文件呢?
不就完蛋了?所有国家可以开战啦!
如果不批准呢?你担当妨碍司法公正,破坏世界和平的罪名得起吗?
你的逻辑漏洞那么多,随随便便就直接checkmate你!


非也,既然你认为可以全权处理你自己拥有的东西,那么秘书长不喜欢该仲裁官,他就不批。
或者该仲裁的结果很大可能性对他自己的国家不利,他就不批。
所以,这就是妨碍司法公正!

來show自己智X嗎?


当然是符合reasonable basis啊!
如果秘书长认为这已经属于偷盗的他的名单的行为,或者侵犯了他的所有权的行为。
他可以报警,或者发表声明!
请问秘书长报警了没有?
如果没有,就是他授权让大家看名单,然后大家可以联络仲裁官,请他来开工咯!
所以,这就是public available information 的作用啦!


一句话,请问仲裁官名单的专利证明在那里?
随随便便就把你驳倒了!



请问菲律宾和ITLOS去从名单里任命仲裁官,被联合国秘书长告了没有?
没有告,不就是秘书长自己也不认为这是侵权的事件咯!
大家都是合法的咯!南海仲裁是合法的咯!
又是随随便便就直接驳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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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26-10-2019 11:01 PM
何必呢, 反駁贏你後, 你又不肯認輸,
最後只會挖屎坑來戰................

何必呢, 輸到這麼難看!!!!

你连反驳都不敢,大家当然会认为你理亏无法反驳啦!
谁会认为你赢呢?
所以,不如你现在反驳,那么大家要说你赢,才有根有据啊!
非常简单,如果秘书长不批准他人使用所有联合国文件呢?
不就完蛋了?所有国家可以开战啦!
如果不批准呢?你担当妨碍司法公正,破坏世界和平的罪名得起吗?
你的逻辑漏洞那么多,随随便便就直接checkmate你!


非也,既然你认为可以全权处理你自己拥有的东西,那么秘书长不喜欢该仲裁官,他就不批。
或者该仲裁的结果很大可能性对他自己的国家不利,他就不批。
所以,这就是妨碍司法公正!

來show自己智X嗎?


当然是符合reasonable basis啊!
如果秘书长认为这已经属于偷盗的他的名单的行为,或者侵犯了他的所有权的行为。
他可以报警,或者发表声明!
请问秘书长报警了没有?
如果没有,就是他授权让大家看名单,然后大家可以联络仲裁官,请他来开工咯!
所以,这就是public available information 的作用啦!


一句话,请问仲裁官名单的专利证明在那里?
随随便便就把你驳倒了!



请问菲律宾和ITLOS去从名单里任命仲裁官,被联合国秘书长告了没有?
没有告,不就是秘书长自己也不认为这是侵权的事件咯!
大家都是合法的咯!南海仲裁是合法的咯!
又是随随便便就直接驳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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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6-10-2019 11:18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11:10 PM
如果你驳倒这些论点,那么就是我输了啊!
问题是:你根本就没有反驳!
就算我硬要说你赢,逻辑上也说不过去啊!
所以,还是快快反驳,快快驳倒我,这样我才能够承认你赢!
一句话,请问仲裁官名单的专利证明在那里?
随随便便就把你驳倒了!

是嗎? 依法律, 名單有所有權, 沒有專利....你連這都不懂.
每次只會挖屎坑來戰, 我實在打不下去....是被你的屎臭味臭死!

參考一下吧, 不要只會挖屎坑:
專利的定義: 「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為一種專有之利益及權利,是一個國家與發明人間的法律協定,國家授與發明人在一定時間內享有排他性之製造、利用、販賣該項發明的權力;以交換發明人公開揭露其發明內容,藉以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引進技術和鼓勵投資研發,促進產業發展,進而提昇人民生活水準,增進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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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6-10-2019 11:24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11:13 PM
你连反驳都不敢,大家当然会认为你理亏无法反驳啦!
谁会认为你赢呢?
所以,不如你现在反驳,那么大家要说你赢,才有根有据啊!

算了啦, 從年頭開始一直就不停的要求我重覆回覆相同的冬冬....
回覆了一段時候, 又把以前的冬冬再拿出來挑戰我回覆!!!!
不理你, 你就開始宣佈自己贏了.......................

你有病就去看醫生, 何必在這苦苦求戰,
死纒爛打的輸不起呢!


快快回家去找媽媽吧...佳禮不適合你這種猪頭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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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11:10 PM
如果你驳倒这些论点,那么就是我输了啊!
问题是:你根本就没有反驳!
就算我硬要说你赢,逻辑上也说不过去啊!
所以,还是快快反驳,快快驳倒我,这样我才能够承认你赢!
如果你驳倒这些论点,那么就是我输了啊!
好了啦, 536樓隨隨便便就駁倒你了, 第一千九百次邀我來戰的你,

現認輸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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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9 1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6-10-2019 11:13 PM
你连反驳都不敢,大家当然会认为你理亏无法反驳啦!
谁会认为你赢呢?
所以,不如你现在反驳,那么大家要说你赢,才有根有据啊!

每次都一個樣, 輸了就閃人躲起來....等過幾個星期, 幾個月,
又拿冷飯重炒, 要我再度重覆回答. 不理你, 你就說自己贏了.

佳禮像你這種無恥種真的找不到第二個了.......
現在怎樣, 又想裝死三個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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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9 12: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26-10-2019 11:17 PM
是嗎? 依法律, 名單有所有權, 沒有專利....你連這都不懂.
每次只會挖屎坑來戰, 我實在打不下去....是被你的屎臭味臭死!

參考一下吧, 不要只會挖屎坑:

专利从头到尾是你自己提出来的,现在你又说没有专利,又再自己打自己的脸!
看看你自己说的话:
你可以看, 不可以用, 要用就要先取得同意!
为何?解释在这里
有些公司把一些專利的製法配方公佈給大眾知道,
但如你用它的配方去制作產品, 你就犯了侵權罪!

你腦子太差.....

结果你自己说:
是嗎? 依法律, 名單有所有權, 沒有專利....你連這都不懂.
结果到了最后,竟然没有专利?前后矛盾?
所以,没有专利了,大家就可以尽情的用了,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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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9 1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26-10-2019 11:22 PM
算了啦, 從年頭開始一直就不停的要求我重覆回覆相同的冬冬....
回覆了一段時候, 又把以前的冬冬再拿出來挑戰我回覆!!!!
不理你, 你就開始宣佈自己贏了.......................

你有病就去看醫生, 何必在這苦 ...

其实你如果没有真材实料,你大可以认输,直接宣布承认南海仲裁是合法的不就行了吗?
何必硬要死撑?什么名单要得到秘书长的同意之类的话?
被打脸了,不敢反驳,就自己老懵懂,啊Q精神開始宣佈己贏了.......................

你有啊Q精神病就去看醫生, 何必在這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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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9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27-10-2019 12:15 AM
专利从头到尾是你自己提出来的,现在你又说没有专利,又再自己打自己的脸!
看看你自己说的话:
为何?解释在这里

结果你自己说:
结果到了最后,竟然没有专利?前后矛盾?
所以,没有专利了, ...
有些公司把一些專利的製法配方公佈給大眾知道,
但如你用它的配方去制作產品, 你就犯了侵權罪!

你腦子太差.....

這証明你真的腦子太差了, 這裡只有提專利配方,
何時有提專利名單? 這樣來硬拗嗎?


快快下跪認輸吧....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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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9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26-10-2019 11:31 PM
每次都一個樣, 輸了就閃人躲起來....等過幾個星期, 幾個月,
又拿冷飯重炒, 要我再度重覆回答. 不理你, 你就說自己贏了.

佳禮像你這種無恥種真的找不到第二個了.......
現在怎樣, 又想裝死三個月了嗎?

明明是你輸了就閃人躲起來....等過幾個星期, 幾個月
证据在这里:
https://cforum1.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69292&extra=&page=49
你最后一句话是:
這樓該結束了,
你也只剩下拼命耍白痴來應對.
真的很無趣了......就這樣.


反而是我正在兴头上,叫你不要跑呢!
你不可以走啊,你一放上条文,秘书长就可以脱罪了!
秘书长在等你搭救他啊!
现在是第49页,要靠你才可以吹到第50页啊!
哈哈哈哈!
所以,逃走的人,明明就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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