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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2471∶毫不留情∶诬蔑行动党领袖是陈平亲戚的是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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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1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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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1# michealcmyap 的帖子
他的那个反击文章是他的新闻官为他写的。
文法出错,词汇也拼错。
到时,纳吉就来个反口不认。炒掉这个可怜的新闻官。
无论如何,不管纳吉怎么做,他是越陷越深,越想脱也越脱不掉了。
华人有一句话说得好。
有咁耐风流,就咁耐折堕。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日子未到。
善哉善哉。阿弥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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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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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1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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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他。‘說真話的沒有多少個有好下場。
現在政府越走越遠了,他們還不知道他們不改革下一屆不是海嘯,而是預知的地震,遲早完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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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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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cs283 于 30-4-2008 10:03 AM 发表 
我以前做快餐店的时候,只记得每年要打一次针。
好像有听说过要上课。不过,好像课程还没成定局的时候就不干了。
不知道准许主办这些课程的,都是由哪一个部门发出准证的呢?又是房屋地方部吗?
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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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0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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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2-5-2008 12:44 PM 发表 
可憐的他。‘說真話的沒有多少個有好下場。
現在政府越走越遠了,他們還不知道他們不改革下一屆不是海嘯,而是預知的地震,遲早完蛋!
崩溃的前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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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0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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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7# 恨地無環 的帖子
再这样找下去,我看每个“不怎么重要”的部门都有类似的A钱计划。
重要的部门A的钱就亿亿声。不怎么重要的部门A的钱,就万万声。
政府部门贪,警察也贪,医生也贪,校长也贪,中老千计的也因为贪,小孩子被拐也因为贪。
大有大贪,小有小贪。不是不贪,只是无机可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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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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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cs283 于 2-5-2008 01:05 PM 发表 
再这样找下去,我看每个“不怎么重要”的部门都有类似的A钱计划。
重要的部门A的钱就亿亿声。不怎么重要的部门A的钱,就万万声。
政府部门贪,警察也贪,医生也贪,校长也贪,中老千计的也因为贪,小孩子被拐也 ...
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是没有油水的,是在于他们怎样去捞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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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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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如果RPK真的被丢进监牢里的话,另一个万人大集会肯定立刻出现,而且肯定会创下参与人数的新纪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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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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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是,RPK拒绝录口供,但被释放。不过就没有提到他被充公的电脑如何了。
由于报案书和报案人都不明,因此RPK拒绝录取口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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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8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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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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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恨地無環 于 2-5-2008 11:33 PM 发表
那你会不会出席?还是会用那些人在外坡,要工作,没时间的借口来闪?
慎重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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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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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马来人巨擎和平安岭上的静寂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6984/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03-05-2008
原题∶Towering Malays and the ‘hush’ on Peace Hill
请原谅我这迟来的发表。我知道你们之中有很多人都在急不及待想知道我对昨天在武吉阿曼(直译∶平安岭)的动态有什么看法。你们知道的啦,我现在没有电脑,又不敢买多一台,怕等下他们又来没收这台新的。所以,直到我得回我的电脑之前,脱稿是难免的了。
自2001年以来,他们没收了我的电脑三次。虽然他们次次都在隔了很多个月才还回来,不过这些电脑都体无完肤,奄奄一息了。
他们到底对这些电脑干下什么事情了呢?我们以后才谈吧。我现在想谈一谈我们马来西亚的汽车大亨,那个最近去世的丹斯里纳西慕丁阿敏。
丹斯里纳西慕丁正被英国警方调查(看海峡时报的报导)。看起来,他的公司,Naza集团曾经伪造文件,以便从英国进口的新车,能够以旧车的身份在马来西亚出售。也就是他们爱说的RECON车。
这些RECON车的进口税,比起新车,当然是非常非常地低的。而且,进口新车是有固打的。没有错的话,是不可以超过本地所装配的车总数的20%,又或者是所卖出的车的总数,不清楚了。没有人知道确实的数目是多少,因为许多新车是以旧车的名义进口,而且根据被准许的固打,所发出的AP准证还可以复制(要读作伪制),所以真正的入口新车(非官方数据)应该是比官方的数字来的高。
英国政府到现在才来调查这件事是非常可悲的。第一个理由是,丹斯里纳西慕丁在两天前在美国死于癌症。这么一来,他就不能够被纪念成是马来人的巨擎,反而要顶着最大的马来骗子的恶名,遗臭万年。而第二个理由是,这种诈骗行为已经有30年之久。上亿的马币,就这样因漏税,欺瞒进口地流到AP持有人的袋子里。而现在这个调查有点像马脱缰之后才锁马厩,就别说这只马已经死了。
AP准证自70年代中期以来就是非常好卖的商品。即使在26年前,我也要给马币2万元,才从做汽车入口商的Pantai Motors得到这么一张。那时我买了一辆马赛地190E给我老婆,需要一张AP才能把车带进本地。我就去找Pantai Motors的人,他们开价一张马币4万元。在一番讨价还价,称兄道弟之后,终以半价成交。
今天,一张AP还是值得约马币5万元。如果你和AP持有人买车,这个价钱是算在车价里的了。如果算上省下来的税务,一辆马币25万元的进口车可以让他们赚上马币15万元。如果一个月可以卖上千辆的汽车,这个每辆马币15万元的赚头就非常了不起的了。
如我所说,确实的进口和盈利数目是不详的。我们有以旧车的名义进口的新车,给的税务非常低,却以新车的价钱卖出 (应该给的钱没有给到)。然后我们又复制AP – 同样的AP可以用了又用,这简直跟印钞票没有什么分别。他们还是没有明天了那样,搏命地印这些“钞票”。
我们是应该为这些马来人巨擎感到骄傲。从一个平凡人开始,直到能够乘坐直升机从家里到公司上班。而我们这些就困在车龙里,等着迟到。即使是华裔商人也没有本事坐私人直升机,整个吉隆坡飞透透。
这些都不会变成事实,除非贸易部,包括部长自己,对有问题的文件关一只眼睛的关税部,对车子的新旧不分,关两只眼睛的交通部等等,都没有涉入其中。
整个组织最大的共同点是什么呢?是的,他们全是马来人巨擎。我多么希望我能说三美威鲁和黄家兄弟都涉及,不过可惜我不能。因为整队的骗子老千都是那些去回教堂,一天祈祷五次,一年斋戒30天,每年都去麦加的马来人。
那就是整件事最可悲的事。这些不吃猪肉,谴责马来人喝啤酒的马来人却像真正的猪那样大喝油水。
噢…..我希望这个句子并不煽动。看起来,假如我写了一些令一些人痛恨另一些人的东西时,就被认为是煽动,违反了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让我来跟你们讲个秘密。神也是讨厌虚伪的宗教罪人,所以讨厌他们是没有罪的。而且神也不承认不公正的,人为的法律。所以,假如马来西亚政府送你进监牢,神会在下一世补偿回给你。就好像丹斯里纳西慕丁才干发觉到的,下一世来得比你想象中还快。
既然我们讲到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我昨天是第四次到警局回答一些煽动的指控。第一次的时候是2001年三月。第二次是2004年尾,有关我对森美兰州严端的文章发表。第三次是去年,莫哈末的儿子莫哈末报的案。而昨天,就是关于我那个蒙古女郎谋杀案的发表。早些天,他们已来到我家里没收了我的电脑。
那个警官告诉我说有人针对我报了案。不过当我要求过目有关报案书时,他们又拿不出来。那个警官就踱起步来,在想着要做什么才好。后来他又坐下来说,他不知道报案书在那里了。实际上,他看也没看过那张报案书。
我后来告诉那警官,在2001年三月出手被打后,我也针对全国刑事调查总监巴克里报了案。那份报案书到底怎样了,我问他,为何什么行动也没有采取呢?
他回答我说,他对那份报案书一点也不清楚。我就说,2001年三月的那份报案书一旦没有解决,那就别提起这份对我的新的报案书了。那是七年前的事了,我说,什么行动也没有。我才不想谈关于一份才几天前针对我的报案书呢。
我后来问我是在什么条文下录取口供。是不是第112条文?当那警官回答说是时,我就问他是否要宣读我的权利?他还未能做出反应时,我就说,“算了吧。让我来教你一点法律。让我来告诉你一些第112条文的一些规矩和条件。”我的代表律师兼雪兰莪州士拉央区国会议员梁自坚则满脸迷糊的样子。他根本不知道整件事会如何发展。
“在第112条文下,我需要回答所有问题,对吗?”那警官点了点头,我就反击说,“那么,我拒绝录口供。”看他一副无表情的脸,我只好再重复,“我不会说些什么,我拒绝录口供。”
我看到那警官开口似乎欲语还休的样子。“你看,”我说,“在第112条文之下,我不能拒绝录口供的。若我这么做的话,你就要逮捕我了。所以,现在就逮捕我吧。”
现在他完全是不知如何是好了。“不,我们不是那样的。”他说。“我们不要逮捕你。我们只要录下你的口供而已。”
“那么,我拒绝录取口供。所以现在是你的责任逮捕我了。那是你的工作。你若不逮捕我的话,你的老板会鸟你的。所以现在就逮捕我。”我伸出我的双手,等待被铐。
那警官苦笑了下,向梁自坚做了一个“帮下我啦”的脸。老梁耸了耸肩膀,指了指我,摆出“那是你和他之间的事,我没涉及。”的姿态。
“你怎么不给条路我走呢,”那警官哀叫。
“喂,你可别这么说。我现在给你一条路走。要嘛我们两个就这样走出去,我请你喝一杯啤酒。不嘛就关我起来。今天是星期五,又是傍晚了,我要到星期一早上才能见到推事。那就是说,你可以留我两晚。”
“我不喝酒的噢,”那警官回答。
“什么?又不抽又不喝?大马警察是怎么了?比以前还糟糕嘛。你有什么不良嗜好?总有一个的嘛。”
“我想应该就是嗰味嘢了。”老梁眼里闪烁,到现在终于开了金口。
“不,也不是那个。”那警官赶快否认,怕我们会请他去阿罗街寻欢。
“这样了,”我说,“你要就在五分钟内逮捕我,不然我就要起来,离开这里了。我一旦走出这里,我就不要再看到你的脸了。逮捕我,不然就从此以后别再来骚扰我了。下次你再来我的家,我将不会开门。要进来我家就先把门射下来吧。”
“没有啦。不要这样讲啦。我只是要录口供,就是这样罢了,不然我老板会鸟我的。”
“好吧,我不想你的老板鸟你。你看起来也像个好人,大家都是Raja,应该要支持一下的(对了,这个印度警官的名字也是Raja)。所以,我给你五分钟去和你老板谈,问他你应该怎样做。我会去抽支烟。五分钟后,我就走人。你再也看不到我了。”
Raja就带我到吸烟区,他自己就去找他的老板了。不一会儿,另外三个警官来到,我们又在两个钟头内,重复同样的事情多一次。最后,他们无法,只好没录取口供的情形下,让我走出武吉阿曼。
事情虽然告一段落,但还不算完。他们还有第二回合的。我们就放长双眼来看吧。不过事情最终只有两种结局∶不是他们再也不来缠着我,就是把我丢进监牢。无论是哪一个,我都一点也不在乎。我已经做最坏的打算。我的目标只有一个∶把谋害阿坦杜亚的都送到地狱里去,即使代价是要我到地狱里去。
晚安,武吉阿曼,无论你在哪里。
要下网了,现在的Raja Petra竟然要在网咖里做这些……真是凄啊~凉~。
[ 本帖最后由 ecs283 于 4-5-2008 12:51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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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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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的确凄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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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12: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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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cs283 于 4-5-2008 12:09 AM 发表 
整个组织最大的共同点是什么呢?是的,他们全是马来人巨擎。我多么希望我能说三美威鲁和黄家兄弟都涉及,不过可惜我不能。因为整队的骗子老千都是那些去回教堂,一天祈祷五次,一年斋戒30天,每年都去麦加的马来人。
那就是整件事最可悲的事。这些不吃猪肉,谴责马来人喝啤酒的马来人却像真正的猪那样大喝油水。
一针见血,那是肯定的。
政客永远比别人更清楚,以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永远都无法上天堂。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干起坏事来,可以比一般人更无情、更极端、更离谱、更狠毒、更。。。。。。这一切都无所谓,只要他们上回教堂、佛堂、教堂做礼拜、沉思、合掌的模样,能够登在报章上,让人民看到就行了。
看看布什在教堂礼拜的样子,多虔诚啊!
你,会不会被他们感动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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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01: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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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0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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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ukit aman 里建立的警察总部,让国家治安一点不aman!
这一篇文章等了好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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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8 03: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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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8 09: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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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0# peng01 的帖子
好的文章!谢谢LZ第一时间的翻译!期待下一个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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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8 05: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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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很精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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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8 10: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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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留情》什么是回教?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7068/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05-05-2008
原题∶What is Islam?
我在上几个星期参加了一个晚宴。大约三四十个宾客中,有一位是马华的。他说他曾在两次大选中出来竞选,不过都输了。假如最近的那次又出来选的话,可能会输第三次。就像美国人说的,三次就大结局了。
东道主要求我出来说几句话,我照做了。随后还有问答环节。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那个马华卡佬问的了。他要知道我是否还是个回教徒。因为我的发表给人一种印象,觉得我已经离开回教了。
我发觉到东道主的脸色有点不自在。他说这是一道很私人的问题,然后提醒他们不要问私人问题。他过后向我说,假如我不想回答,我可以不必回应。不过,我倒是回答了他。
我不怪这个马华卡佬问我那种问题。身为一个华人,或非回教徒,他也许不明白回教是什么。实际上,许多回教徒自己也不明白回教是什么。对他们来说,回教就是回教徒所要遵从的五大信条或仪式,以便被确认为是个回教徒。
仪式也只是个仪式而已。有的回教徒称之为戒律。嘴上念说,心里明白,除了上苍就没有其它的神,而莫哈默德就是神的使者。一天祈祷五次,缴付天课,在斋戒月斋戒29到30天,如果健康上,金钱上,安全上都有能力,然后没有被禁止离开家里,那么一生之中至少要去麦加朝圣一次。
能做到这五样事情,在仪式上你就是个回教徒了。至于你是否为一个真正的回教徒,或是表面上是个回教徒,就要看你是否怀有信心。信心不在于所尊从的仪式里。那是在心里和头里的东西。也就是说,你是不能控制信心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你不能“表现”信心,就像你做出祈祷,斋戒,朝圣等等事情那样。
信心这个部分是许多回教徒都不及格的。他们可以一年之内斋戒超过30天,或一天之内祈祷超过五次。他们还可以每年都去朝圣,甚至在间隔期间做做副朝。他们也可以缴付超过2.5%的天课,甚至是做出慈善捐献。不过假如他们没有信心,那他们就不是个回教徒。所以,许多回教徒只是表面上的,不是心底上的。
在嘴上念“除了上苍以外就没有其它的神,莫哈默德就是神的使者”是非常容易的。即使要相信它也没什么困难。一天祈祷五次,一年斋戒三十天或更多也不会很难。实际上这样做的话,对健康也有益,假如你不是糖尿病患,或有胃病的话。然后假如你有钱的话,缴付很多的天课,捐献慈善,每年去麦加也不算难。尽管如此,不看这些的话,许多回教徒都非常不入流。
有多少个回教徒会相信和接受神的意愿呢?他们会相信神的存在,相信神拥有一切,决定一切,但却很难接受神的意愿。当然每个回教徒会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他们真的如此相信吗?如此接受吗?可悲的是,大多数都不会。
在今天早上我接到一个电话说,警察已经联络梁自坚,通知他警方会在今天找我。就不知道是找我录取上星期五没录取到的口供,或是找我要起诉我,关我起来。无论如何,我早已准备好,等待他们打电话来,要我到武吉阿曼自首,或是他们上门抓人。无论是怎样,我已在等着,做好心理准备,这个发表也许是我目前最后的发表了。
无论事情会如何,有一件事我是非常清楚的。这是神的意愿。若我必须经历长期扣留的命运,这也是神的意愿。我会遵照神的意愿,因为回教说的不就是服从吗?
是的,回教并不只是仪式而已。回教并不是遵照仪式,以表现自己是真正回教徒。回教是顺从。没有遵照神的意愿,就没有顺从。没有顺从就不是真正的回教徒了。
到这里,我只是提到戒律,也就是回教徒必须遵从的仪式。不过,回教不止是节律而已。还有一个集体义务。是所有回教徒必须做到的。不过,集体义务不是仪式。而是履行你对社群的责任。其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对抗各种恶行。
这就是我常做的集体义务 – 我对抗恶行。可是政府称之为煽动。因为我的煽动罪行,他们要送我进监牢。我不想因为摸酒店女待应生的屁股而入狱。我不想因为强奸未成年少女而入狱。我不想因为谋杀蒙古女郎而入狱。我不想因为大吃国民的钱而入狱。不过,我会因为我履行我身为真正的回教徒的集体义务而入狱而感到高兴。所以,我是在心里笑着等着进监牢。
我知道“高层”来的命令是要我没有作为。那些当权者觉得执政党在三八大选遭受惨败,都是因为他们在媒体战上一败涂地,而今日大马就是其中一个导因。所以,把我移走的话,今日大马就雄风尽失了。这就是他们相信的。他们也相信把我收起来的话,也许在今天或迟些,执政党的麻烦就可以解决了。
有一件事是他们看漏了的。那是因为他们都是表面上的回教徒而不是心底上的回教徒的关系。他们忘了没有神的意愿,什么也不能发生。不过,为何神要我进牢呢?那也只有神才知道了。神是深不可测的。神知道他在做些什么。我们需要看大一点的画面。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画面将会越来越清楚。
所以,就让我们看看今天会发生什么事了,当然假如有事的话。假如警察会像他们通知梁自坚般做出他们要做的事的话,那我们就要接受这些都是神要他们做的。至于为何神要他们如此做,时间最终会告诉我们。无论如何,神的所作所为不是毫无意义的,他的每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所以我们需要遵照神的大蓝图,因为神在圣书里已经说他是最大的计划者,没有人的计划可以比他的更大。
所以我会在等着警察的到来,或是打电话来要我到武吉阿曼去自首。当这些发生时,我就会照做,也不会怀疑神的智慧。因为我是个真正的回教徒。我们从神那里来,必将回到神那里去。一切都是神的安排和计划。
是的,遵照仪式很简单。要看起来像个回教徒也很容易。但回教是有关一个心底上的真正回教徒。我希望我是那种回教徒。以喜悦的心,遵照神的意愿,相信神的安排必有所意。相信神,在虎年的1950年9月27日,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那天,早已把我放在他的大计划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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