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为何现代女性保持单身主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5-3-2008 04: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9# 悲哀河川 的帖子

干嘛,说错话了吗?哪儿得罪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5-3-2008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eon和河川,不必理那条烂坛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2# 寄生物 的帖子

寄生虫,不要没有礼貌,什么那条烂坛王?没大没小:@ :@ :@ :@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冰云 于 25-3-2008 12:01 AM 发表
我看不是男友见不得人, 而是这女生在骑驴找马。。。。。


如果是真的。。那这女生也很贱下。。
他像一脚踩两船吧~
要也不用两船都放在工大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5-3-2008 04:21 PM 发表
版主,你不要乱cut我的帖哦,太过分了:@ :@ :@ :@ :@ cut掉自己的鸡巴更好


你好, 请看看版规, 请一贴多应用.
来论坛最重要的也是可以彼此分享和讨论, 何必生气呢?

版主主要是维持论坛的秩序,有问题的帖子, 自然会被处理  

请注意你的用词, 粗言粗语并不能解决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5# darnell 的帖子

要回覆那么多贴,哪里能够一贴多应用呢?请版主见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25-3-2008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呀!!!
一回来看铁结果就发现第一烂坛王。。。
心想:完蛋了。。。
看到那么多帖被删除。。。
可想而知他说了很多过分的话!!!
但是。。。
拜托你了, 烂坛王。。。
别把我的楼给拆了。。。
如果你想找碴。。。请到别处吧!!!:@ :@ :@ :@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5# darnell 的帖子

版主,你太善良了。。
希望他会改过自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5-3-2008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7# 瓶子里的一粒沙 的帖子

我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采你都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8# 寄生物 的帖子

版主也不完全没错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天下第一论坛王对于自己成就的功德,便感到欢喜;但是见到别人成就善法功德,却往往不耐他荣,因而产生嫉妒、瞋恨。轻者,于人背后说风凉话;重者,则无所不用其极地加以毁谤、破坏。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25 16:16 发表
你连我得对不对都不知道就举报我,你什么意思哦你???????:@ :@ :@ :@ :@ :@ 存心跟我作对是不是????????:@ :@ :@ :@ :@ :@

我想,这里理智的人都会要按你的报告,对不对就有大家来评评理吧!
还有就是,是你存心要和大家作对,我们并没有来这里找碴。

第一,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25 14:51 发表
我从来没被女人拒绝过噢,知不知道如果这不是论坛的话,我是可以告你的,可以乱说话,可是不可以侮辱,毁谤,或得罪任何人,懂吗???????????:@ :@ :@ :@ :@ :@ :@


我是说“假设性观点”,
原帖由 kimiyammy 于 2008-3-19 04:47 发表
他可能是被人拒爱多次,所以才造成他今天的态度。(假设性论点)
他有他值得讨论的论点,但是语气可以稍微和气一点吧?
在这里到处惹人只会引来别人的唾弃和垂骂而已。

女生无可否认在很多领域已经崛起了,但是 ...


毀謗侮辱   
  • 公佈電話、地址
  • 公佈電子郵件帳號
  • 散佈寫真
  • 移植明星照片:將名人或明星照片移花接木案,可將明星的頭被接到裸女身體的照片。這種移花接木的行為,依具體情形而定,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
  • 散布謠言
  • 散播個人資料:在網路上販賣高收入戶名單、特殊住戶所有人名單等個人資料
  • 妨害名譽: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或指摘他人,或假冒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一夜情人及公布他人電話號碼的

我是发表“假设性言论”,并没有毁谤任何人,倒是你触犯了马来西亚法律第286条1957年诽谤法令 [合并所有校正2006 1月1日] (LAWS OF MALAYSIA Act 286 DEFAMATION ACT 1957 [Incorporating all amendments up to 1 January 2006] (别用法律的朋友来恐吓他人)
Slander of women
4. Words spoken and published which impute unchastity or adultery to any woman or girl shall not require special damage to render them actionable.
诽谤妇女
4。 讲或发出对所有妇女或女孩归咎于不贞节或通奸的词,他们可以不需要特别的损伤便可控诉。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18 15:25 发表
女人要求多多可也要看看自己的姿色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是瓶子里的一粒沙(瓶子里的伊丽莎?)说得好:

看样子你应该是食古不化的人吧?
不然你就是沉睡多年的睡公主。。。
不然干嘛那么激动?
我没说女生已经超越男人。。。
只是说现代女生的能力已经开始超越男生。。。
你不认同吗?
原因呢?
别跟我说百万富翁都是男生。。。
因为这一点我没否认过。。。
况且, 我讲的是全球的女性。。。
并不是讲一部分女性罢了。。。
或许你该把帖爬完才了解我们在讨论什么吧?


此外,
也要提醒你一件事:
你在另外一个帖里有提到utm里没有漂亮的女生。。。
看得出, 你的要求也蛮多的。。。
那,
别忘了,
当你在看别人时。。。
别人也在看你。。

同时你也犯了辱骂他人之罪: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25 16:21 发表
版主,你不要乱cut我的帖哦,太过分了:@ :@ :@ :@ :@ cut掉自己的鸡巴更好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25 14:46 发表
hello,我没有潜水,从来没有,只是离开了佳礼一年而已,对了,可有天之骄者和Vertion的下落,好像好久没见到他们了,好怀念跟他们斗智斗字的日子。。。。.。。。。。


还有,以你现在说话的有态度,你根本就不配和那些前辈对话。离开了一年,不是潜水,不然是什么?好一句废腐之言。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25 17:06 发表
我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采你都傻


显然,他根本就是来找碴的。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25 17:09 发表
版主也不完全没错吧?????????


他错是错在对你太仁慈了。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008-3-25 17:02 发表
要回覆那么多贴,哪里能够一贴多应用呢?请版主见谅。


我已经证明给你看,一帖可以回复你那么多荒谬之贴。五千多字,不多不少。


[ 本帖最后由 kimiyammy 于 25-3-2008 06:12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6: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rnell 于 25-3-2008 04:58 PM 发表


你好, 请看看版规, 请一贴多应用.
来论坛最重要的也是可以彼此分享和讨论, 何必生气呢?

版主主要是维持论坛的秩序,有问题的帖子, 自然会被处理  

请注意你的用词, 粗言粗语并不能解决问题.


谢谢版主,让我们的论坛没有被污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6: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5-3-2008 05:02 PM 发表
要回覆那么多贴,哪里能够一贴多应用呢?请版主见谅。

为什么不能呢?
请你去看看版规, 有例子.

http://chinese3.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366936&extra=page%3D1

再看看kimiyammy网友楼上的例子, 希望你可以遵守.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5-3-2008 05:09 PM 发表
版主也不完全没错吧?????????

如果你觉得我有做错的, 也可以说出来, 版主也是人, 也会做错的, 做错了, 我们也会改, 就这么简单而已

原帖由 天下第一论坛王 于 25-3-2008 05:06 PM 发表
我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采你都傻

不是第一次做, 并不代表可以这么做.
请你注意自己的用词.  
这是第二次了.

原帖由 寄生物 于 25-3-2008 05:03 PM 发表
版主,你太善良了。。
希望他会改过自新。。

我很少扣网友分数的, 每次都只是把有问题的帖子先隐蔽起来, 如果情况严重了, 屡次不能解决问题, 就交由超版/网管查办, 再申请禁言.

[ 本帖最后由 darnell 于 25-3-2008 06:45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5-3-2008 07: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我也会当他是透明的!!!不会回复他任何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7: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为何现代女性保持单身主义的论坛,就原归主题,不要管那些其他破坏论坛的人.大家别生气....最近考试要到了,不要气坏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5-3-2008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4# 寄生物 的帖子

我现在的确有点得空,但是不是回复他的主因,
只是的确看不过他这种目中无人的作风。
大家在没有他的发言是可以和睦相处,平心静气的聊天和发表有建设性的言论,至少说不是特地去得罪别人。
他自称以事论事和给予诚实的答案,但是说话的态度却让人不敢恭维。本来我也不想直接回复他一切的发表,
但是总要有人出声,所以我选择直接和他对话,让他知道我们的反应。
至于你那些话,我想他会看到的,他会有何反应,这就不得而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7: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别吵啦。。
嘻嘻。。。
别伤到大家的和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08: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immiyammy我真的是佩服你的用心,
无论怎样我都忠心的期望他能明白你的苦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3-2008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y^_^ 于 25-3-2008 07:32 PM 发表
大家别吵啦。。
嘻嘻。。。
别伤到大家的和气。。。


我们没吵啦!!
只是有人自己在那里shoc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欢乐校园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31-12-2025 12:41 AM , Processed in 0.109792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