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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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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你还讲? 人家说有律师的,佳礼会连同你一起去荷兰的。。。
神凤 发表于 13-4-2011 09:21 PM
千年***神风,有些人乱乱我1千多分,侵犯自由发言的人权(发言权算不算人权?),可以告他吗?还有恐吓我,可以去警局备案吗?
双面人有律师团,我投靠他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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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1 1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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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他有律師?句某也是懂法理之人,他那堆誣衊言辭,早已足夠讓我起訴到他哭。
但是身為生意 ...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13-4-2011 10:54 PM
句子,你有律师团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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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1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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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1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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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2: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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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双面人 于 15-4-2011 12:12 AM 编辑
【版主跨越版块交流楼】是不同版块版主来交流的楼
如果这算见不得光,那么其他版块权限255的帖子更加见不 ...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3-4-2011 06:05 PM
conflict of interest.
A conflict of interest (COI) occurs when an individual or organization is involved in multiple interests, one of which could possibly
corrupt the motivation for an act in the other.
A conflict of interest can only exist if a person or testimony is entrusted with some impartiality; a modicum of trust is necessary to create it. The presence of a conflict of interest is independent from the execution of impropriety. Therefore, a conflict of interest can be discovered and voluntarily defused before any corruption occurs.
句子有权在那里发言,而言论与其影响力是一众网友一无所知的。这是铸成典型的conflict of interest所在。
句子是以网友的身份发言,还是以版主的身份,还待善美版主一一厘清~
神气超版也请出来澄清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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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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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有你们真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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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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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有你们真精彩!
noyus 发表于 15-4-2011 12:16 AM
你有机会看到众网友如何轻易辨倒所谓的《网络哲学辩论》评审团员之一的句子,和前版主鸡妖的不济,是你的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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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2: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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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神风,有些人乱乱我1千多分,侵犯自由发言的人权(发言权算不算人权?),可以告他吗?还有恐吓 ...
无邪幽魂 发表于 13-4-2011 11:00 PM
你问鸡又有何用?鸡的千年修行成果不是一般泛泛之辈的人类所能理解的鸡升华的境界。
所以别妄想鸡会用另外一个角度去探讨泛泛之辈的人类的处境~
问,对象是问题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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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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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复多一次:
1.没有指名道姓,不代表我没有能力提出论证证明文章出现连贯性影射。
2.“很多精彩的东西被他删掉了”不能联想到【双面人在含血喷人是事实】的事实。
3.没有证据的指控是等同于“诽谤”的行为。
4.句子是佳礼论坛的版主,其言论是具有『代表』(on behalf of)佳礼论坛发言的特性。
5.如果我被句子无理“禁言”打压生效,那基本上是论坛的黑箱作业方式。也显示了官官相卫在论坛大行其道的严重性。
6.『严重警告』句子是基于我在宪法的基本人权被他侵犯而做出的誓死捍卫我在宪法赋予我应有的基本人权的行动。
7.如果因为我讨回清誉的举动遭遇到无理打压,我保留诉诸于法律的权利。
8.反正我的合约律师得空没事做,为我上法庭见真章是他的分内事。
9.不止句子会惹上了官非,连论坛也会一身蚁。
10.不信的话,句子可以放手一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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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0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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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他可能会信,希望他会信。神凤讲的话,嘿嘿。。。
神凤 发表于 13-4-2011 06:22 PM
你是鸡,你所讲的都是鸡话,我完全不会去信。我也不认为鸡对人类在这方面有何贡献,在于鸡的智慧的表现是如何会提升人类的感情生活。
尽善尽美是人,有理解人的理性的能力,所以在拥有人类理性的我,尽善尽美拥有这些理解人类的特性是无需被质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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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01: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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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双面人
;extra=page%3D1
申请当版主去~!
peaceboy 发表于 13-4-2011 07:17 PM
我没有7的权限,“进”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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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0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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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句子如何辨,在于我这个对法律稍微有一点认识的“人”看到结果,他不过是门外汉一名。
识不识,不是靠嘴巴讲就是识。
如何运用奇妙,关键所在。讲再多,也是狗屁言论。
简直是莫名其妙的狗屁言论~
请找出和佐证我在此楼的言论是如何“达到”那些指责,是你唯一的“生路”~
否则,汝之版主职位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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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08: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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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91# 双面人
你有了
银牌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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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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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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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lict of interest.
A conflict of interest (COI) occurs when an or is involved in m ...
双面人 发表于 15-4-2011 12:07 AM
我的媽呀?這不愧是對对法律只有稍微一点认识的人的看法。conflict of interest竟套用在這裡?哈哈哈,笑到我腹痛,簡直是法律菜鳥的舉止。
小弟,如果我是哲學版的版主,這所謂corruption才有可能成立,這才是典型的COI。
對法律一知半解的話,就不要在這裡賣弄,
我看你根本沒考過law吧?這種程度的話,有的話也早就fail了。
你這種不實指控,又是一個“譭謗”的鐵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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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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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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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在等『句子Sentence』上法庭的。
唉.....也只不过是个【句子的哲学】罢了!还要搞到出动律师团什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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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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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1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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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97# colajing
你好~
哲版是这样的,对话=吵架,吵架就是对话。
自古以来,文人相轻,武人相重。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我比较想看两人比武。
可是两人居然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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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1 1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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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双面人 于 16-4-2011 01:18 AM 编辑
回复 colajing
你好~
哲版是这样的,对话=吵架,吵架就是对话。
自古以来,文人相轻,武人相重。 ...
Andersony 发表于 15-4-2011 11:56 PM
7.如果因为我讨回清誉的举动遭遇到无理打压,我保留诉诸于法律的权利。
法理,通常都是保留在最后阶段。在这一段,我讲得很清楚,而且重复加上原文已经宣告三次了~
诉诸于法律,也是文人的手段,是交由相关的第三者以条规审判,涉及的两者必须接受其结果~
“法”偏离“文与重”之说,阁下言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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