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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律版交流区~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我不务正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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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7:36 PM 发表


国外的,twinning课程, 1+2,university of Liverpool

kaiyet当初给了我很多宝贵意见 ,算是我的推动之一



呵呵~对阿,不过one more year to go for BVC


我虚 ...


来SARAWAK 不用考CLP。 (前提的是你要是SARAWAK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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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22-7-2009 07:48 PM 发表





正义申冤

是的话, 勸你不要做 DPP 好了

别讲到 “正义申冤”, 把目標定到那么大先

请记得, 22-7-2009 06:28 PM  你所说过的话

如你可以成为 律师,五年后还可以 做个中中规规的律师, ...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还有别去当什么警察。如果要当DPP还是legal officer的话,我认为是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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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2-7-2009 08:07 PM 发表
长空是无论你是DPP或是普通律师都要巴结的对象~~~


在那种鸟不生蛋的地方,不用来巴结我。没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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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22-7-2009 07:48 PM 发表





正义申冤

是的话, 勸你不要做 DPP 好了

别讲到 “正义申冤”, 把目標定到那么大先

请记得, 22-7-2009 06:28 PM  你所说过的话

如你可以成为 律师,五年后还可以 做个中中规规的律师, ...


王律师,我了解你的叹气声
薪水和福利的考量是因为我还欠我父母一大笔钱
要让两老可以安享晚年,这是我必须要考量到的现实面

但是主要还是伸张正义
因为就算薪水高,但是我为虎作伥的话,相信我父母都会如三国演义徐庶投了曹操时候,和他母亲有所共识

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做到多少,也对未来的事情不清楚
但是现在我所设下的目标和心愿是这个
会一直在人生路上勉励和警惕自己

我对我的毅力有一定的信心
我在12岁就对自己说过终身素食,到现在可是一片肉都没有碰过
我在12岁说过滴酒不沾,到了现在也是一滴酒都没碰过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选择

到了职场,毕竟还是我不熟悉的另外一片天地,环境变化万千,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因此我也不敢说得太大声,只是秉持着我一个小小的心愿,脚踏实地地做而已
在这里写出我的心愿,不是为了哗众取宠
而是希望得到一些共识,鼓励,和一些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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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17 PM 发表


王律师,我了解你的叹气声
薪水和福利的考量是因为我还欠我父母一大笔钱
要让两老可以安享晚年,这是我必须要考量到的现实面

但是主要还是伸张正义
因为就算薪水高,但是我为虎作伥的话,相信我父母都会如 ...


伟大的情操啊~~ 那帅哥你抽烟吗?
我没有想你那样有着伟大的志向。我也不希望在我目前的工作上把无罪的人送上断头台而该接受惩罚的却逍遥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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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2-7-2009 08:13 PM 发表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还有别去当什么警察。如果要当DPP还是legal officer的话,我认为是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长空这句话真的如醍醐灌顶
两只手而已,不能掌握全部东西

我在想,当个paralegal or legal officer or anything in legal field
来增加自己对这一个领域的熟悉度,才当律师
毕竟我不想有一个很大的帽子在头上,其实脑袋的墨水根本就没有分量去穿那个帽子
好的,会对你的话有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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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2-7-2009 08:07 PM 发表
长空是无论你是DPP或是普通律师都要巴结的对象~~~


那你懂的东西一定很多了,要不吝赐教阿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2-7-2009 08:25 PM 发表


伟大的情操啊~~ 那帅哥你抽烟吗?
我没有想你那样有着伟大的志向。我也不希望在我目前的工作上把无罪的人送上断头台而该接受惩罚的却逍遥在外。


谢谢
没有伟大这回事,我始终把它当成是个个人选择而已
AND我不帅的

不抽

我是北马人,来自一个小市镇
你呢长空?

王律师呢?

kaiyet是都市人

[ 本帖最后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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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29 PM 发表


长空这句话真的如醍醐灌顶
两只手而已,不能掌握全部东西

我在想,当个paralegal or legal officer or anything in legal field
来增加自己对这一个领域的熟悉度,才当律师
毕竟我不想有一个 ...


考到CLP再来申请当DPP吧~~
我有当DPP的朋友和律师朋友,毕竟我在里面混口饭吃。警察朋友也有。
工作都是一样的。如果警察的调查方向错了,很可能DPP也会跟着错。律师则是根据他的顾客和警方提供的资料为他的顾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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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33 PM 发表


那你懂的东西一定很多了,要不吝赐教阿



谢谢
没有伟大这回事,我始终把它当成是个个人选择而已
AND我不帅的

不抽

我是北马人,来自一个小市镇
你呢长 ...


槟城人吗?哪一个小镇?
我是哪里人。去看看上两楼的就知道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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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17 PM 发表


王律师,我了解你的叹气声
薪水和福利的考量是因为我还欠我父母一大笔钱
要让两老可以安享晚年,这是我必须要考量到的现实面

但是主要还是伸张正义
因为就算薪水高,但是我为虎作伥的话,相信我父母都会如 ...


先讲第一件事:长空,三连灌,想死,扣你5分。。。

接下来:
伸张正义这回事其实很subjective的。
你可能认为DPP能够把犯罪的人绳至于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没错,在这里,正义得以伸张。

但是你有没有想到,往另一边想,把嫌犯的鞋穿上。
当然他们实是罪有应得。
不要忘记,DPP在sentencing的时候是press for maximum sentence,
当他们入狱的时候,他们的家人怎么办?
他可能是家里的收入支柱,一家大小几十口等他养。
他家里人的正义谁来为他们伸张?

以前的我觉得杀人填命,谋杀判死刑理所当然,
现在的我觉得非常的无谓,死者已矣,难道嫌犯死了,死者会复活吗?
怎么说,那也是另一条人命。
正义,没有其他方法伸张了吗?

我觉得,当律师,无论你是DPP还是普通律师~
不用强求要当DPP还是什么的~
只要你能够保持着你这颗赤子之心,
到哪里都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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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2-7-2009 08:40 PM 发表


先讲第一件事:长空,三连灌,想死,扣你5分。。。

接下来:
伸张正义这回事其实很subjective的。
你可能认为DPP能够把犯罪的人绳至于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没错,在这里,正义得以伸张。

但是你有没 ...


我从来没有那么想~~
其实做好自己的本份就是了。还有不要忘了自己的初衷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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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2-7-2009 08:35 PM 发表

考到CLP再来申请当DPP吧~~
我有当DPP的朋友和律师朋友,毕竟我在里面混口饭吃。警察朋友也有。
工作都是一样的。如果警察的调查方向错了,很可能DPP也会跟着错。律师则是根据他的顾客和警方提供的资料为他的顾客打官司。


好的,谢谢你的提醒

DPP就是香港所谓的主控官吧?

那天读到一篇报道说,马来西亚有个法官还是律师说
我们马来西亚的case law & statute law已经足够为自己的法庭引以为鉴
不需要再引用english law了...
这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english law回到马来西亚岂不是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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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46 PM 发表


好的,谢谢你的提醒

DPP就是香港所谓的主控官吧?

那天读到一篇报道说,马来西亚有个法官还是律师说
我们马来西亚的case law & statute law已经足够为自己的法庭引以为鉴
不需要再引用english law了...
...


好像我知道有人曾经说过。可是你想想看是够了吗?还是夜郎自大?
当你自己在行里时,就会知道。我也只是半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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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2-7-2009 08:40 PM 发表


先讲第一件事:长空,三连灌,想死,扣你5分。。。

接下来:
伸张正义这回事其实很subjective的。
你可能认为DPP能够把犯罪的人绳至于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没错,在这里,正义得以伸张。

但是你有没有想到,往另一边想,把嫌犯的鞋穿上。
当然他们实是罪有应得。
不要忘记,DPP在sentencing的时候是press for maximum sentence,
当他们入狱的时候,他们的家人怎么办?
他可能是家里的收入支柱,一家大小几十口等他养。
他家里人的正义谁来为他们伸张?

以前的我觉得杀人填命,谋杀判死刑理所当然,
现在的我觉得非常的无谓,死者已矣,难道嫌犯死了,死者会复活吗?
怎么说,那也是另一条人命。
正义,没有其他方法伸张了吗?

我觉得,当律师,无论你是DPP还是普通律师~
不用强求要当DPP还是什么的~
只要你能够保持着你这颗赤子之心,
到哪里都是正义~



恩...顺得哥来失嫂意...

以前别人投诉监犯没有人权可言
现在的监狱犹如健身房+图书馆的住宅区一样

上次在英国跟过一个police detective工作
他透露说,有些瘾君子用自己的全副身家来吸毒,没钱了就会破门而入抢人家一些钱
瘾君子被捉进监狱,在里头工作还是如何我不懂,得到一些钱
从监狱出来后,把自己仅有的钱再去吸毒,吸完了又重犯
就这样恶性循环
毕竟监狱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可怕的地方了,反而不愁吃,不愁穿



唉。。。。
诚如kaiyet所说的,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最重要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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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46 PM 发表


好的,谢谢你的提醒

DPP就是香港所谓的主控官吧?

那天读到一篇报道说,马来西亚有个法官还是律师说
我们马来西亚的case law & statute law已经足够为自己的法庭引以为鉴
不需要再引用english law了...
...

仙家一流~~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s.5马还在~
contract, evidence不用。。。我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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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8: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46 PM 发表


好的,谢谢你的提醒

DPP就是香港所谓的主控官吧?

那天读到一篇报道说,马来西亚有个法官还是律师说
我们马来西亚的case law & statute law已经足够为自己的法庭引以为鉴
不需要再引用english law了...
...


好像我知道有人曾经说过。可是你想想看是够了吗?还是夜郎自大?
当你自己在行里时,就会知道。我也只是半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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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2-7-2009 08:37 PM 发表


槟城人吗?哪一个小镇?
我是哪里人。去看看上两楼的就知道咯~~


Alor Setar
米香氤氲的一个地方
我很爱我的家乡,jay唱稻香的时候,我听到了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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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9: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长空任我翱翔 于 22-7-2009 08:57 PM 发表


好像我知道有人曾经说过。可是你想想看是够了吗?还是夜郎自大?
当你自己在行里时,就会知道。我也只是半桶水。


我自己一直是丈二金刚,捉不着头脑
英国几百年的法律,都要一直在修改,以达接近毫无漏洞。。。
当然不可能毫无漏洞,但是至少nearly perfect的程度

马来西亚好像才独立不到一个世纪,就开始这样....
好像不是什么好事。。。
个人浅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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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9 09: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nsiew4ever 于 22-7-2009 08:59 PM 发表


Alor Setar
米香氤氲的一个地方
我很爱我的家乡,jay唱稻香的时候,我听到了都想哭


哦~~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以鱼为主。我的家乡在SARAWAK的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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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9 09: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2-7-2009 08:54 PM 发表

仙家一流~~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s.5马还在~
contract, evidence不用。。。我会死的~


你用的第一句让我笑到不行,哈哈哈哈哈哈!

对了kaiyet,你熟悉马大的法律系吗?
我有一个朋友拿那种external的法律系,就是不用去大学,只是去考试罢了的那种
跟我们这种bachelor in law是完全一样的吗?

我其他考stpm的朋友十分不爽,说马大提供这种external programme很不公平
因为我这些朋友成绩很好,却拿不到他们要的法律系科
但是现在一些stpm成绩不好的人,大不了就不申请大学,申请这个external,就可以拿到了马大法律系文凭。。。
这样不会对那些考到半死的马大bachelor in law不公平吗

我一直不清楚这东西,kaiyet,长空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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