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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09: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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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08:57 PM
您過講了 ,真爽.
衷心希望在新的一年你能自律点,规律门主。(咳!咳!)做个绝大部分人都做到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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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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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2:17 AM
這是六祖惠能的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 .
前念著境即煩惱 , 後念離境即菩提 .
烦恼即菩提这句话是以大乘不二论为基础的,具有严重的误导性。
类似的还有一句大乘《诸法无行经》当中的“贪欲是涅槃”,这些思想本质都是反对原始佛法的厌离倾向。
它也导致某些很严重的后果,密宗之男女双修就是在此思想上建立起来的。
修习正法的人,不会有烦恼即菩提,贪欲即涅槃这种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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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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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花水月 发表于 28-12-2013 10:34 PM
烦恼即菩提这句话是以大乘不二论为基础的,具有严重的误导性。
类似的还有一句大乘《诸法无行经》当中 ...
請問,
痛苦 ,會不會產生力量 ?
你只需要回答我 ,會 或 不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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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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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0:46 PM
請問,
痛苦 ,會不會產生力量 ?
会,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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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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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花水月 发表于 28-12-2013 10:52 PM
会,业力。
佛陀的智慧 ,是不是源自於看穿 "苦" ?
你只需回答我 ,是 ,或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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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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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0:58 PM
佛陀的智慧 ,是不是源自於看穿 "苦" ?
你只需回答我 ,是 ,或不是 .
只靠智慧,是断除不了无明的(也就是你说的“看穿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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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12-2013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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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商機 .
現代的法律 ,禁不了 ,就合法化 .
娼妓合法化 ,打搶合法化 ,攫奪合法化 ,毒品合法化 .
反正好人壞人 ,都必須繳消費稅 GST, 沒差 .
馬來西亞正好可以推廣 “攫奪旅遊業” .
遊客並不局限於被搶的角色 ,
也被法律允許客串扮演攫奪賊的 Cosplay .
以此類推 , 同性戀禁不了 ,就合法化 .
大家都活在“共業”當中 , 歧視、壓迫 ,都消失 , 世界大同 .
人文的天敵 , 就是宗教 , 而異性戀的天敵 , 就是同性戀 .
如果右撇子是異性戀 , 而左撇子是同性戀 .
請問 ,
應該是右撇子讓左撇子 ,或是左撇子讓右撇子呢 ?
還有,
如果日常用品或工具 ,都分成右撇子和左撇子使用法 ,
那不就只是便宜了全部商家嗎 ?
消費者是否永遠都該被商家們 “消費” 呢 ?
這很不公平 ,我要抗議 .
抗甚麼議 ?
不懂 , 遊行抗議 , 不就是現代潮流趨勢嗎 ?
你不懂為甚麼要抗議 ,也可以上街遊行 ?
當然 ,人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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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13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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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 是受害者的錯 ,無知 .
學校教育的失敗 .
靈修「佳人自來慾愛法」救感情 女花3萬8無效控詐欺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9/311228.htm
黃姓男子強調,雙方當初都有簽約,也否認邀女會員同住飯店房間雙修;
蔡小姐說,黃男一開始以無效退費說服被害人加入,
事後收費3萬8000元到24萬元的做法費用,甚至還得花錢買供品,
目前她已經聯合5、6名其他被害民眾,將對黃男提出詐欺告訴。
本帖最后由 guilimen 于 29-12-2013 03:3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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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3 1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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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玩 ,懶惰讀書 ,所以考不進大學.
但是 ,我的社會經驗告訴我 ,
凡振振有詞 , 理直氣壯 ,義正言辭 ,
大義凜然 ,正氣滔天 ,不可侵犯者.
必定心虛 ,言行不一之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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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12-2013 10: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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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同性戀者捐血是否歧視?
http://chit-philosophy.blogspot.hk/2013/07/blog-post_17.html
[1] 這裡對「歧視」的界定雖然並不具體,但這足以令我們把握到「歧視」這概念大約是指些什麼。事實上,我們要判斷一個行為和言論是否歧視,都需要根據那件事情的具體脈絡來判斷。
[2] 有些人以為歧視必定涉及對他人的傷害,例如關啟文在《性傾向歧視法與古典自由主義:是友?是敵?》就採取如下的定義:「只有不合理且帶來傷害的差別對待才可視為歧視。」但這界定明顯忽略了歧視的道德內涵,既使歧視並不構成傷害,也是一種道德錯誤,也是一種歧視,正如有人說「黑人都是罪犯」,不論這對於黑人是否構成實質傷害,這言論就是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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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3 07: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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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等公車到巴士總站 ,然後去機場.
但願台北的女朋友會大發慈悲 ,允許我上網看你們.
沒辦法 ,3G 分享器的控制權在她那裏, 我必須卑躬屈膝一點來討生活.
她說 ,
你來台北不陪我 ,整天都想念著" 毒窟" .
她創造了"毒窟"這個字眼 ,不錯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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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2014 07: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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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天體星球,只要湊巧的在各方面環境條件都俱備之下,
就必然發展〝生命〞,而生命的進化就會形成〝生活〞方式。
不同形式的生活,將會產生各種各樣的〝需要〞,
而需要被滿足後,自然會變成〝慾望〞。慾望就是一種〝理想〞,
無法停止的〝人心〞會促使我們追求〝素質和品味〞的最高境界。
我明明知道以上的這幾句話 ,會讓某些半桶水佛教徒斷章取義的拿來嘲弄我 ,
但是 ,我還是堅持 ,
無明自性 , 緣生而聚 , 緣盡而散 ,無所住而生其心 ,不隨境轉 , 不落空有 ,也不執著於中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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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5: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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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4-11-2013 11:26 PM
没有人知道真正的佛说是什么
佛祖臨死前 ,不是有交代要依據佛經嗎 ? 後面的人那麼听話?
二千多年了...
都不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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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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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cksent 发表于 2-1-2014 05:04 PM
後面的人那麼听話?
二千多年了...
都不會改?
佛陀只寫了一張A4,門徒就把原文給翻譯成一本厚厚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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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2014 05: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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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 ,是終極的目標 , 它可以接受LGBT ,因為萬物都是出於 "無明 ".
而佛教 ,是一種學習佛法的手段 ,是一種過程 ,所以 ,絕對不能允許LGBT 來搗亂"戒律 " .
因為 , 佛法的入門 , 戒、定、慧是最基本的門檻.
以公來說 ,我只能夠硬下心腸 ,一面倒的支持佛教"戒律 "立場.
啞巴, 未必配聾子, 而聾子,也沒人規定必須配給瞎子.
戀愛, 是自由的配對,就像烏龜看綠豆,很自然.的就對上了眼 .
LGBT的形成, 原因同上, 也是先天性的DNA缺陷(導致後天的偏頗人生觀).
他們沒有錯,他們也不是生病,只是先天性的不足 .
所以,我是站在 "人道 "的立場,來祝福LGBT ,這種同病相憐的結合.
只要他們保持低調, 不搞政治合法化婚禮,
不用"民粹"來玩弄"民治"遊行抗議.
我一定會參加他們的婚禮 ,祝福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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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4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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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09: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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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才是叫作謗佛毀經的附佛外道 .
(天王殿)
http://lifeinstitute.myweb.hinet.net/index.htm
佛經是天教導人關於生命的智慧,它完全不屬於人的知識範疇;是天的訊息傳遞給眾生,然後再以文字記錄下來。
但流傳至今的佛經,絕大部份都是後代人杜撰、編寫的偽經,真正屬於天的訊息已經不復存在,因此對人而言,只有錯誤的引導。
佛經是天的訊息,絕對不受時空的影響而改變,是天賜予眾生傳千年萬世的信仰;偽經則是依人有限的思考所編撰的,根本無法超越體的限制,
因此將體的「苦集滅道」當成人生的真理來談論;也由於人所見有限、所思有限,所以對於任何事物則不脫離對應的方式,
因此以「假有」與「妙有」來談論「空」;又因為人無法跳脫體的限制,所以才有「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論調;
人只知體的生到死,對於不可知的未來,眾說紛紜,因而才有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以及「帶業流轉」的種種說法。
修它是嚴謹而審慎的生命學習,必須遵照佛所傳授,循序漸進,絕對不容許絲毫的錯誤;
但是目前所謂的佛經都只是偽經,所有的內容完全沒有關於認識生命以及學習修清晰而完整的脈絡,
且眾生不辨真偽,以致誤導眾生,茫然失所,徒勞無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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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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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不懂得中文字的用法.
魔考=乃是生活上的考驗 ,並非魔鬼出現在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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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0: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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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穹蒼 (To the Wonder)
哈維爾巴登於新片《愛,穹蒼》當中,飾演一名虔誠神父,每天都努力將網羅到的愛,轉移給貧民區居民。
只是附近工廠的有毒物質外洩,讓貧民區首當其衝,他就這樣眼睜睜看著無數生命受苦受難,就算想拿起勝利寶劍,卻又無法斷開一切的牽連。
尤其教堂的天花板沒有洞,更沒有鑽石掉下來,篤信的上帝此時就彷彿不存在般,讓他開始懷疑自己的信仰,並重新思考何謂「愛的真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iXr5pE-B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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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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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華‧驅走極端,呼喚中庸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31238?tid=36
我們的社會裡,總會出現一些極端主義者,不時在煽風點火,他們在談論與自己不同的種族或者宗教時,不是強調異中求同,不是強調文明對話,不是強調和諧共處,而是把差異無限地擴大,甚至愚蠢地把差異膨脹成對立和仇恨。更糟糕的是,當兩個不同的宗教之間出現爭議時,他們總是把所有的問題和責任都推諉給對方,甚至把對方當作十惡不赦的魔鬼或者仇敵,仿佛只要消滅了對方,把對方置於死地,把所有的人都變得和他們一模一樣,這個世界就會實現大同,沒有矛盾,沒有衝突,沒有紛爭。
然而,人類自從有了部落,有了民族,有了國家,有了宗教之後,就是多元多樣的。你必須接受世界是多元的事實,去接受種種的差異,並在種種的差異中維持一種平衡,與別人和平共處。如果你無法認同這一點,而是頑固地非要打倒別人,強迫別人非得改變不可,整個社會就會失去了平衡。當天平不再平衡,而是向兩極之中的一方傾斜下去的時候,極端的行為就會跟著出現,邊緣化、隔離化由此而生,甚至導致恐怖的種族清洗和宗教迫害的情況發生,給人類社會帶來無窮的危害和災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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