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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ngau79

KK 比 JB 安 全 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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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7 1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在亚庇的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KK...

[ 本帖最后由 珀克 于 26-6-2007 12:1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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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一干子打翻整艘船.
要别人尊重你,就要怎样对待人家
用词谨慎.



sry boss jgn ma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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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5 收起 理由
forenx + 5 理智慎言,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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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是要看地方的违法有多利害,
而是要看那个地方的执法有多利害.




copyright@samuria

[ 本帖最后由 samuria 于 27-6-2007 12:1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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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5 收起 理由
forenx + 5 客观巧妙指出问题所在,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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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酱请问外卖仔养猪场要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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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12: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erlock_fai 于 27-6-2007 12:22 AM 发表
酱请问外卖仔养猪场要看什么呢。。。?

要看下排水沟有没有被污染,
和环境会不会造成细菌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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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12: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以国内犯罪新闻的比例来看的话, JB是较多的...我认可sherlock_fai  说大部分的犯罪者是从其他州省来的,不过JB本地人犯罪也不会很少...政府应该看重JB现今的治安问题...
回归主题KK是比JB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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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12: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不要打长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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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07: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erlock_fai 于 26-6-2007 09:12 AM 发表


oie!
我不知道你那里来的!但开玩笑也有 ...

过来斗湖接我直接去家乡。。。。路途中我们还可以慢慢了解对方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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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09: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ychowz 于 27-6-2007 07:38 发表

过来斗湖接我直接去家乡。。。。路途中我们还可以慢慢了解对方的嘛

我会害羞的。。。。
不如你来KK找我,顺便带点HOKO的产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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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09: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lexsuen 于 27-6-2007 00:51 发表

要看下排水沟有没有被污染,
和环境会不会造成细菌滋生。

原帖由 numen 于 27-6-2007 00:53 发表
还有不要打长肉剂~



可以做参考,回去提成给柔佛sultan,问他要不要考虑一起投资开养猪场。。。然后叫askar sultan j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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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山狂徒撞車下溝毆車主
狂徒是前老闆
傷者兩腿或逼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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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2007-06-26 20:05:31 MYT




■傷者蔡雄慧全身傷痕累累,孫華前往探望。(放大)
[/td]

新山訊)新山狂徒追撞前方車子,還毆打已被撞至腳骨折斷的傷者案,狂徒和傷者原來是主僱關係。

傷者蔡雄慧(38歲),來自豐盛港,目前居住在百萬鎮。據他的親友透露,傷者的左右小腿嚴重受傷,面臨50對50的截肢命運。


他們也憤慨地說,撞人後還打人的狂者報案時,竟聲稱是傷者突然踩剎車擎,他來不及閃避才失控撞傷人,並連人帶車撞入溝渠。

據傷者友人透露,事發前,傷者在案發現場附近的餐館打包,在餐館與外號叫“小黑”的前僱主碰面。

“他們曾為了一些問題,彼此之間產生心病。據我瞭解,小黑當時叫傷者到別的地方去‘談談’,但被拒絕。”

他透露,傷者拒絕小黑的約談後,就駕車離開,不料小黑由後追來,並猛撞上傷者車子,過後還毆打下車察看的傷者,然後再把傷者撞落溝,又繼續毆打已經腳骨拆斷的傷者。

不滿警方未扣人

他表示,整個案件發生前後,都有目擊者在場,但他不滿小黑過後到警局報案時,竟提供與事實不符的資料。

他說:“即使有仇,也不可能這樣無法無天,那個人太沒有人性了,如今我朋友重傷入院,警方卻沒有扣留肇禍者,天理何在?”

這名好友說,傷者全身傷痕累累,包括一雙小腿,還有肋骨、頭部、左手肘等。醫生已於週一(25日)晚上為傷者動了一次手術,至於他小腿是否要截肢,尚待進一步觀察。

“狂徒小黑報假案”
傷者好友要找目擊者


蔡雄慧的好友促請警方儘快採取行動將逞兇者逮捕歸案,他也希望目擊者能向警方或全國馬青投訴局副主任孫華,提供事發當時的情況。

這位友人指肇事狂徒“小黑”是一名有前科的問題人物,並涉及10年前發生的一起潑鏹水事件。

他也指“小黑”在新山的夜店是一個“無人不曉”的名字。

華說,他會將所收集到的有關事發現場的相關資料,提供給新山南區公共秩序與交通主任黃國松,以向警方證明,小黑的報案內容是不確實的。

他說,警方應以刑事條文來調查這起案件,而非援引陸路交通法令43(1)條文,即魯莽駕駛進行調查。 (星洲日報•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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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06: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erlock_fai 于 27-6-2007 09:10 AM 发表

我会害羞的。。。。
不如你来KK找我,顺便带点HOKO的产品来

如果你在那边已经准备好一切。。。。我现在离开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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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7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ychowz 于 27-6-2007 18:47 发表

如果你在那边已经准备好一切。。。。我现在离开表过去

静静的,乖乖的在原地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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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6-2007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公子魔 于 26-6-2007 11:51 PM 发表
KK 绝对非常安全。

驾驶中,要提防路边突然冒出来的小孩。(菲童)
所以,在马路横行霸道行走绝对安全。

KK 绝对很安全。

出街装扮像游客,没有人会对你打主意。
因为,政府非常照顾旅客,抢劫游客一 ...



不 知 怎 么 回 答 你 。 。 。

因 为 以 前 我 早 上 搬 家 晚 上 就 有 人 来 搬 我 家 。 。 。  

因 为 我 在  ASIA CITY被 抢 过 还 被 推 去 马 路 。 。 。  

因 为 我 姨 丈 为 了 保 住 他 的 钱 而 被 中  了 一 抢 。 。 。  

因 为 我 最 好 的 朋 友 因 好 心 而 被 带 去 无 人 的 草 巴 。 。 。

不 过 也 许 已 目 前 的 状 况 我 可 能 会 觉 得 KK比 较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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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6-2007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 们 大 家 火 药 不 要 那 么 大 啦 !  

你 们 好 像 都 没 看 懂 是 不 是 ?

其 实 我 也 算 是 “养 X ”那 个 啊 !

我 或 我 们 的 家 人 不 是 都 在 缴 税 买 X粮 喂 X 吗 ?

你 们 不 想 看 到 那 个 字 眼 就 用 X代 替 咯 !

这 样 你 们 的 情 绪 会 好 一 点 吗 ?

看 我 多 关 心 你 们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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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6-2007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ychowz 于 27-6-2007 06:47 PM 发表

如果你在那边已经准备好一切。。。。我现在离开表过去



讨 厌 ! 你 们 竟 然 在 我 这 谈 情 说 爱 还 打 情 骂 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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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7 11: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ingau79 于 28-6-2007 11:08 发表



讨 厌 ! 你 们 竟 然 在 我 这 谈 情 说 爱 还 打 情 骂 悄 !


我们打算远走高飞,到johor养猪
johor sultan有兴趣,李资政要考虑,布莱尔说"闲着也是闲着,算我一份"就等楼主介绍好地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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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6-2007 1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erlock_fai 于 28-6-2007 11:12 AM 发表


我们打算远走高飞,到johor养猪
johor sultan有兴趣,李资政要考虑,布莱尔说"闲着也是闲着,算我一份"就等楼主介绍好地段了



这 么 大 单 的 生 意 我 那 里 敢 随 便 接 !

你 先 写 份 PURPOSOL过 来 先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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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7 1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ingau79 于 28-6-2007 11:48 发表



这 么 大 单 的 生 意 我 那 里 敢 随 便 接 !

你 先 写 份 PURPOSOL过 来 先 吧 !


打给abdul ghani啦。。。刚刚email一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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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7 07: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ingau79 于 28-6-2007 11:08 AM 发表



讨 厌 ! 你 们 竟 然 在 我 这 谈 情 说 爱 还 打 情 骂 悄 !

讨厌。。。。人家也是怕人家卖不出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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