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表于 2-6-2007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04: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是否该给他们多一次机会? 
 
 (转载自星洲日报:情在人间)
 
 森州马口3名拍摄拜祭校长手机短片的中学生,在身份曝光后表明只是开玩笑,并无恶意,并愿向校长道歉.为校长表示不会原谅涉及的学生.
 
 杨校长是基于学生的做法已经对他家人造成精神困扰,并破坏了他和学校的声誉,不接受学生道歉。
 
 学生对校方不满,竟模拟灵堂“拜祭”校长,在华人的风俗而言是一大禁忌,是大逆不道;加上手机短片在马口广泛流传,对校长及家人更是造成巨大困扰。从这个角度而言,杨校长不原谅犯错学生,是可以理解的。
 
 平心而论,如果换着是你,你会不会原谅那3名学生?我身边已经有朋友大力谴责学生的做法,认为如果不严厉对付相关学生,他们将不会意识到他们行为的严重性。
 
 此外,也有人感叹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学生犯了错被罚,心存不忿,竟以不道德的手段对付校长展开报复,学生不知悔改,甚至一错再错,不可原谅.
 
 教育出了问题还包括,新时代的年轻人缺乏对本身的风俗习惯、民间禁忌的认识,也不屑于去理解这些看起来迷信、保守、封建,但是其实也包括了华人几千年来累积的智慧的习俗。华人着重礼义廉耻,这样对待校长基本上是失了礼,也是一种羞耻的行为。
 
 至于我个人,以我的性格,我也应该不会轻易原谅这样对待我的人。如果你对我不满,你可以像杨校长所说的,向我的车子丢石头100次,但是你不应该也不能把我摆上“祭台”活人当死人祭拜,而且影像还四处流传。这是对我,也包括我家人精神上最大的困扰,我是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
 
 但是站在教育的立场,我还是觉得除了刚性的处罚,也要有柔性的教化。毕竟学校不是法院,不是警察局,教育的任务不在惩处,而在教育。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尚在学习过程中的学生不会犯错,那他岂不是完人了,那他不需要来学校学习了。学生会犯错是正常不过的事,犯错并不是滔天大罪,诚心悔改更是一种美德。
 
 那3名学生在事件曝光后,表示会向杨校长道歉,,既然如此,校方或者警方(杨校长说会把事情交给警长处理)就应该去深入了解学生的想法和动机,如果真的没恶意,没有意图去散播影像,而且是真心诚意道歉,是不是可以给他们多一次机会?
 
 如果这3名学生这回犯错,真诚认了错却不被接受,反而被责罚得更严厉,恐怕会更加促成他们对学校的不满,对校长的憎恨,对大人的不信任。
 
 学生做错事都有其教育上的意义,让学生了解是非善恶,或学会保护自己,学校若能妥善处理,就能达到教育的效果,如果凡学生犯错都以体罚或者依法送办处理,徒然让学生丧失宝贵的教育机会。
 
 师长的人生阅历比学生丰富,学生会犯错是因为年轻,需要师长的督导,而且师长在学生?孩子心目中,本来就应该是一个能承担一切错误的人,他们勇敢把过错告知师长,就是希望师长可以帮助他们解除对过错的负担,我们难道不能因此帮他们扛下这个重担,让知错能改的学生更有勇气活下去吗?
 
 别忘了,教育出问题,社会歪风盛,有时候是大人亲手促成的。
 
 马口启文中学事件会如何终结,还看董家教以什么态度看待事情。
 
 (编者按:3名学生已被校方开除)
 
 张立德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原帖由 yukitmm 于 2-6-2007 15:55 发表开除有理。。
 不然每个学生有样学样。。。
 就惨了。。。
 如果被拜的是我。。。
 我也会“酱”
  但是开除后,
 他们就会唱小孩不笨2的插曲了………
 
 个人认为……开除极力不妥……
 应送进感化院或进行辅导……
 不然长大后,就是治安的问题了………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halfash 的帖子
| 别小看现在的小孩, 他们懂得太多。。。
 孩子有错父母讲学校错。。。
 我们再包庇他们,他们更无法无天了。
 这是教训这种“无聊”人的好机会。。。。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0: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ngzy 的帖子
| 其实如果父母在事发后向校长求情, 事情不会这么着糟吧?
 父母都不着急,关心的,
 就别怪校长太绝。。。。
 
 我们学校纪律老师的车被学生丢石头,
 车毁了见家长,
 家长说是小事,孩子不懂事。。。
 老师别见怪,别计较。。。。。
 老师还可以做什么?
 哑巴吃黄连:@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0: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yukitmm 的帖子
| 现在的孩子“不懂事” 家长太厉害,
 报警和开除的决定,
 校长也是逼不得已吧?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0: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ngzy 的帖子
| 哪老师买新车   真惨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原帖由 yukitmm 于 2-6-2007 10:15 PM 发表其实如果父母在事发后向校长求情,
 事情不会这么着糟吧?
 父母都不着急,关心的,
 就别怪校长太绝。。。。
 
 我们学校纪律老师的车被学生丢石头,
 车毁了见家长,
 家长说是小事,孩子不懂事。。。
 老师别 ...
 是啊,为何父母不着急,不采取行动呢?他们不采取行动,那就让别人采取行动。个人认为,被开除是很严重,但他们可以换个环境未必是件坏事。但是若学生做错没被处罚的话,教育者的地位更低微了。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原帖由 ngzy 于 2-6-2007 11:28 PM 发表
 做莫你会知道的????
 他的模型GEN 2的确在家里………
  新车配美女。那么你的美女呢?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余灵儿 的帖子
| 赞成, 如果那些学生真的有悔改之心,
 去新学校会更好。
 
 如果没悔改之心,
 开除是好的方法。。。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ngzy 的帖子
| 她是女的   
 她不敢硬跟家长要求赔偿,
 因为“老师形象”。。。
 结果足足唠叨了一个星期
  | 
 |  |  |  |
 
|  |  |  
|  |  | 
 |  | 
 
 发表于 2-6-2007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3-6-2007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学生拜祭校长短片 “别让孩子抬不起头”
 家长恳求校方勿开除 推荐给朋友    列印
 updated:2007-06-02 20:17:24 MYT
 马口讯)森州马口启中“学生拜祭校长”手机短片事件3名学生的家长表示,孩子犯错已成定局,他们希望校方能够放3名孩子一条“生路”,勿开除3名孩子,以免让3名孩子从此抬不起头来做人。
 
 据了解,虽然启中已接获指示开除3名涉及上述事件的学生,但因目前是学校假期,校方还未发出开除信,而且开除信件发出前,仍须经过校方纪律委员会,及董家教一致通过,因此3名学生家长正通过各种管道向校方说项,希望校方收回成命。
 | 
 |  |  |  |
 
|  |  |  
|  |  | 
 |  | 
 
 发表于 3-6-2007 0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发表于 3-6-2007 0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