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亚洲航空 于 24-10-2008 10:15 AM 发表 对。。如果没有结婚。。注册。。先不要联名。。 不然如果分手了。。。很难犒的。。 (如果其中一方有钱,有能力把整间屋子挺下来。。那不要紧。。 如果两人都没有钱。。屋子卖出去又要亏很多。。剩下来的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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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tkatlow 于 8-3-2007 11:11 AM 发表 天啊!!!! 你這種做坏市場的男人真的該拿去打靶
原帖由 johnlim123 于 25-10-2008 08:57 AM 发表 吓!那么现在市場是如何?50-50?
原帖由 5050 于 25-10-2008 04:08 PM 发表 还没注册的,最好就别联名,要是真的分手了,就比较麻烦 注册了的,要不要联名,随双方的共识就好了 当然,现在的社会,如果身为丈夫的有本事买间大洋房给太太住的,也是男人的光荣啊! 5050就 ...
原帖由 pipi88 于 25-10-2008 07:31 PM 发表 现今的社会。。 金屋藏娇的不只是男性的权利罢了。。。 有权,有钱的女人,也可以。。。
原帖由 5050 于 4-11-2008 08:16 PM 发表 這個5050認同,因爲公司裏的SENIOR MANAGER、DEPUTY GM、GM不是單身就是離婚的有$$女人,每次替他們修理電腦的時候,就聽到她們公然地聊起包養的小白臉如何如何、服務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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