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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5 1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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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臺佰勇男 于 20-12-2015 08:30 AM 编辑
SuperKedah-02 发表于 20-12-2015 05:18 AM
對付你???? 你太抬舉你自己了.
我只愛打你臉!!!!
你舉的那個小圈,是個人刑事案
殺人還分謀殺和誤殺(這條也是源自英國法律,影響世界)
涉案者自稱沒碰過和沒看見
還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但也可能是謊言,一切經過法律程序審訊,才下判!
英國政府對付馬共支持者或有參與的家屬,最嚴的懲罰也就是遣送回中國!
沒有像印尼對付印共那樣殘忍!
也沒有強迫華社關閉華校和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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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5 1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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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臺佰勇男 于 20-12-2015 08:35 AM 编辑
例如:陳凱稀的父親被英政府遣送!
他沒有被遣送,就因為不能計入家屬!
而且他長大之後還因為是左派關係入獄7~8年
最後還能活著出來,然後發跡了!
請問類似案件在中國有可能嗎?!
早被殺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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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5 09: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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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看不懂, 那就算了....!
對你的智商, 我只能表示同情!!!
個人刑事案? 老兄, 連老美的反恐也歸刑事,
意圖恐怖攻擊也算是刑事罪行, 你真沒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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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5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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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Kedah-02 发表于 20-12-2015 05:32 PM
你還是看不懂, 那就算了....!
對你的智商, 我只能表示同情!!!
那他們有一起對付這些恐怖份子的 家屬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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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5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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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02 于 21-12-2015 02:02 PM 编辑
英國的民主法律
是不能對付反叛者的家屬和他們的財產
都跟你講了多次, 英國的法律的確是有同謀, 連坐.
就看政府檢調機關用不用而己.
不用來對付, 不表示不能!!!
你到現在任然搞不清楚, 我真的很同情你的智商低下.
以美國為例, 恐怖份子都是外來潛入美國,
那有甚麼家屬? 你所提的政治迫害和這有何關連?
不過美國的盟友, 因處在事非之地, 所以以色列也幹過
對付死怖分子家屬的事 - 驅逐家屬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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