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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1-2005 07: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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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新注音hate .........有點爆笑!!
這是網路上某個女孩子的網誌,是真實的笑話喔 ~
最近對微軟新注音頗有微詞
因為它造成我與朋友對話時不少的誤會
你們看看......這是我某天與一個新朋友在網路上的對話
『夜來襄,妳說妳教音樂,是哪方面?』朋友問
『就平時交肛琴,禮拜六日在教會工作...』我答
『妳..妳..是說教鋼琴嗎?』對方有點遲疑
『對阿...』我說
『喔..那~在教會是在做什麼工作阿?』對方又問
『就袋屍斑,領屍之類的...』我回答
『對.... 對不起.....妳...妳是說...帶......帶詩班...領詩是嗎?』對
方 語氣有點怪怪的
(唉呦妖壽...怎麼沒檢查就送出,幸好對方對教會還有點認知)
『呵呵~對阿對阿~不好意思打錯字...』我很不好意思地回
『哈....沒關係的,我懂。那妳在教會工作很已經久囉?』對方又問
『其實我是這一年半才開始焦屍斑的.......以前是做行政方面的事』我仔
細算算這 樣告訴他
『ㄟ .......』對方
(見鬼了.......這是葬儀社輸入法嗎?)
『呵呵~我是說這一年半開始教詩班,以前是當幹事.....』我趕緊解釋
『沒..沒關係....我了解。那~聊聊妳的興趣吧,妳平時喜歡做什麼?』對
方
問
『我啊?最多時候就看VCD囉!』我說
『這樣啊?我也是耶!那你會喜歡韓劇嗎?最近很熱門喔,還是比較喜歡
西
洋
的?』對方問
『含巨根吸陽具一樣插進,我都不喜歡。』我回
(啊啊啊.....來不及了....又按ENTER太快了....)
『對不起...我是說...韓劇跟西洋劇一樣差勁,我都不喜歡啦...』我連忙
解釋企圖 挽回
(我看現在代誌大條了,我的慾女形象毀於一旦,又來了....是玉女才對)
『................』對方
( 我想.....他已經嚇昏了吧)
微軟新注音真的很雞婆耶
[ 本帖最后由 onn_zhai 于 26-11-2005 07:5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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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1-2005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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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1-2005 1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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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nn_zhai 于 26-11-2005 18:51 发表
這是網路上某個女孩子的網誌,是真實的笑話喔 ~
最近對微軟新注音頗有微詞
因為它造成我與朋友對話時不少的誤會
你們看看......這是我某天與一個新朋友在網路上的對話
『夜來襄,妳說妳教音樂,是哪方面?』朋 ...
哈哈哈~ 好搞笑哦!好久没看到那么搞笑的对话了~
谢谢安仔~ 笑了笑,烦恼不见料~
下次多贴这种搞笑贴哦~
[ 本帖最后由 思議女 于 26-11-2005 11:56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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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5 09: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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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5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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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05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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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動ㄋㄟ......???
要認真看喔!!
週末夜晚,一對老夫婦緩慢地走進麥當勞,他們點了一份漢
堡、
一份薯條、一杯可樂,找了最角落的位置坐了下來。
這對老夫婦跟其他年輕男女顯得格格不入,四周的人不禁偷偷
地
望著他們,心想:「哇靠,他們少說八十歲了吧!」、「說不定
結
婚超過五十年了。」、「想想看,他們這輩子攜手經歷了多少風
雨
、悲歡...。」
老先生將托盤裡的食物拿了出來,先是把漢堡細心地撕成兩等
分
,一根一根仔細地數薯條,也是分成兩等分,然後啜了一口可
樂,
遞給老婆婆,老婆婆也啜了一口。
就這樣,大家看著老阿公吃著他那半份漢堡和可樂,老阿媽則
是
靜靜地看著他吃。並沒有動她自己那一半。如果老阿公喝一口可
樂
,老阿媽便接著也喝一口。
一個年輕人看不下去了,走到他們旁邊,很有禮貌地表示願意
為
他們再買一份餐。老阿公婉拒:「真多謝,少年郎,不用啦,我
們
總是共同分享所有的東西。」
就這樣,老阿公繼續吃他的漢堡薯條,老阿媽靜靜地看著他
吃。
如果老阿公喝一口可樂,老阿媽便接著也喝一口。
年輕人又走過去,請他們允許他再買一份餐給他們,這次輪到
老
阿婆說:「謝謝你少年家,不用啦,我們總是分享所有的東
西。」
可是大家看到,老婆婆一口食物也沒動,只是看著老阿公吃,
並
交替地喝那杯可樂。
年輕人忍不住了,第三次走到他們的桌子邊,問老婆婆說:
「夫
人,妳怎麼不吃呢?妳說你們總是分享所有的東西,妳在等什麼
呢
?」
老阿媽抬起頭,望著年輕人,緩緩地回答:
「 啊...我.........
......在等......
.................假牙。」
哈哈哈哈哈
超爆笑笑死我了
哈ㄚㄚㄚㄚㄚ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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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05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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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不好笑
但为了不伤你的自尊心,勉强笑几下给你看,
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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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05 0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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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05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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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05 0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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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5 06: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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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5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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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nn_zhai 于 15-12-2005 17:44 发表
哇~好肥的蛇~
煮咖哩应该会很好吃一下~~
牙齿保养到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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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5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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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E~真討厭蛇﹗﹗
還是這麼大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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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5 07: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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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發明者之一施敏的良心告白。
手機發明者之一施敏的良心告白
姓名
中 文:施 敏
英 文:Simon M. Sze
出生年月日 (西元)1936年3月21日?/div>
當選院士屆數第20屆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系學士(1957)
美國華盛頓大學電機系碩士(1960)
美國史坦福大學電機系博士(1963)
經歷
美國貝爾實驗室研究(1963-1989)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系教授(1990 - )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與資訊研究中心主任(1990-1996)
國科會國家毫微米元件實驗室主任(1998 - )
專長
半導體元件物理、積體電路製程技術
曾獲得之
學術榮譽
中山學術獎(1969)
IEEE J. J. Ebers獎(1993)
中央研究院院士(1994)
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1995)
行政院傑出科技榮譽獎(1997)
教育部國家講座(1998-2001)
中華民國斐陶斐傑出成就獎(1998)
教育部國家講座(2001-2003)
現職
國立交通大學「聯華電子講座」教授兼「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主任
手機發明者之一施敏的良心告白
美國國家工程研究院最近公佈新院士名單,共有三位華裔學者入選,本刊上期僅提及吳京院士及陳惠發教授,尚有一位獲此殊榮者為本院新科院士、著名之電子工程專家施敏。施院士為台大電機工程學士、美國史丹佛大學博士,現任交通大學教授。他對現代微電子科技(Microelectronics)的發展有重大貢獻,是半導體元件物理及製程技術的權威。他在經濟部電子工業小組委員任內,協助成立工研院電子所,對開拓我國電子工業有前瞻性的建樹。
I敏,是非常厲害的人物,之前在貝爾實驗室研究,幾年前才回到國內,是大哥大四個發明人之一,寫過一本半導體元件物理,發行量大概已有一兩百萬本,被論文引用的次數約兩萬多次(據說是世界第一),這樣說只是想傳達一位學術界上很有地位的學者的看法而已。
施敏先生在一場Evolution of Nonvolatile Semiconductor
Memory的Seminar時再三的強調關於手機的危險性,他引用美國目前研究的數據:
人類如處在2mG(毫高斯),就會有不好的影響,並當場示範,只使用可在
10~200Hz(赫茲)範圍內的儀器,量的的結果是:
手機超過了儀器的上限 1000mG,而手機所用的微波範圍在2000,20000Hz
或更高。
他在國家實驗室所量的結果可以到達1~2萬
mG(毫高斯),這是通話中所量測的,更別提是在接通中了。本實驗所用的手機是motorola的,其他的品牌也不會好到哪去。
他舉一個在日本的朋友為例,他每天跟女友用手機聊天超過8小時,結果辦了第三天就掛了。
施敏教授又做了一個例子,就是用耳機來講手機,在耳機旁所測的電磁波約是
10mG(因為電磁波是成指數的衰減),所以他做了強力的建議:
就是千萬不要用手機來談情說愛,有急事才適用。最好不要超過一分鐘,而且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用耳機,不用簡直是一種慢性的自殺!
手機發明者之一的良心告白:
1.使用手機五年可能會致癌
2.手機掛在左腰比在右腰好
3.最好不要掛在身上,最好放在背包
4.手機越迷你, 輻射越強.
5.最好用耳機聽
小心使用手機,請好好閱讀,這是忠告。
因為手機在接收訊號和發射訊號時,是利用高頻率的波來傳遞的,所以你可以把他想像成就是光,只是頻率不一樣而已。而人體由原子所構成,每個原子都有能階,如果剛好能接收這樣的入射波的話就會吸收能量,這和微波爐的原理是一樣的所以還是得小心一點喔...
剛剛我在電視上TVBS新聞中,有一則關於手机的新聞,被訪問者是一個研究員,他說他有一個朋友在大陸經商,用了五年的手機,最近竟然在耳朵到臉頰的部分出現了癌細胞,分佈的形狀就是一個手機的形狀,動手術還把肉「挖掉」,你還敢用?那位研究員還說,用一分鐘的手机,靠近耳朵的腦細胞溫度會上升1.5度細胞雖然不會死,但是細胞中的基因卻會壞死。除了這些之外,手機用多還會有失憶、提早老年痴呆的症狀,
(但是不會禿頭啦!呵呵呵....)所以,除非必要,還是少用手機,多用公用電話吧!!
有手機的人越來越多,參考一下吧!!
轉載自民生報醫藥保健版
方基存曾和幾位醫師為行動電話該掛在左腰、右腰有過深入討論,最後一致結論是:左腰是較佳的選擇。因為,左側的器官較少,即使腎臟也位於後腹腔,被耐受性較強的腸子遮蔽,影響有限;反觀右腰除腎臟外,還有對電磁波耐受性不強的肝臟,危險性較大。
以下的結果是我與朋友從廠商得到的相關訊息,及實驗的結果:
手機收訊越強代表來源電磁載波越強,尤其是強調在電梯,地下室,隧道都可收到訊號的手機及門號公司,這些門號公或手機廠商為了滿足收訊無死角會相互配合如加強手機上晶片的功能與基地臺的加建,!
但是這只是讓通訊電磁波可以涵蓋更廣的範圍與可收到訊息,但真正要達到收訊清楚,就要加強電磁載波與幅射訊號。
手機越小越需要更強的電磁波訊號,才能訊號完全,所以當妳聽到有人手機很迷你,功能很強,收訊很好時,不要羨慕,當妳聽到有人可以在電梯地下道,隧道收到手機訊號,不要羨慕,這所透露出一個訊息是:他的手機電磁波訊號是妳的好幾倍!想想看,電磁波要透電梯殼,地下道等鋼筋水泥障礙物再到妳的手機上,需要多強的訊號,這等於是妳站在微波爐前沒有將門板關上,直接啟動微波爐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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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5 08: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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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006 05: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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