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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请进]如果有一天离婚,你是否真的会把你的财产都给你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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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4 0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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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4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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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破麻想久久就有 醬貪錢 肯定是自己貪錢 不是為了孩子 都放孩子名字了還呱呱叫的要放她的 她都不把你當一家人 慢慢等就有 碧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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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4 0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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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婆跟人家好上 然後要求離婚
然後你還是把身家給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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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4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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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_lfy2000 发表于 26-8-2014 08:40 PM 
如果under finance但是之前都是一人一半的,还剩几年,女的收入也很高(高过男的),加上男的给每个月的赡养 ...
不管女方收入高还是低啦。。这个不是重点。。
原则上。。如果她受得起。。她要完所有东西我是无所谓的。。就怕她自己受不起而已。。
假设 under finance 的其中一项 500多万剩下 450万 吧。。
这个状况不是说女方要她就受得起。。这种数字的就算你收入再高也好。。
我给你 50K / 月的入息也都是很难承担的贷款数额。。。
这类的产业通常都是几方金融机构资金互相周转的情况之下才能出现的效果。。
所以。。还是那句话。。你的所有财产。。应该只限定在一个男人身家总额没过 50万的情况之下才能成立吧。。
你应该没之际接触过大马的离婚案件吧。。。尤其是赡养费并不是好像 TVB 做到那么简单咯。。
很多时候每个月律师去追数的收费往往都比赡养费还来得高。。这个情况很多女人都会放弃赡养费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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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7-8-2014 01:25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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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狼皮de羊 发表于 27-8-2014 01:08 PM
不管女方收入高还是低啦。。这个不是重点。。
原则上。。如果她受得起。。她要完所有东西我是无所谓的。 ...
如果close case了律师还需要追什么数?不是很明白。。不过我这个案件双方律师都有点顶不顺那个女的,怎样劝都不肯让步,总之现在男的已经让步到每个月给她的赡养费2千孩子1千,之前也给了100千她还有一辆汽车,家一间之前已经割给他,还有一间就放孩子名,可是她还不肯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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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4 0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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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_lfy2000 发表于 27-8-2014 01:25 PM 
如果close case了律师还需要追什么数?不是很明白。。不过我这个案件双方律师都有点顶不顺那个女的,怎样劝 ...
离婚案件或许 close case 了。。
可是追数那是另一个新的 case 而且还是每个月都有一个的 case ..
男方如果耍一点手段原则上就能弄到女的拿不到儋养费。。
简单例子吧。。1 月的 没给。。2 月第一封律师信 3 月 第二封律师信 4 月 第一封挂号信 5 月第二封挂号信 6 月 第三封挂号信 7 月上法庭(再上多一次儋养费), 男方 MC (1) 8 月 男方律师请假 9月 男方更换律师 10月 男方再 MC 总共可以延长 6次审讯。。第六次的时候男方 自愿给 女方 1 1 月份的儋养费。。。律师费用,法庭费用双飞共同承担。。。
如此推算下去。。 每个月都有一次这个程序。。。儋养费给你 5K 吧。。单单那些程序烧掉的肯定超过 5K 。。
这个把戏提前需要的是男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才可以玩咯。。不然。。。反咬回来男方分分钟被告藐视法庭。。
ok ..话说回来你的 case ...其实那个女的不肯签。。是情有可原的。。
孩子都帮他生了。。送她几间房子又何妨呢 ?? 儋养费。。总共 5K 也都说不过去吧。。。养小孩咧。。1K 养小孩 ? 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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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4 05:2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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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如果老婆贡献很大那就分一半。如果老婆只会坐着等吃等喝等死什么都不做, 一早就踹开她了。
建议寻找法律咨询。离婚的law好像有写明的。
不然就不要离婚, 找人setup他老婆然候抓黄脚鸡, 到时候告她通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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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4 03: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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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10: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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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0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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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如果是两人一起打拼存回来的,就分一半一半吧。
反之,我就不会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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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0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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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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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那个女孩值不值得,不过好像她这么贪心,大多数都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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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0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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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men 发表于 30-9-2014 04:40 PM 
离婚就是因为闹翻, 闹翻的话我觉得一定不会咯。。。
@hwan0710 你说是不是。。。
如果闹翻了,女的一定会分掉男的一半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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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0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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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她不是要完,只是她宁愿抢了,也不要给另外一个女人...
女人就是那么小心眼,小气,自私,不甘心,心胸狭窄的动物... 本帖最后由 Coffee-w/o-Mate 于 30-9-2014 05:4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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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9-2014 05:3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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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fee-w/o-Mate 发表于 30-9-2014 05:37 PM
女人她不是要完,只是她宁愿抢了,也不要给另外一个女人...
女人就是那么小心眼,小气,自私,不甘心,心胸狭窄的 ...
不是为了女人,而是怪男人对她不够好,她现在能力在男人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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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14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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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女的比男的本事,女的财产不是会比男的多吗? 怎么还要分他身家?...公平起见,财产放在儿女名义是最公道的...财产分配法律是为了保障配偶在分居后的日子过得如常才产生的...既然女的那么本事,证明生活不成问题,这只是她的私心做祟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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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14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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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an0710 发表于 30-9-2014 05:37 PM 
如果闹翻了,女的一定会分掉男的一半分家~
多数吧。。。
就是说你也会分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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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14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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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men 发表于 1-10-2014 12:01 PM 
多数吧。。。
就是说你也会分咯XD
看当时的经济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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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14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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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an0710 发表于 1-10-2014 12:18 PM 
看当时的经济状况~
是哦。。。 可能这里比较流行几个人一起租一间屋子吧。。。又方便和便宜。。。
这里很少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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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4 10: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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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楼主update这个case,我很好奇事件的结果。
对我来说,离婚法是保障夫妻双方的利益平等,也以孩子的利益为中心点的。
这case女主角已经是离谱的得寸进尺,蛮横无理了。
实际上男方根本不必让出孩子和房子的,女方也应该要对男方的利益损失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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