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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man_2046为人虚伪, 根本没有资格在哲学领域上阿鸡阿左,讲的全都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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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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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您终于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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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4: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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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老老实实啦,你想点就痛快讲出来,一路係度屈住屈住,迟早变屈原。。
你想我点,如果係我能力之内,我就去做,好唔好?
咪咁小气啦,男人出来闯世界,乜人都会遇到,我呢滴单单打打係小意思来嘅遮,换个角度来㖒,我只不过指出你嘅弱点,方法就有一点不近人情咁遮。。
其实你好过我好多咗,我想揾个人来nat我都冇。。
【以天下之沉浊不可与庄语】係啱,但係,【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如果不可与庄语,咁【知】也变为有涯了。。
老庄有阵时都几矛盾下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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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2-2013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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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
你们一直在说我的言论不被人们接受而开出此帖
却不知这此帖的真正的意义....
不要逃避问题.....
我不知版规是否有效,坚定流
就拿我来试验好了...
让我把版规放在这里给大家看
1)所有佳礼中文论坛的网友规则都是哲学论坛网友需要遵守的版规,在此恕不重复;
(2)凡色情、广告、辱骂、人身攻击等不负责任言论都可能被删除和扣分;
(3)在未经当事人允许下,公怖他人私隐资料(电话号码、地址、图片...)是不被允许的;
(4)与哲学和思维逻辑无关的帖子,将可能被关闭或转到其他的论坛版页;
(5)禁止闹事、发表具讽刺性、误导性、告诉人、文不对题或不明确的主题和内容;
(为了避免版规太严,轻微讽刺性句子不在处分范围,但依然不鼓励这类言论。但是人身攻击就会遭受版主严厉对付,视情况,挑衅的看待方式将等同人身攻击。)
(6)禁止無意義灌水,將刪帖或扣分處理!認真回帖者可獲加分獎勵;
(7)禁止指名开帖,请以短讯与网友或版主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和提问,也不要进行任何無意义的灌水;
(8)为了方便网友查询,所有{转贴}内容请注明出处;
(9)认为坛主处事不公正或不满扣分者请短讯版主。若要投诉版主,可联系超级版主或往论坛疑难投诉;
(10)如网友发现哲学论坛有帖子犯规,请发短消息给坛主,谢谢大家合作。
第五条太模拟两可了,什么是轻微?定义是谁定,用什么来做标准?
既然这里的人都可以闯,没理由我不可以吧?
你真的想用几句话就能解决问题?还是你是非不分?
是你不敢处置我,还是没能力处置我啊?
哈哈哈哈
個人認為版規的作用是在輔助/指引網友們分享優質的言論,並塑造良好交流氣氛;特別是哲學版,來到這裡交流的網友幾乎都接觸過聖賢書/教育,應該比任何人還要瞭解規矩的作用,故區區數則版規應不比聖賢的「諸子百家」難懂。
全都是废话,你所说的仿佛可有可无,既然可有可无的规矩,干嘛还需要存在? 是把它当装饰吗? 还是要让外人觉得这里有道德仁义,表达这里是好地方? 我这么虚伪了,竟然还有东西比我更虚伪
我违规了,你是要维护我,还是要抓正来办? 大家有眼睛在看...我也在看
假设你觉得我违规不够“轻微”的话,我还可以再“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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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2-2013 06: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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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论坛作为一个学术性论坛,需要有良好的思维环境,而这是有赖各位网友共同努力和耕耘的。为了创造一个美好兼理性的讨论和思考园地,恳请各位参与讨论和分享言论的网友们多多参考哲学版版规及佳礼版规。
我想应该要换成哲学论坛作为武术性论坛,需要有良好的武打毒舌环境,而这是有赖各位网友共同舌毒称霸武林,为了创造一个表面美好但里面黑暗的园地,恳请各位参与讨论和分享言论的网友们多多参考哲学版武林版规及佳礼版规。
有一个人告诉我人的言语是个风波,我想想也有他的道理
在一个受过灾难的地方,有一个人存活下来。,同时也有另外一个人存活...
A就用这样的表情和语气对b说,啊,你还没死啊
但B就以这样的表情和语气对a说:啊,你还没死啊
结果a受不了b的侮辱,就打起来,可是最后A被打死了....
为何同样的话,为何意思会不一样?
要追究责任,到底谁要在这件事里负起责任?
是a自己拿来的,还是B的缘起?
SO 什么才叫做轻微? 我一直得不到答案
这一切不重要,我非常关注的是版主怎样发落我
有种的,就禁止我踏入这里半步
我就说你公正无私,是非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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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6: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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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过唔过分滴啊,家阵係我得罪你嗻,做咩拉埋人地版主落水?
你要抄我家,诛我九族咪出声咯,使唔使搞咁多嘢出来?
我都认晒我自己係衰仔,如果你认为要我永远消失,我咪扯咯,no big deal 咖係咪?
阿龙哥话:粒石头係坚嘅,兼有白色嘅视觉感觉,咁粒石头唔可以将滴坚同白色捞埋一起,只可以讲粒石头係坚嘅,同粒石头係白色嘅。因为如果你用手去摸,你只是能够摸到硬、坚,而不能摸出颜色出来;同样嘅,如果你用眼睛去㖒,只能够分辨出颜色,而一样不能够㖒出呢样嘢有几硬,有几坚。
阿版主有几坚,又关我颜色咩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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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3 07: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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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力!
来一个惠施已经添乱了,怎么又请来公孙龙….
欲拒还迎,豹子魅力不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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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2-2013 09: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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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又误解我了....
我从来不曾针对过一个人
我是冲着哲学版那种风气而来的...
我只不过是要版主发落我罢了
何有过分?
再说将要消失的系我又吾系你,何须自己认自己係衰仔?
要即将被人赶既系我,又吾系你,何须要扯?
我要版主秉公办理蔗,我有什么地方做错?
再说我的确犯错....
我很想要问版主什么情况之下,才会被禁止发言,禁止踏入这里?
我不想走冤枉路,浪费时间.... 本帖最后由 ipman_2046 于 14-12-2013 09:5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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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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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man_2046 发表于 14-12-2013 09:52 PM
你们又误解我了....
我从来不曾针对过一个人
我是冲着哲学版那种风气而来的...
废话的形成是因为答非所问,或是文不对题。
所以,讨论就讨不下去,只好来个辩论咯!
可是在辩论的时候又掉入问题陷阱而离题了,
各持己见之下,情感流入取代理性,
乱见齐发,语不惊人死不休……吵!
吵不是坏事,人身攻击也没什么大不了,
点到就好!
泼妇骂街就当作是贵妃醉酒。
何必搞到要去挑战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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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13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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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fus 发表于 15-12-2013 12:10 AM
废话的形成是因为答非所问,或是文不对题。
所以,讨论就讨不下去,只好来个辩论咯!
可是在辩论 ...
听你这么说,想不到我们是同道中人....
分别是你偷偷地做,没人发觉
而我是光明正大地做,众人膛目
看来我好像比较吃亏
没关系吧
那我要看看版主怎样把我处置?
有本事就禁止我.....
若很不小心的
有多一只狼陪伴也是不错的
不然就不好跟我埋堆咯....
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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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09: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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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fus 发表于 14-12-2013 07:40 PM
够力!
来一个惠施已经添乱了,怎么又请来公孙龙….
欲拒还迎,豹子魅力不减啊! ...
如果再搞唔掂,㖒怕都要请韩非子上身咯。。
㖒情形都好似冇乜效力,都唔知佢想点。。
个结係因我而起,家阵又解唔开,都唔知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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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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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咪以为我唔知你搞边科啊,你kat 起条尾我就知你想搞滴乜花样。
你想将个不仁不义嘅罪名套在版主身上,令佢使出权力来禁止我账号?
如果禁你版主就係不仁不义,如果禁我就係大快人心?
用呢个两难抉择来为难版主?别傻了,你以为阿版主新来咖?人地身经百战咖,坐镇宗教版多年,你以为你係边个?
就凭着呢滴小把戏就要人地向你低头?好心咪咁细路仔脾气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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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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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这么想我常常这么想
是否我语言能力太差
为何到处是我熟悉的文字
到处有我听不懂的话
啦啦啦......
到处都有我听不懂的话
到处有我听不懂的话
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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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13 12:3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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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绝不会拖不满人下水,尤其是啊冲你 ....
其实很简单的事,犯了规,就接受惩罚,可是版主迟迟不敢做决定,难道是版规出现漏洞矛盾?还是版主很支持这种风气?
很奇怪,我已经自绑投案了,还会有人不满跳出来,自己持这种风气,还强逼人要人跟他同流合污?哈哈
再说我也都没指名道姓,为何要这么大反应?一个人若行得正,企得正,我劝你静静好了,免得让别人误会我和你是一伙的,到时两个被判禁止,你就不好怪我害你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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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13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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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将个不仁不义嘅罪名套在版主身上,令佢使出权力来禁止我账号?
如果禁你版主就係不仁不义,如果禁我就係大快人心?
我有点不明白为何版主禁我就是不仁不义
用呢个两难抉择来为难版主?别傻了,你以为阿版主新来咖?人地身经百战咖,坐镇宗教版多年,你以为你係边个?
有什么难抉择?唯有心中有矛盾的人,很轻佻的人才感到难抉择...
要掩饰自己的丑陋的一面,另一面还要保护和你观念不同的人....
表面上就是虚伪,俗说讲一套做一套...
人地身经百战咖,坐镇宗教版多年~~看来这次他要好好思考他的行动了
你以为你係边个?~~~~哈哈哈 我就是我,只不过是犯了规,将要被禁止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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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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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係唔关我嘅事,咁我都安心滴。。
咁你究竟为咗乜事??
你係唔係俾粒橙吓到short 咗啊?
家阵还来多一粒士多俾梨,真係冇眼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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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13 04: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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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 发表于 15-12-2013 03:35 PM
原来係唔关我嘅事,咁我都安心滴。。
咁你究竟为咗乜事??
埂系吾关你事啦
点会关你事蔗
系关里d 搞不良风气的人既事.....
死啦,漏口,讲埋我添...
无所谓啦
我开这帖就是欢迎大家来骂的嘛
除了给人有机会骂之外,我也顺便体验一下版规的威力
用我本身来做实验
假设我到最后都没事的话
这表示辱骂,人生攻击,小贱人,屎啦尿啦 ,有没有脑啦等等字眼都可以通过了
到时你们可以安心使用了,我为你们开一条先河
说不定你们还感激我呢
以后有什么不平之处,你们还可以拿我的名来狡辩
我相信你们的口才是一流的,可以把白的说成黑,黑的可以说成白的,把原告说成被告,把被告说成原告...
假设我真的被禁止了,证明版规决不戏言,就算我被禁止我也心服口服
那我就可以正正式式走下这所谓的“武台”了
让ipman _2046这名字长眠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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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05: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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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们的口才是一流的,可以把白的说成黑,黑的可以说成白的,把原告说成被告,把被告说成原告...
长时间研究观察出来的东西被你归类为口才, 太侮辱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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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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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13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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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发表于 15-12-2013 05:16 PM
长时间研究观察出来的东西被你归类为口才, 太侮辱人了。。
我也长时间研究观察出来的东西啦到最后也被他们归类为阿鸡阿左,说我讲的全都是废话啦...
他们讲的实在太棒了,说中了....
侮辱人的应该受重罚....
应该逐出他
禁止他来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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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13 05: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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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是顺口溜出去的,
言者无心啦…
如果真的被“治罪”,也只是没有给狼抗辩的机会,
更何况对狼来说又不是头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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