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http://cforum.cari.com.my/forum. ... ead&tid=1919814
(吉隆坡)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今日(週三,4月14日)向國會下議院提呈2010年直銷及反金字塔計劃(修正)法案,加重刑罰對付涉及金字塔計劃者;違例企業、伙伴或團體將面對最低100萬至最高1000萬令吉罰款,而個人則可被罰款最低50萬至最高500萬令吉和坐牢最高5年的懲罰。
上述修正法案也建議,重犯的企業、伙伴或團體可面對1000萬至5000萬令吉的罰款,而重犯的個人則可面對100萬至1000萬令吉罰款,或坐牢最高10年或兩者兼施。
貿消部建議把1993年直銷法令修改為上述法案,法案除了禁止金字塔計劃之外,也把電子交易納入管制範圍和加重刑罰。
無執照營業罰25萬至100萬
法案也加重刑罰對付無執照營業者,無執照營業的企業、伙伴或團體所面對罰款將從原有的25萬令吉提高到100萬令吉,而重犯者罰款從原有50萬令吉提高到200萬令吉;個人的罰款從原有的10萬令吉或坐牢3年或兩者兼施,提高到25萬令吉或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而重犯者從原有的25萬令吉或坐牢6年或兩者兼施,提高到50萬令吉或坐牢10年或兩者兼施。
貿消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在國會走廊受詢時指出,一旦法案被通過,金字塔計劃活動將被禁止。在這法案下,現有的直銷控制官等職位的委任不受影響。
他希望這項法案能夠在本次國會中進行二讀和獲得通過。
執照被取消14天須交還
另一方面,法案也建議,一旦執照被取消或停止營業,持執照者必須在收到通知書的14天內親自交還執照,否則企業可面對最高罰款20萬令吉,個人則面對最高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最高6個月或兩者兼施。
法案也賦權助理直銷控制官可在無需逮捕令下逮捕被懷疑抵觸法案者,而阻止助理直銷控制官執行任務者被視為違法,可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坐牢最高6個月或兩者兼施。
助理直銷控制官也可在無搜查令下展開搜查行動和取得任何電腦數據,同時擁有調查權限,以及指示知情者協助調查。法案也增設一條新條文,以為告密者提供保護。
----------------------------------------------------------------------------
金字塔计划或 "金钱游戏" 看上去表现得跟直销公司一模一样。金字塔计划和正当直销公司皆提供 "收入良机" 并通常都 "售卖" 产品或服务, 因此似乎很难区别。
但这两者之间却有个显着差别。只要仔细观察一下, 便不难分辨。
最重要的差别是:
金字塔计划主要分配金钱
直销公司主要分配产品给消费者
执法者用来判断一家公司是正当直销机构还是金字塔计划的标准包括:
70% 原则 - 70% 原则是指为获取下线回报资格, 直销商个人销量中至少 70% 必须售予 "最终消费者"。"最终消费者" 的定义是那些既不是会员也不是参与公司酬报计划而购买公司产品的人。
五顾客原则 - 五顾客原则与 70% 原则一样均基於销售而定。它是指为获取下线回报资格, 传销商必须发展或维持最少五位自身加入的活跃顾客。
直销商必须满足这两条原则的要求,公司才合法。无数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公司已被执法者关闭。原因如下:
公司提供正当产品或服务但定价过高。也就是说产品价值很低。定期顾客(非直销商)因此不愿购买。传销商则不介意多付点钱,因他们的购买能得到 "报酬" (至少他们认为如此)。
在任何直销模式里,收入只有两种可能来源。它们是 (a) 属于介绍更多会员相关的活动 (称为 "猎头" 或 "招募") 或 (b) 属于销售产品及获取顾客 (非直销商) 相关的直销活动。"猎头" 是堆积金字塔的一个典例, 而介绍顾客则是正当、合法直销模式的典例。如果产品价值寥寥,收入便不会亦不能从 "属于销售产品或获取顾客相关活动" 中产生。因此只有另一 可能来源 - "属于介绍更多会员相关的活动" 或 "猎头"。其金字塔行为出现。
底线是当产品对消费者而言无甚价值时, 直销计划实际上便成了金字塔。
公司提供正当产品或服务,虽然价格有竞争力, 却无人愿将其售给非加盟的消费者, 因为回报计划对 "猎头" 的奖励远高於对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奖励。人们宁可招募, 而不愿销售。直销计划诱导金字塔行为。
公司采取 "附加清单"。在附加清单金字塔里, 正当产品以不合理的数量售出。当招进一位新传销商时, 他/她被迫购买成百上千元的产品,然後被推动重复招募/附加清单过程。
公司提供的是仅对传销商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这包括: 用於出售产品或机会的网站、有声邮件服务、商业状况软件、培训等。定期顾客决不会购买这些对其毫无价值的东西。只有会员才觉得有价值, 也只有会员才会购买。
直销公司主要提供两 东西: (a) 产品(或服务) 及 (b) 销售辅助。 "销售辅助" 是指用於促进公司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或商业建设的东西。其实例包括商品目录、说明书、促销网站、培训计划等。这些是支援直销商业的完全正当的物品。但由於这些并不是售予消费者的产品, 应该无销售回报。
5. 由於只有直销商才购买销售辅助, 如果假借招募费之名来支付-属于销售辅助相关的多级回报 - 从而成为金字塔计划。
在正当直销计划中,即使不存在回报计划,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按自身价值出售, 正当直销及多层次营销公司为产品销售 (而非销售辅助) 提供报酬。
6. 每份规划书均描绘了会员购买公司产品、招募他人重复上述过程等的情形虽创造了一个巨大的消费者链, 却在网络外无任何销售。根据当前法规, 这些都属於金字塔计划!
金字塔计划常常令人兴奋, 因为有人从中赚了不少钱。但这些钱通通都是从别人口袋中直接掏出来的。 没有正当销售的产品, 系统便难以持续。当所有或大部份收入都出自新加入者身上时, 招募一旦减缓或停止, 整个商业便完全崩溃。
请记住这一点。当看到一家公司宣称通过销售和招募两种方法为您提供收入良机时, 您必须要问3个问题:
该公司是否为注册费 (或第一次强制购买) 支付佣金, 或将每个加入者计为一个回报单位? 如是, 则为金字塔。
大部分收入从何而来? 即使公司表面上提供产品或服务, 如果传销商所赚的大部分收入是来自招募, 而非销售, 即为金字塔。
假如招募停止的话会如何? 公司或传销商还能获取收入吗? 在正当公司中, 即使招募减缓或停止, 因顾客仍不断从当前代理人处购买产品或服务, 故收入仍将持续。如果招募一停, 收入亦停止的话, 即为金字塔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