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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xis

這樣的三角關係,妳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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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3 08: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  拿赡养费  抚养孩子
不能让孩子像爸爸那么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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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3 08: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酱多人投A,有没有想过,你跟他抢领养权是必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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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3 08: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让老公给他们一笔钱(足够让小孩生活和上学的费用,
请他们离开,
不然,你给我3/4的身家,
我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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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3 10: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选c, 但是真正发生了会选什么,很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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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3 11:4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a,我不是那种可以装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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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3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case是不是從我家庭那邊聽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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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0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有人这样!老婆继续一起住,二奶就在另外的屋子住咯!这么多年来都知道对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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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彡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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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02: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我的個性肯定會離婚,帶孩子走
但是經歷了那麼多事情之後 看開了很多事情
既然老公與正室是相愛的
幹嘛要走?離開了不就讓小三有機會扶為正室?
法律上承認和保障的只有那位老婆和她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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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10: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厉害连孩子都有的话,我应该会继续在一起,然后各玩各的,玩累了,再回家玩~
前提是,自己一定是经济独立!
只要你不影响我的生活,我也不打扰你。
但是小三要有心理准备,大时大节,特别日子全部属于正室,女人肯这么容忍,男人没有在特别日子不陪老婆的理由咯~ 本帖最后由 Ling@ipoh 于 21-3-2013 10:3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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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1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是老婆的话。。。
既然有了我还不满足。那,就代表我给的不够多或其实你已不爱我了。倒不如成全你和小三。我有能力带着自己的孩子找到另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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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1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孩子,你会非常痛苦。。。
这是很不值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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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带着孩子离开
现代女生一直都为自己争取其实也是因为一直以来有太多这样的事情发生
以前女生一定都会选择不出声,因为要靠男人
现在不同了,所以说女人不管结婚单身,都要为自己想
留一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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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1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以故事中的老婆的思想来说,她可能会为了小孩儿跟对方共享老公

但以我的性格,我会带着小孩,离婚,自己抚养,捍卫我的尊严
死小三那么爱我老公的话让给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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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12:2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第三支脚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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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1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错误制造出更多的错误。 男人和小三都不应该。
只为了一时的激情,身体欲望,值得吗? 其实这样的事情天天在发生,何止这一宗呢?
有过那么多的事件做参考,人还是要选择犯醋。
可惜的人生, 想想看能成为夫妻,只剩下多少年的日子可以相处,最多40到50年,
为什么不好好去过,要搞那么多东西。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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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老公很有钱,假装不知道,骗他买几间家给我,然后分他一半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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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接受小三,共處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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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当时孩子几岁,baby的话就一定要跟我了,我要照顾他/她。不然我都会让孩子选要和谁在一起。
然后离婚。去寻找我的爱情去了。
钱呢,交给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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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 没什么好留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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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3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PO上非死不可给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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