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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舞者小敏

我已经给了辞职信,在notice period老板却突然发裁退信给我要马上走人也不赔我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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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8-2012 06: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s24 发表于 13-8-2012 03:49 PM
公司是注册sdn bhd,倒闭了后, 所有债务不需要偿还的...

股東是需要負責 30% 債務的。。。
也不是完全可以全身而退那種。。 如果這樣好死。。老子早就丟信辭職賣包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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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8-2012 06: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3-8-2012 06:49 PM
股東是需要負責 30% 債務的。。。
也不是完全可以全身而退那種。。 如果這樣好死。。老子早就丟信 ...

是么?以前听说是不用的..我读中学的時候老师说不用的..因爲limited liability...

不过之前有听说过很多老板走这个漏洞, 现在变成要向银行借钱?可以, 股东做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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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8-2012 07: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s24 发表于 13-8-2012 06:52 PM
是么?以前听说是不用的..我读中学的時候老师说不用的..因爲limited liability...

不过之前有听说过很多 ...

就是以前人太多跑這個漏洞。。才在 1996年的時候修改法令。。
不然我會一直說。。 80年代是發達的年代。。我生遲了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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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8-2012 08: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工,都是要一脚踢的,Iz不愿意,老板就会一脚把Iz踢飞咯!Iz.被欠的薪水还真是冻过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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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8-2012 10: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3-8-2012 06:46 PM
先後次序非常重要 ~!
你確定你是先辭職信之後才接到叫你馬上打包的信嗎 ??

对   我是先给辞职信   我也知道他可以提前结束我的notice period  然后薪水算到那天而已   这样我可以接受
可是现在他不是提前结束我的notice period   而是出一封layoff letter给我叫我滚 而且他还没有在信上签名 完全是不一样的东西
我也知道这些做老板的什么话都可以讲的   转来转去都ok   现在重点不是赔偿notice period的钱
而是我连基本的薪水都没拿到    再来他也没有帮我给EPF+Socso
连上个月的薪水单都没有给我    给我的薪水好像也不对
所以你的意思是   我就应该算了吗
本帖最后由 舞者小敏 于 13-8-2012 11:5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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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0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s24 发表于 13-8-2012 06:52 PM
是么?以前听说是不用的..我读中学的時候老师说不用的..因爲limited liability...

不过之前有听说过很多 ...

就是这个股东的 personal guarantee 把他/她们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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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0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3-8-2012 07:07 PM
就是以前人太多跑這個漏洞。。才在 1996年的時候修改法令。。
不然我會一直說。。 80年代是發達 ...

股東是需要負責 30% 債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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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02: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过了3天,那老板突然发了裁退信给我要我马上离开公司,信上写我态度有问题,没有工作之类的。。。重点是老板自己没有签名,而他却要我 acknowledge, 我不同意信上写的所以拒绝签名。。。

Employment Act 1955

During the period of notice, the employer can still terminate the services of an employee with immediate effect if the employee commits any act which justifies instant dismissal...所以那信写您的态度有问题,没有工作之类的。。。

您的 employment contract

During the probation period, either party can terminate this employment by giving to the other party two weeks's notice in writting or the payment of salary in lieu notice....

This term has legal binding on both 您 employee and employer 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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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06: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工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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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08: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舞者小敏 发表于 13-8-2012 10:25 PM
对   我是先给辞职信   我也知道他可以提前结束我的notice period  然后薪水算到那天而已   这样我可以接 ...

楼主你直接去劳工部找那里的pegawai询问意见吧。他们绝对能帮到你。我上个星期也是面对公司逼辞压力去见了他们,他们也给了很好的意见。
遇到有什么不明白不满意也可以当场讲出来他们会帮你的,劳工部多数是站在员工那边,不要犹豫,快去你家附近的劳工部吧。
不要在佳礼发帖问,多余+浪费时间。100个回复每个不一样的讲法80%半桶水都不懂会不会的给你意见等下你去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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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09: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50912cmea 发表于 14-8-2012 02:25 AM
股東是需要負責 30% 債務的。。。

當然需要啊。。 不然你以為當個股東老闆這樣容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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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舞者小敏 发表于 13-8-2012 10:25 PM
对   我是先给辞职信   我也知道他可以提前结束我的notice period  然后薪水算到那天而已   这样我可以接 ...

如果是你丟信再先的話。。
那麼你的薪水算到你老闆發那張 lay off notice 的日期是沒錯。。
反而你已經丟信了。。 你老闆也同意讓你提早走人了。。 那麼你又賴著不走還想拿薪水。。
喂。。 小子。。這個世界哪裡有這樣便宜的事情 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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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0: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可以交给劳工部去跟进,辛苦跑几次劳工部,好过你老板以后在会计界唱衰你,record花掉是很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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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ikapo7788 发表于 14-8-2012 10:10 AM
一切可以交给劳工部去跟进,辛苦跑几次劳工部,好过你老板以后在会计界唱衰你,record花掉是很不值得的。

(给劳工部去跟进), 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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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1: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便宜了那些人渣!我曾经也遭遇24小时被裁退(在那公司做了半年)。
最后投诉与获得赔偿两个月薪水。


当时找MTUC,SubangJaya 帮忙:
Peter 03-8024-2953

MTUC, Penang
Razak  012-579 8683

带齐所要信件对方会告诉你能或不能诉。
不必怕敢敢去!!!

过后找工一样没问题。
试想想,难道只有它才能唱衰你吗?不怕你唱衰它吗?因为根本都是它‘错’。 本帖最后由 HarvardChan 于 14-8-2012 11:4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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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rvardChan 发表于 14-8-2012 11:42 AM
别便宜了那些人渣!我曾经也遭遇24小时被裁退(在那公司做了半年)。
最后投诉与获得赔偿两个月薪水。
当 ...

你的想法太天真了。。

唱衰不唱衰的功效出自於那個唱衰人的勢力而定。。
一個有決定權的人物發佈出去的消息。。肯定比100個沒主權的人物喊到喉嚨破更有效。。
畢竟。。 你永遠記得一點就好。。權力不是在樓主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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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1: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ikapo7788 发表于 14-8-2012 10:10 AM
一切可以交给劳工部去跟进,辛苦跑几次劳工部,好过你老板以后在会计界唱衰你,record花掉是很不值得的。

你想害 LZ 永不翻身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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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1: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4-8-2012 11:45 AM
你的想法太天真了。。

唱衰不唱衰的功效出自於那個唱衰人的勢力而定。。

看来你也太怕事了吧!
还是那公司的老板跟你很熟?
如果说Record花不花掉,在收到裁退信的那一刻以被对方刮花了。
公道一定要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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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arvardChan 发表于 14-8-2012 11:58 AM
看来你也太怕事了吧!
还是那公司的老板跟你很熟?
如果说Record花不花掉,在收到裁退信的那一刻以被对 ...

他不是怕事,他是當老闆吧?
應該站在老闆角度去滿足自己最大利益那種,所以對他來説這樣做是合理的,但事實上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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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2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4-8-2012 11:46 AM
你想害 LZ 永不翻身喔 ??

傻的,傻人说傻话... 回家睡觉吧在这边胡乱吹水.... 找到劳工部帮忙个个打工子101%都能拿回公道的.
翻不了生?? 上了劳工部法院雇主败诉谁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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