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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双面人

再谈「白马非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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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12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神凤 于 13-3-2012 05:46 PM 编辑
垂帘听政,在这楼里,各位可以体会的到。
原来,慈禧太后精神也会重现各位眼前,遥控其傀儡为她办事,所谓 ...
双面人 发表于 13-3-2012 05:35 PM


你是在说OPO 和神凤吗?如是,你就完全错了。也请你以后别在为经证实,自己自以为是就乱鸟,别太主观,客观些
OPO根本就没有来这里,神凤引用OPO的解说,是之前OPO在短讯神凤解释三段论时解释给神凤听的。
神凤之所以会注明是OPO的解说,是神凤根本没有这个造诣,对三段论还处于懂与不懂间,不想让人以为神凤懂。

如果不是影射神凤/OPO的话,那么,神凤就是多心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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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12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双面人 于 13-3-2012 06:02 PM 编辑

「是」在语文诠释学上,是等于等同或小过的意思。
举例:小明是小明的爸爸的孩子。
但是不是代表小明是小明爸爸惟一的孩子?有可能而已,未必如此。
结果,结论不够精确,不能「必然」的反映出,小明就是小明爸爸的惟一孩子。
局限性的问题,根本就是bullshit.

小明不是小华,(在认知上,我们知道他们两兄弟)
小华是a的孩子
所以,小明不是a的孩子?

结论,小明不是a的孩子,至于小明是不是a的孩子,则无法结论?
看到这样的学术推理,你会头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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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12 05: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在语文诠释学上,是等于等同或小过的意思。
举例:小明是小明的爸爸的孩子。
但是不是代表小明是小 ...
双面人 发表于 13-3-2012 05:51 PM



    唉,如果你真的认为OPO的局限性是废话,何不直接邀请他来,辩个痛快?在这里开贴,他没看不见,未必看见,你要如何讲,他都没有来反驳,只有你讲。

OPO的局限性解释,也引用了运动员的例子,解释了黑马白马论的不合逻辑之处,也合情合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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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12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如果你真的认为OPO的局限性是废话,何不直接邀请他来,辩个痛快?在这里开贴,他没看不见,未 ...
神凤 发表于 13-3-2012 05:57 PM



    有你这个25仔在,何须我邀请他?
这功劳,非你莫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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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12 06: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明不是小华,(在认知上,我们知道他们两兄弟)
小华是a的孩子
所以,小明不是a的孩子?

结论,小明不是a的孩子,至于小明是不是a的孩子,则无法结论?
看到这样的学术推理,你会头大吗?


双面人 发表于 13-3-2012 05:51 PM


神凤看了,和OPO的有分别。分别在于没有分明的颜色来说明aa的分别。你更没有在之前说明了aa的分别。OPO则有,他有注明的分别。
(小明不是a的孩子,至于小明是不是a的孩子,则无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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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12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你这个25仔在,何须我邀请他?
这功劳,非你莫属矣~
双面人 发表于 13-3-2012 06:05 PM

原来你真的那么在意,之前已经说完要说的,神凤在这里也不在解释。
那好,你的意思是,要神凤叫OPO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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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12 06: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13-3-2012 06:42 PM 编辑
色盲哥的回覆在153#,请去哪里看看
双面人 发表于 13-3-2012 11:15 AM


我看了OPO在153#的论述。他的论述犯了错误。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696758&extra=&page=7
第一条: 白马非黑马。 用两个不同颜色,双方分开的圆圈来表示黑马不是白马,没问题!

第二条: 黑马是马。 表示马的大圆圈包括黑马小圆圈,这个表述就有问题。这样的表示应该为 黑马属于马类,而不是黑马等于马。
                ×× 假如黑马 = 马, 那么黑马圆圈和马一样大,相互重叠。××

第二条,应该改成黑马属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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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12 10: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OPO在153#的论述。他的论述犯了错误。

第一条: 白马非黑马。 用两个不同颜色,双方分开的圆圈 ...
素还真 发表于 13-3-2012 06:27 PM



   素大哥,任何错误都逃不过你的法眼
opo说,「 无论如何,俺并不需要你口服。。大家看得懂就好。。」
三碗水煮成一碗水的文字汤,原来是要倒掉的
文以载道,正常。opo的却是色以载道,原来是需要倒掉,不可口服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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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12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你真的那么在意,之前已经说完要说的,神凤在这里也不在解释。
那好,你的意思是,要神凤叫OPO来?
神凤 发表于 13-3-2012 06:11 PM



    lu sukak,你要怎么就怎么,我无权阻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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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12 10: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凤看了,和OPO的有分别。分别在于没有分明的颜色来说明a和a的分别。你更没有在之前说明了a和a的分别。 ...
神凤 发表于 13-3-2012 06:09 PM



    文以载道,文以载道!
你需要我讲几次才明白?
上别的颜色只是拥有 highlight 注意的含义而已,不能出现其他的意义的,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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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2 09: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以载道,文以载道!
你需要我讲几次才明白?
上别的颜色只是拥有 highlight 注意的含义而已,不能出现其他的意义的 ...
双面人 发表于 13-3-2012 10:46 PM



   神凤不很明白你在讲什么。。。
OPO有注释说是染黑的马。这还不明白吗?
为什么神凤及向你解释的那个朋友看得出来呢?

lu sukak,你要怎么就怎么,我无权阻拦你。
双面人 发表于 13-3-2012 10:40 PM


那好,那就光明正大的公平辩论交流吧。
神凤就去通知他,至于他要不要来,很难讲。上次神凤纯为看热闹的心态告诉他那个贴子时,他没兴趣来,到神凤说另类探讨时,他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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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2 09: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OPO在153#的论述。他的论述犯了错误。

第一条: 白马非黑马。 用两个不同颜色,双方分开的圆圈 ...

×× 假如黑马 = 马, 那么黑马圆圈和马一样大,相互重叠。××
第二条,应该改成黑马属于马。


素还真 发表于 13-3-2012 06:27 PM


蓝色的,黑马圆圈小于马,应该是他在解说正常的黑马与马的关系。

紫色的,他用“黑马是马”,应该是照抄神凤给的原文,他在解释原文与罗辑三段论的问题。。。

但这些,应该是其次,是表达能力及文学句子用法的关系,毕竟神凤弄懂他的解释。。。
(他在短讯的第一个解释,更鸟,神凤看了更

神凤比较感兴趣的,是OPO内里的理论,这方面,素老大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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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2 10: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看了。

对坚持不承认俺用颜色做出区分所做出的解释,
而坚持只以文字来看俺解说的,俺没话说了。。
毕竟,跟色盲谈颜色在presentation的重要性,转换颜色的意义,是很残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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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2 10: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PO 于 14-3-2012 11:22 AM 编辑
我看了OPO在153#的论述。他的论述犯了错误。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696758&extra=&page=7
第一条: 白马非黑马。 用两个不同颜色,双方分开的圆圈来表示黑马不是白马,没问题!

第二条: 黑马是马。 表示马的大圆圈包括黑马小圆圈,这个表述就有问题。这样的表示应该为 黑马属于马类,而不是黑马等于马。
                ×× 假如黑马 = 马, 那么黑马圆圈和马一样大,相互重叠。××

第二条,应该改成黑马属于马。
素还真 发表于 13-3-2012 06:27 PM


条件1: 白马 非 黑马
条件2: 黑马 是 马
结论:白马非马


是题目。鸟人(神凤)的要求是:用三段论来解这个题目的问题所在。。

你讲的,完全对。。你所说的“犯了错误”,完全就是主题的错误所在。也就是破题的关键。

是,可以代表属于,不一定要代表等于。。这是问题所在。

如果不用三段论,这个解释应该是最直接简单的。

只不过俺不能更改主题,又局限在用三段论来解释。才长篇大论的。。。
如俺之前说过,很多时候,用 学术 来解释,比用 常识 来解释困难很多。。


你若说“白马是马“,争论空间还是有的。
唯有说“白马非马,白马是一种白色的马”,那就毫无争议。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13-3-2012 01:36 PM

红色的,不就是公孙龙的论调吗?
他掀起了整个《白馬論》,争议了好些年,哪还会毫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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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3-2012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双面人 于 14-3-2012 11:33 AM 编辑
来了,看了。

对坚持不承认俺用颜色做出区分所做出的解释,
而坚持只以文字来看俺解说的,俺没话说了。 ...
OPO 发表于 14-3-2012 10:02 AM



    那么说来,「文以载道」是残缺或不能够呈现完整的表达方式了?
广播员的语言新闻报导也是因为语言没有颜色而导致资讯传达出现听众理解有所差误?
换句话说,「百科全书」因为没有上色,其重要的讯息就不能完全表达出来?
那么,手语岂不是要拿颜色画在手指上,才可以传达完整讯息?
色盲哥,就以新洲日报来说,报纸的新闻标题每一段都有几个颜色,请问,其重要性是什么?其意义是什么?可以分辨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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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3-2012 1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人由于不善于表达,所以藉口多多,赖局限啦,赖限制啦,赖这个那个的,还要用到颜色来区别不同的马。
这么差劲的表达思想能力,怎么还敢来质疑我分辨颜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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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3-2012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请翻开报纸,里面有五颜六色的标题,请问,哪些颜色 present 出什么意义?区别些什么?
报纸标题的颜色presentation 的重要性是什么?转换颜色的意义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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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2 1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双面人

图画,照片,影片,录音等等等。。
都能补充文字上的不足,甚至可以完全取代纯文字的记载法。。

坚持以纯文字的「文以载道」,    OUT 很久了。。

字体大小,颜色,字形,animation,图画等等等视觉效果,
能让presentation生动些,有助于让观看者更容易吸收。

毕竟,咱们已经不是活在打字机,墨汁纯黑的时代了。。

请麻烦放下古代,来到现代。与时并进。。

你要活在上古时代也行,但请别说
“上别的颜色只是拥有 highlight 注意的含义而已,不能出现其他的意义的,明白吗~“
这种笑话。。因为,很明显,不懂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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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3-2012 11: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还不是很明白,既然他说了因为前提的局限性造成无法断定白马是否是马,所以就认为白马非马??? ...
bashlyner 发表于 13-3-2012 01:26 PM



    先生,看了opo的解释,你会有什么感想?
会不会觉得逻辑三段论只是一种脱离现实的不实际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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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3-2012 1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双面人

图画,照片,影片,录音等等等。。
都能补充文字上的不足,甚至可以完全取代纯文字的记载 ...
OPO 发表于 14-3-2012 11:56 AM



    那么,请问劳工法令,宪法,刑事法典,通通都out了?
Hire purchase agreement, S and P agreement 通通都是不足的纯文字agreement ?
图画,照片,影片,录音等等等可以代替HP和S and P agreement 里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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