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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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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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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kin真的很过分
ivan6003 发表于 27-2-2012 01:23 PM 
他怎么过份是一回事...
只是版主是杀疯了?
我转载的某篇娱乐新闻,有提到豆花妹的,都无故被删除...
难道真的就这么极端?还是纯粹误会一场?或是把我当分身了?
短消息版主,却又没给予解释(或许还需要再等?还是最后不了了之?)
让我们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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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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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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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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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刪帖了事
就當作是對事情做了個交待??
iLLkiD 发表于 27-2-2012 02:56 PM 
凡是有提到豆花妹的帖子都删掉?!
是什么意思...
有的可不是分身贴的咧!
再者有的是新闻、是分享,不是捣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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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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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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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沒用啊又不是我刪的
娛樂BZ的辦事方針不是我這種普通人可以了解的
iLLkiD 发表于 27-2-2012 03:21 PM 
就像我的某篇新闻帖,无缘无故被删除
我短消息了版主,却又没解释
只要含有豆花妹就一定捣蛋?
这也太乱来了吧?
希望只是误会一场
否则真的会对娱乐版失去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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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8: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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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 vinsion
vinsion网友, 娱乐版主并非针对, 而是因为piskin网友一直注册分身严重发放有关豆花妹的新闻企图洗版. 所以一律有关豆花妹的新闻都是一律禁止.
以后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pm我.
我承诺肯定会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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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08: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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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很抱歉迟来执行管理. 刚上线已收到200多份有关豆花妹主题的投诉报告
已经立即进行处理. 小弟我这两天无法上线, 在此我向大家说声抱歉迟来处理.
基于有关豆花妹的事宜, 我在这里向大家汇报
由于piskin网友在这几个月头来已经注册超过10个分身来发放豆花妹主题
所有他的分身已经给予永久禁止. 他所发的主题已经移走.
但是此人非常固执, 依然不断的注册分身, 目前的情况我唯有见一个砍一个ID.
目前我已经向论坛网管呈报及申请永久禁言piskin的ID.
如果任何网友有好建议也可以在此发表以保持娱乐版不被豆花妹主题污染.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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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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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ssl 于 28-2-2012 12:50 AM 编辑
我來補充一點
前面網友有提過之前有版主說過會商量如何對付豆花帖
這裡就公開我們之前所採取過的行動:
第一步:
我私下PM Piskin網友 問他是否有意願到‘粉絲區’開豆花妹的專帖, 這樣他可以在哪裡大量的發佈豆花妹相關的新聞,可是他拒絕了我
第二步:
我們就採取關閉帖子/扣分的制度來軟性警告他不可大量的開豆花妹主題,
就從這個時候開始 他的分身就不斷出現來洗版
最後一步:
我們決定採取凡是豆花妹的帖子就一律刪除 & 扣分/禁言
或許這樣對其他豆花妹的粉絲很不公平
不過這是我們版主所能想像出來的唯一方法
會員提供的解決方法:
(1) 永久Ban IP > 這個並不能完全杜絕他開分身,畢竟我們的IP大多數是Dynamic的
(2) 扣分 & 警告 > 執行著
(3) 刪貼 > 執行著
上面這些方法是暫時我們所能執行的措施
希望能長期見效
另外 他的分身也時常在凌晨的時間大量開貼/回覆洗版
這一點實在讓我們很頭痛
不過無法第一時間處理問題帖子的確是版主們的不對
這一點真的要對大家說聲對不起
傑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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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1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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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Mac ban他吗?
网管应该做得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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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2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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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让一些时常在线又有正义感责任感的网友充当临时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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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3: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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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版主为了省麻烦而被逼牺牲无辜的话,说真的...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就像一个人很恶意地在花园种满了仙人掌,危害到其他人的安全
可是当又有其他人只是种了一小盆,却一样被对付,没情讲
这般行为,未免太野蛮了?难道爱仙人掌的就一定是坏人吗?
尤其对于不知情者,又没收到合理的解释,被当作罪犯般对待...
将心比心吧!换成是自己惨遭这般遭遇的话,无所谓吗?乖乖接受吗?
这样的制度,简直就是不在乎他人的用心跟感受嘛~ 不是吗?
一人做事一人担...其他会员没必要为了某某的错误而负责任...
我相信作为一个懂得分辨是非黑白的版主,肯定有能力审核所有帖子
因此我会捍卫属于我的权益到底~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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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4: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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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vinsion
vinsion网友, 娱乐版主并非针对, 而是因为piskin网友一直注册分身严重发放有关豆花妹的新 ...
evo_ce9a 发表于 27-2-2012 08:10 PM 
你所说的是新版规吗?还是先斩后奏呢?
当然,我固然相信版主所做的肯定都是为了“非常娱乐”好
只是关于删除我的帖子,没原因也就算了!
我亲自短消息询问执行版主,难道就不可以给予解释?
还是版主本身都自觉难以解释清楚,所以宁可选择逃避?
要是我没过来此帖,我的委屈就不了了之?
我不知为何一个滋事者被判死刑,需要其他人来陪葬
可恶的是分享豆花妹者?还是不断违规的会员?
今天是我倒霉,明天可能还会有更多人倒霉的...
久而久之,这做法迟早会变成一个问题...不容忽视的问题
毕竟豆花妹是明星,很难保证完全不会再有其他会员提起的
只要谁提,谁就该死...哪怕是冤枉死,只怪版主别无选择?
我希望拥有的是一个公平的分享平台,并且珍惜每位会员的存在价值
真的没其他办法了?非这么决定不可?宁可杀错,都不要放过?
万一将来有人用安心亚捣蛋,那就要一律禁安心亚吗? 以此类推?
对于我被处决的理由,个人觉得是很牵强的...
不过我并不会因此而要跟管理层过意不去,只求你们所采取的行动还可以再商讨商讨
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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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8: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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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8: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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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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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8: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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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贴都挖出来洗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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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8: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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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vinsion
你去‘粉絲區’開豆花妹的專帖不就没事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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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8: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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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vinsion
两个版主不都在这里解释了吗?
既然你已经在这里公开问,他们这里回应了就没必要再短消息回应一次吧。。
俺同意,豆花妹是无辜的。不应该因为其他人犯错而伤及无辜。
俺希望你能理解,对付一个不断开不同的分身来搞事的网友的确是有难度的。。
分辨工作不简单。。君不见,网友几乎看到豆花妹的帖就回按报告了。。
对于出错,还请见谅。
为了平衡版主的难度和网友的权益起见,建议版主在粉丝区为豆花妹开个楼
(如果还没有的话,如已有,请这里提供链接)
以后删除就用以“请集中到粉丝区讨论”为理由。
网友有个去处,版主也减轻难度。不知大家能否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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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2 08: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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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vinsion
两个版主不都在这里解释了吗?
既然你已经在这里公开问,他们这里回应了就没必要再短消息 ...
OPO 发表于 28-2-2012 08:24 AM 
这位超级版主,当务之急
能不能先请你到娱乐版看看
那个脑残又来洗版了
而且速度比蝗虫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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