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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1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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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coutfai
“一个人倾力追求生存(survivor),应该算是健康的吧?”
倾力追求生存则“太执着” ...
Korekawa 发表于 22-12-2011 09:57 PM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想询问你对两个案例的看法。
对于The Queen v. Dudley and Stephens和Joe Simpson and Simon Yates 1985 climbing accident的事例里,杀人求生的那两个先生,以及割绳的那位,因为太执着于求生,所以可以算是错的吗?
突然想到,万一涉及的事情,是跟“健康”无关的,这样怎么办呢?
比如说,“杀一千救一万” 的想法,运用“健康”逻辑来判断,应该定位对或错呢?还是呈现模稜兩可无法下结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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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1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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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Scoutfai
对于第一个案例:
从长远来看,杀人是错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法律规定的文明社会里,
也许这个人能因杀人而生存下来,但如果他的余生是在监狱里度过,那岂不是生不如死?
个人认为:对的行为必定是有利于长期的。
至于第二个案例:
“杀一千救一万”
要看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是穷凶极恶的犯人,如果是敌国的军队,那就是正确的行为。
试问让一千个强奸犯、杀人犯在KL里到处走,和让他们关在监狱里免得为祸人间,你会怎么选择?
让敌人的军队杀了你的父母,强暴你的妻子,虐待你的儿女,或者站起来保家卫国,你又会怎么选择?
我觉得对的行为或思想不在于“健康” 或 “不健康”,而是那个“更”健康。
对于模棱两可的事,取其“更健康”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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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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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对错可以用法律和道德/宗教教育来判断,而这两者都是相辅相成的,也存在着灰色地带,如果要说靠什么来 ...
bashlyner 发表于 22-12-2011 10:37 PM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方法跟以上依据法律的相似,但多了道德/宗教教育。确实很多人都是遵从着被教下的道德观行使判定。
可是说到用被教下的道德来判断,就如我在第一帖提出的,接下来就是问这道德是怎么来的。通常人都是被教导这样那样的行为或想法是错的对的,教导的可以是父母家人学校长辈等等。可是人们还是可以问这些教导者的道德观又是怎么来的。就这样一直追究下去,总会去到一个阶段第一个提出此种主张的人,而这个人是以什么方法(或原因啦,其实他的原因也可以是变成方法了)判断这样的主张是对,然后以什么论据说服其他人接受?
"如果要说靠什么来判断,那么就肯定是靠自己来判断啦"
阁下认为到难以判定的时候就自己判断,我可以说成是个人直觉吗?就好像,我觉得是对(或错)的,所以它是对(或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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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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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Korekawa
社会的腐败就是人类太依赖法律来解决道德问题!
A杀了B。法律就会杀掉A。
A的后代结果产生大量不良情绪。如,恨、羞耻、妒忌等。。。(这是很直烂会发生的。。。)
B的后代也产生大量不良情绪。
而,这不良情绪就会像癌细胞酱扩散到人类社会每个角落。。。(社会就是酱而腐败的,corrupted。。。)
基本上,法律除了泄恨,并没做了什么解除不良情绪的动作。。。
人类从来没有在“为什么”A会杀B的行为作出总结,并尝试找出方案如何prevent。。。(至少努力。。。)
人类也从来没有主张要求A祈求B后代的原谅。。。
(就酱杀掉A,就解决了全部问题酱。。。至少宗教界总该辅导吓AB后代的情绪吧。。。)
(烂后,莫名其妙的色即是空或者球神原谅~关色什么事?关神什么事?)
(人类应该:一人做事一人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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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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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Scoutfai
这个问题找答案就像:
不懂喵喵穿这件衣服,用数学算出来,好看吗?
红色与蓝色,逻辑上,衬吗?
判定一个行为或想法【感性】
是对或错?【理性】
是对或错?本质上只能对付那些理性策划犯罪!
既烂是理性策划犯罪,当烂是让你没办法捉到其辫子的啦~
所以,人类的法律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的。。。
普遍上,能被抓的通常是没有预谋的外行犯罪。。。
没有人会吃饱没事去犯罪的。。。
所以,外行犯罪一定是情绪失控。。。
所以,
判定一个行为或想法【感性】
是对或错?【理性】
换句话说,法律是拿来打死那些没办法控制情绪的笨蛋。。。
并且,警戒他人。或难听点:杀鸡儆猴。。。。
要解这问题,就必须以情绪解情绪。。。
换句话说:要如何判定一个行为或想法是对或错只有一个法子:
一个行为或想法的背后情绪是什么?
对方的背后情绪是什么?
如果,此事与第三者无关,两者的情绪可以平衡就是对。
如果,超过三个人,务必找到N者的情绪都可以平衡的方法,除非某某可以妥协。。。才叫对。。。
基本上,那个叫乌托邦。。。
因为,现金社会没有那么多美国时间。。。
因为要世界末日了。。。
所以,只好末日前,能多得罪几个人就几个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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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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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coutfai 于 23-12-2011 01:35 AM 编辑
回复 Scoutfai
对于第一个案例:
从长远来看,杀人是错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法律规定的文明社会里,
...
Korekawa 发表于 22-12-2011 11:40 PM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从你的回复得到的讯息是(有误请纠正)阁下认为在The Queen v. Dudley and Stephens 和 Joe Simpson and Simon Yates 1985 climbing accident 这两个事件里,杀人的那两个男人(前者的案例)和 割绳索的男人 (后者的案例)的行为都是错的,因为他们的行为导致长期“健康”的牺牲。而这里指的“健康”牺牲是心态不健康,因为事发后即使获救也需长期在监牢度过,情绪受创伤。
在前者的案例,确实那两个男人最后有被定罪和被罚做一些劳动(不是牢狱)。而后者的案例,那个男人却是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处分的。
我可不可以解读阁下第一段的意思为,只要不必牺牲长期利益(健康),他们所做的行为就是对的。不必牺牲就是指不必受牢狱之灾。
现在你知道了后者案例在真实世界里是没有受到法律处分,你会不会认为他的行为(割绳索)是对的呢?
哦,其实在这个“杀一千救一万”的这一方面,我本来是指那“一千”也是跟“一万”的同样价值(不是指“一千"的是罪犯,”一万“的是良民)。因为若一方是贬义的群体,另一方是褒义的群体,那个决定是蛮容易做的,所以我想探讨当两面都是同贬同褒不相上下的时候,那个决定要怎么做?或许来个例子会比较好叙述。就拿飞机劫持事件吧。如果一架飞机被认为被用来做911式的武器,美国军方被允许用导弹射落这家飞机,即使里面载有自己国民的乘客,典型的杀天上的好人救地上更多的好人。
阁下请别误会,我不是说《“一千"的是罪犯,”一万“的是良民》的情况不需讨论,它也是具备被讨论的价值。
我觉得你的”健康“论有一点utilitarianism的影子,不过utilitarianism讲的是maximize collective utility,你的是maximize健康。就好像你们的用词不同,但内容相似。你有接触过utilitarianism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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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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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coutfai
要解这问题,就必须以情绪解情绪。。。
换句话说:要如何判定一个行为或想法是对或错只有一个法子:
一个行为或想法的背后情绪是什么?
对方的背后情绪是什么?
如果,此事与第三者无关,两者的情绪可以平衡就是对。
如果,超过三个人,务必找到N者的情绪都可以平衡的方法,除非某某可以妥协。。。才叫对。。。
贾 发表于 23-12-2011 12:26 AM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不可以摘要你的方法为:
要判定一个行为或想法是对或错,是根据:
1)如果后果是只影响自己的,怎样做都可以对。
2)如果后果是影响到别人的,则要被涉及者的情绪不被冒犯侵害,就是对,否则,就是错
可以这样概述你的观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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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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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错”这个两字是人类发明的。除了人类以外,根本没有对与错的存在。
打从开始不需对错太阳依然从东升西落,循环不息。既然对与错是人类发明的,若要
定义它的话,只要任何行为或想法能帮助人类,令其满足的话那就是对的,反之则是
错的。
上面说到‘对’与‘错’的由来,这段就说说现在谁在掌控着对与错。在这弱肉强食
的世界,只要是强的一方就是对的一方,弱的一方就是错的一方。这句话是合符逻辑
的,但前提是必须要从宏观的出发点去观察。拿个例子来说,某甲比某乙强,甲把乙
打伤了。甲就是对的一方吗?并不,事情还没有结束,乙会利用另一股力量‘法律’
来与甲对抗,如果甲的力量不如法律机构,那甲就算是错的一方。现在说回到底是谁
掌控着对与错?答案当然是最强的一方,谁是最强?目前是得到大多数人民投票并予
之拥有最强军火的一方。
最后对我个人来说,对我目前和长远也有帮助,满足的行为或东西就是‘对’的。而能
有效左右对与错的就是力量的强弱。所谓人,其实就是一个行动宇宙。每个人都是一
个小宇宙,仿如宇宙自己看见自己,宇宙开始思想了。从这个意义去面对‘对与错’
或许又是另一番答案了。这就是人类的神奇之处。个人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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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4: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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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论语,孔子的哲学论。长知识了。
这样,如果“目的”伟大,“结果”也帮到某些人,依据你的观点 ...
Scoutfai 发表于 22-12-2011 08:23 P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如你比例;
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 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媽媽用盲人弱點,幫到自己所要目地,你認為對嗎?
媽媽"视其所以">因孩子餓,利用盲人弱點>"观其所由",媽媽最後不了了之,達到目地走了>"察其 所安";怎么說是對呢?"人焉廋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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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8: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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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贾
"社会的腐败就是人类太依赖法律来解决道德问题!"
反过也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社会的腐败,所以才需要法律来约束人类的道德问题。
如果道德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那中国就不会因儒家文化而衰退、战败于他国。
反观法律也是有其缺陷,秦朝法治社会的严厉酷刑也行不通。
提倡法律和道德都很重要。。没有法律,那么每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还不世界大乱?
另外,知不等于行。就算你知道这个行为在道德上是对的,当它牵扯到你自身的利益时,你就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从行为经济学上可以读到,人是不理智的。(Behavioral Economic)
我本身也体会到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还是会偶尔吃一下零食、熬夜,虽然知道这是不健康的)
用道德来约束人类行为的其中一个前提是只要人知道什么是对(道德/健康)的,他们就会去做。
(但人是不理智的,因此这个观点不成立)
总的来说,提倡法律和道德都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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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8: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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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orekawa 于 23-12-2011 09:00 AM 编辑
回复 26# Scoutfai
伊索说过一鸟在手胜过二鸟在林。
又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如果我已经到了位高权重,必须为百姓做出那样的抉择,
与其让“一万一千个人”死去,我会厚葬那一千个人。
损失是难免的。对我而言,这还是对的选择。
这个选择的影响在于人际的健康。心态(只要我认为是对的)、财务和身体不受影响。
至于人际的健康,骂名是必定的。但还是会有人支持我这个决定(那即将死亡的1万人,甚至是那1千人也支持这个决定,或许他们有儿女在那一万人里头)。
如果让那一万一千人死去,这影响的不单只是人际的健康,还有心态的健康(因为我做了自己人认为是错的事)。
在现实生活,损失是在所难免的,问题是哪个能把伤害降得最低。
呵呵、我是Utilitarian的行动,Agnostic的思想。
在我骨子里,逻辑本身就有矛盾,没有人可以用逻辑证明任何物理以外的事物,包括道德、和你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
对于”绝对“正确的选择,我保持不可知论。但是当我必须行动时,我会以Utilitarian的方式看那一样是Healthier/Happier。
Utilitarian既然是”相对“正确的选择,一定会有所争议。
但总比无意义的思考”绝对“来得好。
除非这个世界真的有上帝,不然”绝对“的正确选择是不存在的。
除了相对本身,一切都是相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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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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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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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 Korekawa
"社会的腐败就是人类太依赖法律来解决道德问题!"
弄清楚!
妈妈说:“表吃太饱!”
孩子骂:“没有吃不就饿死~!”
喵:“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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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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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 贾
你没看完我说的话吧。。法律和道德一样重要。。缺一不可。。
就像秦国法家和中国历代的儒家思想。。= = 知不等于行。。。麻烦你看看我刚才回复你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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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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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贾
"社会的腐败就是人类太依赖法律来解决道德问题!"
反过也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社会的腐败 ...
Korekawa 发表于 23-12-2011 08:26 A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唔,如果文不對題,放下法律或道德觀等等,說戰爭。
叫化會首推古代成吉思漢,秦始王,近代 阿道夫·希特勒,越殘忍無性越好,越霸道越無理越好,'宁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心態。
現今,講戰爭,誰戰器強誰就胜戰高嘛…看近年強國要戰,就算聯合國反對也只是靠邊站。
如果叫愛因斯旦上戰場,他肯定第一個逃兵,他都不主張或反對戰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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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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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coutfai
贾 发表于 23-12-2011 11:24 AM ![](http://cforum6.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请问是不是卡帖,还是这空白的回复就是你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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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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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贾 于 23-12-2011 12:58 PM 编辑
回复 30# Korekawa
paisei~刚刚恶搞~
喵喵的概念可以从#28的狱兄得知,基本上,大同小异。。。
反过也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社会的腐败,所以才需要法律来约束人类的道德问题。
如果道德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那中国就不会因儒家文化而衰退、战败于他国。
反观法律也是有其缺陷,秦朝法治社会的严厉酷刑也行不通。
这里,你也认同法律不是长期的解决方法。。。
提倡法律和道德都很重要。。没有法律,那么每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还不世界大乱?
请问在家看A片,何乱之有?
喵也喵过重点在:involvement是不是超过两个人。。。
上一贴打到半死不见去 ,得空再打。。。
另外,知不等于行。就算你知道这个行为在道德上是对的,当它牵扯到你自身的利益时,你就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从行为经济学上可以读到,人是不理智的。(Behavioral Economic)
我本身也体会到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还是会偶尔吃一下零食、熬夜,虽然知道这是不健康的)
用道德来约束人类行为的其中一个前提是只要人知道什么是对(道德/健康)的,他们就会去做。
(但人是不理智的,因此这个观点不成立)
说到重点了!
问题在:为什么?
这里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源!
人是不理智,因为人有感觉!
就同喵之前所提。
喵们尝试以理性来解决感性问题。。。
方向完完全全的错误!
失败是理所当烂的!
总的来说,提倡法律和道德都是必要的。
是必要,但不是必定!
如,汽车是必要,不是必定!空气是必定!
K应该也是一劳永逸的支持者吧。。。
K也时常强调长期性来解决问题。。。
喵实在看不懂法律到底有何长期效果?
如果杀人可以解决问题。以暴制暴也算是长期效果。。。
不如,喵们回到奴隶制,
大家一起当奴隶,生命让专制皇帝决定就算了。。。不用那么烦。。。是吗?
就是不行!因为喵们有身为人类的尊严!!
烂后,尊严是什么来的?
是感性表现的一种!
再重覆一次,(除了智慧型犯罪,这个,法律只抓不到1%)
人会犯罪都是因为情绪的失控!
喵再再强调一次,
为什么使用法律那么久,人类从不研究如何控制我们的情绪。(监狱有那么多live example,人类有那么多心理学家。。。)
今天人类已经发明了可以让人类死一百次的武器,但控制情绪的方法却那么渺小!
原因很简单。
发明了可以让人类死一百次的武器很赚钱!
发明了可以控制情绪的方法很亏钱!
所以,全部心理医生都躲在房间里面叫有钱人睡觉收钱。。。
所以,继续吧~
继续提倡以暴制暴的法律和自慰型道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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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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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Korekawa
PS:喵也不谈道德!道德基本上只能自欺欺人!教的人都办不到啦~!道德与法律基本上是abang adik来的。。。
喵要喵的是情绪处理!
这个才是一切的原点!
因为喵们是“人”!不是电脑!给command就干!
“人”是喜欢才干的!
不喜欢就随便干!
有时候不干!
明明知道这个问题了,还有继续给command(俗称道德法律)?
这不叫对错咯,
叫愚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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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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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如果楼主要探讨的是如何判断自己所作所为是对或错的话,叫化所提的论语已经很完整的解答了,再多的例子都可以根据孔子的论点来解。反而我想知道楼主为何那么介意对或错呢?在哲学的探讨里面,对或错是很少人去理会的,多注重于行或不行(work or not wor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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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1 0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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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孔子說:
「看人,先看他待人處世;觀察他的言行舉止的內涵;
然後察看他的心是不是平心靜氣、心安理得。
如此去觀察這個人,虛偽的人怎能掩藏得住呢?
這個人的品德好壞、真假怎能遮蓋得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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