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1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的话,他们有权利不给的...怎么多等一个月也不行呢?
devilsroad 发表于 28-11-2011 10:40 AM 
嗯因为一些私人原因咯。。。其实如果真的不给我也没办法。。只是想说如果可以拿到就更好咯。。。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1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2个月notice,做到一月中,我的公司凡是辞职的员工, 神马都是浮云。
我们的员工手册如下:
...
701ihsayah 发表于 28-11-2011 11:08 AM 
不过我的letter没有说一旦辞职就不能拿喔。。只是如果不是under employment直到12月尾才不能拿咯。。。就是不明白所谓under employment是不是包括termination notice咯。。。 |
|
|
|
|
|
|
|
发表于 28-11-2011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的letter没有说一旦辞职就不能拿喔。。只是如果不是under employment直到12月尾才不能拿咯。。 ...
minami 发表于 28-11-2011 11:17 AM 
多数是冻过水 ,你可以去打听下有没有案例,问senior或是manager不过最好还是去问HR。 |
|
|
|
|
|
|
|
发表于 28-11-2011 1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的Appointment Letter里没有好像#19楼提到的Clause,那是可以争论的。如果要保险,最好去政府部门走一趟,如果我没搞错,政府有两个部门,一个是负责比较低薪金的个案(好像是劳工部,负责RM1500以下的),另一个是负责比较高薪金的个案(好像是人力资源部,负责RM1500以上的)。去那边询问你的个案,看看你有多大的争论胜算。
要明白,当你给了Notice,你依然是Under Employment,因为Resignation还没生效,而且你是根据Appointment Letter serving 2 months notice。最好先问政府部门,才问公司,不然打草惊蛇。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1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是冻过水,你可以去打听下有没有案例,问senior或是manager不过最好还是去问HR。
701ihsayah 发表于 28-11-2011 11:25 AM 
嗯咯也有打算要问HR的。。。如果没有办法之下。。。TT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1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的Appointment Letter里没有好像#19楼提到的Clause,那是可以争论的。如果要保险,最好去政府部门走 ...
IMResources 发表于 28-11-2011 11:48 AM 
谢谢大大。。。我的letter的确没有说一旦resign就不能拿那第13个月粮。只是说只有under employment到12月尾才能拿到。。。所以我才不懂我的case是能不能咯。请问大大你说的部门是在什么地方的呢?或许有没有他的网址呢?谢谢哦。 |
|
|
|
|
|
|
|
发表于 28-11-2011 1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的Appointment Letter里没有好像#19楼提到的Clause,那是可以争论的。如果要保险,最好去政府部门走 ...最好先问政府部门,才问公司,不然打草惊蛇。
IMResources 发表于 28-11-2011 11:48 
傻的,直接问公司咯,有什么好打草惊蛇的... |
|
|
|
|
|
|
|
发表于 28-11-2011 1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during termination notice的那两个月我是否已经不算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了啊?如果说一辞职就已经不是 ...
minami 发表于 28-11-2011 11:13 AM 
有是有的 argue.. 不過。。重點是。。13th month salary 不是在勞工法令的保護範圍內。。
所以我才說。。給你是人情。。不給你也不能怎樣。。。
別動不動就想那個 right.. 你跟人打工。。你的基本 right 就是勞工法。。
以外的都是人情 and 福利而已。。
都搞不懂自己的地位。。 zz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是有的 argue.. 不過。。重點是。。13th month salary 不是在勞工法令的保護範圍內。。
所以 ...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28-11-2011 12:51 PM 
这位大大,我没有想什么right or not的东西。只不过想知道照着正常程序我的case是算under employment or not during 2 months termination notice period. 算不算我也认了。一间大公司应该会照着proper process走而不是人情走。如果我的确不算under employment我也不会强求要那第13个月粮,因为确实我的letter有提到这个,employee handbook也是有。我也很清楚自己是为公司打工,我不是老板,所以才来这里寻问意见。所以我确实不明白大大你所谓的"都搞不懂自己的地位"是什么意思。
这里还是感谢你的意见。 |
|
|
|
|
|
|
|
发表于 28-11-2011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ohr.gov.my
Home --> Public & Employees --> Rights & Welfare
你可以参考Employment Act 1955与Disputes Resolutions。最好亲自去有关部门了解了解,不打没把握的战,Contract就是Contract,如果法律没法保障你,那要那Contract干嘛? |
|
|
|
|
|
|
|
发表于 28-11-2011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大大,我没有想什么right or not的东西。只不过想知道照着正常程序我的case是算under employment ...
minami 发表于 28-11-2011 01:03 PM 
其實這種問題。。你連問都不應該去問。。
這個世界上沒有大公司 or 小公司。。 但是人情是一定有 !!
早些年的時候。。10幾年前了。。 我離開公司的時候還有整千塊的錢沒去 claim。。
因為我知道。。做大事不拘小節。。一點點錢也看不開日後一定成不了甚麼大事。。
你若當真沒理虧。。自然有人會替你出頭。。 如果你理虧。。就算法律站在你這邊你還是理虧。。
想要得到天下。。就先得到人心。。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06: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披狼皮的羊
这位大大不知道是否是老板还是公司高层所以如此激动?小女子没有想过要赢得天下如大大你,也没有想过要成什么大事。小小钱可能对于大大你来说根本不值一提,所以小女子也不配让大大你如此回复小女子。因为小女子不过一位普通不过的员工没有如大大那样的志气于工作上。
感谢你一路来的意见。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06: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IMResources
好的谢谢这位大大的帮忙,感激不尽!  |
|
|
|
|
|
|
|
发表于 28-11-2011 06: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1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9-11-2011 06: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9-11-2011 1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inami 于 29-11-2011 12:51 PM 编辑
回复 36# 披狼皮的羊
这位大大不在乎这些小钱,小女子身家不比这位大大,小女子只是觉得如果本应该小女子该有的那去争取没有什么不对,对你如此不在乎小钱的人可能是一些有的没的,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家确实可以帮助很多。难道这样就是计较?如果确实不是小女子该拿,那只要小女子明白了我也绝不勉强。我不是偷,不是抢。如果这样这位大大就觉得是爱钱如命,斤斤计较那么小女子没有什么话说。我们身份地位不同,小女子不如大大这般伟大的思想。不同层次的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与角度。道不同不相为谋。 |
|
|
|
|
|
|
|
发表于 29-11-2011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Employment letter有写under employment 就有第13月薪,so although 你给了notice of termination, 但你还是under employment. so 会有的! Normally 公司会在你工作的last month给你一封'Acceptance of Resignation"信,信中会写你的last working day. Last working day 之后你就不是公司的职员了。 |
|
|
|
|
|
|
|
发表于 29-11-2011 08: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披狼皮的羊
这位大大不在乎这些小钱,小女子身家不比这位大大,小女子只是觉得如果本应该小女子该 ...
minami 发表于 29-11-2011 12:33 PM 
你听他说话你就笨了
整天那边lan高人,懒有钱的pattern
我劝你不要听啦
还说什么千多块是小钱
也不知道千多块可以给穷人家整个月的伙食了
笑话,笑话
我也曾经挥金如土
但也绝对不会说那一点点小钱之类的
毕竟是自己的就要争取
如果我讲得有什么不对就抱歉拉
事关我粗人一个,打架动手就可以
说道理我就没有人家那么攻心计拉 |
|
|
|
|
|
|
|
发表于 29-11-2011 08: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minami
我只覺得妳應該馬上去找一個男人。。 那麼妳那些錢財問題就能解決了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