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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morrow444

公司离职需要签一张内容如下的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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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1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

公司给了你什么福利来换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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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离职了
你不签他咬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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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1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有2条大概是这样:
1. 一年以内不可在相关产业工作
合理
2. 一生不能在同样行业工作
不合理,可以拒绝。 以前有这样的案例,员工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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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太严重了吧?难道他给你的薪水可以换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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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就不用鸟。。。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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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1 0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在進工時才簽的囉,而且頂多兩年,沒看過 lifetime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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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tomorrow444


    你不簽。。之多是最後一個月的薪水拿不到而已。。簽下去。。你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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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上那位老兄说得对。。别签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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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0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難道你在長生店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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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03: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离职才签?理他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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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07: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contract act s26 restrain of trade吧,跟你老板说,看合约法令然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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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公司这样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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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不是个小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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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1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有2条大概是这样:
1. 一年以内不可在相关产业工作
2. 一生不能在同样行业工作
并写上签了后需附上法 ...
tomorrow444 发表于 26-10-2011 12:26 PM



你离职过后,
他怎样鉴视你呢?
这种真的叫“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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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1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50912cmea 于 29-10-2011 11:53 PM 编辑

大大,是 Contract Act 1950 sec. 28 Agreement in restraint of trade void
http://www.agc.gov.my/Akta/Vol.%203/Act%20136.pdf

请看 http://www.lawyerment.com.my/boards/article-Malaysia_Employment_Law-298.htm?Page=14 last para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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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1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理会他咯....如果他逼你签...你可以SUE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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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1 08: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contract act s26 restrain of trade吧,跟你老板说,看合约法令然后再说
kbchoong 发表于 29-10-2011 07:02 PM


可以好奇一下吗?为什么是S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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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1 1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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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1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tomorrow444


    不确定和不合理但是离职后不得从事相关行业这项不好,因为你找新工作他们都希望你有相关经验/在相关行业做过的。这样你怎么找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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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1 12: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不能在同样行业工作 那主楼要去吃东北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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