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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011 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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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有个问题想问。看了以上你们的对话。truecolorfish说得很有道理。因为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2年多了。其实,一开始的第一年我的老板都很刻薄的。但,因为日常生活上,她也帮助我们不少。所以,我们就没什么斤斤计较。
但,后来的日子。老板对我们的刻薄也渐渐严重。我也升了做公司的行政工作,要处理公司的大小事务。比如,同事与公司的不满。我都必须处理。后来,我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站出来,帮我和所有员工说话。最后,我说了。。
1。行政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其他的却是7小时。我们的底薪很少,从550到最高的800。我从进工以来的两年多来,只加了2次。而每次只加RM50。从2年前,公司就有给津贴RM50我们去载人。但,这2年来。我国的汽油涨价了好几次。老板都毫无意思加我们的津贴。这也算,又些员工,从1KM载人的距离到3KM的距离,她还是不加津贴!
2。在试用期的员工,劳工部不是设了可以24小时辞职吗?员工离去,她不要出员工薪水。但,后来。我用劳工部法令告诉她,她才出薪给那离辞的同事。
3。我们工作以来,从原本的7-8个小时,有时加班到9-12个小时,她都没加OT钱的。只给做了12个小时的同事区区的RM10而已。而且这个加班不是一两天的事,而是加班维持一个月!!
4。我听说,如果进工时没有签任何的contract但,口头承诺也是合法的,不是吗?但,我老板却处以反而。她曾答应过,如果某学校没开,(我们是安亲班)我们是不用做的。因为我们98%的学生都来自那儿。但,后来的第2年,她却没做到!原因是,家长有做工。我们必须开。
5。其实,对于公司做不对的地方实在太多。像,同样的工作的员工。但一个有EPF和SOCSO,而另一个却没有!我也忍了2年多。。最后,我和老板说了我以上的不满。我知道,我往后的日子一定难熬。但,我觉得为了公议,为了老板对我们不公平的待遇。我和老板开战,你觉的我有做错吗?(因为我看见你在楼上的流言,一个是站在员工立场,一个是公司立场)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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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11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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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EPF 和 Socso 部门规定,一旦上了工那个月就得开始缴了。这是员工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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