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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户口多了几千块 -- 真相大白#71 (麻烦版主帮我封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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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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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deckson.
恭喜你中了螃蟹银行的2 good 2 be true 大奖!哈哈哈。。。
AhPekMabok 发表于 3-3-2011 12:11 AM 
是就好咯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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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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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里的问题,是bank staff的quality问题。
你打去它的call centre叫它帮你check.24hours的,可以现在先试一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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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3-2011 08: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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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里的问题,是bank staff的quality问题。
你打去它的call centre叫它帮你check.24hours的,可以现在 ...
AhPekMabok 发表于 3-3-2011 12:19 AM 
之前打了给call center
他们说check不到
叫我打去branch check
branch 的人又说check 不到
叫我 biarkan s'j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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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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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打了给call center
他们说check不到
叫我打去branch check
branch 的人又说check 不到
叫我 bi ...
deckson. 发表于 3-3-2011 08:51 AM 
那就转去最短期的FD,(一定要同一银行),一来,可以确保你不会花掉这笔钱。二来,就当著赚点利息。三来,如果追究起来,就叫银行从这FD取回去,也能证明你没有‘私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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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0: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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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閒銀行?之前我的MXYBank也是多了幾百塊?打去Call Centre,第二天就有人囘覆我了,原來是Income Tax給我的。
打電話去投訴咯,職員不要理,你叫經理來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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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3-2011 0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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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閒銀行?之前我的MXYBank也是多了幾百塊?打去Call Centre,第二天就有人囘覆我了,原來是Income Tax給我 ...
过路者 发表于 3-3-2011 10:17 AM 
明天我会去branch一趟
到时叫他们帮我che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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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0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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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像楼主你那么诚实就好了。
世界上就少了很多钱财的受害者。
送给楼主一个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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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0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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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转去最短期的FD,(一定要同一银行),一来,可以确保你不会花掉这笔钱。二来,就当著赚点利息。 ...
大棵呆 发表于 3-3-2011 10:00 AM 
可別亂試!
所謂一動不如一靜.
只要錢一移, 就有可能吃上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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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0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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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像楼主你那么诚实就好了。
世界上就少了很多钱财的受害者。
送给楼主一个赞赏!
福气又安康 发表于 3-3-2011 02:16 PM 
不誠實行嗎?
無論是銀行的電腦記錄或是cctv都可以找到樓主.
只要他立歪心, 可是逃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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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0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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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別亂試!
所謂一動不如一靜.
只要錢一移, 就有可能吃上官司
win20282002 发表于 3-3-2011 02:29 PM 
如果户口一共20仟,其中5仟是来历不明,你挪动5仟去FD,怎样证明你动的这5仟是那5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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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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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一共20仟,其中5仟是来历不明,你挪动5仟去FD,怎样证明你动的这5仟是那5仟。
大棵呆 发表于 3-3-2011 02:46 PM 
大大不覺自己的話自相矛盾
"那就转去最短期的FD,(一定要同一银行),一来,可以确保你不会花掉这笔钱。二来,就当著赚点利息。三来,如果追究起来,就叫银行从这FD取回去,也能证明你没有‘私吞’。"
大大如果說轉的是樓主自己的錢:
一有問題, 只要樓主的儲蓄戶口到時少過rm5000, 就很難解釋了, 因為錢已算"被動"了;
二說賺利息, 那利息是自己的錢利息, 如果樓主的錢是這麼多, 轉去的都是自己的部份, 有沒有多這筆錢一點關係也連不上.
三吩咐銀行從fd拿回去! 這動作也不需要, 那筆錢還在儲蓄戶口裡, 銀行自會從儲蓄戶口裡拿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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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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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棵呆 于 3-3-2011 05:40 PM 编辑
大大不覺自己的話自相矛盾
"那就转去最短期的FD,(一定要同一银行),一来,可以确保你不会花掉 ...
win20282002 发表于 3-3-2011 04:20 PM 
我还是要说,户口的数字就是数字,没办法区分有没有动到来历不明的那部份。
而之前的做法,是要确保在你做其他的付款时,不会Over了。任何情况下,你都有能力退回给别人。如果不分出来,很难讲你会超过。而不是为了赚取利息,利息只是如果银行好几个都没有行动,你能得到更多的利息而己,但这并不是主要目的。
还有,不要用 这个表情,这个表情好像我讲的话是kanasai, 而你却是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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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3-2011 07: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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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實行嗎?
無論是銀行的電腦記錄或是cctv都可以找到樓主.
只要他立歪心, 可是逃不了的
win20282002 发表于 3-3-2011 02:32 PM 
之前在外国有人和我一样这样银行户口多了钱
于是户口持有者就拿完那些钱去用
结果被判坐牢。
今早又听到新闻报导不知道哪里有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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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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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in20282002 于 3-3-2011 10:37 PM 编辑
我还是要说,户口的数字就是数字,没办法区分有没有动到来历不明的那部份。
而之前的做法,是要确保在 ...
大棵呆 发表于 3-3-2011 05:38 PM 
銀行自己戶口的錢, 如果自己也不知道那部份是自己的, 那部份不是自己的, 大大你認為說的通?
自己戶口只有RM500, 多了來歷不明的RM5000, 難道這分不出那部份是可以動? 那部份不可以動?
銀行的作業手法大大你清楚嗎?
你可以肯定那筆錢一旦記錄到曾被動過, 大大你認為銀行甚麼都不知道?
大大你在24樓的貼內容, 由始至終都是建議樓主怎樣處理那筆(多出來的)錢.
因為你說一旦銀行追究, 就說這(多出來的)錢在FD, 這難道不是說明了大大建議這(多出來的)錢移動了?
這種會否牽涉到法律訴訟的問題, 大大是否在作出建議時, 應該三思呢?
如果只是單單那24樓的字句, 足以令看的人會產生誤解. 如果我沒在第28樓提出質疑, 大大也不見得會有第30樓的進一步解釋.
那我問大大, 如果樓主今天看了大大的24樓建議, 真的把錢放進FD, 而他的儲蓄戶口內存有的錢少過那筆來歷不明的數目,
銀行之後接到投訴, 說錢是銀行方面疏忽進錯戶口. 銀行追究起來, 樓主因為無法解釋他拿走那筆錢的動機, 他因此吃官司, 反而面臨更大的損失, 大大你是否會害了樓主?
不要以為我是小題大作, 凡涉及法律金融程序操作的事項, 請不要隨便作出不負責任的言論. 加上這裡是"白紙黑字"式的文字輸入法. 一旦追究起來, 比起只用口講更是跳進黃河裡都洗不清.
我用那個 是對大大的這種言論冒冷汗, 大大這段話在玩著走鋼索的情況, 而且你踏的那條鋼索並不是你所熟悉的.
你現在應該慶幸之後在其他樓層作出解釋, 免除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樓主因此出事後, 大大你才說那段24樓的話不是這麼的意思, 才來搬出如28樓的解釋時已遲了.
反而大大你這篇第32樓的解釋卻回到了原點, 依然是想用那(多出來的)錢.
"我还是要说,户口的数字就是数字,没办法区分有没有动到来历不明的那部份。
而之前的做法,是要确保在你做其他的付款时,不会Over了。任何情况下,你都有能力退回给别人。如果不分出来,很难讲你会超过。而不是为了赚取利息,利息只是如果银行好几个都没有行动,你能得到更多的利息而己,但这并不是主要目的。"
(A)
大大的意思是我戶口今天有RM3000, 突然多了來歷不明的RM2000, 我就把RM2000 轉去FD, 賺FD利息(假設6%)
等於是說我放進一個月後, 就有RM15利息, 對嗎?
所以現在FD 有 RM2000+15, 儲蓄有 RM3000.
好了, 大大的那個建議, 樓主可否用他的儲蓄戶口內的錢? 可以的話是多少? RM1000 還是 RM3000.
(B)
接著另一個情形, 樓主戶口沒有發生那筆(多出來的)錢個案, 樓主的戶口只有RM3000. 一樣像大大的建議, 把 RM2000放FD, 6%年利可以在一個月後, FD戶口有RM2000+15.
所以現在FD 有 RM2000+15, 儲蓄有 RM1000.
請問大大, (A) 和 (B) 個案中, 哪來的多利息可賺?
(A)的第二個問題, 可動用儲蓄戶口的錢是多少. 如果大大答RM1000, 和(B)有甚麼分別?
如果大大答案是RM1001-3000, 等於是大大在教(唆)樓主挪用那筆(多出來的)錢.
但我相信大大在第24樓已講了, 不會用到儲蓄戶口錢少過RM2000, 對嗎?
那我到回去問相同問題, 有沒有那筆(多出來的)錢, 有甚麼分別?
而我第31樓已講過答案:
"一有問題, 只要樓主的儲蓄戶口到時少過那筆(多出來的)錢, 就很難解釋了, 因為錢已算"被動"了;
二說賺利息, 那利息是自己的錢利息, 如果樓主的錢是這麼多, 轉去的都是自己的部份, 有沒有多這筆錢一點關係也連不上.
三吩咐銀行從fd拿回去! 這動作也不需要, 那筆錢還在儲蓄戶口裡, 銀行自會從儲蓄戶口裡拿回."
大大你清楚何謂"挪用"嗎?
樓主本身如果不懂得在接下來的日子, 在這筆錢還沒有水落石出時, 怎樣小心處理自己那個戶口的錢財進出, 而竟然會在某天如大大之前所言, 不小心花掉那筆錢. 我可以在這裡肯定寫出, 無論樓主是有心還是無意, 他也犯上"挪用不屬於自己錢財"的罪名.
總之, 自己戶口有一塊錢, 就用一塊錢好了. 有一萬塊, 就用到最多一萬塊罷了. 別想自己可以用上一萬零一塊.
真的怕用掉, 很簡單, 在該銀行開多一個儲蓄戶口, 把屬於自己的錢全轉去新戶口, 舊的只有那筆來歷不明的錢而已.
之後所有的來往進出錢財都在新戶口操作, 這樣就不會不小心用掉那筆(多出來的)錢.
可記得樓主問銀行職員那筆錢如何處理時, 那職員回答甚麼?
"BIARKAN SAJA."
大大你應該明白這是甚麼意思, 那是說"由它吧!" 這句話可圓可點, 但最直接意思是:"不理它, 任它留在那."
意思是指不必去理會那錢.
那職員有說甚麼存去FD, 免得日後不小心自己用掉了之類的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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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0: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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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银行如何确定你是否知道这笔钱的来源?
建议直接关掉该户口,然后开一个新的户口把钱存进去!!
很多没有理财观念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户口有多少存款(如果有超过2个银行户口的话)
关掉户口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你的户口从事非法活动!!!
这纯属个人意见
提供你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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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0: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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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外国有人和我一样这样银行户口多了钱
于是户口持有者就拿完那些钱去用
结果被判坐牢。
今早 ...
deckson. 发表于 3-3-2011 07:45 PM 
今天我也是聽到部份但不是是發生在那裡.
大意是說有人發現銀行ATM按了錢, 戶口記錄BAL沒有減少, 於是自己一直按錢出來, 又通知了其他人一起這麼做.
現在銀行會追查回那些拿多了錢的客戶, 並會把他們控上法庭, 作刑事罪論.
所以切記, 今天要是在ATM按錢時, 出來的錢比要求的多, 而戶口記錄只扣除當初的要求數目. 別以為是天降橫財!
一定要馬上聯絡銀行 (ATM機都有一個24小時的電話號碼, 打去報備)
當天已晚了也要明早去銀行交還那筆錢.
記著:"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如果個案調查期間很長, 樓主那筆來歷不明的錢在儲蓄戶口內也有利息. 我建議, 千萬不要去用那筆利息, 因為那也不屬於樓主的. 如果怕不知利息的多少是屬於自己的(因為戶口內也有自己的錢也會賺到利息的), 就干脆所有每月拿到的利息總額都一概不理會. 完全只動用自己戶口進出的錢, 當那筆多出來的錢, 它的利息和樓主的利息是不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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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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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银行如何确定你是否知道这笔钱的来源?
建议直接关掉该户口,然后开一个新的户口把钱存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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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bang 发表于 3-3-2011 10:36 PM 
是否有涉及非法活動很容易知道, 很多儲蓄戶口都有每月收到STATEMENT, 檢查每一行的進出有否不是自己的行為或是自己不清楚的數目. 不然親自去開戶口的銀行要求打出一份STATEMENT即可.
外面很多利用戶口進行非法交易的人, 都是騙了戶主, 每月給他一筆佣金, 然後就借用戶口, 而提款卡及薄子會由他們拿去. 這些戶主多半不再留意戶口的操作情況, 因為他們只要每月收到錢, 都不理那戶口了. 他們最多另開一個新的, 以作自己的私人用途.
樓主的情形應該不是, 因為他知道戶口出現這種狀況. 那些從事非法活動的人拿不到樓主戶口的錢或進行存進提出而樓主一點也不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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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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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银行如何确定你是否知道这笔钱的来源?
建议直接关掉该户口,然后开一个新的户口把钱存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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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bang 发表于 3-3-2011 10:36 PM 
好奇问下,你的意思是鼓励lz私吞那5k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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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1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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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棵呆 于 4-3-2011 12:03 AM 编辑
銀行自己戶口的錢, 如果自己也不知道那部份是自己的, 那部份不是自己的, 大大你認為說的通?
自己戶口 ...
win20282002 发表于 3-3-2011 10:34 PM 
我还是以我32楼的说法。
银行追究起来要你退款,如果你户口有足够的钱,就由那里退还。如果没有,你就uplife FD,退还。就这样。银行一天不追究就多赚一天的利息,任何情况下你必须确保有钱退还就可。
我不可能因为别人的疏忽,而必须去开多一个户口,这是宾主颠倒的。如果这现有的户口是current a/c,所有的支票簿取消?或者standing instruction要从做?或者所有客户都是进这户口,我因此要一个个去通知?有道理吗!
把钱park 在一边(以FD为例)是安全的,就算你不要FD要开多一个新户口,把钱转过去也可以。但!绝对不是把自己部份的钱转去新户口。
自己有站对立场才是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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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1 1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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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以我32楼的说法。
银行追究起来要你退款,如果你户口有足够的钱,就由那里退还。如果没有, ...
大棵呆 发表于 3-3-2011 11:54 PM 
大大你還真的是自相矛盾.
你在30樓寫的你還記得嗎?
"如果户口一共20仟,其中5仟是来历不明,你挪动5仟去FD,怎样证明你动的这5仟是那5仟。"
現在你寫的:
"银行追究起来要你退款,如果你户口有足够的钱,就由那里退还。如果没有,你就uplife FD,退还。就这样。银行一天不追究就多赚一天的利息,任何情况下你必须确保有钱退还就可。"
前言說轉去FD的錢, 而剩下在儲蓄戶口的錢多過那筆來歷不明的錢, 不必擔心且證明自己沒有用了那筆來歷不明的錢.
後語卻說如果轉了錢去FD, 有一天儲蓄戶口錢不夠, 就退出FD還回銀行. 等於是說已"動"了那筆錢.
何況, 大大你還沒有回答我在34樓的問題.
(A)
大大的意思是我戶口今天有RM3000, 突然多了來歷不明的RM2000, 我就把RM2000 轉去FD, 賺FD利息(假設6%)
等於是說我放進一個月後, 就有RM15利息, 對嗎?
所以現在FD 有 RM2000+15, 儲蓄有 RM3000.
好了, 大大的那個建議, 樓主可否用他的儲蓄戶口內的錢? 可以的話是多少? RM1000 還是 RM3000.
(B)
接著另一個情形, 樓主戶口沒有發生那筆(多出來的)錢個案, 樓主的戶口只有RM3000. 一樣像大大的建議, 把 RM2000放FD, 6%年利可以在一個月後, FD戶口有RM2000+15.
所以現在FD 有 RM2000+15, 儲蓄有 RM1000.
請問大大, (A) 和 (B) 個案中, 哪來的多利息可賺?
(A)的第二個問題, 可動用儲蓄戶口的錢是多少. 如果大大答RM1000, 和(B)有甚麼分別?
如果大大答案是RM1001-3000, 等於是大大在教(唆)樓主挪用那筆(多出來的)錢.
站穩立場沒錯, 但前提是不觸犯法律.
銀行一旦追究, 就算那筆來歷不明的錢, 在銀行開始質問調查之前, 你已經先銀行一步把錢填回去那個戶口, 也不代表你不是犯了法. 銀行絕對有權保留以法律途徑對你作出控訴.
我們在論壇給予意見, 必須要有基本底線, 尤其是在金融區發言更應思前想後. 更危險的是, 我們會把一些遊走於法律灰色地帶的做法當成是合法的. 這些事就算律典裡沒有明文規定犯法, 但不代表是合法的. 一旦搬上了法庭, 你就算最後可以脫身, 這過程也足以令你無事惹來一身腥.
我一樣是先前那貼的答案, 這筆錢在那個戶口出現, 就不應該把它移走. 每一天這戶口的結賬記錄, 一定是有相等於那筆來歷不明的錢一樣的數目或多過. 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出現這戶口內的錢記錄少過那筆來歷不明的錢數目, 就算是1分錢也不允許. 而且更要注意的, 一旦這錢逗留在這原戶口越來越久, 相對的它也開始賺取銀行給付的利息. 這筆母錢加上利息全部都不能動一分一毫.
大大你可否知道 "挪用資金罪"裡的"挪"是甚麼意思?
挪 - 是指移動(某些東西)
大大的那些建議要樓主用這筆錢來賺取利息, 已經是又"挪"又"用"了.
我問大大, 今天一位公司職員, 拿了公司的錢去賭, 贏了一倍. 他過後把錢放回公司. 怎知之後還是被人揭發他挪用公款.
- 他可有犯上商業罪?
- 他贏回來的錢是他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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