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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nel8

[穿越时空] 《姐就是个传说》 作者 : 瑞者 ( 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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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2-2011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0章 陪不是

  春暖花开,洛河边上总是热闹的,百姓们三五成群,便是女子出门的也不在少数,魏小花瞧着她们鲜活明妍的笑颜,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
  天那么蓝,水那么清,花儿那么红,笑容那么美丽,如果没了战争,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美好啊。
  她正在感叹着,忽然听到不远处的草地上,一群人围坐着,正口沫横飞的谈论什么,随风传来“洛书”、“八卦”等字眼,听得魏小花兴趣大起。
  这是在谈河图洛书吧,她想起,河图从是黄河里浮上来,洛书可不正是从眼前这洛水中被一只老乌龟给托上来的。看来这洛水不光出美人,也出传奇呢。
  她起了兴趣,便随意往草地上一坐,竖着耳朵听那群人八卦,听着听着,又觉得不对了,却原来那群人的话题已经从洛书说到河图,从河图说到五行,又从五行说到八卦,也不知道怎么就扯到八卦阵上了,提到八卦阵,就又说到诸葛亮,然后什么空城计、舌战群儒、三气周瑜、草船借箭等等等等,听得魏小花目瞪口呆。
  不对呀,这些都是三国演义的内容,据她所知,跟真正的历史是不完全相符的,上辈子在网上看到有人提到,什么空城计、草船借箭这些事,其实都不是诸葛亮干的,只不过是被后人张冠李戴以后又给神化了。
  难道,最早把诸葛亮给神化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眼前这群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就坐在这里造谣的家伙?
  脑子里冒出这个想法以后,魏小花窘了,然后以手捶地,笑得死去活来。本来她还以为清谈是件很高雅的事情,原来本质就是一群人在八卦呀。果然,八卦是中国人的天性,自古始然。
  “花小郎君,何事如此好笑?”
  一个清朗的声音自身后传来,魏小花止了笑,回头一看,原来是昨天见过的那青衣少年。
  她转了转眼珠,自然不好实话实说,便又笑道:“我笑天下可笑之事。”
  青衣少年道:“如今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者比比皆是,又有何事可笑?”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咳咳……”魏小花被自己呛了一下,暗想怎么就顺口说出三国演义的开头那一段了,口中却急忙挽救,道,“我是笑天下大乱,有些人却只在这山青水秀之处,满口民不聊生,忧国忧民,所有功夫尽在嘴上,有这闲工夫,为何不投身军旅,以身报国?”
  她言中暗指的是旁边那群乱侃八卦的人,可是青衣少年先听得“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几句,眼前有些亮,喃喃地重复了几遍,不料听到后面,却有了教训之意,以为她言中暗指的是自己,顿时哭笑不得,想说什么,却又不愿与一个孩子计较,只得一揖,道:“受教了。”
  言罢,自行离去,却是直往洛阳书斋,正见李志高从楼内出来,便招呼了一声,笑道:“鹏飞兄,昨日那花小郎君是你什么人,可真生了一张利嘴,半点不饶人。方才在洛水畔,小弟又让他教训了一顿。”
  李志高听了“花小郎君”四字,怔了怔,随即反应过来,面上一红,羞愧道:“邻家表弟,乡野之人,不懂礼数,让修之兄见笑了。”
  青衣少年与李志高关系极好,闻言便关心道:“既是表亲,当不是无故来此,可是家中出了什么事?”
  李志高微笑道:“喜事,弟之兄长娶亲了。”
  “恭喜恭喜。”青衣少年连忙道了一声喜,又叹道,:“可惜路途遥远,否则鹏飞兄你也当回去看看才是。”
  李志高被他一言勾起思亲的情绪,便有些发怔。青衣少年后悔失言,忙作了个揖,待要再说什么,却见李志高神思不守,暗叹一声,径自去了。
  魏小花在洛水畔玩了半天,方才兴尽,这时却觉得肚子有些饿了,正待回草屋,却见李志高左顾右盼,沿着河畔像在寻什么。
  “二牛……李二牛……”她挥手喊了起来。
  李志高闻声,一张脸顿时又黑了,疾走而来,道:“魏……呃花……花……”因在户外,他不好直接叫她魏小娘子,憋了半天,才别扭地叫了一声“花贤弟”,继续道,“以后莫要叫我二牛,恩师赐字鹏飞,人前你便唤我鹏飞好了。”
  “鹏飞?志高?”魏小花歪了歪脑袋,把两个名字含在口中念了几遍,突然哈哈笑起来,“大鹏展翅,志在高飞,可是这意思不?”
  李志高脸一红,道:“庄子云: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又云: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恩师因我志高,遂赐字鹏飞。”
  魏小花戏谑问道:“当个县令,便是志高了吗?”
  李志高大羞,讪讪道:“昔年幼,不知天地广阔,惭愧,惭愧。”
  魏小花不依不饶,又追问道:“那你现在的志向是什么?”
  李志高沉吟片刻,却答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果然志向变高了啊。”魏小花鼓掌。
  李志高原想谦逊几句,可是瞅瞅魏小花表情,再听语气,却觉得这不像在称赞他的志向,一时间竟也不知做何反应,愣了半晌,才突然想起正事,忙又道:“魏……花贤弟,你可是对修之兄出言不逊?”
  “哪个?”魏小花早把之前那段小插曲给忘记了,慢了一拍才想起来,“那个修之郎君?没呀,刚才就跟他胡扯了两句,对了,昨天可是他帮着那小童欺负我呢,哼,真不要脸。”
  说到这里,魏小花有点愤愤,要不是自己最后耍了无赖,肯定昨天就要被那小童给掰回一城去。
  李志高不知过程,但素知左修之是个谦谦君子,想来是不会欺负魏小花的,那自然就是魏小花冲撞了他,便又道:“修之兄是我好友,晚些时候我请他来草屋,你向他陪个不是吧。”
  魏小花瞪大眼睛,奇道:“他是你好友,又不是我好友,凭什么我要向他陪不是?我还是你的青梅竹马呢,为什么不是他来向我陪不是?那么大个人了,也好意思告我一个女孩子的状。”
  说到这里,她顿觉那个修之郎君看着风度翩翩,实则小心眼一个,多大点屁事,居然还向李志高告她的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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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2-2011 0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1章 问难

  李志高语声一塞,想说的话就忘记了,奇道:“青梅竹马?语出何典?”
  “呃……”魏小花被问得一呆,难道这个时候没有青梅竹马这个词?是了,这个典故好像是出自唐诗,这时自然是没有的,想了想才道,“那个什么郎骑竹马来,妾什么弄青梅……还有什么两小无嫌猜……就是说咱们是一起长大的……哎呀呀,你管它语出何典,知道意思就成了。”
  因为背不出全句,魏小花觉得自己又出丑了,有点恼羞成怒。
  李志高挠了挠后脑勺,对魏小花的文学素养彻底无语,不过意思确实是听明白了,可偏偏不好意思说正因为你是青梅竹马,所以他才让魏小花去陪不是,转而又想一个男人实在没有必要跟一个女人解释太多,反正他是为了她好,她懂也罢,不懂也罢,当下便拉下脸,硬了语气,道:“总之,你陪个不是就是了。”
  “凭什么?”魏小花大恼,便跟他对上了,宅女也是有脾气的,无缘无故,她给人家陪什么不是。
  李志高跟她说不清楚,便道:“修之兄出身洛阳左家,虽是庶族,但在本地极有声望。”
  魏小花眨巴眨巴眼睛:“那又如何,左家很了不起吗?”她可没听说过有姓左的皇帝,可见这个左家再了不起,也不过如此了。
  李志高顿时气结,想说她无知,可又说不出口,只好长叹一声:“若是小鹿在此,便好了。”言下之意,就是说刘小鹿肯定知道左家的,也肯定能明白他让魏小花去陪不是的用意所在。
  魏小花这下子更是莫名其妙了,偏偏这时肚子又咕咕叫起来,懒得再搭理这个读书读傻了的少年玩伴,干脆扭头就走了。
  李志高对着她的背影连连摇头叹息,深觉她这般肆意妄为很不好,可是又不知怎么劝出口,心里便盘算着,是不是这几日向恩师告假,带着魏小花见一见洛阳的淑女,不求她一朝能改,但求能起潜移默化之功。
  思及此处,便又想起,左修之有一妹,性情温柔,举止娴雅,又与魏小花差不多年纪,正好一并请来。当下便急急去寻左修之。
  左修之正在屋中温书,见李志高来请,颇为惊异,但一向与之交好,便也应下了。到了黄昏后,来赴约的却是三人,除了左修之和他的妹妹左慧之外,还有一女,却正是李志高的恩师郑老先生的幺女郑佑华。
  原来左修之的妹妹正好来找郑佑华玩儿,左修之说起李志高要请他们兄妹去草屋做客,郑佑华听见了,便去征求了父亲的同意,也跟着一起来了。二女来了,才发现草屋并不只有李志高在,还有两个庄户人打扮的男子在场,当下便羞得又出了草屋,不肯进来。
  其时男女之间的交往,并无后世那般礼教森严,女子在没有及笄之前,前往彼此相熟的男性朋友家中做客的比比皆是,但如果不熟悉,就不能这般冒然了,更不能跟陌生人相处一堂。
  李志高忙再三申明,表示魏什长是家中长辈,二女这才含羞进屋,对魏什长行了一个晚辈的礼节。魏什长也知自己在场,这群少年男女不自在,笑呵呵地嘱魏小花不要失礼,便径自出了草屋,拿了那串大钱去买酒喝。
  魏什长走了,魏小花也不愿意待在这群男女中间,她自认跟他们没共同语言,宁愿从李志高这里借本《诗经》回屋里趴着看,可李志高死活不借,只是道:“我与你介绍朋友认识。”
  “这是左易左修之,你已认得了,这位是修之之妹左家慧娘子,这位是我恩师之女郑家佑华小娘子。”
  因有魏什长的嘱咐,魏小花无奈,只好坐在榻榻米上,一个一个见礼。
  李志高便又对二女介绍道:“这位魏……咳,花木懒是我表弟。”
  二女羞答答地也见了礼,却始终不好意思多看魏小花一眼,还是左修之为了缓和气氛,笑道:“小妹,郑小娘子,这位花小郎君可生有一张利口,莫要因他来自乡野而小瞧了。”
  二女还未有反应,李志高却已经惭愧道:“表弟莽撞,冲撞了修之兄,理当陪不是。”
  说着,他对魏小花连连使眼色,魏小花心气不平,干脆假装没看见,李志高十分尴尬,只好自己举起茶碗,道:“我便以茶代酒,代表弟向修之兄赔礼了。”
  “鹏飞兄说笑了,花小郎君虽然言辞犀利,但却也十分有趣,哪里有什么得罪之处。”左修之笑笑,举起茶碗轻轻抿了一口,算是接受了李志高的好意,将这一茬给揭过了。
  却是左慧听出意思,知道魏小花又言语冲撞过自己的哥哥,又见她此时坚持不赔礼道歉,还要李志高来圆场,代陪不是,心中顿生不满。
  “花小郎君,不知你念过些什么书?”
  魏小花憋了她一眼,见这少女明眸皓齿,虽然年纪还不大,但已经是个美人胚子,也不好意思为难她,免得气哭了鼻子李志高又要埋怨自己,便随口答道:“也不曾读过什么书。”
  这是实话,上辈子学的那些物理化学英语,说出来这里也没人听得懂,这辈子自见过刘小鹿被打手心的下场,她就发誓不跟刘野柳学那些经典,最多也就是借来看看,临摹着练练字而已,最多记一些名言警句,根本就不求甚解。刘野柳也不管她,又不是自己的女儿,也不是自己的弟子,犯不着这么费心,顶多也就是看在邻里的份上,教她写字,书房中的书,也任她借着看而已。
  左慧捂唇一笑,道:“原来不曾读过书,我还以为,鹏飞郎君的表弟,也定是满腹经纶呢。”
  魏小花可不乐意跟李志高比较,哼了一声,道:“百无一用是书生。”
  这一句可把李志高跟左修之都给骂进去了,左修之函养好,只是一笑置之,李志高因她又口出不慎,十分羞愧,喝骂道:“花表弟,不可妄言。”
  魏小花白了他一眼,正想说既然我说话你不高兴,那我就走了,可话还没出口,那左慧又发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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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2-2011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2章 不喜

  “君子研经,是为明道理,修身心,然后方能治国平天下,花小郎君为何要说百无一用是书生?”
  “治国平天下?”魏小花这下子真不耐烦了,反问道,“请问慧娘子,国在何处?”
  不等诸人反应,她又道:“国破山河在……呃……”她又想秀一下忧国的诗,可惜只记得这半句便哑了,只得又转而道,“大好山河,分崩离碎,多少百姓背井离乡,一路行来,处处饿殍,多少村庄十室九空,子失其父,妻失其夫,怎不见有君子出来手捧圣人书,登高一呼便令胡虏跪地授首,退出我中华大地,还我完整山河,令我百姓安居乐业?”
  左慧被她一连反问,问得哑口无言。她问的是读书人哪里就没用了,可魏小花没顺她的问题来答,反而将立足点抬得高高的,直接站在国的立场来答她,连国都没有了,何来的修身治国平天下,既然不能修身治国平天下,那读书人自然就没用了。
  “那在花小郎君的眼中,何人有用?”却是一直没有开口的郑佑华说话了。
  这个少女论容貌不如左慧那么明妍,但是偏偏有股楚楚动人的气质,连声音都柔柔弱弱的,很有些让人怜惜的味道。
  这话里有陷阱,魏小花没听出来,随口答道:“一者农,有农方有身上衣口中食,二者工,有工方有手中碗身下榻,三者商,有商方有流通,身处北方能食江南稻衣蜀中锦,四者……”她眼珠子一转,落在李志高青白不定的脸上,“四者方为士,使人识字,明理,解惑。”
  士农工商,她把士给排在了最后,而且还将治国平天下给略过,只说读了书不过是认些字明白些道理罢了。其实并不是魏小花瞧不起读书人,而是她故意在损李志高,别以为书读多了就了不起,你李志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差远了呢。
  郑佑华捂嘴而笑:“原来花小郎君最看中的是农,可知日后也是要为农的。慧姐,你何苦与一农人辩天下。”
  魏小花瞪大眼睛,这小姑娘很阴险呀,她重重哼了一声,抬起下巴,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种境界,又岂是日日锦衣玉食的人能理解的。”
  说完,她也觉得自己有点强辞夺理,讪讪地低头捧茶碗,将茶一口饮尽,道:“我饱了,先去休息,各位慢用,失陪了。”
  这次李志高没拦她,任由她去了。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左修之将这句话反复念了几遍,抬头笑道,“鹏飞兄,花小郎君这句话确是境界高深,怕也只有郑博士能深解其中三味吧。”
  郑博士就是李志高的老师郑先义老先生,因其曾出任河南郡国学博士一职,因此人多称郑博士。
  郑博士少年时,便才高显著,因出身遮族,也曾在家务农过,后晋帝闻其名,邀他前往建康出仕,郑博士风光一时,却终因出身不高,不得重用,心灰意懒之下便回了洛阳,办起这洛阳书斋。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两句话,堪称是郑博士一生荣耀的写照。
  李志高见他并不因魏小花的无理而见怪,脸色便迅速好转,露出一抹笑容,道:“那我明日说与恩师听去。”
  有了左修之这一打岔,方才的一丝不快气氛迅速散去,左慧和郑佑华都笑盈盈地说些近日听来的趣闻,说到兴起处,更是击缶而歌以助兴,左修之与李志高也咏诗相和,直到夜深方散去。
  临去前,左修之对李志高道:“我观花小郎君谈吐不俗,不像不曾念过书的样子,只是脾气怪异了些,否则,倒也值得一交。”
  “其实她自小便是这脾气,我甚不喜。”李志高不得不为魏小花的脾气解释一二,嘴上说着不喜,可维护的举动却没见他少做半点。
  左修之笑而不言,也不戳穿他,自行离去。
  待他们都走了,魏什长不知从哪里飞快地窜了回来,一进门便问道:“小花儿没闯祸吧?”
  可见知女莫若父。
  李志高失笑,想想今晚的情景,最后只得道:“魏大叔放心,花表弟她很好。”
  魏什长听得“花表弟”这个称呼,乐得大笑,道:“难为牛哥儿你了,我这女儿,真是古灵精怪,竟为自己起个花木懒的假名,也不知她怎么想出来的。”
  怎么想的?不过是花木兰的谐音罢了,魏小花觉得自己既然是女扮男装,自然就是“花木兰”,又嫌兰字太过女性化,干脆就用“懒”字代替,也表达了她想一辈子当个懒散宅女的愿望。
  李志高自然不知道魏小花是怎么想的,见魏什长一副以女儿为荣的表情,他一肚子教训的话便不好说出口,不管怎么说,就算是长辈,这兵荒马乱的把一个女孩儿带出家,就是不应该。
  这就是一个父亲和一个连老婆都还没娶的少年之间的代沟,李志高永远也不会知道,魏什长有多疼爱这个女儿。
  隔天,李志高想知道魏小花在见过左慧和郑佑华之后,到底有没有得到一点感悟,明白做一个真正的淑女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便特地向郑博士请了假,坐在屋里等魏小花睡足醒来。
  不料等了半天,也没见魏小花从屋里出来,待到魏什长练完刀回来,李志高问起,魏什长才惊讶道:“我说你今儿怎么没去书斋,原来在等小花儿,可是,小花儿一早就去跑步了。”
  “跑步?”李志高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魏什长笑起来,道:“她出去时你还没起呢,这是自你三弟跑了以后养成的习惯,小花儿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跑一个时辰,把脚力给练出来了,要不你以为她怎么能跟我跑这么远来看你。”
  李志高哪儿知道呀,昨儿他走的时候,见魏小花还没起,只当她爱睡懒觉,哪里知道那刚巧是魏小花难得偷一回懒。
  于是在屋里白白等了好半天,魏小花终于回来了,带着一身的汗,打了水径自去擦洗,压根儿就没给李志高开口的机会。一想到隔壁房间里,青春妙龄的少女宽衣解带,李志高顿时羞得连自己的草屋也不敢待了,一脸臊红地跑了出去,站在洛水河畔吹了许久春风,却还是越吹越热,最后不得不弯腰掬水扑面,这才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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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2-2011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3章 启程

  再回到草屋的时候,魏小花已经洗好了,正坐在榻榻米上,用一块干布擦拭头发。李志高沉默地望了她一眼,取了茶饼,揉碎了,自在一边煮起茶来。
  “今天还有客人要来么?”魏小花见他煮茶,忙问了一句。想想昨天的不愉快,要是真有客人,她还是尽早避开为妙,懒得跟这群人斗嘴,说起来还有欺负小孩之嫌。
  李志高目不斜视,淡淡回道:“没有。”
  魏小花轻笑一声,道:“那你煮茶做什么?”
  李志高不答,过了一会儿奉着煮好的茶,送到魏小花的面前,然后才道:“茶有四德:为廉、为美、为和、为敬,花……魏小娘子,你可明白我为你奉茶之意?”
  魏小花瞪大眼睛,一脸莫名其妙:“你端茶请我喝……啊,难道是端茶送客?喂喂,你太不够意思了,我父女俩个才住了几天,你就嫌烦了,好好,明天……不,今天我就跟爹搬出去,找间客栈住,不打扰你这读书人……”
  说着,魏小花怒气冲冲,甩开拭头发的布,径自回屋收拾行装,只留李志高在原地目瞠口呆,反应不过来。待到魏小花真的要拉着魏什长走,他才慌张地把人拦下,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又是解释,直冒出一身大汗,才算把这误会给澄清了。
  第一次试探失败,李志高不死心,又跑去找来一本《女诫》,偷偷地放在魏小花的屋里,还特意在妇有四德那里,用朱笔做了注释,希望魏小花能看明白。
  哪晓得魏小花根本就没看,隔天跑步的时候在附近的树林里发现不少野生荠菜,一时嘴馋,就挑了一些回来,又买了些肉斩成沫,买了点面粉揉团碾皮,包了荠菜饺子,想煮的时候发现生不了火,就用《女诫》引了火。当天晚上,李志高吃着香喷喷的饺子,泪流满面。
  又过两日,左修之不计前嫌的主动上门来做客,身后依然跟着左慧,这次兄妹二人带来一把瑶琴,谈笑间左慧焚香净手,弹起一曲高山流水,只听得李志高如痴如醉。回头就跑去白马寺抄了十日十夜的经书,挣了点稿费,找洛阳城里的匠人,订做了一把古琴送给了魏小花。
  谁知道魏小花误会了,对着李志高挤眉弄眼地笑:“这是要送给小鹿的回礼么?放心,我保证带到,一根弦都不会少,有没有乐谱,我一并给你带去。”
  “朽木不可雕也!”
  李志高无奈地拂袖而去,自此再没管过魏小花。
  一晃魏氏父女已经在洛阳待了小半个月,魏什长盘算着,再不回去,刘氏该着急了,便开始收拾行装。魏小花虽有些不舍洛阳的好山好水,也只能听从魏什长的安排,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这些天她也玩得尽兴,又开始怀念宅在家里不出门的生活了。
  李志高自从知道他们要走之后,便有些闷闷不乐,整天整天的不说话,连左修之来找他探讨赋文,都无精打采。
  左修之知道他闷闷不乐的原因后,顿时取笑他道:“鹏飞兄何时这般儿女情长?”
  李志高被他取笑得脸色通红,嚅嚅了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
  左修之知他素来面薄,便又转过话题,道:“五月间吴郡那边有个雅集文会,各地少年才俊都会去参加,听闻王氏、陆氏、谢氏、崔氏等大族皆有当代出类拔萃的子弟参加,可谓是各方才俊,会集一堂,鹏飞兄可有志前往一展才华?”
  李志高神色一动,略略有了精神,转而却又叹道:“我虽有志,却也得恩师首肯。”
  左修之微笑,悄声道:“这事我家慧娘子可比你还上心,早早便向佑华小娘子去打听了,佑华小娘子又去问了郑博士,郑博士虽未直言,但佑华小娘子偷看了郑博士送往吴郡潘丞郎的一封信,信中嘱潘丞郎多加照顾于你呢。”
  “这么说恩师早已有意让我去吴郡了?”李志高大喜。
  “鹏飞兄到底年轻,此事你心中知晓便可,可莫要漏了喜色,让郑博士瞧出端倪,到时可就害苦了佑华小娘子了。”左修之提醒道。
  “多谢修之兄提醒,受教了。”李志高一揖到底,然后抬首,二人相视而笑。
  自这以后,李志高又恢复了往日神采,却将这事私下说与魏什长知道,然后便请求道:“此去吴郡,小侄孤身一人,身边少人打点,唯有厚着脸皮,请魏大叔暂缓归程,一路相随,好与小侄有个照应,小侄心中感激不尽。”
  其实李志高此去吴郡,郑博士自会派人跟随照顾这个得意弟子,却不知为何,他偏要拉上魏氏父女。魏什长不疑有他,听得说此去吴郡,若是李志高表现得好,大有机会定品,顿时大喜,一口便应下了。
  魏小花开始有点不愿意,她已经思乡心切了,但是魏什长这次却不顾她的意愿,坚决要陪李志高去吴郡,原来寒门子弟一旦定品,便有极大的机会步入仕途,就算是当个县令,也是大有机会,此时又没有科举制度,寒门子弟想要出人投地,这是唯一的机会,魏什长自然看重这一点,在他而言,李志高定了品,不仅是他李家的荣耀,也是魏家的荣耀,这是大事,马虎不得。
  既然事成定局,魏小花也没了办法,只得安慰自己,就当是去吴郡旅游了,等她打听清楚,吴郡其实就是江苏一带,现在是属于东晋的地盘的时候,便又高兴起来。正好去看看东晋是啥样子的,将来万一逃命,说不定就会往这个方向跑,先混个地熟也不错。
  眼下正是正是三月间,离五月只剩两月不足,洛阳离吴郡路程不短,因而没两日后,郑博士就把李志高叫了去,郑重其事地叮嘱了许久,然后将自家一辆牛车带车夫和一个叫郑延的家仆,一并借给李志高使唤,催他早日上路。
  李志高早已经与左修之说好,一起前往吴郡,这时得了郑博士的叮嘱,马上就通知左修之。一番准备之后,便在三月二十二这日,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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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4章 调戏

  左修之虽也出身寒门,但左家名下有良田百来亩,荫户也有两家,不算富翁,至少也是个小康,比起李志高这在温饱线上挣扎的,自然就多了几个随行的,牛车便有三辆,一辆坐人,另两辆却装满行李与礼物,却不知是要送与什么人的。左家怕路上不安全,还特地寻了几个护卫,一路相护,于是与浩浩荡荡的左修之比起来,李志高这里真的是寒碜了许多。
  李志高尚不觉得什么,魏什长却有点愤愤不平,盯着那几个护卫,嘀嘀咕咕:“这样的……我一巴掌可以拍死几个……”
  言下之意,就是左家派的人再多,也不如他一个好使。
  魏小花咯咯地笑,坐在牛车边上,两只脚在车沿晃荡,道:“爹,你也一把年纪了,怎么还争强好斗呢,等到了吴郡,我去寻些败火的野菜来,再包饺子给你吃。”
  李志高听到饺子两个字就犯抽,抽得他心疼,他好不容易借来的那本《女诫》呀,后来还不得不自己抄录了一本还回去,因为记忆力好,虽只抄了一遍,可他都快能背下来了。
  魏什长一听女儿又要亲手做吃的,顿时眉开眼笑,又殷殷叮嘱:“多放点肉,你爹我爱吃荦的,不爱吃素的。”
  牛车虽慢,好歹比靠两条腿走得快,如此车行了半月有余,便到吴郡地界,这一日正走着,迎面有几辆盖蓬牛车缓缓过来,车上鲜花瓜果无数,这时节哪有新鲜瓜果,大多是些干果,倒是那些插在干果中间的花枝,看似刚摘下不久,一朵朵都娇艳欲滴,车上各坐着三五女子,嬉笑不禁,衣着艳丽,神情妩媚,别有一番良家女子所没有的风情。
  李志高只看了一眼,便面色发红地转过一边,命车夫避让在路旁,让对面的牛车先过去。后面左修之见他避让了,便也令车夫避让。
  却不料那些女子见了坐在牛车上的李志高和左修之,都是一般的少年俊秀,气度不凡,便交头接耳,不时有窃笑声传来,待双方牛车交接而过时,那些女子蓦然扬手,便将车上的花枝瓜果往李志高和左修之的身上投去。
  “南有樛木,葛荔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就在李志高和左修之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车上又有一女子开口和唱,声音婉转如莺啼,动听之极。
  “噗……哈哈哈哈哈……”
  女子们乘坐的牛车渐渐远去,歌声也消散在明媚的春光中,李志高和左修之面面相觑,只有魏小花捧着肚子,笑得差点没在车上打滚。
  如果换做上辈子,魏小花还真听不懂那女子唱的是什么,可是这辈子她却听得懂,这是诗经里的一首,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南方的树弯弯曲曲,上面长满了野葡萄,快乐的君子可以安享幸福。这里面,君子有暗指新郎倌的意思,这是一首充满祝福的歌咏,可问题是那女子将李志高和左修之比做新郎,那谁又是新娘呢?魏小花不算,在场能做新娘的女人,显然就只有这些女子了。
  换句话说,就是李志高和左修之两个男人,被路上遇见的一群女人给调戏了。
  魏小花笑得死去活来,对着李志高不停地重复道:“乐只君子……君子……你好君子啊……哈哈哈……”
  李志高满脸黑线,捧着一怀抱的花枝瓜果,哭笑不得。
  倒是左修之比较痛快,笑着走过来,道:“这可不错,一路上有干果吃了。”
  魏小花伸长脖子把脑袋探过来,对他二人笑道:“我瞧你们这一路不用坐车了,随着车跑吧,也好将身体锻炼得健康一些,不然待到了吴县那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还不得被那里的女子们,生生看杀了去。”
  吴县是吴郡的中心,也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所在,其实吴县就是后来的苏州,只是魏小花并不知吴县就是苏州,只想着江苏一带的中心,很有可能是六朝古都南京,因而便引用了红楼梦里“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这样的形容。
  李志高气结,想拿干果扔她,没舍得,最后捡了一枝花,甩在她身上,以做被取笑的报复。
  左修之认识他几年,知他素来沉稳不似少年,难得见他这般孩子气的举动,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经此事过后,李志高一路上便大多埋着头,极少有把头抬起来的时候,也只在没人的时候,才抬头看一看四周的景色。待到要过长江时,他站在渡口,望着滚滚江水,竟自出神起来。
  左修之也望着江水出了一阵神,待回神时,见李志高还没有醒过神来,便笑对魏小花道:“鹏飞兄定是想为此水做赋了。”
  李志高被惊动,回神愧道:“修之兄说笑了,每每想起令祖左公所写之《三都赋》,小弟便不敢再言写赋。”
  左修之笑道:“鹏飞兄何必自谦,我敢说,若鹏飞兄将这长江赋作出,自家祖之后,洛阳纸必又贵矣。”
  魏小花听得一愣一愣,洛阳纸贵她知道呀,原来这左修之居然就是这个成语里的那个人的子孙,怪不得李志高当初跟她说什么左修之出身洛阳左家,非逼着她去道歉呢,原来是怕她得罪了左家。
  李志高微微摇头,沉吟不语。
  这时渡还未到来,魏小花见他生闷,便有些看不过眼,笑道:“做不出赋就做不出,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给你唱首歌提提神,说不定还能给你一些灵感呢。”
  李志高瞠目结舌:“你会唱什么?”
  魏小花歪着头想了想,顿时笑道:“既在长江边上,自是唱长江,听好了啊……”
  她本想唱“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但想想,这调子太过现代,干脆,就把三国演义的主题曲拿出来显摆了。
  “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说实话,魏小花这曲子唱得真是再难听没有了,为了装男声,她把嗓音憋着,可顾着憋声音,就顾不了调子,所以那调子是走得七扭八拐找不着边。好在吐字还算清晰,这词却是让李志高和左修之都听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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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5章 越人庄

  “花小郎君,这词是何人所做,韵律虽怪,可是意境不浅呀。”左修之沉吟半晌,抚掌长赞。
  “呃……”魏小花拼命回想,三国演义是谁写的?施乃庵?罗贯中还是吴承恩,呃,对了,吴承恩是写西游记的,施乃庵好像是水浒,那就一定是罗贯中了,于是便答道,“是个叫罗贯中的人。”
  左修之愕然,思来想去,天下名士中似乎并没有这个人,如此才华,竟然还隐于山林无人能知,可见这世上有多少高人隐士不为人知啊。一时间,他竟感慨万千,对李志高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天下高才不计其数,吾等不可自满啊。”
  李志高深以为然的同时,也怪怪地望了魏小花一眼,满眼都是疑惑。
  魏什长却不管女儿是从哪里学来这首曲子,头回听女儿唱曲儿,虽然调子难听,可也一定要魏小花教他唱,很有点以女儿为傲的意思。好在这曲子调子简单,一学就会,待渡船来时,魏什长已经能唱得很流畅了。
  这曲子本就适合男声唱,尤其魏什长这个年纪的男人,经过事,看过世间沧桑,唱起来分外有感悟。于是,便见渡船载着几人缓缓向江心驶去,一双鬓斑白的男子站在船首,迎风而立,放开喉咙高声而唱,声传十里,以浪滔拍岸之声相和,激昂之处,竟让左李二人也为之心血澎湃,竟在船上研墨铺纸,二人联手,一人半篇,合写出一篇《长江赋》来。
  待到船靠岸时,新赋已成,墨渍犹未干涸,甩开笔,左修之和李志高同声吟诵,吟完彼此对望一眼。
  “恭喜修之兄。”
  “贺喜鹏飞兄。”
  二人彼此作揖,互道了一声贺,然后又同时放声而笑。
  “真是书呆子德性。”魏小花在一边风言风语。
  左修之转过身来,却又对着她一揖到底,道:“多谢花小郎君一曲。”
  李志高怔了怔,深深地望了魏小花一眼,目光闪动,虽未说话,也是一揖到底。
  魏小花愕然,好一会儿才轻咳一声,道:“还走不走,再不走天要黑了。”
  左修之轻笑,望了望江水,道:“还要等一等,牛车与家仆护卫尚在对岸。”
  魏小花脸一红,主要是被他们二人的举动给吓着了,尤其是李志高,这辈子……咳咳,自认识以来,她就没见过李志高向自己低头,一时倒忘了那渡船一下子装不下他们这么多人和牛车,得分批过来。
  差不多半个时辰后,人和车才全部过岸,这时天色也不早了,渡公指点他们,离渡口五里多,便有个越人庄,是吴郡大姓陈氏名下的大庄园,陈氏素来好客,可前往投宿,必不会被拒绝。
  果然,往东南方向行了五里有余,便见到了那越人庄。庄园很大,大片大片的田地,都是上好的水田,此时稻子正长得青翠,风一吹,稻浪一阵一阵地翻过来,看得人心旷神怡。东边上还有一片果林,隔得远,看不清楚树种,旁边却是一个非常大的渔塘,夕阳映照下,塘水波光粼粼。
  一行人正驻足观赏风景,稻田内,却有个老者直起腰来,轻轻捶了两下后腰,恰见到他们,便高喊道:“远来的客人,可是要投宿?”
  魏什长上前几步,扯着嗓门儿也喊道:“长者,我等确是要投宿,还请长者行个方便。”
  老者走上田垅,打量了这一行人几眼,然后笑呵呵道:“瞧这二位小郎君的打扮,是要前往吴县参加雅集文会吧。”
  左修之和李志高对望一眼,惊奇道:“长者如何得知?”
  老者笑道:“这十日来,已有七、八拔人来此投宿,都是与你等一般行色。”
  二人这才释然。
  “家主在庄中建有客院,各位请随我来。”
  老者在前面引路,一行人连忙跟上,左修之边走边问道:“还未请教长者尊姓?”
  “既是越人庄中人,自是姓越,小郎君若不见怪,便称一声越老罢了。”
  魏小花听得奇怪,插口问道:“为何姓越?”她记得百家姓里好像没这个姓呀,又或者是太过生僻,所以她才没听过?
  “花表弟,不得无礼。”李志高大惊,连忙喝骂道。
  魏小花不服气的反瞪他,她哪里无礼了?却不知道,她这样的问法,跟上辈子问“你妈贵姓”有异曲同功之效。
  好在老者大度,也知她并非有意,便呵呵一笑,道:“无妨,无妨,我这姓呀,也是祖上传下来的,先祖上原是越国王室,越亡后,为使后辈不忘祖根,遂改姓为越。”
  越国?魏小花想了想,一拍脑袋,出西施的那个越国吧,出美人呀。想到这里,她眼珠子便四下转悠,想从这庄中的女子身上,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丝当年西施的风采。可惜这时已是黄昏,家家炊烟起,女子大多都在家中煮饭烧水,偶有几个在田间垅上乱跑的,也都是些淌着鼻涕的黄毛小丫头,年龄绝对不超过两位数。
  一路上,许多庄人都从田里上来,纷纷上前跟越老打招呼,看得出,这位越老在庄中地位不低,估计不是族长之辈,也是族长的长辈。
  走了一阵,绕过果林,便见一片坡地上,建着许多房屋,连檐接瓦,形成了一个颇为壮观的聚居区。越老指着东南方向那几个相连在一起的院落,道:“那里便是家主所建的客院,目前除了东院里住着一位顾先生之外,其余几间院子都空着,各位可以自择喜欢的院子住下。”
  “那位顾先生是什么人?”左修之问道。
  越老笑笑,道:“是位奇人,家主奉为贵宾,欲留在吴县府中,奈何顾先生不喜喧闹,只看中越人庄的清静,因而家主只得由他在越人庄中住下。你等住下后,也莫要喧闹,惹急了顾先生,是会骂人的。”
  魏小花撇撇嘴:“奇人总是怪脾气。”上辈子看的小说里都这么写。
  左修之却笑道:“长者放心,我等亦是好静之人。”
  说话间,已行至客院前,只东院大门紧闭,没有声息,左修之示意家仆护卫噤声,略略打量了一下,便挑了离东院最远的西院住下。李志高这边反正人少,看着北院比较小巧,便挑了这间院子。
  正在整理行李间,越老又引来一男一女,道:“这是越恪,这是其妻陈氏,专管这客院的一应事务,各位若有需要,不论吃食酒水还是笔墨纸砚,尽可吩咐。”
  李志高忙道:“是,有劳越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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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6章 噩梦

  这时也没有什么吩咐,只请越恪帮着烧了些热水,一洗路上风尘,洗完后出来,陈氏又送了吃食进来,俱是江南独有的清淡小菜,搭着一碗鱼汤,鱼很新鲜,汤亦味美,吃得魏什长赞不绝口。李志高虽恪守食不言的原则,但面上表情亦十分满意。
  至于魏小花……她正在盘算找个机会向陈氏请教怎么把鱼汤烧得这么鲜美,要知道,这时候可是没有味精的,可是她竟然在鱼汤里吃出加了味精后才能达到的鲜美程度,这种绝活,身为吃货的她怎么能不学过来。
  可惜李志高和左修之要赶路,早就决定只在这越人庄休息一晚,魏小花估计自己是没时间向陈氏请教了。谁知道一觉醒来,居然听到屋外滴滴答答,爬起来一看,下雨了。
  赶紧穿好衣服,还没有出屋子,便听到李志高在廊下对魏什长道:“这雨不知要下多久,可莫要误了行程。”
  魏什长看看天空,摇头不语。
  却正好越恪送水进来供他们梳洗,闻言便道:“看天色,怕是到后日才能停。”
  “怎要下如此久?”李志高一惊。
  越恪笑道:“君自北而来,不知江南春雨多绵延,亏得现下才入五月,若到六月间,梅雨时节又闷又多雨,一月里难得有三五晴天。”
  李志高低头盘算了一下,才耽搁两天时间也不妨事,便放下了担忧,微笑道:“受教了。”
  越恪连道不敢,放下热水,径自又去了。片刻后,陈氏又送来早膳,不过是清粥小菜而已。李志高和魏小花不觉得有什么,但魏什长及郑博士派来的那个家仆郑延和车夫却都觉吃不饱,郑家的人魏小花管不着,但她可舍不得自己老爹饿肚子,于是找了陈氏,陈氏正忙,没时间再给他们做饭,只把厨房的位置告诉她,让她自去弄。
  魏小花到了厨房,见里面食材多是蔬菜,她挑来捡去,发现唯有韭菜最是新鲜,于是干脆就烙了面皮,又打了两个鸡蛋做成蛋皮,然后给包了春卷。
  送回北院孝敬魏什长的时候,左修之闻香而至,尝了一口便笑道:“未想到花小郎君还有这等手艺。”言毕,眼神却有些怪异。
  不怪左修之奇怪,除了专职的厨子,哪有男人去学厨艺的,那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魏小花听他这话阴阳怪气,不像是称赞,当下就是一个白眼,没好气的扭过头去。
  左修之又被煞了一下,觉得魏小花这个使白眼的神态跟自家妹妹竟有几分相像,十足女子神态,更是觉得怪异无比,打个寒颤便顶雨回了西院。
  李志高轻轻叹了一口气,对魏小花道:“你既要扮男子,便莫要做出女子神态。”
  魏小花愕然。
  魏什长吃饱了拍拍肚子,对魏小花道:“南边安定,不如你就换回女装吧。”
  魏小花一听,这好啊,其实她在见过左慧和郑佑华之后,心里就想换回女装了,哪个女孩子不想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不料魏什长后面又跟了一句:“正好给二牛当个侍女,到外面让二牛也多几分面子。”
  “美的他。”
  魏小花一扭头,给个魏什长大大的后脑勺,打这以后,直到抵达吴县,都没再给魏什长做吃的,把魏什长悔得肠子都青了。
  李二牛听了这话,也只有哭笑不得,半天没吭声,盯着这连珠儿一般的雨看了看,径自回屋静思去了。
  晌午的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喧闹,魏小花正在屋闷得慌,听到声音连忙跑出来,却见李志高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伞,也正好出来,魏小花便钻到了他的伞下,肩并着肩,吓得李志高手一抖,差点没把伞给扔了。
  “拿稳了。”魏小花连忙伸手托了一把,“伞都拿不稳,真没用。”
  李志高面红耳赤,有口难言,被魏小花半推半拉地共用一伞移到北院门口,站在门檐下往外一看,原来是对面的南院也住进了人。那些人大概是顶着雨来的,身上都湿透了,为首的人见到李志高,因一身狼狈不方便过来,便在南院门口遥遥一揖。
  李志高将伞柄交给魏小花,对那人也是一揖还礼,虽未有一言交谈,却是彼此一笑,心下都已对对方心生好感。
  过了晌午,左修之又来了,对李志高道:“南院来人,亦是前往吴县,不若我等先去拜访。”
  李志高刚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正准备去找左修之呢,闻言便笑道:“修之兄与我心有灵犀矣。”
  两人大笑,携手便往南院去了,刚走到南院门口,便见一人撑伞而出,也是新换的衣裳,头发虽然束着,但分明透着湿气。三人彼此相望,同时笑了起来。
  “平原郡孔宗孔梦生有礼了。”
  那人率先行礼,左、李二人也连忙回礼。
  “河南郡左易左修之有礼。”
  “云中郡李志高□飞有礼。”
  行过礼,孔梦生便将二人迎了进去,煮茶待客,彬彬有礼,谈文论赋,亦是别有见地,只把左、李二人吸引得流连忘返,在南院直待到夜深方回。
  魏小花半夜醒来,到茅厕解手回来,发现李志高的房间里居然亮着灯火,窗户也开着,忍不住跑过去,趴在窗边往里瞧,就见李志高坐在案前,一手执笔,写一阵,思索一阵,再写一阵,间或还摇头晃脑,似是想到得意处,那样子要多傻有多傻。
  魏小花偷笑几声,忍不住又想捉弄他,便出声道:“李二牛,要不要头悬梁,锥刺股呀?”
  李志高乍闻人声,吓得手一抖,刚写的字便糊了,抬头一看是魏小花,只着一件单衣趴在窗沿边,顿时脸一红,不敢再看,道:“夜风大,当心着凉,快回屋睡去。”
  被他一提醒,魏小花也觉得夜凉如水,忍不住缩了缩,却仍探着脑袋,嘻嘻笑道:“我若去睡了,你便失了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机会了。”
  李志高听得“红袖添香夜读书”,顿时心中一醉,暗道:这可是极美妙的一桩雅事,难为魏小娘子竟也有这样的雅趣。于是看向魏小花的眼神便大是不同,隐隐已有了些男人看女人的意味。哪料到目光才落到魏小花脸上,竟只见狭促与戏谑,顿时知道自己又被戏弄了,大为丧气。
  魏小花戏弄成功,极为得意,咯咯笑着回屋继续睡觉。
  李志高被她这么一搅,文思断了,情绪也没了,再也写不下去,洗了笔砚,和衣躺到床上,良久方有睡意,却做了一梦。梦境恍惚,不知身处何方,却只面前有一书案,有一位红衣少女伏案而眠,李志高不忍呼起,径自研墨,研到一半,少女醒来,柔荑若无骨,自他手中接过墨条,轻轻研来,墨香四溢,又有脂粉香沁人心脾,令人如痴欲醉。
  却在似醉似梦间,李志高猛一打眼,见少女额间有一块疤,顿时惊骇欲绝,猛一吓,竟吓醒了,方见窗外天色已亮,满身已然汗湿。
  “噩梦……真是噩梦……”
  李志高擦去额际的冷汗,披衣坐起,望着床沿怔愣了半晌,方才一笑,自言自语道:“李志高,你着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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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2: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7章 奇人

  不说他在这里做自我心理调节,却说魏小花胡乱戏弄人,终于遭了报应,这会儿躺在床上,喷嚏打个不停,显然是昨天夜里吹了风,着凉了。
  魏什长急了,要去请大夫,被魏小花拉住,死活不肯。中药太苦,刚穿越那会儿,她符水药汁,可没被爱女心切的魏什长少灌过,那时是初来乍到,怕被瞧出端倪,不敢拒绝,眼下她已经长大,能自己做主了,说什么都不肯让魏什长去请大夫,只是道:“爹,一点小风寒,不打紧,你让陈嫂熬一碗姜糖水让我发发汗就成。”
  魏什长拗她不过,只得应了。
  李志高听说后,跑来看她,还未说话,就被魏小花轰了出去:“莫把病气传给你,去去,不许进来。”
  李志高无法,只得在门外道:“那你好好休息。”
  魏小花想想江南天气潮湿,雨晴不定,便回道:“一会儿姜糖水煮好了,你与我爹,都喝一碗。”
  李志高见她这般关心,顿时微笑,应了一声便离开了。
  因为魏小花的风寒,李志高便和魏什长商量,要在越人庄再多住几日,魏什长却不同意,怕误了大事,次日天色一放晴,就逼着李志高随左修之一同上路。
  “你先去,晚几日,我与小花儿便赶上来。”
  李志高扔在踌躇,被魏什长举起拳头吓唬他:“犹豫什么,大事为重,再婆妈,我便打了你走。”
  李志高被唬了一跳,只得无可奈何地去了,临行前,却跑到越老那里,再三拜托,如此情状,却被左修之取笑为“离不了长辈的稚童”,那孔梦生虽说与他不熟,却也窃笑不已,李志高被取笑得羞赧之极,方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他们都走了,魏小花也无聊了,其实一点小风寒不算什么,又没发烧,关键问题是她不肯吃药,要等感冒自然好。感冒的周期一般是七天,其实过了头两天,她的感冒症状已经减轻很多,完全可以上路了,那时李志高等人还没有走远,不用几天肯定就能追上,可是魏什长爱女心切,担心路上会有反复,魏小花的感冒没好,他说什么也不肯上路,还天天跑去钓鱼,说是女儿病了自然要吃点好的。
  于是魏小花无聊得只能在北院里数蚂蚁。
  蚂蚁这会儿正在搬家,估计又要下雨了,魏小花没理会天气,数得聚精会神,一边数一边喃喃道:“老和尚,老和尚,你在不在里面,在就吱一声……”
  “吱……”
  反复念叨了数遍,没想到,居然还真有一声吱传了过来。
  魏小花吓了一大跳,猛地站起,惊喜道:“老和尚,你还真在这里,是哪只?哪只,跳一下给我看,我给你再挡一次雨……”
  可惜,没有一只蚂蚁肯赏脸跳一下给她看,倒是又有一声“吱”传了过来。
  魏小花这次听清楚了,才发现,这声音不是从蚂蚁的方向传过来的,而是从隔壁的东院传过来的。咦,东院住的不是越老口中的奇人顾先生吗?
  在这里住了几天,一直没听到东院有什么动静,魏小花都快忘记隔壁院子还住着人了。那顾先生在干什么呢?
  魏小花也是穷极无聊了,在这里养病,魏什长什么都不让她干,想找本书看看打发时间,结果陈氏告诉她,庄园里没有书籍。这时听到东院传来声响,魏小花便来了兴趣,蹑手蹑脚地跑到东院墙外,脚下垫了两块石头,攀着墙头,终于勉强看到里面的情形。
  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里面,站着一个中年男子,相貌堂堂,下巴上留着一缕胡子,看着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旁边有一株老松,松枝上挂着个笼子,笼子里面关着一只老鼠。只听那顾先生对着鼠笼摇头叹息,口中还漫漫吟道:“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那只老鼠也不怕人,在鼠笼里张牙舞爪,时不时发出一声威胁的吱叫。
  这情景,就好像是顾先生在控诉老鼠你吃得太多了,以后少吃点行不行,老鼠拼命反驳说你吃得比我还多,魏小花看得忍俊不禁,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顾先生,老鼠不是这么教育的,你说的它听不懂。”
  顾先生闻言,面有怒色,往墙头上看来,见只是个小子,便不好太过计较,只是道:“竖子无理,因何爬人墙头。”
  魏小花大笑,回道:“先生心正,岂怕他人行颠。”
  顾先生见她答得有趣,便转怒为笑,道:“你自知行颠,还不速速离去。”
  魏小花又回道:“小子欲走道,奈何无门可入。”
  她的意思是,我想进你的门来做客,你给不给我开门呀。
  顾先生“咄”了一声,却道:“小子越发无理了,门自在那里,你欲进不进。”
  这却是说只要有心,正道的门就在眼前,想进就能进,不想进就进不了,全凭你自己选择。
  魏小花却自发地理解为这顾先生的意思是门在那里你爱进不进,连忙从墙头上下来,一溜烟跑进了东院里,学着李志高平日的样子,正经施了一礼,道:“花木懒拜见顾先生。”
  顾先生仔细打量了她几眼,脸色一板,道:“无礼的小子,你自走你的正道,因何进我之门?”
  魏小花也不怕他,笑道:“正道在先生心中,我不进先生的门,又如何向先生请教。”
  其实她这话不过是顺着顾先生的口风说下去,并无别的意思,说白了,她就是无聊想找个人拌拌嘴,看这顾先生骂老鼠的行为怪有意思的,想来也是个趣人,应该开得起玩笑,这才厚着脸皮进人家的院子。
  可是听在顾先生耳中,却是另一层意思了。这些年来,想拜在顾先生门下的少年不知凡几,他却一个都没收,就连这越人庄的主人陈家家主的儿子,想拜在他门下,他也照样不给面子。眼下这么个不知道打哪里蹦出来的小子,居然就这么又是爬墙头,又是厚脸皮地进他的院子,一开口居然表达了想拜在他门下的意思,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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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8章 毛语

  当下顾先生便脸一黑,指着院门外道:“此处无正道,彼处凉快,自去,勿再扰。”
  魏小花哪吃他这一套,腆着脸皮笑道:“彼处无树,无鼠,无叔,哪及此处凉快。”
  无树,无鼠,无叔,这三个词她念得及快,而且含糊而过,乍听上去,似乎没什么区别。顾先生仔细思量了几遍,待听着松枝上挂着的老鼠又吱了一声,方才明白过来,顿时又好气又好笑,骂道:“哪个是你叔,莫要乱认。”
  “那……顾兄?”魏小花故意曲解他的意图,刮刮脸笑道,“顾先生一把胡子,却仍是赤子童心,可敬可敬,小弟拜服。”
  顾先生被她胡扰蛮缠,越发地哭笑不得,道:“滑头小子,再蛮缠,我使人赶你。”
  魏小花想想这玩笑也开得差不多了,赶紧拍拍屁股,转身就走,边走还边道:“不用顾兄赶,我自去了,可惜呀,我欲求正道,却正道难求,唉……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把人家顾先生戏弄够了,临走,她还要来一句毛主席的词句来做点缀,也不管切不切题,反正这句里面有正道两个字就够了。
  顾先生听得一愣:“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哎,滑头小子,回来,回来……”
  此时魏小花已经走出院门口,听到喊声,一缩脑袋,拔腿就跑,心道:你让我回来我就回来呀,没门儿。
  却只听身后又传来顾先生的声音:“此句出自何典呀?”
  魏小花哈哈一笑,并不回头,只是远远抛下一句:“出自《毛语》,全句是: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这诗她记得可清楚了,因为当年上学时,有一次语文考试,让填空,她把百万雄师过大江,给填成了百万熊猫过大江,成为学校年度最大笑柄,结果这时却成了她的第一得意事,总算有一首诗是她能念全的了。
  “《毛语》?”顾先生瞠目结舌,自恃满腹诗书,竟不知世上还有《毛语》一书,顿时心中生惭,又听闻全诗,壮阔大气,气势磅薄,宛若眼前真有百万大军,横过大江,直扫北方胡虏,复我大好河山,实是惊艳不已,遂高喊道:“那小子……那小子……回来……我煮茶与你喝……”
  魏小花哪里理会他,一溜烟回了北院,大门一关,笑得直不起腰来。
  顾先生没有叫回她,怅然若失,回到屋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满脑子都是《毛语》,直若百爪挠心,恨不能马上就能拿到《毛语》细细品读。
  第二天一大早,魏小花还在酣睡,就被一阵声音给吵醒了,忍不住怒气冲冲地爬起来,站在院子里,对同样被吵起来的魏什长道:“爹,外面怎么了?”
  魏什长也正迷糊呢,父女俩个竖起耳朵仔细一听,外面哪里是吵,是那顾先生在诵读,而且还用的是洛生咏的读法,一咏三叹的,魏什长根本就没听懂,魏小花也是花了好大的精神,才勉强听了个半懂。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什么乱七八糟的?
  魏小花找陈嫂要了块干净的抹布,剪下两个角,一边耳朵塞一个,继续补眠去了。
  可怜顾先生在北院墙外,把五千字的《老子》来回念了十几遍,念得嗓子都快哑了,心里还一直在纳闷:这臭小子不是要拜入我门下吗,如今我都念了半天了,怎么还不出来?
  不怪顾先生郁闷,他一生遍览各家各派的经典,独最精于老庄,不知多少人欲跟随他研习,本以为昨天这无理小子也是冲着这一点来的,便想以这篇《老子》把这臭小子引出来,他便为这臭小子讲解几句,以交换那本《毛语》。
  先在东院书房里念,不见动静,便移到院里念,仍不见动静,再移到东院门口念,依旧不见动静,顾先生无法,只得跑到北院墙外高声诵读,却不料读到声哑,北院大门始终紧闭,可把顾先生气坏了,悻悻地回了东院,却仍是坐不安稳,满脑子都是《毛语》。
  “滑头小子,莫不是在吊我的胃口?”
  经此失败,顾先生疑神疑鬼,觉得那个花木懒是在吊他的胃口,忍不住就愤愤想到:难道我顾长卿还要受你一个小家伙钳制不成。
  于是自此不再理会北院动静,虽每每思及《毛语》仍是心痒难耐,却硬是耐住性子,只想着早晚那滑头小子还是会上门来的。
  哪里料到一等四五天,那滑头小子始终没有再来,顾先生又开始坐立不安,思考许久,一拍大腿:“是了,哪有只许他吊我胃口,不许我吊他胃口的道理?”
  于是顾先生取了一卷《庄子》,跑到北院墙外,如痴如醉地诵读起来,一声更高过一声。这次为什么不读《老子》了呢?却原来顾先生突然想到,《老子》虽只泛泛五千言,然浩荡无边,上囊天地,下囊万物,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天地至理全在其中,想那滑头小子,不过一小儿矣,怎么可能理解得了,便是连点皮毛也未必听得懂。
  而《庄子》虽说是循《老子》而来,但其表达的形式却是一个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比较容易吸引小孩子。顾先生存了心眼,诵读时,每篇只诵一半,存心想把北院里那滑头小子的胃口给吊起来。
  如此连诵了两日,北院的大门没开,倒是越恪瞧着奇怪,心道:这顾先生往日总是闭门不出,偶尔兴起,也会跑到江边上高声诵赋,或歌或垂钓,这几日怎么改了性子,对着北院的墙诵个不停?他越想越觉得怪异,赶紧跑去告诉了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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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9章 原来是虎丘

  越老一听,紧张了,家主千叮万嘱要他照看好顾先生,可千万不能出问题,当即跑来,等顾先生诵完一篇停下来喝茶润喉的时候,才靠近了,小心问道:“顾先生,读书何不往屋里去?”
  顾先生瞥瞥他,如果这话是越恪来问,他肯定不搭理,但越老好歹是个老人,敬老尊贤是古训,顾先生的脾气再怪,也不会怪到违反这条古训,因此只得哑着嗓子,道:“长者莫管我。”
  嗓子哑得厉害,顾先生只回了短短一句,便又捧起茶碗猛灌。
  奇人自有奇行,越老无奈地摇摇头,只好由他去了,转头却对越恪道:“过些日子便要入梅,趁这几日天好,你同你媳妇儿把这空着的三间院子里的被褥都拆洗干净,晒一晒好防霉。”
  越恪还没应声,那边顾先生就已经噗的一声把茶水都喷了出来。
  “三间空院子?这北院里不是住了个小子么?”
  越老大奇,道:“顾先生,北院的客人,已在三日前离去,您这是……”
  “竖子!”顾先生气得对着北院破口大骂,几近跳脚,“竖子,竖子,何故不辞而去!”
  越老、越恪齐齐愕然。
  “长者,那竖子往何处去了?”顾先生越想越不甘心,为自己白瞎了几天的心思,还有哑了的嗓子。吊人胃口就吊人胃口,不带吊了一半就跑了的。
  “这个……应是前往吴县了……”越老怔怔答道。
  顾先生扭头就回了东院,边走边喊:“备车,上吴县。”
  越老和越恪面面相觑,迟疑了片刻,越老才道:“快快,去备车……越恪,你带着你家小子,跟着顾先生去。”
  “是。”
  越恪连忙应道,正要去做准备,又被越老喊了回来。
  “记着,到了吴县,让你家小子给家主去报个信。”
  “知道了。”
  魏小花可不知道她这一走,屁股后面就跟来个摩拳擦掌的顾先生,因为感冒耽误了七八天的路程,已经追不上李志高等人了,只得一路向吴县而去,到达吴县的时候,刚好是那雅集文会举行的最后一天。怕错过看热闹的机会,她顾不上休息,一路就打听着去了举行雅集文会的地点,结果到了地方才一愣,居然是虎丘,上辈子她去虎丘旅游过,虽然没了塔,也没见着颜真卿的题字,但是虎丘的大致形状没什么变化,剑池也还是那样子。
  搞了半天,原来这里不是南京,而是苏州呀,魏小花擦一把冷汗,可真是出了个大乌龙,幸好没人知道。
  这一天虎丘的人特别多,山下光是牛车就停了足足一里地长,虽然说没到接踵磨肩的地步,但是这也已经是魏小花这辈子见过的最多的人群聚集点了。
  “这么多人,上哪儿去找牛哥儿呢?”魏什长也被这么多人给吓到了,也有点羡慕,当读书人好啊,经常能见着这样的大场面。
  魏小花想了想,也没什么办法,便道:“不急,往人多处走便是。”
  还真让她猜对了,这会儿几乎所有来加雅集文会的少年俊彦们,都聚在一处松林内,数百人围成一圈,坐享酒宴歌舞,以这处松林为中心,四面八方都有人赶来瞧热闹。其实真正的考校辩论在上午已经结束了,这会儿正是放松时间,主持这次雅集文会的几位大人特地请了吴县里最有名的歌舞伎,热闹非凡。
  魏小花赶到松林外的时候,这里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被围得严严实实了,时不时还有一阵喝彩声从内层传出来。
  魏什长一看这架势,就苦笑了:“小花儿,挤不进去了,不如就在路口等牛哥儿吧。”
  魏小花却有点不甘心,好不容易跑来了,居然看不到热闹,想了想便道:“爹,你去路口吧,我试试能不能挤进去。”
  魏什长身材虽然不算高大,但却壮硕,想挤进去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魏小花就不同了,她身材瘦小,而且年纪又小,还是有希望挤进去的。
  “不成。”
  哪料到一向溺爱女儿的魏什长这回却摇头不肯。
  “爹……”魏小花撒娇。
  魏什长还是摇头,道:“你一个女孩儿,挤来挤去不像话。”却原来是怕魏小花吃了亏,挤来挤去,自然免不了身体接触,这里又大多都是男人,不管是谁挤谁,吃亏的都是魏小花。
  魏小花顿时泄气,知道自己说什么也没用了,再说被魏什长这么一说,她也不想跟一群男人挤来挤去,别的不提,如今天气已经热了,光是汗臭味大概就能把她熏得半死。
  于是父女俩个怏怏地回到路口,这里是下山必经之地,在这里等,必然不会漏掉。不过枯等是无聊的,松林内有歌舞,可是她又看不到,魏小花便对魏什长道:“爹,唱个歌儿吧。”
  魏什长就扯着嗓子吼了一句:“滚滚长江东逝水……”
  正好有人从山上下来,走到路过,冷不防听到这一吼,跟一声雷在耳边炸开了似的,吓了一跳,冷不防脚下踩了颗石子一滑,径直从石阶上滚了下去。
  魏什长顿时哑了嗓子,连忙跑过去,把人扶起来,又是赔礼又是道歉。
  那人哼哼几声,捂着脚脖子蹲在地上,道:“罢了罢了,活该我今天倒霉,歌舞没赶上看,下山还摔跤,脚又拧了,走不得路,我的牛车就停在那边,你送我上车这事便算了了。”
  “小花儿,你在这等着,不要乱跑,爹一会儿就回来。”

  魏什长嘱咐了一句,便扶着那人去了。谁料到足足走出一里多地,才终于从无数的牛车中,找到了那人的牛车。
  大概一个时辰之后,下山的人开始多了起来,魏什长和魏小花都精神一振,开始盯着人群瞧,以免把李志高给漏了过去。
  谁知道瞧来瞧去,没瞧见李志高,却看到郑家派来的那个车夫了,魏什长连忙招呼了一声,那车夫便跑了过来。
  “你们可来了,鹏飞小郎君这几日一直念叨着你们。”
  魏什长忙问道:“牛……鹏飞呢,怎么只你一人下山?”
  车夫喜形于色,道:“鹏飞小郎君被潘丞郎留住说话,潘丞郎的牛车半道上断了车辕,恰好被鹏飞小郎君碰上,便邀了潘丞郎上车,这会儿也还要坐鹏飞小郎君的牛车回去,让我先去把牛车赶近些……”
  这车夫有点语无伦次,但意思还是表达明白了,虽然那潘丞郎是什么人魏家父女都搞不清楚,但见车夫如此欣喜,想来身份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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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1 12: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0章 竖子与老匹夫

 这时下山的人越来越多,原本停放牛车的那片空地便有些乱起来,堵车的状况时有发生,但车夫却并不焦急,只要开口一说自己这辆牛车是要前去迎潘丞郎的,别的牛车便自动让了道。约莫又过了半个时辰,李志高才随着一大群人出现在路口。
  这一大群人就让在路口,左一揖手,右一拱手,互相道了别,李志高便陪着一个面上敷了厚厚一层粉的男子上了车,左修之也随行在旁,一起上了李志高的牛车。
  魏什长和魏小花这时候不方便上前说话,便跟着左家的仆人坐上了左修之的牛车。
  一路上,魏什长便趁机跟左家仆人打听那潘丞郎的身份,一问才知道,李志高这次是撞了大运了,这潘丞郎居然就是主持这次虎丘雅集的三位官员之一,也正是郑博士的那位好友,虽然不是主考官,但是他的意见也是很有分量的。因半路上了李志高的车,当时李志高并不知他身份,与他畅谈,言语见地,举止风度,都十分得这位潘丞郎的意,加之又知道了李志高就郑博士写信再三拜托他照顾的那名弟子,就更留意了几分。后来李志高在文会上又发挥良好,更将与左修之合写的那篇《长江赋》抛了出来,引起轰动,潘丞郎更觉大有面子,因此李左二人定品的事,已是铁板定钉,毫无悬念了,唯一不能确定的就是究竟能定个几品。
  不过对于魏什长来说,定几品都不重要,只要能定品,哪怕是最低的九品,李家就算是熬出头了,若是李志高再出息一点,将来真弄个一县之主当当,他老魏家也就能跟着鸡犬升天,脱军籍换庶籍,从此换一翻天地了。
  这一高兴,魏什长就嗓子痒痒,忍不住又吼起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
  左家仆人们是早已听过的,这时再听到,倒也不觉稀奇,反而是前面牛车上的潘丞郎,先是被魏什长的声音吓了一跳,面露怒色,待听了两句,怒色便化为惊奇,道:“这曲儿倒也有些意思,非是一般人能做出,鹏飞贤侄,你可知唱曲的是何人?”
  李志高脸色一红,答道:“让丞郎见笑了,唱曲的那人是小侄表叔。”
  “词曲又是何人所作?”潘丞郎问道。
  “罗贯中。”李志高又答道。
  潘丞郎一怔,把这个名字在嘴里念叨两遍,确认从来没听人提起过,正要开口再问,猛地突然听到前面有人高声大喊:“竖子,竖子莫走……”
  这声音还没落下,便见前方一辆牛车横冲直撞,以极快的速度向他们冲来,惊得一行人脸色都吓白了,大抵是从没见过牛车还能跑这么快的,要是拉不住,一眨眼就能把他们撞个人仰牛翻。
  魏小花听得声音耳熟,早就瞧见,那驾车疯跑的正是顾先生,一下子人都傻了,这竖子莫不是在骂自己?
  按说顾先生晚走三天,不应该这么快就追过来,不过他是坐牛车而来,牛车的速度虽然不快,但到底比魏家父女的11路公共汽车要快得多了,所以双方几乎是一前一后到了吴县。
  “顾先生……小心……”
  却在那辆车上,有个人抢上前,从顾先生手里抢过缰绳,用力一拉,竟死死将疯跑的牛给拖住了。牛车在草地上滑出七八丈远,才缓缓停下,离李志高的牛车,不过三步远,真是险到极点。
  李志高和左修之两个,吓得腿都软了,怔怔地坐在车上,半点反应也没有,那潘丞郎到底有些经历,虽是一身的冷汗,但见那车上有人居然拉住了狂奔的牛车,终忍不住道了一声:“好汉子!”
  这一声把李志高和左修之同时唤醒,彼此对望一眼,心有余悸之下,亦不由得附和道:“好汉子!”
  赞完了再去打量,方发现那汉子不过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脸上稚气犹存,身量并不高大,袖管高高卷起,看上去竟十分瘦弱,也不知哪来这么大的力气,竟能拉住疯走的牛。再看旁边还有一人,居然是越人庄里的越恪。
  这时,顾先生已从车上跳下来,冲到魏小花面前,指着她的鼻尖大叫道:“竖子,你与我下来。”
  魏小花一头雾水的眨巴眨巴眼睛,不是吧,还真是在骂她来着,自己在越人庄时不过是跟他开了几句玩笑,至于追到这里,就为了骂她几句?
  却在这时,潘丞郎已认出顾先生来,吃了一惊,下车走来,道:“顾先生,潘浮有礼。”
  顾先生这会儿眼里只有魏小花,哪里管得身边有人在与他见礼,见魏小花仍坐在车上不动,更是怒火中烧,道:“竖子,你、你不下来,老夫可就不客气了。”
  魏小花被他一口一个竖子骂着,只觉得莫名其妙,又见他居然还威胁要不客气,当下便恼了,站在牛车上,居高临下,一根手指直指顾先生的鼻尖。
  “老匹夫,你骂哪个?”
  她这一骂,只听周围发出数起倒抽凉气的声音。却原来这一番差点成为惨案的冲撞,已经吸引了不少人注意,再加上顾先生和李左二人的牛车往路当中一停,三辆牛车挡住了整条路,后面的牛车都过不去,自然便往这边观望。
  而那顾先生,魏小花不认得他是哪根蒜哪根葱,可是不代表别人不认得呀。这顾先生名安,字长卿,出身晋陵顾氏,算是高等士族,因脾气怪异,素有“不通先生”之称,那是指他不通人情。说起来,也是顾先生所处的这个年代,正是中国历史上极有名的魏晋时期,这个时期最出名的是什么?就是风气呀。
  颖悟、旷达、真率,开放,自由……这是一个极其自由浪漫的时代,也是个性张扬的时代,既有一曲广陵散成绝响,也有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天体运动爱好者,更有趁兴访友连人影子都没见到就兴尽而归的潇洒自在,后世将这种风气冠以一个非常动听的名字:魏晋风流。
  所以尽管顾先生不通人情,脾气怪异,但是他有才华,又有出身,只凭这一点,吴郡的高门望族对顾先生还是十分敬重的。
  来参加这次虎丘雅集的人,自然都不是寻常人,那些来看热闹的寻常人,早已经下山而去,李志高因为陪同潘丞郎说话,本就是最晚下山的一批人,这些最晚下山的人里,多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他们不屑于在前面挤着下山,这才走在最后,因此认得顾先生的人也是极多。
  如今这些人却惊见顾先生被一黄口小儿指着鼻尖骂老匹夫,哪还不惊得差点没从牛车上滚下来。尤其是靠得最近的潘丞郎,更是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正要喝骂魏小花,却听顾先生已经抢在前头跳脚大骂:“竖子,你敢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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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2011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1章 子曰

  魏小花当真是无知者无畏,翻个白眼儿便道:“: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骂得我,我为什么骂不得你?”
  李志高瞬间脸色发青,以手抚额,想要假装不认识魏小花。
  顾先生却是一怔:“哪个子曰的?”忽地醒悟过来,旋即大怒,“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臭小子,哪个让你曲解圣人言的?”
  魏小花又白了他一眼:“谁说是孔子说的,我这个子,是毛子。”
  “可是出自《毛语》?似乎粗直了些,比那句‘人间正道是沧桑’差得多了,啊……臭小子你诓我?”顾先生一想到这个,满肚子怨气立时飞到爪哇之外。
  “哼,诓你又怎么样。”魏小花扭过脸,不理会他,“让开让开,不要挡路,我要归去了。”
  “不让。”顾先生一拎后衣摆,一屁股坐在草地上,“不让,就不让,今儿你这臭小子不跟我说说《毛语》,我就不走了。”
  魏小花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闹了半天,感情这顾先生是为了她忽悠出来的《毛语》而来的。不提她眼珠子快瞪出来,旁边潘丞郎和一票围观者的眼珠子,早在地上掉了半天了。
  “顾、顾先生……有什么事,好好说,您先起来……”潘丞郎好不容易找回了舌头,见此时情形太不雅观,便劝了起来。
  可是顾先生压根不理会他,下巴一昂,只盯着魏小花。
  “老匹……”魏小花见顾先生居然跟她耍起了无赖,便要再骂,却被魏什长拍了一下。
  却原来魏什长先也愣了神,这时方才反应过来,见魏小花对顾先生口出不逊,又见潘丞郎对顾先生似极尊敬的模样,顿时心中不安,便道:“不可无礼,还不下车扶顾先生起来。”
  “爹……”魏小花还不太服气。
  魏什长附在她耳边,低声道:“要为牛哥儿多想想,咱们莫拖累了他。”
  魏小花咬牙切齿,看看潘丞郎那么紧张的样子,不由得狠狠瞪了一眼李志高,心不甘情不愿地跳下车,道:“顾先生,你起来吧。”
  “不起。”顾先生脸一扭,摆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模样。
  都说老顽童老顽童,这顾先生还没老呢,怎么就跟老顽童一个性子,魏小花在心里把顾先生骂得狗血淋头,她上哪儿给他弄本《毛语》来,早知道就不忽悠他了。
  “顾先生,我方才不该骂你,我给你赔罪了。”给魏什长面子,魏小花忍着气又道。
  “哼。”顾先生把脸又拧向另一边。
  “你到底要怎么样啊?”魏小花毛了。
  “《毛语》拿来。”顾先生伸出手,“你给我《毛语》,我为你讲解十篇《庄子》,如何?”
  这话一出,周围又是一阵倒吸凉气。吴郡不知有多少人想求顾先生讲解一篇都不可得,这一下子顾先生自己就肯讲解十篇,那《毛语》到底是什么经典,竟肯让顾先生付出这么大代价。
  魏小花直接扭头,扶着魏什长下车,道:“爹,咱不稀罕坐车,便走回去吧。”
  魏什长有些忐忑不安,看看潘丞郎,又看看李志高,犹豫不决,却被魏小花硬是拖着走了几步。
  顾先生这下子可急坏了,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追着喊道:“莫走,莫走,哎呀……竖子,算你赢了,我收你做弟子……”
  扑通。
  这次可不是倒抽凉气了,围观者中,真有人因为吃惊过甚而从车上摔了下来,只不过此时大家的注意力仍在顾先生身上,没人注意到而已。
  “谁稀罕做你的弟子。”
  魏小花拉着魏什长,跑得比兔子还快,一溜烟就跑远了。她跟魏什长长途跋涉练出来的脚力,哪里是顾先生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身体能追得上的,眼看着人跑没了,只气得在原地直跺脚。
  “竖子,你不欲为我弟子,我偏要收你。”
  顾先生发着狠话,大有孙悟空跑不出如来佛掌心的意思。
  “咳咳……顾先生……潘浮有礼。”潘丞郎又走了过来。
  顾先生这时才注意到他,斜睨了一眼,道:“原来是潘丞郎,你几时来的,为何在此?”
  潘丞郎:“……”他都在这里半天了。
  李志高虽然不认识顾先生,但见潘丞郎都对他如此有礼,只得硬着头皮也跟了过来,一边哀叹魏小花闯祸的本事,一边长长一揖,道:“花表弟对顾先生无礼,晚辈这里代为赔罪了。”
  顾先生眼睛一亮,道:“那小子是你表弟?”
  李志高很想摇头,但最终还是点头,魏小花闯祸,他不顶着,还有谁能顶呢?
  “哈哈哈……”顾先生仰天大笑,一把抓住李志高的手腕,指着空无一人的前方高声道,“竖子,看你还往哪里跑。”
  李志高:“……”
  其实魏小花跟魏什长并没走远,她见顾先生没有追上来,便拉着魏什长躲在一边的林子里了,准备等顾先生走了,再出来跟李志高汇合。不料没等多久,却见顾先生跟李志高坐在一辆牛车,一只手还死死扣住李志高的手腕,顿时气得直翻白眼儿。
  “笨蛋就是笨蛋,被人扣做人质了还不知道。”
  魏什长十分无奈,道:“小花儿,你究竟哪里得罪了那位顾先生?”
  魏小花一肚子郁闷,答道:“不过是跟他开了几句玩笑罢了,谁知道他这么大个人,居然一点玩笑也开不得。”
  她哪里知道,顾先生一生痴迷各家经典,自认为全天下的书籍,除了失传的没有他不曾阅过的,谁知道突然冒出一本《毛语》,只从那一首诗中便可知这《毛语》十分不凡,哪还不让他心痒如鼠挠。
  “这可如何是好?”魏什长并不是个没主意的人,但是他是个粗人,对这些读书人天生就有一股敬畏,眼下这桩事关系到女儿,所以才乱了主意。
  魏小花想了想,又道:“爹,反正李二牛定品的事已经没有问题了,不如咱们就回家吧。”
  魏什长却犹疑道:“我看那顾先生与潘丞郎似有旧交,不知会否有什么变故。”
  虽没有明说,其实就是指魏小花得罪了顾先生,那顾先生要是怀恨在心,不知道会不会让潘丞郎取消李志高定品的资格。
  魏小花愣了一下,她虽然有点调皮胡闹,但是在正事上并不含糊,心想那顾先生为了这么点小事居然从越人庄追到了吴县,搞不好真的是小心眼爱报复,这个时代定品成功与否,对士族子弟来说,关系不大,但对寒门子弟来说,太重要了,这是他们唯一鱼跃龙门的机会,如果因为她的胡闹,让李志高失去了这次机会,那她可真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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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2011 0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2章 欲知后文,且听下回

  好在魏小花的脑筋一向转得快,把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一想,觉得关键还在她忽悠出来的《毛语》上,立时便有了主意。
  “爹,别担心,我有办法让李二牛不受牵连。”
  说完,魏小花便拉着魏什长鬼鬼祟祟地跟在李二牛的车后,隔了好长一段距离,确保不会跟丢了,也不会被顾先生看见。
  只是没走多大一会儿,后面却有辆牛车追上来,魏小花回头一看,原来是左家的牛车,那车夫对她道:“修之郎君便猜到你们会在后面跟着,让我来接你们。”
  “他倒神算。”魏小花撇撇嘴,却也没拒绝人家的好意,和魏什长一前一后上了车。
  左家那车夫赶着牛,却带着魏家父女从另一条小道绕了去,赶在李志高和顾先生之前,来到住处,却是一栋隐藏在深巷中的小院落,进了院门,一眼便可见一正二偏三间房子,院子极小,左墙下挖了一口井,没什么花草点缀,只在角落处种了几竿竹子,显得十分素净幽雅。
  “修之郎君说,若你们不愿被顾先生见到,可在这里暂且住下,只不过……”车夫的目光在魏小花的身上打个转,“若想鹏飞郎君不受累,花小郎君还是收心养性,想想法子为好。”
  魏什长听得大为感动,道:“请代我父女多谢修之郎君的提点。”
  车夫点点头,又道:“修之郎君和鹏飞郎君就住在巷口处第一间的大院子里,每日伙食自有人送来,若有什么事,可到那里去寻。”言毕,便径自去了。
  房子似乎很久没人住了,不过里面的家什用具一应俱全,魏家父女打来井水清扫了两间屋子,便住下了。
  掌灯时分,有人送来了饭菜,魏小花认得是李志高身边的那个叫郑延的郑家仆人,便让他向李志高要了笔墨纸砚。
  郑延有些瞧不上她,恼她胡为拖累了李志高,便道:“纸笔贵重,花小郎君莫要糟踏。”
  这个时代造纸业不发达,宣纸确实是属于贵重物品,魏小花在家练字的时候,也多是用沙盘和树枝,也只在刘野柳教新字的时候,才能沾光跟着闻点墨香味儿,所以她自然是知道纸笔贵重的,也知道李志高身上没什么钱财,所以并不怪郑延出言不逊。
  于是便解释道:“你自要来,他若不给,你便与他说,我有法儿使顾先生不缠他。”
  郑延听得一怔,他却知道,那位顾先生自抓着李志高的手之后,便一直不曾放,径直跟到了李志高的住处,占了一间屋子,大有赖下来不走的意思,把李志高和左修之都闹得不得安生,心中十分忐忑,即不敢逐之,又不敢怠慢。
  如今听得魏小花说有法子解决这事儿,郑延也只得将信将疑地去了,隔不久,便送来纸笔。然后魏小花就把魏什长赶去睡觉,自己点了油灯,坐在案前苦思冥想。没有《毛语》,只能她现编了,可是写点什么好呢?
  唔,先来一个经典的,而且她也记得比较全的。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飘雪……呃,这里忘了,那个什么欲与天公试比高……什么什么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咦,不对,这个时候哪来的唐宗宋祖成吉思汗。
  赶紧把那个唐宗宋宜和成吉思汗八个字涂抹掉,一滴冷汗从魏小花的额头上缓缓滴下,这首沁园春雪本来就没记全,难得后面一段记得全,可是却不能写出来,只好用涂涂改改,然后在最后面写上“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看着这首不全的诗词,魏小花摸摸鼻子,又在前面题上四个字:毛子自白。
  虽然没写全,但是从已经写出来的这部分,应该能让那顾先生看明白“毛子”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吧。这等人物,五千年来能出几个,应该足够镇一镇那顾先生了吧。不过,只这么一首不全的诗,会不会太少了点。
  魏小花苦思冥想,再写点什么好呢?寂寞嫦娥舒广袖,吴刚捧出桂花酒,泪飞顿作倾盆雨,这首词她就记得这三句,太少了,写出来估计也没人看得懂。要不,把《实践论》改成文言版本?
  中学时代学过的东西,魏小花自然不会记得全文,不过好在主要思想还记得,用自己的话再描述一遍不是难事,以实践两个字为主题,就当是写大学论文好了,难就难在,怎么改成文言版本。
  太耗脑力了,魏小花连腹稿都没打好,困意就上来了,算了,不写了,一下子写光了,以后再拿什么去忽悠人,于是她很干脆的又在“还看今朝”后面,提笔加上一句: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然后就爬床上睡大觉去了。
  才刚眯眼,猛听到院子外头一声重响,跟着便有“哎哟”声传来,魏小花猛地坐起来,脑子才刚反应有贼,就听魏什长的脚步声从隔壁房间响起。
  “什么人?”
  魏什长操着门栓上阵了。
  “哎哟,别打,魏大叔,是我啊……”
  “牛哥儿?你半夜爬墙做什么?”
  “我、我……”
  李志高“我”了两声,就没声音了,魏小花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还能看到他的一张俊脸,比猴屁股还红。
  好在魏什长知道李志高不是偷鸡摸狗的人,深夜爬墙,必有要事,也就没再追问下去,将人请进了屋里,给他留了脸面。
  李志高坐下后,才脸色通红道:“顾先生一直盯着我,方才睡下,所以我才能偷偷来找你们……”顿了一下,又偷偷瞄了魏小花一眼,继续解释道,“因恐惊了邻人,故而不曾敲门。”
  魏小花白了他一眼,不想惊这下子也惊到了,估计刚才魏什长那一声吼,隔壁邻居都听到了。笨就是笨,连爬墙都不会,说起来,这小院的墙一点也不高,以李志高的个头,站在墙外面稍微踮一下脚尖,就能看到墙里面来。
  李志高自然也明白这一点,窘得都快不能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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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2011 0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3章 此处怎解

  还是魏什长给他解了围,轻咳一声,盯着李志高一直拿在手里的小包袱看了看,道:“牛哥儿,这大半夜的,你是来给大叔送东西的么?”
  李志高一凛,这时想起自己来的目的,忙把小包袱打了开来,里面竟是七、八吊大钱。
  “魏大叔,我不知魏小娘子究竟怎生得罪了顾先生,所以……”李志高瞥瞥魏小花,“这些钱你们带着,早些回去吧。”
  详细的情形李志高没说,其实他虽然不知道魏小花是怎么得罪了顾先生,但是顾先生口口声声要收魏小花做弟子的话,他可是听了无数遍了,再加上左修之又悄悄打听了顾先生的来历,说完了还跟他道喜:“恭喜恭喜,能得‘不通先生’的青睐,花小郎君从此可扬名于吴郡矣。”
  李志高可没喜,不但没喜,冷汗都下来了。魏小花要真是花木懒,那的确是桩天大的好事,可问题是她不是呀,她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孩儿,这身份要是被戳穿了,士族都好面子,怎么可能接受自己被一个女孩儿给愚弄了,顾先生……不,包括顾先生在内的所有吴郡高门大户还不生扒了她的皮。
  所以,李志高好不容易等到顾先生睡去了,自己将郑博士给他的盘缠都拿了出来,也不管已是深夜,便偷偷给魏家父女送来,想让他们明儿一早赶紧走。眼下这情形,可以想见,魏家父女在这小院里是躲不了多久的,一旦被发现了,李志高都不敢想像那会是什么后果。
  魏什长看到这么多大钱,一怔,还没有开口,魏小花已经抢在前面说话了。
  “我走了,你就不怕顾先生迁怒到你头上吗?”魏小花嘻嘻笑着,“我爹可是说了,这次定品关系重大,指不定就是你李二牛……哦不,是你李志高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机会,可是顾先生小心眼从中作梗,你可就只能回家一辈子种地了。”
  李志高脸色又红了,不过这次不是窘的,而是气的,怒道:“魏小娘子,你这是什么话来……”
  后面还有话,可是他气呼呼地说出不口,只觉得自己这一片心意,真是对牛弹了琴,她不懂就是不懂。
  “总之,明儿一早,我让郑延送你们出城。”
  李志高起身便走,魏什长唤了他几声,他也没有回头,径自去了。
  魏什长唤不回李志高,只得以手捶案,道:“这孩子,太不把自己的事放在心上了,我父女俩个,怎及得上他定品重要。”
  说着,他的目光便落到了魏小花身上,竟带着几分往日没有的严厉。
  “爹,你别这么看我,女儿的小心肝儿砰砰乱跳……”魏小花习惯性开着玩笑,见魏什长的目光越发地严厉,忙又道,“成了成了,女儿知道怎么做,赔罪礼都准备好了,保证顾先生看了就不会生气了。”
  “真的?”魏什长喜。
  魏小花拼命点头,就差没指天发誓了。话虽然如此,但是她还是收拾了行装,打算第二天就要跟魏什长跑路。
  魏什长还在犹豫,郑延却已经驾着牛车来了,魏小花连哄带骗的把魏什长推上车,最后道:“爹,你不会真想让我去给那顾先生当弟子吧?”
  这怎么可能?魏什长一想,这也是道理,不走情形只会更糟,无奈之下只得上了车。一路出了城,魏小花将“赔罪礼”交到郑延手上,道:“把这个交给李志高,顾先生若迁怒他的头上,便让他把这个交给顾先生。”
  郑延愕然,待接过“赔罪礼”小心收好,再抬头时,魏家父女已经走远了。
  却说李志高收到“赔罪礼”时,还没来得及翻看,却被自早起后就一直盯着他寸步不离的顾先生伸手夺去。
  “顾先生……”
  李志高哭笑不得,虽然明知顾先生此举失礼之极,但是他一个晚学后进,实在没有资格去指责,只得用奇人自有奇行来安慰自己。
  “咄!”
  顾先生突然暴出一声国骂,额头上青筋暴露,一只手用力拍着桌案大叫起来,只是声音含糊,听不清楚他在叫什么,但李志高却硬是被吓了一跳。
  “顾先生……顾先生……”
  他叫了几声,可是那顾先生只死死盯着那份“赔罪礼”,神色一会儿惊,一会儿叹,一会儿又怒气横生,根本就不理他。李志高这下知道了,问题就出在魏小花的“赔罪礼”上,忍不住心中暗暗嘀咕:魏小娘子怎生了得,竟把一位名士弄得这般癫狂,我倒要瞧一瞧她究竟写了什么。
  刚刚凑了过去,不料顾先生猛地抓住他的脖子,猛力摇晃:“竖子,此处怎解?”
  李志高被摇得头晕脑涨,好不容易拉开顾先生的手,定晴一瞧,终于知道魏小花在纸上写的是什么了。
  “毛子自白: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飘雪……呃,这里忘了,那个什么欲与天公试比高……什么什么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稍逊风骚,一代天骄●●●●,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顾先生用手指着问的地方,就是“呃,这里忘了”。
  李志高顿时一脸黑线,看着顾先生不知道说什么好。
  顾先生却仍在大声问道:“竖子,此处怎解?”
  却在这时,左修之引着潘丞郎从右侧小门进来,正好听到顾先生这句话,潘丞郎不禁哂然,笑道:“顾先生怎地又在骂人了。”
  李志高连忙上前见礼,顾先生却不管不顾,顺手抓着左修之又大声问:“竖子,此处怎解?”
  左修之:“……”
  潘丞郎大笑,道:“顾先生的脾气一如以往呀,莫吓着后辈,且让我看看,是什么题能难住顾先生。”
  说着,潘丞郎便上前几步,仔细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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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2011 0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4章 欲知后事,且听下回

  先看字,这字七扭八歪,委实称不上好,潘丞郎当即便摇起了头。再看开头几句“北国风光,十里冰封,万里飘雪”,也是平平无奇,后面那句“呃,这里忘了”,更是让他哭笑不得,忍不住又摇了一下头,然后才看到那句“欲与天公试比高”。
  潘丞郎悚然一惊,自古以来,敬天,崇天,畏天,祭天,何曾有人敢口出狂言,说要与天公试比高,当下禁不住拍案而起,脱口便是一句“狂妄”。
  谁料到顾先生却哈哈大笑,接口道:“狂得好。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妙啊……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看看,此人有盖世气魄,连秦皇汉武都不放在眼中,这等言论,也只敢与天公试比高之人才能说出……”说到这里,顾先生的脸色又急转直下,指着后面那四个糊成一片的黑团团怒骂,“竖子,此处又是何解?”
  潘丞郎也是瞠目结舌,好一会儿才喃喃道:“稍逊风骚,稍逊风骚,莫不是指孙权刘备之辈?”
  “非也非也,前一句即是秦皇汉武,后一句理当不逊于前,这世上,何人能与秦皇汉武相提并论?”顾先生当即就开始反驳。
  李志高也凑上来,道:“这一代天骄又不知是何人?只识弯弓射大雕,应为胡人。”
  潘丞郎顿时不屑,道:“胡虏何足道哉。”
  李志高顿时住口不言,潘丞郎不曾去过北方,自不知胡人凶蛮,但他却是知道的,不过不好当面反驳尊者罢了。
  左修之听他们争辩,便笑道:“潘丞郎,顾先生,何必相争,岂不见‘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么。”
  他不说还好,一说顾先生又气得要掀桌子,只指着后面那句“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破口大骂。
  李志高摸着鼻子,哭笑不得,心中只暗暗叹气:魏小娘子实在太淘气了。
  潘丞郎摇着头苦思了片刻,仍是无解,却道:“此文言语直白,不若赋文优美,其意更是狂妄不堪,你们看到便罢了,且莫外传,若来祸端。”
  这首词中的意思,确实直白得很,可坏也就坏在直白上了,这写词的人连秦皇汉武的这样的帝王都不放在眼里,还“欲与天公试比高”,若是出自晋帝之口,也便罢了,可是一名不见经的小人物竟敢口出狂言,言里言外,都饱含帝王气魄,传出去这不是明摆着找死嘛。
  亏得在场的几个都是典型的文人,即使潘丞郎是个官儿,但骨子到底还是个名士,所以并不在意这词中的冒犯之意,但在情面上还是要提醒一句。
  李志高和左修之顿时悚然,连忙应是,李志高更是感激地向潘丞郎一揖到地。只有顾先生,口中仍念念有辞,不知道是听进去了还是没听进去。
  潘丞郎素知顾先生时有痴态,便不再理会他,只对左修之和李志高道:“我这次来,是为定品的事。”
  左、李二人顿时精神一振,左修之更是道:“丞郎大人,请坐下说话,容修之奉茶。”
  今日天气晴好,几人便没有进屋,直接在院中席地而坐,潘丞郎一开口就先恭喜了左李二人一下,然后开始叙述这次定品的详情。
  左修之被定为七品,李志高是八品,虽然品级比左修之低了一品,但并不是说李志高才学不如他,实在是差在家世上了,士族有高低之分,寒门亦如是,左修之出自洛阳左氏,是左思之孙,左思乃名士,《三都赋》名扬天下,竟令洛阳纸贵一时,可以说寒门之中,洛阳左氏算是中上层的家族了,别的不说,至少知名度是有的,而李志高明显比他就差远了,祖上几代都是无名之辈,所以品级也就低了一等。
  正说着,顾先生突然凑了过来,对李志高嘿嘿一笑,也不说话,只盯着他瞧,瞧得李志高后背心开始冒冷汗。
  “顾、顾先生,您有何指教?”
  顾先生咧咧嘴巴,又摸摸胡子,道:“李小郎君定了品,可要归家报喜?”
  李志高顿时一脸黑线,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踌躇了许久,才无可奈何道:“顾先生,您意欲何为?”
  不回家是不可能的,定品是大事,他不但要回家报喜,也要将此事上报当地县衙,登记造册,而且说不定就要入县衙为吏了。
  顾先生哈哈大笑,双手往身后一背,施施然起身离去,只留下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李志高:“……”这顾先生一把年纪,怎么跟魏小娘子一样淘气。
  潘丞郎和左修之皆莞然。
  最后还是潘丞郎同情地拍拍李志高的肩膀,道:“顾先生素有痴名,令表弟此番走运矣。”言罢,还十分感慨地叹了一句,“吴郡多少高门子弟求而不得,令表弟一句‘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便让顾先生欲罢不能,真非常人也。”
  李志高苦笑不已。
  魏小花这个时候当然不知道,因为她一句玩笑性质的“欲知后文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让顾先生直接做出了守株待兔的决定,她还怕顾先生会追过来,跟着魏什长没有顺原路返回,而是绕道走了另一条路回家。
  过了江以后,路上便有些不太平了,逃难的流民非常多,有些跑不了的,干脆就地当了盗贼抢匪,亏得魏什长经验丰富,带着她一连避过了几伙盗贼,还跟几个不成气候的流民打了一架。
  “爹,这路上怎么比我们来时还难走?”魏小花看得心惊胆颤,忍不住便有些报怨。
  魏什长皱着眉,叹道:“怕是前面又在打仗了。”
  魏小花顿时吓了一大跳,道:“爹,咱们还往前走吗?要不,再绕一绕……绕远些再回家?”
  魏什长犹豫了片刻,道:“哪里知道往何方走才安全?”
  魏小花一想也是,想了想又道:“爹,要不咱们再找个商队加入,人多些总是好的。”
  魏什长摇摇头,道:“若真在打仗,怕是没有商队敢从这里走。”说着,魏什长打量了四方,“此处山高林密,不如便在这里躲上一段时日,待前方仗打完了,再上路。”
  魏小花傻眼了,什么山高林密,这附近根本就是光溜溜的一堆土山好不好,那些能吃的草皮树根,早被过往的流民给搜刮干净了,父女俩个身上才带了半个月的干粮,住在这里,时间一长,吃什么?用什么?
  “咳……要不,还是往回走吧……”魏什长似乎也知道自己出了个笨主意,有点尴尬,转而又出了另一个主意。
  魏小花几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虽然回头有可能再被顾先生缠上,但是总比继续往前走弄不好就丢了性命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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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2011 0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5章 路上

  可惜才往回走了一天,父女俩个就发现,这回头路也不是那么容易走的,因为后面也打起来了,父女俩个不知道情况,晕头昏脑的差点直接冲进战场里去,幸亏魏什长有行伍经验,看到的马蹄印有些不对,径直拉着魏小花躲进了一边的山里,挖了个山洞就钻了进去。没隔半天,便听到远处隐隐有撕杀声传来,差不多持续了半个时辰,似乎有一方打胜了,又传来金锣声,魏什长说这是收兵的信号,随着金锣声一起传来的,还有震天的吼声,听不太清楚,只隐约好似“将军威武”四个字。
  听得杀伐声已经平息,魏小花便想出去,却被魏什长拉了一下,冲她微微摇头,道:“怕是还要搜刮战利。”
  魏小花只得忍了,这时候要是出去,万一被当成漏网之鱼给杀了,可就太冤了。
  父女俩个足足在山洞里待了一夜,才终于小心翼翼的出来。战场上的尸体都已经被就地掩埋,只有渗进泥土里的鲜血,是无法抹去的,魏小花闻着空气里挥之不去的血腥味,暗暗发誓,这次回家就再也不出来了。
  这个时候,魏小花并不知道,昨天参与了这场撕杀的军队里,有一个人是她认识的。她所听到的“将军威武”,指的是冠军将军,刘寄奴目前正在其帐下当一个小军官。
  魏小花与刘寄奴,在这里擦肩而过。
  因为被昨天那场撕杀给吓到了,魏家父女眼下是进不得,也退不得,考虑再三,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只是吸取了教训,不敢再在白天行路,干脆就昼眠夜出,虽然行进的速度慢了很多,而且时不时还走错了方向,但是像昨日那般危险的情况,却再也没有遇到过。
  如此一连走了月余,魏什长挖洞的工夫大有长进,魏小花也学会了在黑夜中辨认方向,把天空里的北极星硬生生从一大片星海中给找了出来。其实像北极星、北斗星这样的认识,上过小学的人都知道,关键问题是上辈子空气污染严重,魏小花还真没见过几次清楚的星空,不像这辈子,天蓝草绿水清不说,夜晚的这片星空,真的是灿烂得一塌糊涂呀。她不但找到了北极星北斗星,并且自顾自地选了两颗星星,坚定的认为,一颗是牛郎,一颗是织女。
  这一日清晨,天才刚刚有点发亮,父女俩个找到一处极适合藏身的山坳,魏什长开始挖洞,魏小花在四周捡拾柴火。眼下已入七月,天气炎热,夜晚自然是不用生火取暖的,但是他们随身带的干粮早在半月前就已经吃完,由于流民作乱,一路行来,各处村庄几乎都处在十室九空的状态,想补给都地儿,好在魏什长发了一条河,一路沿河走,饿时便下河捞点鱼上来,又或用石子从树上打些鸟雀,倒也没让魏小花饿着肚子,只是没有调料,苦了魏小花,不但整天要去捡干柴,还得想办法尽量弄得好吃些。
  魏什长的洞挖到一半的时候,魏小花回来了,不但捡了干柴回来,还捡回一个人来。
  那人蓬头垢面的,一身衣裳破烂不堪,身材却极高大,比魏小花高出足足一个头,只比魏什长矮一点点,不过人却瘦得很,走路摇来晃去,一副风吹就倒的样子。可是相比他摇摇欲坠的身体,让人吃惊的是他的眼神却十分坚毅,甚至还带着隐隐的仇恨,如草原上受伤的野狼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魏什长有些警觉,责怪地看了魏小花一眼,这种时候怎么能随便捡人回来,若是恶徒怎么办?
  魏小花会意,嘻嘻一笑,道:“爹,这是刘屈孑,别看他个子高,其实小着呢,刚才我问了,他才十一岁。”
  她又不是笨蛋,怎么会随便捡个人回来,实在是刘屈孑的危险性太低,她捡着他时,小家伙正在扒拉树皮往嘴里塞,饿得路都快走不动了,实在是可怜得很,这才把人带了回来。
  魏什长一惊,仔细再看去,见刘屈孑稚气犹存,果然是个少年,这才松了一口气,道:“世道乱,大家都困难,罢了,恰好先前多打了一只鸟雀,不差你这一口,便跟我们一起吃,吃完了赶紧走吧。”
  “谢谢。”刘屈孑话少,道了一声谢后又向魏什长鞠了鞠身,便再也站不住脚,跌坐在一边。
  接下来魏家父女也不再管他,魏什长继续挖洞,魏小花则开始生火,烤肉。没有盐巴的肉,烤得再香,总还是差点什么味儿,不过刘屈孑大概是饿久了,吃得狼吞虎咽,连骨头都咬碎了,全部嚼进肚子里,直看得魏小花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牙口?钢牙铁齿也不过如此了吧。
  刘屈孑的食量十分大,一只鸟雀显然是填不饱他的肚子,魏小花看他实在可怜,将自己的肉又分了他一半,还把骨头全部剔出来给他,刘屈孑吃得半饱,身上顿时有了力气,没有多说什么,吃完便走了。魏什长便带着魏小花躲进洞里休息,又用石头将洞口堵了起来,以免被路过的流民发现。待到饱饱地睡了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将近黄昏,又到了赶路的时候,不料才出洞,便看到刘屈孑盘着膝坐在洞口守着。
  “咦?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魏小花吃惊地问道。
  刘屈孑转过头来,让过身子,这时魏家父女才发现,在刘屈孑的面前,居然放着一只死鹿,全身的血已经放干了,不,准备的说,似乎是被喝干的,鹿颈处的伤口上,有着明显的牙印。
  “这是你打的?”魏什长也吃了一惊,看着刘屈孑目光不停地闪动,就算是魏什长年轻的时候,也不可能赤手空拳就追上一只鹿并打死,这少年可不简单。有这么一手本事,也不知道他之前怎么会沦落到啃树皮的地步,想来大概是当时饿得没了力气,追不了猎物。
  刘屈孑点点头,将那死鹿推过来,又道了一句:“谢谢。”
  原来,他是在向魏家父女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魏什长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它的,这一路行来,除了水中的鱼天上的鸟,其他走兽能吃的,几乎都已经绝迹了。”
  为了打理这只死鹿,魏家父女就在原地又耽搁了一天,将鹿肉全部烤熟,带在身上。刘屈孑见他收下了死鹿,便要走,却被魏什长留下。
  “小家伙,这世道太乱,你一个人走危险,不如便随我父……父子一道走吧。”
  这却是魏什长见这少年懂得感恩,人品不错,想帮他一把。
  刘屈孑却摇头,闷着声音道:“小子有家仇在身,又受人追杀,不愿连累恩公。”
  魏什长一怔,当下便不再挽留。救人归救人,招祸上门却是不行的。魏小花跟自家老爹也是一般的心思,虽然她对刘屈孑这个少年很是同情,但如果收留刘屈孑会招来麻烦,她的同情心就迅速消退了。
  因此,魏小花便加快了烤肉的速度,同时对刘屈孑道:“要走也不急在这一晚,等我把肉烤好了,你带一半走。”
  刘屈孑想想之前几乎饿死的情况,便默默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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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1 06: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6章 险死

  烤肉是个无聊的活儿,又不像炒菜,时不时要翻一下,烤肉要好几分钟才转一下,魏小花等得无聊,就跟刘屈孑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拐弯抹角的想打听他有什么家仇,又是怎么一个人沦落到这地步的。可是刘屈孑这人的性格就像他的名字一样,透着一股诡异的倔强,不管魏小花怎么问,他都不吭声。
  魏小花问得口干舌燥,最后彻底败下阵来,怏怏地不理会他了。过了片刻,忍不住又转头看看这个很可怜的少年,却见刘屈孑仰着头,呆呆地望着星空。
  “想家里人了,是不是?”魏小花又凑了过去。
  刘屈孑一怔,猛然转头,留给她一个后脑勺。
  魏小花却看得清楚,这少年眼底一片赤红,也不知是哭了,还是被火光照印的。不过魏小花却自顾地认定,刘屈孑是在伤心。
  “振作一点。”魏小花决定安慰一下这个可怜的少年,“你看天上的星星,传说每个人死后,都会化做天上的星星,你看它们一眨一眨像不像眼睛,那是死去的人在注视着地上的亲人。”
  刘屈孑愣了愣,不由自主地道:“真的?”
  魏小花用力点头,又道:“你看那边两颗星星……一个叫牛郎星,一个叫织女星,你想不想知道它们的故事?”
  刘屈孑犹豫了一下,才点点头。
  这下魏小花可乐了,恨不得把她知道的所有关于星星的故事一个一个讲过去,讲得真是口沫横飞,正所谓乐极生悲,她才讲到牛郎辛苦追到天上被王母拔下金钗划出一条天河挡住去路,就被一伙执着明晃晃的弯刀的强人给围住了。
  魏小花当场条件反射性地举起双手,做投降状,魏什长更是动一下都不敢,因为脖子后面架了不下四五把刀,只有刘屈孑怒喝一声,扑了上去,一拳打倒一个,待要再打下一个的时候,已经被七八个人同时拥上,压倒在地上困绑起来。
  刘屈孑被绑住以后,神情越发地愤怒仇恨,但也没再做无用功的挣扎,只在看到那些人也拿着绳子要绑魏家父女的时候,才开口冷冷道:“他们只是路过的,不干他们的事。”
  先前被他打了一拳的那人从地爬起来,用力踢了刘屈孑一脚,狠狠骂道:“跑啊,你怎么不跑了,尽找麻烦。”说着,看了看魏家父女,又道,“绑起来,一并带走。”
  于是便有人应了一声,将魏家父女给绑了起来。看起来,这个被刘屈孑打了一拳的人,就是这伙人的头目,这小子也不是随便扑上去就打的,十分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可惜行动力不足,擒王失败结果自己被擒了。
  魏家父女顿时大声喊冤,刘屈孑却目光闪动,扭过脸不再说话。
  那头目冷眼一瞪,道:“冤不冤由不得你们。”
  “大人,慕容燕与晋人打得正热闹,此地不可久留,我看这二人带着也是累赘,不如……”
  又有一人上前,在那头目耳边低语,做出一刀斩的模样。
  那头目一听有理,当即便道:“斩了。”
  魏家父女顿时脸色大变,那献策的人却已经举着刀走过来,待要一斩而下,却又有人惊呼一声:“慢着,斩不得。”
  魏小花本来已经吓得把眼睛都闭上了,听到呼声连忙又睁开眼,却见一人捧着铁片奔到了那头目的面前。原来,在父女俩个被绑的同时,又有几个人跑去翻他们的行李,大钱没翻到几个,却把当日那年轻将军留下的铁片给翻出来了。这铁片魏小花原来是绑在胸前的,可是自从天气越来越炎热后,她便嫌铁片重,绑在胸前走不了几步就大汗淋漓,所以半路上又给取了下来。
  头目一看铁片上的图案,脸色一变,惊呼一声“王”,转过头便问道:“尔等何来此物?”
  刘屈孑将“王”字听得清楚,一惊之下也望了过来,见铁片上的图案清晰如新刻,脸色也是一变,眼中仇恨却更胜。
  峰回路转,魏家父女面面相觑,好一会儿魏什长才道:“乃一位鲜卑将军所赠。”
  “因何而赠?”头目又追问。
  魏什长怔了怔,仔细分辨头目的神情,忽觉逃生有望,便将当初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
  头目沉吟半晌,才道:“此事真假,某不能知,便只能委屈二位随行了。”
  说着,便不再言语,将铁片还给魏家父女,又令人松了绑,然后将他们裹在中间,不顾夜色已深,便往西北而去。
  抽了空,魏小花跟魏什长交头接耳,道:“爹,这些人是鲜卑人么?”不然怎么会卖那铁片的帐,她估计这些人不但是鲜卑人,而且还跟那年轻将军有关系。
  魏什长神色沉重地点点头:“恐怕是了。”
  “幸亏听了爹的话,没把那铁片扔掉。”魏小花长长吁了一口气,决定以后只要遇到稍微像模像样一点的人,就要点信物什么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救命呀。
  刘屈孑一直被绑着,走在最前方,魏家父女的悄悄话他听不见,但眼角的余光却时不时往这个方向望来,神色有些复杂,即有恼恨之意,又有庆幸之色。
  如此行了四、五日,便又有一支骑兵过来接应,装束一如当初的那支鲜卑骑兵,魏小花就更肯定,这事情跟那年轻将军有关了,转而又想到刘屈孑肯定身世不普通,要不然何至于被这样追赶。因为那铁片的缘故,那头目一直对她父女挺客气,所以魏小花也就不客气地跟他套了近乎,交谈多了,终于知道那日所提到的“慕容燕”并不是人名,而是指的燕国慕容氏,魏晋时期,五胡十六国,这还是有历史记载的,没记载的小国家更不知道有多少,魏小花除了北魏和东晋之外,也就知道一个燕国,这还多亏了金先生的天龙八部,慕容复那家伙想复国都想疯了,让人印象深刻。当然,还有另一个腐女都知道的原因,她就不多说了。
  总之,魏小花从这些信息里确认的是,她所碰到的这支鲜卑骑兵是越界来追捕刘屈孑的,这跟中国警察跑到美国去抓逃犯的困难程度相差不多,冒了这么大险,刘屈孑的身份能简单得了才怪。
  “唉,以后我再也不乱捡阿猫阿狗回来了……”魏小花总结分析了许久之后,发出了如上感叹。好心没好报,说的就是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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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1 06: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7章 又见将军

  自从前段日子刘寄奴跟着冠军将军将这片地区为恶的流寇扫荡干净之后,就奉命率了一支骑兵昼夜行路,准备出其不意偷袭被慕容燕的势力所控制的陵川。陵川不是军事重镇,战略意义不大,但是晋军收到探子密报,居然有一批慕容燕的粮草正囤积在那里,刘寄奴的任务,就是将这批粮草给抢回来,抢不回来,也要就地烧毁。
  这一日,刘寄奴下令就地休息,骑兵们刚下马没有多久,便有探哨来报,说是发现了马蹄印,痕迹犹新,从蹄印上的蛛丝马迹来判断,应该有一支骑兵刚刚过去,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时辰。
  “刘司马,从蹄铁的纹路上看,是鲜卑人。”
  说话的人叫宋十八郎,是刘寄奴收揽的一员干将,原在北府军里养马,后来刘寄奴见他心思慎密,脑筋灵活,就把他招入了自己的麾下。
  如今的刘寄奴经历了数年磨练,早已不复当初的少年稚气,身高七尺有余,已是一身的铁骨铮铮,满心的杀伐果断。
  “追。”
  只思量了半柱香的工夫,刘寄奴就果断地下达了追击的命令。他本就是个有绝断力的男人,否则当年也不会一听说参木合山里有老虎,马上就跑了去打虎,更不会那么干净利落地就把魏小花给订下了。去陵川抢回粮草固然是大功一件,但是如果能将这伙不知从哪里来的慕容燕的骑兵全部歼灭,这功劳可比抢粮草大多了,而且足以抵消他违反军令的罪责。
  “是。”
  骑兵们轰然应喏,翻身上马,顺着马蹄印便追了去。
  这时候,无论是魏小花还是刘寄奴,都不曾想到,他们竟然又一次离得这么近。刘寄奴只道发现的这支鲜卑骑兵是慕容燕的人,哪里料得到魏国骑兵会冒险越界来追捕一个少年。
  仅只一夜的工夫,刘寄奴就仗着熟悉地形,率领这只北府军骑兵绕到了魏国骑兵的前面,死死地将魏国骑兵堵在了一处平地上。
  于是,在这个阳光炽热的早上,发生了一场遭遇战。
  魏小花一看双方摆开阵仗,十足的对冲架势,用一个比较贴切的形容词就是针尖对麦芒,顿时人都吓傻了,马上就躲到了那头目的身后。遇到骑兵接应以后,他们便都上了马,魏小花不会骑马,因此就被头目拎到了身后,她本不愿意,想跟魏什长共一骑,不过这个提议被头目直接给驳回了,魏小花也就没敢再提起。
  阵仗摆了没一会儿,双方便都发出了冲锋的命令,硬碰硬的干上了。魏小花死死拽着头目的衣服,闭上眼睛开始拼命念阿弥佗佛,呼叫老和尚显灵。
  因为冲锋的速度太快,风刮在她的脸上一阵生疼,闭着眼睛的魏小花并不知道,其实她父女俩和刘屈孑都被骑兵裹在最中间,外圈的骑兵乒乒乓乓打得热闹,其实内圈半点事儿也没有。这群鲜卑骑兵的目的,是把刘屈孑带回去,并不是要跟晋人拼命,只要冲过去便成了,要知道晋人的马,可不是这些鲜卑人的马矫健。
  也因为闭着眼睛,所以魏小花没有发现,对面晋人军队里,迎头带着人冲锋的,居然就是刘寄奴。其实就算看到了,她也未必认得出那个杀得兴起不时发出吼吼地叫声的男人,居然就是当年那个被她用树枝抽得四下逃窜的少年。
  刘寄奴也没有发现魏小花。魏小花毕竟还只是个身量没有完全长成的少女,往那头目身后一躲,更是连个衣角都没露出来。他只是到这时才发现,对面这支鲜卑骑兵并不是慕容燕的骑兵,看装束打扮,更像是魏国骑兵。这个时候再撤退已经来不及了,更何况魏国骑兵越界而来,肯定是别有企图,所以他在发现这支骑兵的真实身份之后,依然发出了冲锋的命令,不管是魏国骑兵还是燕国骑兵,反正都是胡虏,成功围杀,这就是大功一件,凭此功劳,他升任偏将也不是问题,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讨媳妇儿了,也不知道魏小娘子长大以后,是不是还如当年一般有趣呢。
  这支鲜卑骑兵以折损半数人手的代价,终于冲出了刘寄奴的围堵,可谓是损失惨重。魏小花终于敢睁开眼睛的时候,耳边犹听到身前的头目在赞叹:“这支晋人骑兵,悍勇非寻常也。”
  这鲜卑人也有趣,自己手下的骑兵损失惨重,他居然还称赞对方悍勇,大抵胡人风气向来如此,崇尚武力,只要是强者,不管是自己人还是对手,都要称赞一下。
  此后再无战事,刘寄奴虽然率人在后面追了一天一夜,但终因还有抢粮草的任务而不得不退去转道前往陵川,反正使对方折损一半的人手,这个功劳也足够大了。可惜他不知道魏小花就在那支魏国骑兵里,否则就算追上天涯海角,他也死咬着不放。
  魏小花和刘寄奴都不知道,他们已经是两次擦肩而过了。
  如此又疾行了十余日,便入了魏国境内,再行月余后,便到了盛乐,魏国的都城。
  魏小花早就累瘫了,这么多天,除了每天不足三个时辰的睡觉和大小解之外,人就一直在马上,上辈子就算是坐火车卧铺,一连坐这么多天也吃不消呀,更何况是骑在马上,颠得她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
  想她的身材本来就不太胖,这下子又瘦了好几圈,可见她离竹竿也差不了多远了。
  那头目也没为难魏家父女,只将铁片索了去,然后将她父女扔在军营中的一处帐篷内,一连三日,都不闻不问。至于刘屈孑,反正自到了盛乐后,魏小花就再也没见着他,也不知道是被关起来了,还是被一刀两断永绝后患了。想想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刘屈孑这个有点倔强又有点可爱的少年了,魏小花心里就升出一种莫名的哀伤。
  这个时代,人命实在是太不值钱了。
  第四日,魏小花被人带出了帐蓬,在一处十分宽敞的大房子里,她再次见到了那个年轻将军。几个月没见,年轻将军没多大变化,还是那么帅,只是身上的戾气好像又浓了几分,看样子这几个月来没少杀人。
  “汉家小子,某记得你,又见面了。”年轻将军哈哈大笑,声音一如往日那般中气十足,震得房顶上灰尘不断地往下掉。
  魏小花灰头土脸地往下拜了拜:“花木懒拜见将军,多谢将军救命之恩。”
  年轻将军微微惊诧,道:“你这汉家小子倒还知恩,不错,若不是某当日心血来潮,留下徽记,你这汉家小子早就被斩了。某且问你,你欲如何报答于某?”
  言毕,又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某一直记得你这汉家小子的手艺。”
  魏小花顿时垮下脸,这年轻将军不地道,哪有这么明明白白地索要恩情的,这不是明摆着逼她卖身吗?想到这里,哪怕明知自己一条小命捏在人家手里,可是她还是忍不住要为自己争取一下,她可不想给人当一辈子的煮饭婆。这大概也是穿越众的通病,一个个自认平等,没哪个甘为人下的,哪怕是魏小花这样的女子。
  “大恩不敢言谢,将军若放小民归家,小民定为将军立长生位,早晚叩拜,愿将军早日成就不世功业,名垂千秋。”
  她也不说什么平安长寿万事如意之类的话,眼前这个男人摆明不是善类,看那双闪着寒光的眼睛就知道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想想也是,这么年轻的将军,没点雄心壮志才叫奇怪。
  年轻将军见她再一次拒绝了自己的挽留,眼中微微有些恼意,脸色一沉,道:“汉家小子,你可要想好了。”
  话音未落,魏小花突然觉得阴风扑面,全身上下的寒毛一下子都竖了起来,杀气,这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杀气。她的双脚立刻就发起了软,好在一直跪在地上,脚软也不怕摔,只是眼前这一关可得怎么过,她真的真的不想当一辈子煮饭婆呀。
  想来想去,却始终想不出什么好的说辞,那年轻将军迟迟不见她回答,心中怒意更胜三分,冷冷道:“瞧不出,你这汉家小子倒是个不怕死的。”
  魏小花一听,也没时间再细想了,张口便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呃……”
  一不小心,文天祥的名句就这么顺口溜出来了,她顿时擦擦额上的冷汗,结结巴巴地解释:“那个……我的意思是谁都会死的,对吧将军,每个人一生出来,就一天天地走向死亡,您也不例外,啊呸,我也不是这个意思,不是在咒您呀,其实我也怕死,不对不对……反正人都是要死的,我是说我不想那么早死……”
  她语无伦次的,自己都不知道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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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1 06: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8章 火锅

  年轻将军听她乱七八糟地说了一通,差点板不住脸孔笑出声来,但终究还是没笑,只是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嘴里念了一遍,才缓缓道:“你小小年纪,能说出这般道理,也不容易,某本不欲与你计较,但这天下还没有人敢三番四次推拒于某,某也不能轻饶你。”
  魏小花听得一呆,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年轻将军是这个意思吧,当下也不知道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更加提心吊胆了,嚅嚅了半天,才勉强问道:“不知将军欲如何发落小民?”
  她已经打定主意,这个活罪要是受不了,她马上就改口,卖身就卖身了,当煮饭婆就当煮饭婆了,总比活受罪的好。
  年轻将军的身体微微一靠,一双犀利的眼睛在魏小花的身上来回打转,直看得魏小花又出了一身冷汗,他才缓缓道:“三日后,某要犒赏盛乐三军,所有伙食便由你来办,谨记,某只派十人协助于你,要让他们吃饱吃好,某便放你归家,若有一人不曾吃饱,又或是说他们认为不好吃,那某便要你的头颅来祭军,你可敢应承?”
  魏小花只觉得晴天一个霹雳,震得她的脑袋轰轰作响,好半天才咽了咽口水,勉强问道:“请、请问将军,三军……是多少军士?”
  年轻将军咧嘴一笑:“一万八千人。”
  魏小花眼前一黑,耳边便又听到年轻将军的声音徐徐传来:“本将军的饭食,需另做。”
  “还是让我死了吧……”
  魏小花彻底晕了过去,这一刻她真想把年轻将军的十八代祖宗都从坟里挖出来鞭尸,他们是怎么生的,能生出年轻将军这么个极品出来,她见过不讲理的,可真没见过不讲理到这份上的,十个助手,唔,加上魏什长和自己,总共才十二个人,要做出供应将近两万人的饭菜来,还得让他们个个说好吃,异想天开到这地步,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这不是成心为难她嘛,要她死也不用出这么个馊主意,分明是把她当小狗耍呢。
  可惜因为她晕了这么一下,年轻将军已经走了,魏小花再想表演一下抱着大腿一边哭天抢地一边认错并表明自己甘愿当个煮饭婆的机会也没有了。
  怏怏地被人领回帐篷里,魏什长发觉女儿神情不对,担心地望着她,问道:“怎么了?”
  魏小花哭丧着脸,答道:“爹,这次死定了。”
  魏什长大惊,待听她说了事情经过之后,魏什长也傻眼了,在帐篷里直转圈子,不停地道:“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转了半天,魏什长出了个馊主意:“小花儿,咱逃吧。”
  魏小花虽然也心乱如麻,但闻言还是翻了个白眼儿,道:“爹,咱们在军营里呢,您是长了翅膀能上天还是能入地呀,能逃得了吗?”
  就她爷儿俩,连营门都走不出去,想死也不用上赶着投胎呀,就算什么都不干,好歹还能多活三日呢。
  魏什长一呆,拍着脑袋道:“爹这是被吓得乱了方寸。”
  被魏什长这么搅了一下,魏小花反而定下了心神,既然逃跑是没可能了,不如在这三天里好好想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度过这个难关。
  十二个人做将近二万人的饭菜……她又想骂人了。
  别说,魏小花吃货这个名头也不是白叫的,还真让她给想出法子来了。啥法子?火锅呀。她这里不是人手不够嘛,那就能省的都省了,十二个人只要全力准备调料就够了,其他的都不用他们动手,只要架好锅把菜和肉往里头扔就成了。到时候让二十个士兵围一只锅,想吃什么自己动手往锅里扔,只要锅够材料够,没有吃不到的。
  当然,只吃火锅是不可能饱的,所以魏小花又找年轻将军,要了将近六万斤的面条,啥,不给?将军大人,您要让你的士兵吃饱,又不给材料,那是不是太那啥了……就算是想喝西北风喝饱那也得老天爷赏脸肯刮点风是不是,食量再大的汉子,一人三斤面条总能管饱了,而且用火锅底汤煮出来的面条,谁敢说不好吃,她魏小花就拿命抵。
  如果说还有什么让魏小花感觉得遗憾的就是,这个时候没有辣椒呀,连胡椒粉都没有,实在是太遗憾了,她真想看着这群胡人在大热天里辣得直吐舌头满头大汗还得拼命喊爽的样子。
  其实此时已近九月,北方的天气已经称不上是热了,但到底也没冷下来,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吃辣火锅,确实够让人大汗一把的,可惜没有辣椒呀,实在实在是太遗憾了。
  没办法,凑合吧,没有辣椒的火锅虽然不正宗,但好歹那也是一种能解决她目前困境的吃法。
  有了法子,魏小花就赶紧行动起来,她已经浪费了一天时间,只剩下两天的时间做准备,牛羊先宰上十七八头,架在锅里熬汤,酱汁什么的,现做是来不及的,买就是了,蔬菜什么的就不用担心了,这个时节不缺,要多少有多少,只是种类上有点差强人意,像上辈子魏小花爱吃的生菜、海带啥的都没有,最搞笑的是,魏小花吩咐那十个助手去多找些“菘”来,其实就是她在家啃得腻味的大白菜,谁知道那些人给她搞来了三种“菘”,除了大白菜,还有萝卜和芜菁。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这时候的人根本就不分什么菜不菜,好多蔬菜一并管叫“菘”,除了蔬菜外,她又搞来许多蘑菇,放在汤里调鲜,最后又搜刮了盛乐的所有药店,买了许多枸杞子、太子参、山药啥的,同样放在汤里入味,年轻将军嫌她花钱多了,跑来兴师问罪,魏小花振振有辞,把这些药材的作用一一说出来,然后大谈药补食补的重要性,最后她拍着胸脯道:“将军,我保证,吃了这些东西,你的士兵打仗的时候,要多有劲儿就多有劲儿,一个个全都是敢死队员。”
  年轻将军被她一通补气补血补肾补脑的道理说得晕头撞向,找了大夫确认这些药材吃了对人体无碍之后,就不再管她了,反正这些钱也是他抢来的,花了不心疼,没了再去抢。倒是那大夫听了年轻将军转述的食补道理,简直像发现了新大陆,直往魏小花那里跑,被魏小花顺手就抓了壮丁。
  “想知道呀,帮我干活儿先,没看我这两天忙得脚尖都不沾地儿了吗?”
  于是十二人的队伍瞬间扩大到十五人,咋还多了两个?那是大夫的两个学徒,师父都被抓了壮丁,徒弟还能跑得了吗?
  到了规定的犒军日,校场之上,那可真是一片壮观景象,九百只大铁锅分做三十排,每排三十只,底下是烧得旺旺的火,好在架锅生火将军没让魏小花去干,要不然光是干这个再给她三天时间也不够,每只锅里都摆着一块牛肉和几块牛骨,再加一些牛杂,还有早就熬烂的中药,这就算是一份合格的火锅底汤了。当然,另外还有一小半的锅是羊肉火锅,可惜现在没有鸳鸯锅,要不然每个士兵都能吃到两种口味的火锅。
  至于配菜,一早就已经在锅边上放好了,每只锅边上都放着切好的牛羊肉各三十斤,各类蔬菜、蘑菇更是摆了足足五大篮子,还有一只篮子里装的是面条,另外还有两大坛子酒。
  年轻将军坐在主台之上,看看校场的这副景象,又看看低头垂目立在一边的魏小花,目光闪动,颇有些发现人才的意味。
  魏小花虽然没有抬头,但也知道年轻将军在看她,理由很简单,她背上的寒毛突然又竖了起来。
  年轻将军玩味地看了她片刻,才道:“汉家小子,你不错。”
  魏小花顿时毛骨悚然。
  “开始吧,某要看看,你这汉家小子今日给某准备了什么?”
  当然还是火锅,虽然顺手又抓了三个壮丁,但是这两天魏小花还是忙得连睡觉的时间几乎都没有了,哪里还有心思再给年轻将军准备其他的食物,只不过这个火锅的配料稍微高级了那么一点,大白菜摘的是菜心,蘑菇也是最嫩的,牛羊肉更不用说了,绝对是正宗里脊肉。
  年轻将军打量了面前沸腾的火锅片刻,才提箸夹了一片羊肉放进去,涮熟了放入口中,轻轻咀嚼起来。便在这时,校场上突然暴出一片喝声。
  “我王隆威,大魏永昌。”
  将近两万人的声音合在一起,那可比打雷响多了,顿时把魏小花吓了一跳,声音太响,她也没听清楚喊的是什么,正莫名其妙呢,却见年轻将军随意挥挥手,侍立在他身后一名侍卫便走前几步,对着校场高声道:“王命,众将士畅饮畅食。”
  校场上的士兵们暴出一声欢呼,纷纷开始进食。
  这次魏小花可听清楚了,那侍卫居然说“王命”,这里哪儿来的王?难道……她看看年轻将军,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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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1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9章 乐极生悲

  却说刘小鹿躲在房间里,看了李志高的回信,居然只是一句签收的话,顿时失望之极,转念一想,魏小花说李志高又送了她一把瑶琴,顿时又化失望为羞怯,心道:二牛他心中还是有我的,可是我不会弹琴……对了,爹爹的藏书中,似乎有一册琴谱,想到这里,刘小鹿下定决心,要在李志高回来之前,学会弹琴。
  高兴了一阵,刘小鹿又想到李志高如今有了字,等他回来了,她可不能再叫他二牛哥了,要叫他——鹏飞小郎君。
  “鹏飞小郎君……多好听的名字啊……”
  想着想着,刘小鹿情不自禁地就念了出来,然后捂着红透的脸,将头埋子被子里再也不敢抬起来。
  当天晚上,魏小花就洗手做羹汤,准备给自家爹娘做上一顿美味大餐,魏什长更是把李家的人都给请了来,反正魏、李两家从来都跟一家人似的,不分彼此。
  李大牛如今跟赵家娘子称得上如胶似漆,夫妻和睦自是不用说,只看赵家娘子挺着个四个多月的大肚子就知道了。
  李老拐和秦氏也是一脸喜盈盈的,原来,就在几天前,李三牛托人给家里带了封信,那字是一如既往的难以辨认,把刘野柳气得不轻,最后还是魏平安帮着给解读出来的,信上还是只一句话:我很好,等我骑着大马回来。
  李老拐当时气得大骂:“混小子,知道写信,怎么不知道多写点,人在哪里,这段日子都干了些什么,最最可恨的是,居然也不问家里人好不好……”
  虽如此,但脸上那笑意还是掩饰不住地荡漾开来,愣是把一张苦瓜脸笑得跟菊花脸似的,至于秦氏,更是仿佛年轻了几岁,显露出半老徐娘的风韵来。
  说起来,别看李老拐和李大牛的长相那是一脉相承的难看,但是那艳福可真的不浅,秦氏就不提了,当年就是这章路县的一枝花儿,赵家娘子虽不如她,但也是五官清秀,性情温柔,可以说李大牛是捡着宝了。当然,这也是沾了李志高的光,人家赵家要不是看李家出了个读书人,将来肯定大有前途,才舍不得让赵家娘子这么一朵鲜花儿插在他这块烂牛粪上呢。
  魏小花在厨房里忙得团团转的时候,赵家娘子挺着肚子过来帮忙,可把她吓了一跳,连忙把人推出去,道:“大牛嫂你且坐着,莫劳累伤了孩子。”
  赵家娘子一脸温柔笑意,道:“不妨事,我素来干惯粗活的。”
  魏小花连连摇头,赵家娘子也无法,只得搬张矮脚凳,在门口坐着,道:“那我且陪你说说话,递个盘子什么的,不会妨碍你吧?”
  她都这么说了,魏小花又怎么可能再摇头,要是再摇头,就等于承认她是嫌赵家娘子妨碍她了,就算再不懂人情世故,魏小花这点道理还是能想得通的。
  赵家娘子也真的不是个碍事的人,看魏小花做菜做饭,便忍不住要唠叨些自己平日做菜的心得,魏小花自然不能由她唱独角戏,也要回应几句,一来二去,两个人还真投了缘,原来这赵家娘子也做得一手好菜,尤其善烙饼,烙出来的大饼那是又香又脆,回味悠长,而魏小花呢,她对烙饼还真不太懂,顶多就是和面粉烙个鸡蛋饼,主要原因是上辈子她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很少有人家自己动手做饼了,多是在超市买了回家再变着法子吃。
  所以理所当然的,魏小花就开始向赵家娘子请教烙饼的技巧。赵家娘子也不藏私,与她简单说了烙饼的几个关键之处,然后才笑道:“可惜今日不烙饼,过几日我在家烙饼时,你来瞧一瞧,保准只瞧一次便会做了。”
  魏小花有点踌躇,她可不想跑到李大牛的地盘上去,还不知道李大牛现在对她是个什么想法呢。
  赵家娘子见她脸上神色变幻,微微一愕,旋即明白了什么,轻声道:“魏小娘子不必忧心,大牛同我提过你的事。”
  “呃……啊?”
  魏小花一开始没听明白,赵家娘子的话在她的脑子里转了四五圈之后,她才猛然反应过来,惊讶地望着赵家娘子,她知道李大牛当初想娶自己的事了?那她怎么还好像没事人似的,居然还邀自己去她家中?将心比心,魏小花要是知道自己将来嫁的人根本就不想娶她,二话不说,马上就收拾包裹走人了。
  赵家娘子又笑笑,道:“大牛总夸你手艺好,嫂子为他下了几次厨后,他便又夸嫂子手艺好,都是快当爹的人了,性子还这么不定,说出来得让魏小娘子你笑话。”
  魏小花:“……”
  她这回终于明白了,感情以前李大牛想娶她,不是相中她的人,而是相中她的厨艺了,后来大概是觉得赵家娘子做菜的手艺也不错,于是就理所当然的移情别恋了。怪不得上辈子听过一句话:要想抓住男人的心,想得抓住男人的胃。果然是很有道理,所以这赵家娘子才这么有底气,敢请她去李家观摩做烙饼的过程。
  魏小花想明白之后,就笑嘻嘻地答应了,看这情形,赵家娘子也是个外柔内刚的女人呢,她喜欢跟这样的女人交往,因为这样的女人一般性子都比较爽朗,不像内柔的女人,大多心机重。
  心结解开之后,魏小花再看李大牛的时候,已经没了原先的那种尴尬感觉,吃饭的时候,她还特别偷偷观察了一下,发现李大牛看自己的眼神已经正常了,不,准确的说李大牛几乎就没怎么看她,目光大部分时间都落在赵家娘子身上,还时不时盯着赵家娘子的肚子呵呵傻笑两声,标准的准爸爸模样。
  这一顿团圆饭,两家人吃得都很开心,结果乐极生悲的是,第二天,魏什长就发现家门口,被贴上了一张征兵告示,魏什长不识几个字,但征兵告示却是见过的,一看那模样的布帛贴在门口上,脸色顿时变了,扭头就回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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