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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0

[短篇合集] xia0的图书馆《新:当书僮遇上状元》(三)—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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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3-2010 08: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0 于 28-3-2010 08:06 PM 编辑

蒲公英狂想曲


   为了思索连日来困扰不已的烦恼,他决定外出走走。此时已是日落时分,一抹斜晖映在枯黄的草原上,更显深秋萧瑟之景。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如此深奥难题,又岂是一时半刻便可想通的?


   突地,一群孩童的嬉笑声引起了他的注意。抬头一瞧,只见大道旁一群小孩拼命鼓起小腮对着青空呼气,又是叫、又是跳地不断往空中虚抓。奇怪之余,他趋前一望,却见无数毛茸茸的白色伞状物,在乘风漂浮着。


   原来,是贫家小孩根本没银两买奢侈的玩物,见道旁草丛中长满了这些白茸茸的蒲公英,怪可爱的,便摘下弄着玩儿。他们对准蒲公英种籽用力呼一口气,那些原本就极轻的细根状种子便乘风而起,在徐徐落下觅个落脚点。小孩们便是这样地对着蒲公英吹气,然后追逐着玩儿。瞧样子,他们倒也已玩了一段时间了。


   瞧着瞧着,他脑海中竟衍生了一个怪念头。此时,晚风徐徐吹来,将那些轻极的籽子给送去一个更远的地方了。小孩子们便叫闹着,挥舞着双手,随风向而跑。孩童们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最后一抹夕阳中,而他,却兀自呆在原地怔怔出神。


   如此呆立了三个时辰,终于,脑里最后一个障碍物给越过了。他想通了!他双手乱拨,手舞足蹈地速回客栈,立即挥舞文墨,记下了一篇纲要。完成之时,手腕酸软无力,一条几时辰前还是崭新的墨条,现今只有一篇龙飞凤舞的字迹,来印证它短暂的存在。窗外却是黑漆漆的,原来一日已过。


   此篇纲要后经长年累月的修改润饰,竟成为日后在武林中占位极重的武功秘笈之一。适才此人正是日后享有盛名的李进鼎,另有别号“出无虚回”,乃蒲穴派的开山鼻祖。此派弟子擅长点穴,出手迅如闪电,百发百中,动作却又曼妙优雅,飘忽不定,叫人难以捉摸……。(完)


后记:以前疯武侠时写的。感谢金庸古龙等伴我渡过小中学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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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2010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0 于 4-9-2011 10:13 PM 编辑

错的人



篇(一)

他从来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也因如此,她对他是完全没防备心的:我不可能会喜欢上他的,不是吗?没有学历,没有样貌,没有身高;没有这个、没有那个。虽然有房有车,有自资开的一家公司,还有上进心。想到这里,她不禁莞尔。

可是,我是不可能喜欢上他的。她很笃定地告诉自己。不过,这几天他似乎没打电话来了噢?几个月来,她已经习惯他的来电了。可能是晚上,可能是周末中午。他很少在傍晚打来,因为知道她手提没免提,免得她在驾车手忙脚乱听他电话。他也从不在周末早上打来,因为知道她在睡觉。

虽然每次都是细碎地絮说日常,她也抱着“和朋友聊个天”的心态来哈拉就好。但他问起她行踪时,她竟然也很自然地报告起来,我在做什么啊,待会儿又怎样怎样的。她从没主动打电话,或是传短讯给他。她一直都觉得,是他需要她,王牌,稳稳地被握在她手中。

她其实也没和他外出过几次。就只不过喝过酒,吃过晚餐而已。真正算起来,见面还没超过十次。两个人的背景也大不同:一个,中五毕业后进入社会大学,在大染缸打混了多年;一个,本地大学刚毕业,工作还没几年。一个喜欢钓鱼爬山喝酒吸烟;一个喜欢唱K看电影喝茶上网。

她还记得,第一次出外,她也是有点担心冷场。结果他带了另外一个朋友来。几杯鬼佬凉茶下肚,三人的话匣子打开了,滔滔不绝地天南地北。后来,他们看到地上有张一令吉纸钞,他捡起来,塞在她手里:幸运纸钞,给你。他们还当场记下纸钞上的号码,sms去买字。哎哟你别出钱,我来替你付。当时她还觉得挺滑稽,第一次看到有人捡到纸钞就买字(而且下注的金额远远超过捡到的纸钞了)。可是,那一令吉纸钞,到现在她都还没舍得用。

那天,她与另外一名男性友人外出,不期然提起恋爱这个话题。说着说着,她竟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儿喜欢上他了。朋友还煞有其事地警告她:“如果你不打算跟人家发展,千万别陷下去。”他说,身边就是有明明条件不错的女生,被追着追着,陷进去了,感情摆上去了,才发现人家有女友有老婆。就这样,万劫不复。

想一想,她也是有点儿退缩了。无论如何,他不是她理想中的伴侣。王牌,好像不知何时,被洗到了彼端。

在一个风光明媚的周末,他打电话来了:“下个周二夜晚,得空吗?”“干嘛?”“吃饭呗。”“应该行吧。”“那一言为定了。”挂上电话,平复下雀跃的心情后,她开始懊恼。不是说不该这么继续下去吗?(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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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0 1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0 于 5-12-2010 12:09 PM 编辑

错的人

篇(二)


周二晚上的逼近,她益发紧张。她不想和他外出。中午,他的短讯来了:“你待会儿要吃什么餐?”咬一咬牙,她回电:“对不起耶,临时有事,我要放你飞机了……”他说:“过了这次,就要等一年才有机会了……”她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他搁下一句话:“现在我忙,等下再call你。”过没多久,他传来短短一行字:“明天是我的生日。”

不是吧?她当场傻眼。几乎便想回电补偿了。但还是忍住了,没回电,也没回短讯。末了到半夜,想了好几个小时才打出几行字:“哎哟,怎么不早说是你生日?害人家很内疚的说……无论如何祝你生日快乐,要享受你的生日噢!”他没回电,也没回短讯。

过了几天。虽然是有一点失落,但是庆幸成分居多。总算是结束了。

某日,她竟然才知道一个消息:他结婚了。连孩子都有了。

她直接愣了。什么?他是有妇之夫?她简直是气炸了。早知如此,她也用不着伤脑筋去想要用什么借口推掉他的邀约,直接一句“拜托你回家照顾孩子吧”,更好。贱精。好险啊,差点成了第三者。


她甚至有个要报复的想法:既然如此,不吃白不吃,再喝他几轮酒,多吃几个晚餐,赚回本。多危险的想法啊。因为这无聊的想法,她差点把自己给输掉。

因为那报复的想法作祟,加上她自觉王牌回到自己手里了,她又放下了防备。在某个周末,两人外出了一整天。吃了鸡公碗,再驱车上云顶吹了好阵子的冷风。晚上,在酒吧里喝了不少。她喝到有点醉醺醺了,便坐着发呆。他伸手摸了摸她脸颊探温:没有烧啊,那么快醉了?她只笑笑,其实已经在轻飘飘了,怕待会儿驾不到车回家。

他也是醉了,向友人介绍:“这是我今天的女友!”还顺手摸了她脸一把。微醺的她,当然没怎么样。还绽放了一个不置可否的笑容。送她回车位时,走路已经不是直线的他拥着她肩膀:“我很久没那么开心了。”她嘟嘴:“别趁机揩油,拿开你的手啦!”过马路时,他一把捉着她的手,到了彼端才放下。

回到家,她满脑子都是一整天的点点滴滴。摔了摔头。你知道自己在玩火吗?可是,这次她真的觉得自己中招了。

显然的他也是意犹未尽,一而再,再而三地邀她出外。她真的很怕。如果他是单身的还罢了。有妻室的人,是你能碰的吗?何必如此作贱自己。她怕,因为她突然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只剩下道德。如果,他真的再进一步,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抵抗。

所以她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再单独和他外出了。别再说什么回本的傻话了,自己灵魂都快要押上输掉了,能拉拽回来已算很好。但求全身而退罢了。

某个傍晚,他又打来了。她鼓起勇气:“我不会再与你外出了!”“为什么?”她嗫嚅起来。“我……我怕玩出火。”“玩什么火?”“总之你不必再约我就对了!”“哈哈……好好。”挂上电话,她舒了一口气。虽然她不确定这个方法是否最佳解决方案,但总算是解决了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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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0 1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0 于 7-12-2010 10:02 PM 编辑

错的人

篇(三)
完结篇

岂知,隔日他依然故我。为之气结的她传了个短讯:“你当我昨晚说过的话不算数厚?”他回了很多个问号。她没再回电。也没回短讯。不久后,他途经她公司,打电话叫她下楼见他。“我可没事要见你。”她一口回绝,完全没留下余地。其实,她确实有点想见他。但是,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


“下来啦~”心一软,“好吧好吧。”她从来不知道,自己会那么容易被说服。走靠近他车,才发觉乘客座上有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儿,是他的女儿!红扑扑的双颊,圆鼓鼓的,叫人想一口咬下去。一边逗弄着那趣致的小孩,她心里一片迷惘。他到底想怎样?


由始至终,他从没说过要追求她。没说过自己单身(更没说过自己已婚)。你要说他把她当妹妹看待,这也说不过去。你……会这样对你妹妹吗?


女娃儿相当怕生,她逗多几下,女孩一扭头,转身要爸爸抱了。回到办公桌,她传了个短讯过去:“你的女儿超可爱的说 ^^”。石沉大海。有公事,她传个正经八百的短讯催,他也来打官腔:“我在外州,价钱明天才给你。”


等呀等的,公司电话没响,私人电话也没响。她庆幸,却又盼望。多痛苦的煎熬啊。她恨,恨他身为人夫,身为人父,平白无故地来惹她,吹皱一池春水。她更恨,恨自己对本身定力自视过高,殊不知感情是最不能玩的一码事。


朝思暮想中,半个月一晃而过。从一开头的胡思乱想,两周后的她平静了许多。可是,她不确定这个平静,是她那么快就忘掉他呢,还是:想他,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每分每秒都下意识地想着他。


她还记得,上次他生日约她吃饭她放飞机后,两人也是失联几周。那时,她也自以为没事了。所以才会胆敢再和他外出啊。


如果面子书可以知道谁浏览过你的个人页面,那他一定很惊讶有个她,每天都去浏览他页面。他大头照放了张温馨的全家福,感情状况的位子写着:与某某人结为夫妻。他与他的另一半,看来都没太保护自己的隐私,不是他俩好友的用户,亦能看到涂鸦墙上的资料照片等。


看着看着。时钟嘀嗒嘀嗒地过着。


如果说忘掉了,怎么每次登录面子书,都会情不自禁地按到那个户口的涂鸦墙呢?


这样不行吧。于是,她不再去看。


鼠标毫无目地的在网页上游离,最后停留在近来火红的MV。萧亚轩《错的人》。听到“……我太笨,明知道你是错的人,明知道这不是缘分,但是我还奋不顾身~”这一段时,她不禁苦笑。


当然,她并没有奋不顾身。也没(或是说,还未)像曲中爱得死去活来。


只是,“错的人”这三个字啊,还真是贴切的紧。


一开头并不觉得如何好听的歌曲,反复听了好多轮后,竟然觉得益发悦耳。


是不是感情也是这样,可从一开始的嗤之以鼻,演变成后来的辗转反则?


她几年前从友人处学会用扑克牌算一对异性的关系后,有事没事便会拿扑克牌出来洗。边回想两人之间的点滴,双手很自然地洗着手上一副牌。


想着想着。手上的牌洗着洗着。


她突然想不起他的样貌。


忽然恍如隔世。


放下了扑克牌。那一刻,她嘴角向上划了一道浅浅的弧度。


Case Closed。死亡时间:2010XXXX, 1255。(完)


注:由于觉得题目和内容有点儿风牛马不相及,所以又加上了一小段主角听歌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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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10 1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回这个年头开的帖,当时信誓旦旦要努力写稿,结果打从三月尾开始便销声匿迹了 囧
而且大多还是旧稿,只有“大眼睛”,“潘朵拉”,还有最新的“错的人”是新作。
无论如何我总是回来鸟,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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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9-2011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0 于 5-9-2011 01:53 AM 编辑

当书僮遇上状元

(一)


江书彤自小便爱看书。当别的女孩儿都在玩着洋娃娃办家家酒之时,她已是捧着故事书看得津津有味了。由于外婆家附近有间公共图书馆,书彤便趁母亲回娘家时,每隔两个礼拜便往图书馆里钻。武侠小说,侦探小说,言情故事;都是她的最爱。


可是不知怎的,这么的一个爱书人,却是常常与图书馆管理员发生龃龉。书彤尤其记得,小时候,她刚申请了图书馆的会员卡,就兴致勃勃地挑了几本书拿去柜台。那管理员懒洋洋的瞥了她证件一眼,才不屑地告诉她从下周开始才能借书。中学时,身为学长的书彤,与图书馆管理员的关系更是有如狗咬狗骨般,常会发生争执。渐渐的,书彤就对图书馆管理员没什么好感了,甚至一竹竿打翻一船人地判定他们都是喜欢刁难爱书人的变态。


无论如何,她还是很喜欢往图书馆里跑,就算工作了,还是经常去借书。身为一个广告创意人,她需要不同方面的资讯来刺激她的灵感。对她而言,灵感是无所不在的;她甚至曾在一本破旧的食谱中得到关于科技产品的灵感。


这天,书彤又跑到来图书馆了。在浏览着书架上的书时,她看见一本名为《维也纳的苹果》的书。心中蓦然一动,书彤伸手去拿那本书。突然右方一只手伸来,竟然在书彤之前拿到了那本书。书彤望向拿书人,原来是个浓眉大眼,鼻挺唇薄,顶着个帅气短发的年轻小伙子。书彤心中暗忖:好个英气的年轻人!心中好感不禁油然而生,她便笑对他说:“谢谢你帮我拿着本书。”说毕,便伸手向那年轻人要书。


不料他却木无表情地应道:“这本书是我要借的,不是帮你拿的。”语毕,一转身,竟然就走掉了,把一脸愕然的书彤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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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9-2011 0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书僮遇上状元

(二)

向来书彤对自己的外貌挺具自信,虽她不是个绝世美女,但一来肤质好,整个脸白里透红、粉嫩嫩的,加上她明眸皓齿,配上一头俏丽的短发,笑起来两颗梨涡尤其明显——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异性还真不少。偏偏今下就碰了这么一个硬钉子,脸上确实是有点儿火辣辣的。


“悔恨啊……早知道刚才先别向他道谢……糗死我了!”书彤在心里碎碎念的同时,用眼角余光瞄适才那男生。只见他一屁股坐在书彤常坐的那个靠窗的位子上,神情自若地翻阅着那本《维也纳的苹果》。午后阳光透过外头那棵黄桷树,斑驳地洒落在他脸上,整个场景看起来就像在杂志上看到的模特儿硬照般。


“咦?这好像不是看得入迷的时候……”恰好他抬起头来,书彤赶紧别过头去,但已掩不住脸上的飞红。


余下的午后,书彤在丛书中觅得几本精致的绘本,看得津津有味,早把刚才发生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临走前她从书架发现了本《时尚考流行知识的历史秘密》,便连同那些绘本一起借回。


还未进家门,书彤便听到她母亲热情地招呼着人:“来啊吃点水果,阿彤应该很快就回来了。”进了去看见桌上一盘西瓜,一个眉清目秀的长发少女,手上一支餐叉,正毫不客气地把西瓜一块接一块地送入口,边吃边说:“谢谢阿姨!我最喜欢吃西瓜了。”“哎哟哟,这小妞还真不客气,别把西瓜汁喷出来才好。”书彤接腔道。


看到书彤,那长发少女眼前一亮:“表姐,你回来就好!还记得我上次跟你提起的比赛吗?我报名参加了!所以想来向你偷师一下,嘻嘻……”“噢,阿琪,你还真走去报名了?我还以为你说着玩呢。”书彤倜侃那长发少女。


“我当然是认真的。来嘛,我知道表姐最好了!”长发少女嬉皮笑脸的,看书彤没反应,还一转身向书彤母亲撒娇:“阿姨,这个比赛很大型的耶!如果晋级到决赛,还可以去巴黎!您说我是不是应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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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9-2011 1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0 于 7-9-2011 01:00 AM 编辑

当书僮遇上状元

(三)

书彤母亲呵呵笑:“当然应该。想当年阿彤也参加不少比赛哦。阿彤啊,就帮下你表妹吧。”


“好啦好啦,怕了你。这比赛的详情是什么?”书彤投降。


婉琪娓娓道来。这是个国际企业,欧莱雅(L'Oreal)每年举办的市场策略比赛(注一)。除了L’Oreal本身这个品牌,欧莱雅旗下有三十余个品牌都是闻名世界的,包括GarnierMaybellineShu UemuraRedkenLancomeGiorgio ArmaniRalph LaurenDieselVichyThe Body Shop等。


每届比赛欧莱雅都会抽出一个品牌作为主题,要求每三人一组的参赛者交出一份市场策略计划书。该份计划书必须囊括市场分析、产品、包装、定位、价位、宣传与促销活动等种种策略,而通过筛选的参赛者便有机会在国内向当地欧莱雅呈现他们的计划书。


在本国取得首奖的组别则可以晋级到国际赛,决赛将在法国巴黎的艾菲尔铁塔内举行。届时云集了五大洲、四十余的国家、近三百所大专的精英,这场龙争虎斗的比赛必然精彩绝伦。而这次的比赛主题是The Body Shop—Creating A Beautiful World。得奖者所提呈产品内容及市场策略有可能被欧莱雅采用。


听到这里,书彤怦然心动:“阿琪,这比赛是公开的吗?”阿琪笑道:“是啊。”看到书彤喜上眉梢,她又补了一句:“公开给所有在籍的大专生。”书彤顿时泄气――原来自己没能赶上参加啊。每当她看见这种比赛,就会热血沸腾起来,她就是对市场策略有着熊熊一团火般的热情。但表妹有机会参加这比赛,也是件好事呢。


书彤笑笑,借了表妹市场策略计划书的格式,叫她先回家想想,之后书彤再从中引导。琪临出门时被书彤叫住了:“喏,我这里有本刚借来的书,拿去看吧。”她递了那本《时尚考》给婉琪,婉琪瞪大眼睛:“可是The Body Shop是卖护肤品类的,不是吗?”


Well you’ll never know where your inspiration will come from.


注一:真有此赛。赛名Brandstorm。以前因故与这比赛擦身而过,引以为憾,在这里“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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